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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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案】控方完成案情 黎智英要求法庭裁表證不成立 案件押後至7.24續審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11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90日審訊。控方正式表示完成控方案情;黎智英一方將有中段陳詞,要求法庭裁定3項控罪表證不成立。控辯雙方將於6月提交書面陳詞,早前定於7月9日作口頭陳詞,惟法官另有工作要處理,故改於7月24及25日續審。 (全文)

#20240611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47人案|律政司確認已就劉偉聰無罪裁決提出上訴 沒就李予信提出上訴

【法庭線】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 名被告不認罪,案件 5 月 30 日裁決,僅劉偉聰、李予信無罪,成為《國安法》後首兩名無罪被告。控方即日稱有意提出上訴,要求無罪兩人維持原有條件保釋。原訟庭終下令兩人繼續擔保,減少警署報到次數。

律政司回覆《法庭線》時確認,於周四(13 日)即裁決後 14 天限期的最後一日,已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 81DA 條,就劉偉聰的無罪裁決提出上訴。律政司又確認,沒有就另一被告人李予信的無罪裁決提出上訴。

換言之,李予信為目前唯一一人,在《國安法》案件中原審獲裁定無罪,同時律政司不提出上訴的人。《法庭線》向律政司查詢有關李予信的保釋安排,正待回覆。翻查報道,李目前的保釋條件包括交出所有旅遊證件、禁止組織、參與或協調任何級別選舉等。(全文)

#20240613新聞 #民主派初選 #港區國安法
23條|馬俊文行為良好不獲提早釋放 入稟指懲教決定不合法 要求即時釋放

【法庭線】綽號「第二代美國隊長」的馬俊文,被指多次叫喊港獨口號、展示港獨標語,2021 年被裁定「煽動分裂國家」罪成,判囚 5 年。

入稟狀指,馬較今年 2 月接獲懲教署通知,3 月在行為良好減刑下可提早獲釋,惟其後因《維護國安條例》新安排(下稱「23 條」),他未能獲釋,最遲延至 2025 年 11 月刑滿。

馬俊文周五(21 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質疑「23 條」的新安排不合法、有追溯力,侵害他在人權法下受保障的人身自由,要求法庭宣告新安排不合法,頒令更改有關安排及即時釋放他。(全文)

#20240626新聞 #港區國安法 #23條
【初選47人案︱求情】戴耀廷21個月以來首公開露面 控方指組織者不屬「首要分子」有違常理

【獨立媒體】初選47人案罪成的45名被告,今(25日)起於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分成六批求情,首批為被控方指為組織者的5人,包括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及吳政亨,3人還柙至今逾3年3個月。其中戴耀廷自2022年9月案件管理聆訊後,首度在法庭公開露面,他頭髮灰白,神情輕鬆,頻頻向太太和旁聽人士微笑點頭,又展露笑容揮手。

《國安法》第22條採用三級判刑分級制,「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可監10年至終身監禁。控方同意各被告可按參與程度採用不同刑期等級,區諾軒等人以從犯證人身分作供亦可獲減刑,但說組織者不屬「首要分子」是有違常理。法官陳慶偉一度問,控方指稱哪些被告為「首要分子」、「積極參加者」和「其他參加者」,控方表示難以回答。法官指控方必然有立場,若法庭裁定戴耀廷為最高刑期3年的「其他參加者」,肯定控方會立即提出上訴,戴聞言大笑。

就控方引內地刑法的釋義及實用指南詮釋「首要分子」定義,法官李運騰亦關注終院明言不考慮與《國安法》無關的內地法律,控方做法是「走後門」。 (全文)

#20240625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初選47人案︱求情】戴耀廷一方指戴真誠誤信否決財案不違法 非為私利、而是畢生對法治民主堅定決心

【獨立媒體】47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共45人罪成。被控方指為組織者的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及吳政亨5人,今(26日)續求情。代表戴耀廷的資深大律師黃繼明力陳,涉案謀劃在《國安法》生效後才違法,法庭判刑時不應考慮此前行為;又指戴雖曾具領導角色,但《國安法》後角色輕微,他不會參選立法會,也無法控制其他人行為。不過法官拒絕接納,法官陳慶偉並指,肯定戴耀廷沒有退出謀劃,指他是立法會選舉延期後,唯一一名繼續參加謀劃的組織者被告。

辯方並呈上由港大法律學院講座教授陳弘毅、和首席講師張達明等撰寫的求情信,表揚戴對港大及社會的貢獻;又力陳「非暴力」是戴一生堅信的信念,他真誠誤信否決預算案沒有違法,甚至「誤導了自己」,但他做這些事非為個人利益,而是出於畢生對法治和民主的堅定決心。不過法官陳慶偉質疑,戴耀廷指初選不違法,或是游說其他人繼續參與初選。 (全文)

#20240626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初選47人案︱求情】辯方倡3從犯證人減刑50%至66% 一度指趙家賢為「超級金手指」 官不同意

【獨立媒體】47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共45人罪成。被控方指為組織者的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及吳政亨5人,今(26日)續求情。3名從犯證人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先後求情,辯方基於區和鍾認罪和協助控方案情,主張減刑一半。法官李運騰指,辯方或會指沒有區的證供,控方甚至不能建立案情,並問辯方會否要求更多扣減,區諾軒做交叉手勢,辯方亦稱無相關指示、區非「超級金手指」,但最終同意倡減刑50至60%。趙家賢一方則指趙盡所能協助控方,最多可獲「超級金手指」的66%減刑,法官表明不同意,質疑只適用於需承受風險作供的人,趙終改為要求減刑40%至55%。 (全文)

#20240626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初選47人案︱求情】辯方透露袁嘉蔚已於獄中結婚 盼盡快服刑完組織家庭

【獨立媒體】47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共45人罪成,今(2日)開始處理第二批被告、6名港島初選參與者的求情,包括認罪的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及受審後罪成的鄭達鴻、楊雪盈及彭卓棋,預計需時2天。代表袁嘉蔚的資深大律師祁志先進行求情,他認為顛覆罪的刑期分級制不適用於本案,而涉案謀劃「天真」、「註定失敗」,法庭不應基於猜測的嚴重後果、而應按被告實際參與判刑,而袁在報名參選後已被DQ,謀劃對國安造成很少甚至沒有危害。祁志又形容,袁是有理想的年輕女子,一生為人善良,對社會有抱負,並透露袁嘉蔚最近在獄中與另一人結婚,望及早服刑完畢,開始組織家庭。 (全文)

#20240702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初選47人案︱求情】辯方指彭卓棋被捕後推廣《基本法》、維護國安 官質疑屬投機

【獨立媒體】47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今(3日)續處理6名港島初選參與者的求情。代表彭卓棋的大律師盧敏儀表示,彭基於對新法無知而犯案,他在《國安法》後已通知民主動力移除政綱,誤以為足以確保不違法;而彭具持續的愛國聯繫、熱心服務國家,曾推廣年輕人到大灣區創業,被捕後又受僱於「香港基本法基金會」,推廣《基本法》、維護國家安全,犯案是與其良好品格相違。惟法官拒納彭有撤回政綱,並質疑彭初選時以極端激進言辭反對政府和國家,被捕後改為到推廣基本法的組織工作,其行為不一致、只是另一投機之舉,彭或是「一個偽裝成愛國者的機會主義者」;法官又質疑,辯方求情明顯與法庭裁決、以及彭在初選的形象相違,明言難以接納。基本法基金會秘書長侯叔祺也有到庭旁聽。

第二批被告今完成求情,本周五(7月5日)將處理第三批被告求情,為6名九龍東初選參與者: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及施德來,料需時2天。 (全文

#20240702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初選47人案︱求情】黃之鋒無撰求情信、望本案後重新開始 辯方指屬「積極參加者」

【獨立媒體】47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今(5日)處理第三批被告、6名九龍東初選參與者的求情,包括認罪的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及受審後罪成的施德來。多人久未露面,譚文豪和李嘉達消瘦不少,快必譚得志多了不少白頭髮,不住向旁聽席戚眉和露出笑容,至於黃之鋒則被安排獨自坐在離旁聽席最遠的角落,由懲教隔開他和其他被告。代表黃之鋒的大律師李國威先進行求情,黃曾提及國際游說和簽署「墨落無悔」,但無參與組織初選,屬「積極參加者」,並望法庭考慮他以往曾就多宗案件服刑、參與公共服務而酌情減刑。辯方又呈上黃之鋒母親、教會牧師和老師的求情信,黃本人則無撰寫求情信,但辯方指黃希望在本案後重新開始(move on)。 (全文)

#20240705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初選47人案︱求情】辯方:譚文豪已離政壇 盼追回與子女相處時間

【獨立媒體】47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今(5日)處理第三批被告、6名九龍東初選參與者的求情。代表前公民黨立法會議員譚文豪的資深大律師何沛謙表示,譚出身草根,從政只想回饋社會,並非激進政客;他曾多次贊成政府撥款,沒有無差別否決,更獲政府官員私信感謝。辯方又指,譚辭任立法會議員和退黨後,已完全離開政壇,譚還柙至今逾3年,望過新生活,彌補與家人包括龍鳳胎子女相處的時間。

辯方又透露,譚曾於2021年下半年自願錄口供,提及如果知道會犯法,「我係絕對唔會參加呢個初選」,辯方強調他當時不知道「紅線」在哪裡;庭上又讀出譚親撰的求情信,提及望向法庭表達對過去言行深感悔疚,並「希望公開向香港社會各界以及中央政府真誠道歉」。辯方認為,譚屬「積極參加者」,望法庭考慮他對香港貢獻和真誠悔意而減刑。翻查資料,譚的一對子女將於本月中迎來10歲生日。 (全文)

#20240705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支聯會煽動顛覆案 鄒幸彤換官申請遭駁回 官:對被告能獲公平審訊有十足信心

【獨立媒體】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主審法官黎婉姬曾處理支聯會拒交資料案的上訴,並單方面閱覽辯方無法得悉、涉公眾利益被遮蓋的警方調查資料,鄒幸彤認為造成偏頗,要求換官。鄒幸彤申請今(5日)被高等法院駁回。
判詞指,拒交資料案和煽動顛覆案性質不同,看不到前者證據與本案有何關聯;而黎官也同意被遮蓋的資料與支聯會或鄒幸彤無關、其判詞亦無任何針對鄒,若鄒單憑黎曾閱讀相關材料,跳到她有「表面偏頗」的結論是「完全缺乏理據和不能成立」。

判詞又指,作為專業法官,黎官參與本案審訊時,自然會提醒自己將PII材料拋諸腦後,不被它影響,由三名法官組成的審判庭更是如此。3名法官並強調,對被告能獲公平審訊有十足信心,必定恪守及履行司法誓言,單憑法理與證據判斷本案,不會受任何試圖干預法庭裁斷的內部或外部壓力所影響。 (全文)

#20240705新聞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初選47人案︱求情】辯方指譚得志屬「其他參加者」 已退出人民力量、無機會重返政壇

【獨媒報導】47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今(8日)續處理第三批被告、6名九龍東初選參與者的求情。代表快必譚得志的大律師梁寶琳認為,譚屬於「其他參加者」,指他雖有簽署「墨落無悔」和「共同綱領」,但沒有組織初選;又強調初選是開放予所有人參加的民主選舉,譚辦街站、參與選舉論壇等只是一般選舉會做的事。
辯方指,譚曾因煽動等罪成服刑40個月,望法庭考慮整體量刑原則酌情減刑最多20個月。辯方又強調,譚被捕後已退出人民力量,再沒有機會重返政壇,他還柙逾3年已付上代價;作為基督徒、取得基督教研究和神學兩個碩士學位的他,正在讀《懺悔錄》,嘗試學習和懺悔。法官陳仲衡和李運騰聞言一度表示,他們未能讀完該書。 (全文)

#20240708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初選47人案︱求情】辯方指施德來已退出民協、以社工身分服務公眾抱負破滅

【獨立媒體】47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今(8日)續處理6名九龍東初選參與者的求情。代表施德來的大律師黃廷光表示,施德來屬「積極參加者」的中至低級別,施於本案後已辭任主席和退出民協,重犯機會低。辯方又指,施為註冊社工,但在新修訂的《社工註冊條例》下,罪成的施將無法再任社工,形容其以社工身分服務公眾的抱負破滅。惟辯方指,施於獄中報讀都大心理學課程,望裝備自己,在服刑完畢後以其他崗位貢獻社會。

第三批被告今完成求情,本周三(7月10日)將處理第四批被告求情,為6名九龍西初選參與者: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何啟明、黃碧雲,2名超區初選參與者岑敖暉、王百羽,及衞生服務界參選者余慧明,料需時3天。 (全文)

#20240708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首宗煽動上訴案 譚得志獲批上訴至終院證明書 終院8.14處理申請

【法庭線】人民力量前副主席「快必」譚得志,被指2020年擺街站時,發表「黑警死全家」、「光時」等言論,被裁定「發表煽動文字」等11罪成,判囚40個月,已完成服刑。譚不服定罪及刑罰提上訴,均被上訴庭駁回。

譚得志早前就定罪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證明書,上訴庭周三(10日)頒判詞指,本案控罪是《維護國安條例》下新煽動罪的前身,涉重大而廣泛重要的法律觀點,值得終院作出裁決,因此批准申請。

終院網站顯示,將於8月14日處理申請終極上訴許可的聆訊,法官「容後通知」(To be confirmed)。(全文

#20240710新聞 #港區國安法 #20200524銅鑼灣 #20200117大埔
【初選47人案︱求情】毛孟靜獲石禮謙撰求情信、盼與夫度餘下時光 何啟明為高尚目的犯案

【獨立媒體】47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今(10日)處理第四批共9名被告求情,包括參選九西的岑子杰、毛孟靜、何啟明、馮達浚、黃碧雲、劉澤鋒;參選超區的岑敖暉、王百羽;及參選衞生服務界的余慧明。毛孟靜一方望以監禁5至6年為量刑起點。辯方指,毛孟靜對否決預算案有保留、私下反對「攬炒」,亦非組織者,她明白對公眾造成的潛在危害,望真誠道歉,並可與丈夫度過餘下時光。毛亦獲前立法會議員石禮謙、融樂會等撰求情信,提到她政見不同仍願交流,及為少數族裔貢獻。

何啟明一方則望判監3年或以下。何獲前民協主席馮檢基等撰求情信,指他熱心服務弱勢社群。辯方指何出於良好動機、具高尚目的而犯案,他望令香港變得更好,只是採用了非法手段;而他被捕後持續服務社區,包括跟進保育深水埗主教山配水庫,本案後打算遠離政治,專注服務社會。辯方又提及,何本質上是一名好人,法官陳仲衡即指,不認為本案有任何被告本質上是一個壞人,多名被告發笑。 (全文)

#20240710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初選47人案︱求情】余慧明求情信稱仍信以投票改變秩序無錯 唯一錯誤或是「太愛香港」 官打斷促勿發表政治演說

【獨立媒體】47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今續處理參選衞生服務界的余慧明求情。代表余的大律師石書銘表示,余以護士為志業,組織工會和參選僅為服務公眾,她一直倡以非暴力和合法手段向政府施壓,惟本案後很大機會不能再任護士,已付出代價。而余所屬的衞生服務界沒有協調會議、亦無討論35+後的行為,認為余屬「積極參加者」較低級別或「其他參加者」。

庭上又讀出余撰寫的求情信,余提及參選立法會是望增加議價能力和改變死局,但卻被指控為顛覆國家政權,「是其他民主國家聞所未聞」;而法庭裁決指「五大訴求」為空中樓閣,但當中包括落實《基本法》承諾的雙普選,余反問:「如果政府視落實23條是憲制責任,難道落實雙普選不是一樣嗎?」余又表明,即使到現在仍認為透過在立法會投票改變既定秩序並沒有錯,「或許我唯一的錯誤,就是我太愛香港。」法官陳慶偉聞言後打斷,指這並非求情信,着辯方勿發表政治演說;又一度說:「那就不要求情,你不用求情,那沒有問題。」 (全文)

#20240711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47人案|法庭通知押後處理新西、新東被告求情 據稱因「未能預見情況」

【法庭線】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已完成四批、共 26 名罪成被告的求情,包括組織者,以及港島、九東、九西、超區和衞服界的參選人,尚餘參選新西的 8 人及新東的 11 人。

司法機構網站顯示,原定 7 月底及 8 月初進行的新西及新東被告求情都押後,新西押後至 8 月 27 至 29 日進行;新東則押後至 9 月 2 至 5 日進行。據悉,法庭周二(16 日)下午發信通知,稱因「未能預見的情況」(unforeseen circumstances)而改期。(全文)

#20240716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願榮光禁制令案 鄒幸彤不被視為訴訟一方 申上訴許可遭拒

【獨立媒體】律政司去年申請禁制令要求禁傳播反修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正在還柙的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堅稱自己是訴訟方之一,並欲參與上訴程序,遭法官陳健強拒絕,她再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上訴庭今(18日)頒下書面判決,指鄒幸彤不承認自己是入稟狀所描述的「被告」之一,亦表明沒有意圖干犯任何一類的受禁行為,明顯地不是禁制令所針對的「被告」,鄒亦沒有向法庭申請加入或介入訴訟,因此看不到陳官早前拒絕認可鄒是「訴訟一方」的決定有任何錯誤,最終拒絕批出上訴許可,並下令鄒向律政司支付訟費。

律政司於2023年6月5日入稟高院申請禁制令,法官陳健強於同年7月28日頒布決定,拒絕批出禁制令。律政司不服上訴,指法庭在國安議題上需遵從行政機關的評估,又指陳官錯誤地判斷禁制令沒有效用。上訴庭於今年5月8日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並頒下臨時禁制令,「被告」是任何做出4類禁制行為的人,地址是香港境內任何範圍。在原審和上訴的程序中,「被告」一方沒有任何代表出席聆訊,只有「法庭之友」代表以中立身位協助法庭。 (全文)

#20240718新聞 #港區國安法 #願榮光歸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