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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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圍城】6男女暴動罪成囚5年 官斥史上最嚴重暴動之一 加深分歧、影響警民關係

【獨立媒體】2019年11月18日發生「理大圍城」,共213人於油麻地遭圍捕及被控暴動罪,分拆成17宗案件審理。其中6人不認罪,經早前審訊被裁定罪成,還柙至今早(31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謝沈智慧斥示威者的行為「極度暴力,完全是肆無忌憚、目無法紀」,形容本案是「有史以來其中一場最嚴重、暴力的暴動」。法官又指被告乃經過20多日審訊而被裁定罪成,之後才說感到後悔,是「口惠而不實」,更斥案發時17歲的被告與父親在庭上「砌詞狡辯、謊話連篇」,並非改過自新的表現。法官指被告年輕、患抑鬱症、承受壓力及接受教育等均非減刑因素,各人判監5年。

此外,法官指《國安法》罪名除了叛國或恐怖份子之外,其他罪行的最高刑罰與暴動一樣均是監禁10年,質疑辯方指《國安法》立法後被告重犯機會較低的說法。不過翻查《國安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勾結外國勢力及恐怖活動罪行的最高刑罰,均為無期徒刑,而非監禁10年。 (全文)

#20231031新聞 #1118油麻地
理大衝突4年|逾七成暴動案審結 大部分油麻地衝突被告 因黑衣或防護裝備定罪

【法庭線】2019年11月,理工大學爆發連串衝突,校園附近有示威者「突圍」,另有一批人響應網上號召,在油尖旺一帶發起「圍魏救趙」,大批人士被捕。根據《法庭線》統計,自警方封鎖理大後,有333人被控在校園內外、油尖旺一帶參與暴動,截至 2023年11月7日,72%案件已審結,定罪率為96%。

記者翻查判詞發現,其中在油麻地圍捕事件,至今有164人被判暴動罪成,當中5人被指控直接作出暴力或實質行為;其餘159人不涉直接證據,當中逾7成人是因黑衣或防護裝備遭定罪。有主審法官認為,「示威者以黑色表示共同信念」、「黑色運動鞋」可便利被告在參與示威暴動時走動﹐亦有法官指,示威者以雨傘抵擋警方的催淚彈及遮掩面容。

另有5人並非穿黑衣或攜有裝備,最後被指沒合理原因身處現場而被定罪。有主審法官提到,「參與非法集結或暴動的人,不一定有示威裝備或穿深或黑色衣服」,指他們到場加入人群,默默地鼓勵和支持,也屬參與非法集結或暴動。

多名法官在判詞強調,油麻地「圍魏救趙」性質嚴重,「是香港有史以來,其中一場最嚴重及最暴力的暴動」,近半被告的量刑起點定於5年或以上監禁。最高的量刑起點為5年半,該兩名被告均不涉直接證據,法官指他們分別攜縮骨遮及望遠鏡,參與程度比其他被告稍高。(全文)

#20231117新聞 #1118理大 #1118紅磡 #1118尖沙咀 #1118佐敦 #1118油麻地 #營救理大
最後一宗油麻地圍捕案開審 5男子承認暴動 還柙候判 4人不認罪受審

【獨立媒體】2019年11月18日發生「理大圍城」,共213人於油麻地遭圍捕及被控暴動罪,分拆成17宗案件審理。最後一宗9人案件今(22日)在區域法院(借用西九龍法院)開審,其中5名被告選擇認罪,案情指他們案發當日均穿黑色衣服,在警方展開圍捕時遭到拘捕。各人還柙至同案其他不認罪被告的審訊有裁決後再求情及判刑,有家屬和親友落淚,與被告相擁道別。餘下4名被告則不認罪受審,控方將於明天作開案陳詞。

控方為本案33名警員證人申請匿名令,另申請他們能使用特別通道及在屏風後作供,獲區院暫委法官梁嘉琪批准。 (全文)

#20231122新聞 #1118油麻地
11.18油麻地圍捕案全審結 213人被控暴動 200人罪成 97%不涉直接證據 

【法庭線】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封理工大學,大批市民「圍魏救趙」,213 人在油麻地碧街一帶被捕,兩日後在多個法院提堂,分拆 17 案處理。消防隊長庭上作供指,油麻地站附近窄巷內發生「人疊人」,疊起來約有 1.7 米高,被解救出來的人遭警方帶走。距離事發接近 5 年,最後一案於周一(16 日)審結,除 7 人被指潛逃,17 案共有 200 人罪成﹐最重判囚 5 年 4 個月。

《法庭線》整理判詞,發現 97% 罪成被告不涉直接證據,法庭主要以衣著、裝備等環境證據,以及身處現場,推論被告參與暴動。有法官指,被告無防護裝備、只穿黑衣或深色裝束,逗留在暴動現場,「無疑助長示威者的氣焰」。另有被告被捕時穿灰衣及人字拖鞋,法官認為,他在暴動核心被制服,唯一推論是在場支持及鼓勵暴動。

記者亦統計,近 4 成判囚被告的量刑起點為 5 年或以上。有法官形容,本案是「香港有史以來,其中一宗規模最大及最暴力的暴動」。亦有法官指,即使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曾親自作出襲擊或破壞,但他們視香港法治與秩序如無物,身處現場壯大暴動聲勢,須重判以儆效尤。(全文)

#20240920新聞 #1118油麻地 #圍魏救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