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47人案︱求情】辯方指譚得志屬「其他參加者」 已退出人民力量、無機會重返政壇

【獨媒報導】47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今(8日)續處理第三批被告、6名九龍東初選參與者的求情。代表快必譚得志的大律師梁寶琳認為,譚屬於「其他參加者」,指他雖有簽署「墨落無悔」和「共同綱領」,但沒有組織初選;又強調初選是開放予所有人參加的民主選舉,譚辦街站、參與選舉論壇等只是一般選舉會做的事。
辯方指,譚曾因煽動等罪成服刑40個月,望法庭考慮整體量刑原則酌情減刑最多20個月。辯方又強調,譚被捕後已退出人民力量,再沒有機會重返政壇,他還柙逾3年已付上代價;作為基督徒、取得基督教研究和神學兩個碩士學位的他,正在讀《懺悔錄》,嘗試學習和懺悔。法官陳仲衡和李運騰聞言一度表示,他們未能讀完該書。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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