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圍城】6男女暴動罪成囚5年 官斥史上最嚴重暴動之一 加深分歧、影響警民關係

【獨立媒體】2019年11月18日發生「理大圍城」,共213人於油麻地遭圍捕及被控暴動罪,分拆成17宗案件審理。其中6人不認罪,經早前審訊被裁定罪成,還柙至今早(31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謝沈智慧斥示威者的行為「極度暴力,完全是肆無忌憚、目無法紀」,形容本案是「有史以來其中一場最嚴重、暴力的暴動」。法官又指被告乃經過20多日審訊而被裁定罪成,之後才說感到後悔,是「口惠而不實」,更斥案發時17歲的被告與父親在庭上「砌詞狡辯、謊話連篇」,並非改過自新的表現。法官指被告年輕、患抑鬱症、承受壓力及接受教育等均非減刑因素,各人判監5年。

此外,法官指《國安法》罪名除了叛國或恐怖份子之外,其他罪行的最高刑罰與暴動一樣均是監禁10年,質疑辯方指《國安法》立法後被告重犯機會較低的說法。不過翻查《國安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勾結外國勢力及恐怖活動罪行的最高刑罰,均為無期徒刑,而非監禁10年。 (全文)

#20231031新聞 #1118油麻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