休班男警涉街頭摸女中學生膊頭手臂 下屬供稱被告下班時步履不穩需被攙扶

【庭刊】一名男高級督察去年4月晚上下班後,途經港鐵啟德站附近時,涉用手摸一名女中學生的肩膊及手臂,男警否認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今(24日)在觀塘裁判法院續審。被告案發時的下屬、偵緝警員作供指,案發當晚被告準備離開辦公室時步履不穩,他遂上前扶着被告,一路送被告至該樓層電梯大堂。他又提及,自己在約10分鐘後離開時,遇上其小隊副主管,對方着他「陪阿sir去搭車」,他於是急步上前跟上被告並扶着被告。不過,警員指被告當日沒提及自己有何不適。

被告劉震宇(37歲)報稱公務員,他被控於2023年4月6日在香港九龍啟德近港鐵啟德站A出口啟德車站廣場有蓋行人通道襲擊一名女子。

控方今傳召偵緝警員11059馬駿業,馬供稱,案發時被告為其所屬的中央統籌及網絡情報組主管,案發當晚約10時,被告準備離開辦公室,惟走出房門時步履不穩,他遂上前攙扶被告,一路送被告至該樓層的電梯大堂。

馬續指,自己其後返回辦公室並收拾物品離開,約10分鐘後乘電梯到大堂時,遇上其小隊的副主管,當時副主管着他「陪阿sir去搭車」,他望向大門時,就見到被告的背影,於是急步上前跟上被告,並續扶着被告。

裁判官問馬,被告當日曾否表示身體有何不適?馬稱被告沒有提及,他亦沒有問被告有何不適。(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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