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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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歲男生改控煽惑他人意圖傷警 准保釋候訊

【頭條日報】22歲男學生涉在2019及2020年間,兩度煽惑他人傷害警員,案件今於屯門法院再訊。控方申請修訂控罪,改控2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獲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案件押後至6月14日於區域法院提訊,被告續准以1萬元保釋候訊。

被告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1月6日及2020年3月8日,在香港意圖使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煽惑其他身分不詳的人,非法及惡意導致該等警務人員的身體受嚴重傷害。(全文

#20220524新聞 #網上言論
警方拘3人涉煽惑襲擊官員警總 破公屋實驗室檢TATP等炸彈原料

【頭條日報】警方表示,有不法分子於2021年7月至2022年4月期間,在社交媒體上煽惑他人襲擊警務人員及多個政府建築物,更聲稱曾自製炸藥。經深入調查後,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及爆炸品處理課於5月23日,以「製造爆炸品」及「煽惑他人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罪拘捕三人(年齡介乎31至63歲)。

警方鎖定一名31歲本地男子,昨日下午展開拘捕行動,在黃大仙一處公屋住宅拘捕男子,涉嫌煽惑他人意圖傷人。調查期間人員發現屋內其中一個房間,有大批製造爆炸品工具及原材料,懷疑現場是製造爆炸品小型實驗室。隨即要求爆炸品處理課人員到場處理。

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警司陳滙能表示,警方在公屋發現小型化學實驗室,裝置非常多包括量杯、電線裝置、電路板、計時裝置、加熱裝置、加壓裝置。警方又發現20公斤化學原材料,一些類似鏹水及通渠水化學物。

陳滙能指,被捕3人屬於同住家人關係,正調查其餘2人有否牽涉刑事成分。(全文

#20220524新聞 #20220523爆炸品
環境督察宣誓簽「天日昭昭」司法覆核申請被拒 官:岳飛遺言非簽名

【獨立媒體】一名高級環境保護督察去年在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時,簽上「天日昭昭」四字,被視為拒簽兼被勒令提早退休。他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決定,外籍法官高浩文今判下判詞,認為全無理據,拒絕申請。法官表示「天日昭昭」一詞為人熟知,是宋朝將軍岳飛被斬首前的遺言,是一句口號而非簽名。法官又批評環保督察逾29份便箋和文件,全是一堆冗長、重覆而古老的語言和法律用語,幾乎是一堆無法穿越的文字叢林。他謔稱若公務員這樣工作仍可保住飯碗,或者可以加快公務員改革的呼聲。(全文

#20220524新聞 #天日昭昭
黎智英涉欺詐案 辯方指黃偉強為「大打雜」 周達權認黃沒參與營運決策

【法庭線】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指向科技園公司隱瞞違反將軍澳工業邨租契,被控兩項欺詐罪,周二(24日)踏入第11日審訊。控方證人、壹傳媒營運總裁兼時任財務總裁周達權供稱,在職期間盡力跟隨規條行事,不容下屬做出欺詐行為。

辯方指黃偉強工作性質繁瑣、屬後勤支援,「連大掃除都關佢事…… 好聽就行政總監,唔好聽係大打雜。」周達權同意黃偉強沒有參與營運決策,又指黃遇上問題會向他諮詢,亦不會「自把自為」對外回應。案件周三(25日)續審。

周達權上午接受代表黃偉強的資深大律師黃佩琪盤問。周確認,作為執行董事不會蓄意違反法例、損害上市公司利益,亦不會指示或縱容下屬做出欺詐行為,「我覺得我有盡所有能力(跟隨規條行事)」。(全文

#20220524新聞 #壹傳媒欺詐案
休班警中環站偷拍女子裙底 同袍揭發將其撳地制服 將停職受查

【香港01】中環發生涉及休班警員的風化案。昨日(24日)下午近2時,鐵路警區特遣隊人員於港鐵中環站巡邏期間,發現一名男子在扶手電梯上,用手提電話偷拍一名29歲女子裙底。據了解,特遣隊人員由中環站尾隨疑犯至通往國際金融中心的行人天橋時,上前將其截停。經調查後,該名男子涉嫌「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被捕,正被扣查,交由中區警區重案組跟進。消息稱,疑犯是一名警務人員,事發時正在休班。

警方表示,被捕男子姓余(28歲),為一名休班警員,他將會被停職;警方發言人又重申,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事發時,有途人拍到現場情況,可見疑犯被4男1女按於地上制服,大批途人駐足圍觀。(全文)

#20220525新聞 #非手足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爆炸品案疑犯身分曝光 大學畢業生 TG群組網名「攬炒多」

【頭條日報】警方偵破爆炸品案,被捕的兼職電腦技術員為大學畢業生,早前在Telegram群組留言,疑因提及企圖進行違法活動引來警方注意。有街坊則透露,他雖然甚少與人打招呼,但印象中屬「乖乖仔」,有鄰居想起前日清晨已見便衣警在其居所外埋伏,至昨日才知疑犯涉及爆炸品案被捕。

消息稱,被捕男子過往沒有案底,早前以網名「攬炒多」在Telegram群組「探子限定group」發布涉嫌有違法企圖的留言,從而引來警方追查。記者昨翻查該群組,發現至今仍有不少留言,當中有人討論「武裝建國」,有人說「殺警」,有人上載去年七月一日警員在銅鑼灣遭「孤狼」刀手刺傷的短片,亦有人指潛逃海外的「手足」無所事事及要求援助,「倒不如返嚟坐(監)」。

不過,「攬炒多」的留言已找不到,而群組管理人早於去年七月宣布開始停止運作,「團隊資料庫已經完成轉移」,呼籲眾人轉往另一群組「繼續討論國家機密」,但記者嘗試登入該群組不果。(全文

#20220525新聞 #20220523爆炸品
阿布泰創辦人林景楠涉違選舉條例 獲豁免刑罰需付2.5萬訟費

【頭條日報】阿布泰國生活百貨創辦人林景楠,參選立法會新界東直選期間的宣傳單張、海報及橫額,列出違反選舉條例的印刷資料,去年中入稟高等法院申請豁免罰款或監禁等刑罰。案件早前透過書面形式處理,楊家雄法官今頒布書面判詞指,事件並非存心不良,林發現事件後亦迅速發聲明承認失誤,批准林豁免刑罰,但下令林需向律政司支付約二萬五千元訟費。

楊官在判詞中指出,林景楠案發時須管理26間店舖及逾百名員工,他前年首次參選立法會新界東直選,林既繁忙又經驗不足,便委派兩名阿布泰市場推廣及企業傳訊員工處理選舉活動的行政工作,但2人在選舉事務方面也缺乏經驗。各人嘗試熟悉有關指引及法律要求,但最終因經驗不足及疏忽,而在一萬張宣傳單張、400張海報及73張橫額上,列出所有的印刷日期、印刷數量、印刷人的姓名及地址,違反《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立法會)規例》及《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楊官表示林除了錯列有關印刷資料外,其他申報表均符合法律要求,而且林一知道其宣傳單張、海報及橫額不符合規定後,便在2020年8月17日發出聲明承認是因疏忽大意所致。楊官雖然認為不熟悉法律並非辯護理由,但認為林及其員工已真誠地盡力熟悉及遵守有關法例及指引的規定,並已採取迅速的補救方法,故認為林已提供合理辯解,批准豁免刑罰。(原文

📌高等法院判案書

#20220525新聞 #2020立法會選舉
在一間餐廳內,竟然又碰到P,我們驚呼,然後相視而笑,我說,真的有緣啊!然後她便繼續埋首沖調飲品了。

她說過,很想努力嘗試做不同事情,每周五天在寫字樓上班,周末到餐廳做兼職,有很多東西想學,例如沖一杯拉了花的鮮奶咖啡。「入去坐是一回事,更生是另一回事」,她說放學後,很多事情無法適應,最艱難的時候,情緒反覆,一時很高漲,然後突然直插谷底,天天躲在家哭,不想出外。

被判監兩年,幾個月前出來,整個世界都變了。被捕後,她一直被還柙,打從一開始,已知道刑期必以年計。那時監倉內沒有太多同路人,她說很艱難,因為支援實在太少,無法預計自己在倉內會遇到怎樣的人和事,那個時間,剛好發生中大、理大之事,外邊風風火火的,倉內同期數的卻只有她自己一人,「朋友都很擔心我,怕我被欺凌」,她甚少被欺凌,甚至沒有跟任何人吵架,笑着說自己性格容易跟人相處。

說話時,P總愛自嘲,聲線響亮,笑聲也特別清脆,是個百份百的傻大姐。她說自己很樂天,兩年以來,過得不差,初時有些阿姨會罵她是「死暴徒」,到了後來跟她聊得多了,竟說「你們這班人不是我想像那樣」,還請她吃餅。一切並非垂手可得,她在獄內擔當「寫信佬」的角色,又為不諳中文的囚友翻譯,打發時間也好,幫人也好,與其天天愁眉苦臉,不如想一想可以如何過得順暢,「以前很喜歡哭,坐完之後不喜歡了」。

從被捕一刻開始,她已知道自己必定會入獄,事情交託了家人和朋友,她還記得,那天法院外,很多人「送車」,很多人喊口號,然後她開始哭,心想,「唔識坐監,點算」。路上,她一直在哭,到了監房,洗澡、換衫,依然在哭,對未來兩年可能會發生的事,她充滿恐懼。吃飯在哭,到睡覺的一刻,她依然沒法停下來,直至睡在下格床的婆婆跟她說,「阿妹,不要哭了,我睡不着呢」,婆婆還剝了一個橙給她吃,她終於破涕為笑。

獄中的第一天,就這樣過去了。「我記得岑敖暉講過,越爛嘅牌越要畀心機打」,她說自己既然不能拒絕,就要過得開心充實,這是人生旅程的部份,「那些討厭示威者的人見到我不快樂,會好開心,坐又點?一樣可以過得很好」。這段時間,她讀了很多金庸的書,說是相逢恨晚,追看得投入時,甚至會忘記自己正在坐牢。

她努力令自己快樂,令時間過得快一點,但其實,怎會沒有難過的時候,例如那年生日,她被困一周「水飯房」,「天天寫日記,衛生情況很差,會有曱甴,看着牠們爬入來」。雖然盡量跟其他人和睦共處,但有些時候,衝突還是避不開的,「得罪過大家姐,她叫我幫她做一些事,但態度不好,我不做,落了她面」。後果是,她不能坐在某處,而且受了很多冷言冷語,別人說了很刺激她的話,「例如說『唔好以為自己讀書好叻,你連監都唔識坐,呢度唔係X大,喺羅湖喳」」。

這些一切,她也能忍受,因為知道終有一天,她會離開這裏。只有一件事,讓她椎心刺骨,就是男朋友跟她說分手。初時,他經常探監,但差不多每次也是吵架收場,她冷靜的說,本身感情也有問題,入獄與否也許沒太大分別。

她們在一起已三年了,到了2019年,分歧愈來愈大,他想等她畢業後結婚、移民,那時她只想往街上跑,他說不想她那樣「衝」,她卻覺得自己根本不算走得前,只是後勤,後來被判入獄,他亦曾許下「我不會離開你」的承諾。

牆內最痛苦的,不是失去自由,不是被規管着的生活,而是不知道外面的世界發生甚麼事,最親的人在想甚麼、做甚麼,也無法掌握。每次探監,坐下來還說不上幾句,她便開始哭,她說那段時間,已流盡了一生的眼淚,「真的好辛苦,希望大家不要跟坐監的人吵架,你們可以在外邊用各種方法散心,但他們沒有」。

哪怕是想死的自由,也沒有。

「聖誕節那天他來探監,談幾句又講移民,我忍不住說坐完監移不了民,他只留了幾分鐘就走」。她覺得,那段時間大家都辛苦,而他探監的次數也愈來愈少。在牆內過了一年,她終於知道真相,甚麼移民啊,都是借口,其實他早已跟另一個女生在一起了。而那個她,竟是自己的好友。

在入獄前,他們早已搭上了,只是她被蒙在鼓裏,她怪他為何不早點讓自己知道,在監內發生這種事,跟謀殺根本無分別。她每天都在哭,茶飯不思,理智上知道分手大概是避免不了,但情緒上依然是接受不了,那半年,就如行屍走肉,活在伸手不見五指的黑洞中,她形容,自己的情況已不能再差,直至開始遇見更多同路人,才漸漸走出黑洞。

回看那兩年的日子,P覺得時間其實很短,監房就如一個小社會,人們來自五湖四海,有來香港打黑工的越南女子,還有一位來自大陸的啞姨姨,「因為鄉下窮,兒子生病,她來香港打工洗碗,怎料糧也未出就被拉,要遣返大陸」。

牆內遇到的人和事,她寫信給朋友,朋友叫她多寫,還幫她開了專頁。放學後,她依然繼續寫,希望可以幫助牆外的人了解牆內情況,偶爾表達自己的想法,不怕文字變成「煽動」嗎?她笑了一笑,說自己很理性,要留「有用之軀」才能幫助更多人。專頁就如一個「詢問處」,很多候審中的人和家屬問她問題,她覺得自己的能力雖然微小,但作為過來人,她理解那種彷徨,更知道這些實用的資訊,是非常重要的。

被捕那一年,她大學四年級,還有一年就畢業,卻被「踢出校」。大學要求她出席紀律聆訊,但她已在獄中,希望能押後或派代表出席,但校方一概拒絕,最後她收到一封寫上「This decision is final」的信件,「即是連上訴機會也沒有!」對於一個急着跟學生劃清界線的教育機構來說,一切也只是刻板的程序。

她沒有放棄,放學後立即找到跟學科相關的工作,並計劃重讀學位,她覺得自己很幸運,剛出來很多事情不適應,情緒很壞,但同事卻總是逗她笑。她喜歡現在上班的地方,除了因為上司和同事都好,就是容易到達法院,可以上庭聽審,「整個城市都已變得冷清,很陌生」。坐在巴士上,經過夏愨道、龍和道,記憶總是如影隨形,那時候牆上的標語,早已被掩蓋。一切有發生過,又像從沒發生。

今年25歲,她的夢想,是希望自己成長得更快,有能力可以幫助更多的人,但也有失落挫敗的時候,會覺得自己很「無能」,「我不是要當救世主,知道一人力量有限,但與其找金主,不如自己做金主」。然後,她又想推翻這個說法,覺得自己入去之前,沒那麼「銅臭」,放學後工作只不過幾個月,就變得現實了。對她來說,一切也是人生選擇,如果三年前,她選擇了走另一條路,也許已完成碩士課程,結婚、考牌、進入大機構工作,「唔使搞到自己咁辛苦」。

臨行前,她說一定要拍一張揹上布袋的相片,「Si Vis Pacem, Para Bellum」,袋上印着的一句拉丁文,意思是「汝欲和平,必先備戰」。我們距離和平,還有很長、很長的路。

記者 梁嘉麗
HKDC 研究:香港政治犯過千 總刑期達 772 年 逾百人還押候審近 1.5 年

【同文】香港民主委員會(Hong Kong Democracy Council,HKDC)發表最新研究報告,研究基於「香港政治犯資料庫」數據,揭示香港的政治犯人數在 3 年間暴增至 1,014 人,總計刑期超過 772 年,平均刑期 1.6 年。報告顯示,香港政治犯人數已拋離伊朗(605人),與白俄羅斯(1,187人)、古巴(1,218人)等獨裁國家相近。

報告指出,香港的年輕政治犯被不成比例地針對(disproportionately targeted),多達四分之三政治犯屬 30 歲或以下,而未成年者更是各年齡組別中面臨最長刑期的一群,平均刑期長達 26.9 個月。與此同時,在港版國安法下,「未審先囚」情況猖獗,還押候審者超過 100 人,平均還押時間近 1.5 年。

香港政治犯資料庫(The Hong Kong Political Prisoners Database,HKPPD)為 HKDC 一個長期項目。根據資料庫紀錄,由 2019 年 6 月 9日起計,截至今年 5 月 10 日,香港的政治犯人數在 3 年間由 26 人暴增至 1,014 人,總計刑期超過 772 年,582 人正在服刑,另外 432 人已服刑完畢。

期內錄得至少 10,501 次拘捕行動,2,974 人被起訴,當中 1,815 人完成審訊,1,198 人被定罪,定罪率達 67%;另外 1,159 人的案件仍在審理當中,部份案件排期至 2023 年開審,相當於案發後 4 年。

美國之音報道引述香港民主委員會執行總監梁繼平指,總計刑期高達 772 年,數字令他震驚。「這會提醒我們,整個運動背後,政權的清算是一直在進行,亦有很多『手足』、運動者是一直默默地為我們在 2019 年的運動負上一些代價。」(全文)

#20220525新聞
曾於「旁聽師」煽動案被捕 五旬漢被控法院外阻差辦公 准保釋候訊

【法庭線】去年 12 月下旬,《立場新聞》兩名前高層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押送至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五旬漢被指於法院外喧嘩及拒絕聽從警方指示,被控一項阻差辦公罪。案件周三( 25 日)首次提堂,辯方要求押後案件至 7 月 13 日,以待索取文件及給予法律意見。裁判官余俊翔批准押後,同時批准被告以 500 元保釋。

翻查資料,被告上月曾被警方國安處拘捕,指他與另外 5 人在各級法院滋擾擔任社運案件的外聘檢控官,涉嫌干犯「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他被扣查後獲准保釋候查。

據悉,案發當日有一名 13 歲男童在法院外被截查,五旬漢見狀介入,要求陪同遭拒後懷疑持續呼叫,並拒絕登上警車搜身。
控罪指,被告於 2021 年12 月 30 日,在長沙灣通洲街 501 號西九龍法院大樓外,阻礙依法執行公職人員,即西九龍機動部隊第 4 連隊高級督察黃浩。(全文)

#202206525新聞 #20211230西九龍法院
男警去年駕警車撞傷途人 被控危駕明提堂

【明報】一名男警去年11月29日晚上10時許,駕駛一輛警車沿鯉魚門道往觀塘方向行駛,當駛至油美苑對開行人過路處時,意外撞倒過路的一名36歲張姓女子,她手腳受傷,昏迷送聯合醫院。事隔半年,警方經調查及諮詢法律意見後,男警被控以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案件將於明日(26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全文

#20220525新聞 #非手足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警員被指駕警車撞倒女途人致昏迷 被控危駕致嚴重傷害 准保釋候訊

【法庭線】2021 年 11 月底,一名警員駕駛警方私家車,駛至油塘油美苑對開行人過路處時,撞倒正在過路的女途人,對方當場昏迷、手腳受損,事後由救護車送院。警方事後以「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拘控涉事警員。

案件周四(26 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無律師代表。控方不反對被告保釋,主任裁判官錢禮將案件押後至 6 月 24 日再訊,被告獲准以現金一萬元保釋,期間須居住於提供地址。

涉事車輛為警方私家車

控罪書顯示,涉事警員當時駕駛一輛警方私家車。控方於庭上指,需時處理轉介文件,要求押後案件,並不反對被告保釋。

被告林浩(32 歲)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他被指於 2021 年 11 月 29 日,在九龍觀塘鯉魚門道近高超道交界危險駕駛車輛,引致姓張事主身體受嚴重傷害。(全文)

#20220526新聞 #非手足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11.11 西灣河|「熊仔餅」與一青年被控搶槍 控方:兩人步步進逼 辯方:警撥槍當搶槍

【法庭線】2019年11月11日「黎明行動」,有人號召在西灣河堵路發動「三罷」,期間青年「熊仔餅」中槍,事後與另一青年被控企圖搶搶及阻差辦公等罪。控辯雙方周四(26日)在區域法院完成結案陳詞,法官謝沈智慧押後至8月29日裁決。

針對搶槍罪,控方指,案發時兩被告向開槍警員「步步進逼」,周中槍前,周和胡都有嘗試搶槍。代表周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質疑,開槍警員A,案發前從沒參與制服示威者的行動,片段中見他表情「有少少驚惶失措」,認為法庭應考慮,「會唔會因為佢唔夠經驗,對咁嘅大場面有啲過度敏感」,誤把周撥開手槍的動作,視為搶槍。

雙方另一項爭議,是開槍警員有否使用過份武力。控方指,周一方曾引述警察通例,質疑開槍警員有否使用過份武力,但法庭早於開審時,已裁定警察通例和警方內部武力指引,都與本案無關。即使有關,都受限於公眾利益豁免權(PII),毋須披露,因此法庭只需按公安條例等,考慮警方所使用的武力「是否合理及必須」(reasonable and necessary)。

今日在庭上重播「熊仔餅」中槍畫面。「熊仔餅」起初別過頭沒望螢幕、閉起雙眼,後來索性脫掉眼鏡,待畫面熄滅後方重新戴回。另一被告則頻探頭盯著畫面。(全文)

#20220526新聞 #1111西灣河
3男警涉詐騙案被捕 包括警署警長及2警員 港島總區重案組跟進

【香港01】警方港總區重案組前日(24日)拘捕3名警務人員,據悉3人均涉及詐騙案,警察公共關係科今日(26日)證實有3名男警務人員,一名涉嫌冒警的本地男子,涉詐騙案被捕。

警方指港島總區重案組主動調查一宗於4月1日在中區發生的串謀詐騙案件,並於5月24日在全港多區拘捕4名本地男子,年齡介乎30至58歲,涉嫌「串謀詐騙」。案中1名男子涉嫌「冒充警務人員」被捕,而另外3名被捕人士為警務人員,他們已被停職。所有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6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據悉,涉案被捕3人中,其中一人為警署警長,另兩人則是警員,分別駐守跑馬地及中區等警署。其中一名警員為軍裝警員,另一人為訓練及職員關係主任助理。近日警隊內部已有人傳出3名同袍涉詐騙被捕的消息,有指3人昨日(25日)被帶返駐守的警署搜查其私人貯物櫃。(全文

#20220526新聞 #非手足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28歲男警認賭外圍波百家樂32萬元 准保6月判刑

【頭條日報】廉政公署調查貪污時,揭發一名警員向外圍賭博經營者,非法投注足球賽事及百家樂共逾32萬元。該名警員早前被廉署落案起訴,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28歲警員蘇靖峰,承認一項向收受賭注者投注罪名,違反《賭博條例》第8條。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將案件押後至6月9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獲准以現金保釋。

被告承認於2021年8月13日至10月27日期間,多次向一名收受賭注者投注足球賽事及百家樂,並先後將逾200筆共逾32萬元的款項,轉賬到對方指定的銀行戶口。

廉署早前接獲警方轉介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後就上述罪行落案起訴被告。相關貪污調查仍在進行。警務處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甄家駿代表出庭。(全文)

#20220526新聞 #非手足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女監 - 內衣褲篇]

有不少在囚的親友曾經問我,女生在獄內是否可以為她們購入內衣褲。

首先,內衣是無法購入的,在院所內會提供沒有鋼線的胸圍,家人無需也不能為她們買入內衣。

而內褲方面,可以入內褲及衛生內褲兩種。對於男士而言可能比較陌生,衛生內褲是生理期時穿著的內褲,跨下位置的布料會延伸至臀部位,防止弄髒。

而內褲則可見下圖,注意事項如下:

🔸須綿質

🔸顏色方面:純白色、純淺灰色,純淺啡色,米色

🔸沒有褲袋,不可以有口袋位置

🔸跨下布料必需車死,不可有開口位置

🔸沒有可拆除部份及沒有金屬配件

🔸任何位置都不可以有喱士花邊

🔸沒有保護表層(即防水表層)

🔸內褲每月3 條,衛生內褲每月兩條

有聽過消息說,對女囚友而言衛生內褲的需求並不大,所以大家可先和囚友溝通,再決定要入的種類和數量❤️

#在囚及還押人士支援 #Rebirth #陪伴 #勿以善小而不為 #共勉 #實用 #內褲 #女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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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birth - 在囚及還押人士支援
參加學生會臨別禮被指涉煽動等 城大生拒認罪後再收校方電郵問多次

【獨立媒體】城大學生會因被校方收回會址,今年2月遷出校園並舉辦臨別禮。事件驚動警方國安處校方上月去信多名曾出席臨別禮的學生,指他們涉違反限聚令、煽動意圖罪行條例及在民主牆進行刑事毁壞等。有拒認違規的學生向《獨媒》透露,今月再收到校方電郵,城大回覆《獨媒》表示,稱各部門有既定程序處理各類大學事務,不應受外界干涉或干擾。

城大上月發信逾數十學生 促認是否煽動及刑事毁壞等

城大設施管理處上月向至少35名學生發信,稱已就學生會臨別禮事件完成調查,認為當中有六項「違規情況」,包括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9章「煽動意圖罪」、在學生會舊會址違反599G條例、在Cut Price及城大民主牆進行刑事毁壞、於非開放時間內逗留校園、對城大保安進行辱罵,以及有人在校外非法交換學生證。校方指學生已違反學生行為守則,要求相關學生在限期前回覆,選擇是否承認或提供證據進行抗辯。

學生拒認罪 質疑校方發酵事件

當時在回覆中拒絕承認指控的城大學生Chris(化名)向《獨媒》表示,他於今月13日再度收到設施管理處處長黎鳳的電郵,電郵中指該學生的回覆,令校方質疑他是否清楚理解紀律程序涉及的範圍,信中要求他回應是否承認是否違反多條學生紀律守則,又指不應向不涉及此事件的第三者披露任何資訊。

Chris認為兩封電郵內容分別不大,質疑校方「無嘢揾嘢嚟搞」。他指臨別禮事件已過去數個月,校方相隔一段時間後才向學生發信是「有意發酵件事」:「你唔提起件事,其實啲人唔會記返起。」他認為校方沒有詳細解釋他違規的原因,以及提供相關理據,故將會再次在回覆中否認指控。

校方第一次予相關學生的電郵中,開首即詳列六項「違規情況」,其中多項涉及本港法例包括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9章「煽動意圖罪」、違反599G及刑事毁壞。在予學生的第二封電郵中,則未再提及。

早前城大校方要求學生會限期前,交出10多年的審計報告,否則收回會址。惟學生會未能在限期前達成協議,於2月14日舉行告別禮,高叫口號及在民主牆貼上感言。其後有消息指城大校方就事件報警,警方則向《獨媒》表示,接報指有人在香港城市大學校園內聚集,其間寫上煽動「港獨」字句,國安處已接手處理並展開調查。(全文)

#20220527新聞 #城大學生會
財委會通過監獄敏感字偵測等3項撥款 林筱魯問能否分拆 氣氛一度尷尬

【獨媒報導】立法會財委會討論撥出3項懲教署撥款,包括搬遷新總部和IT系統,以及在全港19間院所建立「在囚人士綜合智能通訊系統」。該智能系統可以監聽在囚人士電話內容,並偵測特定敏感字,涉及1.2億元撥款。選委界林筱魯關注3項撥款是否要綑綁通過,一度令氣氛尷尬,他澄清不是為玩而問。財委會主席陳健波替其解圍,只是關注政府如何應對而非否決,「我都探過,大家都支持」。3項撥款分別在無人反對的情況下獲得通過。

大潭峽試行 系統測4種語言
懲教署副署長吳超覺回應指,大潭峽監獄收押根據《入境條例》羈押的人士,現時約有80至100人,他指智能系統在試行期間,大幅節省安排在囚人士打長途電話的時間,因系統既可以自動辨別在囚人士身份,亦可以偵測敏感字詞,全程進行監聽。吳其後補充,系統可以辨認廣東話、普通話、英文及越南話,將來會按在囚人口比例開放相關語言。

科技創新界邱達根問,內地監獄替在囚人士進行「技能培訓」及「職業技能」提升,他問今次撥款是否涉及用智能科技替囚犯更生。吳超覺表示今次主要涉及打電話安排,他認為系統有助在囚人士與家人接觸,亦算有助更生。吳又指,在大潭峽、羅湖及東頭監獄,懲教都試行「在囚人士自助管理」,他們可提出未來更生計,吳又稱在囚人士可透過署方安排,用平板電腦接觸教學資訊。

「逃獄」「自殺」屬敏感字
何君堯質疑動用1.2億元太貴,指現時手機科技先進,可以直接容許在囚人士利用手機打電話,並用黑客程式控制手機,「應該唔使使好多錢」。吳超覺解釋,現時視象探訪在指定地點進行,不駁通親戚電話是要以防在囚人士相貌被截圖,或有人物出現影響審訊程度。至於智能系統的造價,他解釋指系統除了監聽,還可以辨認關鍵詞,例如「逃獄」,若署方發現通話出現風險,可以即時終止通訊。(全文)

#20220527新聞 #智能監獄
【不足 4 日拉 1 人】

保安局長鄧炳強,今日(27 日)在《基本法》法律論壇致辭,指國安法生效以來,拘捕 186 人涉嫌危害國家安全,115 人和 5 間公司被起訴,8 宗已完成審訊的案件,10 個被告全部罪成,最高判監 9 年。

國安法是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起生效,至今差不多33 個月,換言平均不足 4 日,就有 1 人被指危害國家安全被捕。

鄧炳強又指,國安法扭轉 2019 年亂局,鼓吹港獨不斷減少,危害國安的組織相繼解散,反映國安法發揮成效,但他稱危害國安份子不會輕易收手,例如以「軟對抗」宣揚反中央和反港府訊息,鼓吹港獨;又指有「本土恐怖主義份子」趨向行動化,外部勢力則與逃到外國的危害國安份子勾結,並與想危害國安的本地媒體或組織連結煽動,港府會完成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訂立網絡安全法例,保障國家安全。

ReNews
Tesla長沙灣剷行人路撞傷途人撼店舖 休班水警涉吹爆錶被捕

【東網】休班水警懷疑醉駕失事!今日(28日)凌晨4時左右,一輛Tesla電動車沿長沙灣元州街駛至昌華街交界,懷疑失控剷上左邊行人路、撞毀一截欄杆及掃冧一個垃圾桶後,繼而撞倒一名姓陳(32歲)男途人;涉事電動車餘勢未了,撼向一間麵包店鐵閘始停下,電動車車頭泵把毀爛,頭冚撞至摺起。

捱撞男途人腳部受傷,及後由救護車送院治理。涉事姓何(26歲)男司機及一名女乘客並無大恙,女乘客在場助查,男司機接受警員酒精呼氣測試,錄得約125微克,超出法定標準近5倍。何男涉嫌酒後駕駛被捕,他及後疑不勝酒力,醉倒警車內,他其後由救護員攙扶出車,惟被抬上擔架床時,長褲鬆脫露出內褲,甚為狼狽,然後交由救護車送院治理。據悉,涉事司機為一名休班水警。(全文

#20220528新聞 #非手足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