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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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47人案】區諾軒指鄒家成發起「墨落無悔」稱「已取得共識」 或涉他不知的「黑盒過程」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24日)踏入審訊第31天。區諾軒繼續接受代表鄒家成的大狀盤問,同意鄒家成因對戴耀廷稱毋須簽聲明感憤怒,故發起「墨落無悔」,以向公眾展示抗爭決心。區同意,「墨落無悔」表明「會運用」否決權,與部分選區協調文件「會積極運用」字眼有別,同意有人或想比協議「行前一步」。法官李運騰問及新東會上就否決權字眼未達成共識,但鄒家成在「墨落無悔」卻表示在協調會議「已取得共識」,區表示懷疑是否有他不知情的「黑盒」過程,導致共同綱領和鄒家成用「會運用」一字。

此外,被問到拖延法案通過是否妥善履行立會議員職責,區表示立法會議員向市民問責,會用不同手法爭取選民所想,「無論投贊成定反對、認真審議定係去到拉布,都係佢哋向市民問責嘅方式。市民唔滿意嘅,下一屆就會選走佢哋。」法官則重申,控方立場不是說否決預算案就違法,只有「無差別」否決才違法。(全文

#20230324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中年女子涉傳真恐嚇法官信件被捕

【明報】警方2月27日接獲灣仔區域法院轉介,指早前經傳真方式接獲一封可疑信件。灣仔警區刑事部接手調查。人員經調查後,昨日(24日)上午在深水埗區拘捕一名45歲本地女子,她涉嫌「刑事藐視法庭」。該名被捕女子已被暫控一項「刑事藐視法庭」罪,案件今日(2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捕人須還押至5月5日再訊。據了解,有關信件涉恐嚇法官字句。(全文

#20230325新聞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指若林紹桐無辜 鍾應向警及律政司交代 官指問法危險

【法庭線】《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周一(27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47日審訊。控方指就鍾沛權的供詞,有一些「補充性問題」需再了解。其中問及鍾被捕後錄取證人口供時,若知林紹桐無辜,為何不向律政司及警方交代詳情,「幫助林紹桐開脫」。辯方反對提問,反問若證人於宣誓下交代所有情況,控方是否就會接受林與涉案15篇文章無關。法官亦指問題問法危險,被告有權保持緘默,問題對控方沒有幫助。

控方其後再問鍾,若首15篇文章交由林審批,是否會照樣刊出。辯方再反對指「係非常唔公道嘅假設性問題」,對本案無幫助,「點叫被告去設假第二個審批會點,係唔恰當、唔公平嘅問題。」法官接納辯方陳詞,駁回問題。控方早上完成對鍾沛權的盤問,案件下午續審,由辯方覆問。

控方第26日盤問鍾沛權,伍淑娟甫開庭指,是日主要有一些「補充性問題」須再了解,並要向鍾指出控方案情。

伍問到,鍾推薦由林紹桐接任總編輯時,前《立場》董事蔡東豪有何反應。鍾表示,蔡信任其推薦,亦明白他對於結束《立場》感到不甘不捨,故尊重鍾的分析和判斷。伍再問,蔡對於林紹桐的評價及判斷,是否基於對鍾的信任。鍾回應指,這問題於早前盤問時已問過。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亦打斷指,控方今早表示只會指出案情、涉案文章是否屬指出錯誤等。惟控方問題不斷重複,擔憂無法在餘下時間完成覆問,「重覆又重覆,都有個限度囉 … 我好懇請伍專員你留返少少時間畀我。」

控方最後指出案情,指涉案文章具煽動性、鍾個人經歷可預見文章煽動憎恨中央及港府;鍾在控罪日期內作為主導角色,《立場》提供平台製作及發布煽動性專訪和博客文章,林紹桐則輔助製作及審批相關文章;控方又指,鍾於辭職後仍以總編身分控制《立場》,涉案文章作者都屬串謀一部分,在連續性串謀過程中的某階段加入。鍾一律不同意。(全文

#20230327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休班交通警時速150公里撞斃鐵騎士 危駕致死罪成 判囚33個月兼停牌5年

【獨立媒體】一名休班交通警涉2018年在大埔公路以150公里超速駕駛,最後失控逆線,撞死駕駛電單車的53歲男子。交通警否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經審訊後罪成,今(27日)在區域法院(借用西九法院)被判囚33個月,另被停牌5年。被告須於停牌的最後3個月自費修讀駕駛改進課程。區院暫委法官梁嘉琪指,被告屬中度罪責,而良好背景非減刑因素。有旁聽男子在散庭後稱:「畀天收!」、「一條人命判33個月!」、「影衰晒香港差人!」

被告為警員唐建偉(案發時27歲,現年32歲),被裁定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成立。

區院暫委法官梁嘉琪判刑時指,被告駕駛時加速、於行人過路處並無減速,並且過度扭軚駛往對面線。梁官認為被告屬於中度罪責,而危駕致死罪需判阻嚇性刑罰,因有無辜生命被奪走,最後判囚33個月。由於被告是審訊後定罪,而良好背景亦非減刑因素,因此無其他減刑。另外,被告被停牌5年,並須於停牌的最後3個月自費修讀駕駛改進課程。

梁官早前裁決指,被告公然漠視車速限制、過份超速,他漠視危險繼續駕駛,其表現遠低於一名謹慎小心的司機。另外被告於警誡下稱前方有車,遂往外駛但疑撞到安全島及爆胎,導致車輛失控,扭軚不果撞到死者。但據專家指,車痕顯示被告沒有撞向安全島,這與被告警誡下的說法不吻合,故法庭不接納被告說法。(全文

#20230327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撞死人瀨條軚
涉轉載「羊村繪本」網址 還押近3個月男被告認煽動判囚5個月 辯方建議法官下令即時釋放遭拒

【庭刊】24歲碩士畢業生涉透過社交平台轉載被指為煽動刊物的「羊村繪本系列」之下載網址,同時配上「Catch me if you can, motherfucker」字句,又在連登討論區宣揚港獨,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已被還押近3個月的被告今(2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強調,雖然涉案訊息回應者不多,但被告煽動認同違法示威者的志同道合者,「縱使只是沉默的閱讀者,對其影響力不下於直接回應者」,又指雖然被告只重複尖銳性口號,但指「口號同暴動總係離不開」,最終判被告入獄5個月。由於被告扣減還柙時間後,可能已接近刑滿,辯方遂建議下令把被告即時釋放,惟遭羅官拒絕並表示「佢哋(懲教)有計數㗎嘛」。(全文

#20230327新聞 #港區國安法 #網上言論 #轉發羊村繪本
11.12中環|9人否認暴動罪開審 控方:各人在置地廣場逃生出口附近被捕

【法庭線】2019年11月12日的中環「和你 lunch」,28人起初被控非法集結,其後被改控暴動。涉及教師、社工等9人的案件,周一(27日)在區域法院開審,由法官姚勳智主理。

控方指出,案發當日數以千計的示威者佔據畢打街、德輔道中等街道,除破壞「元氣壽司」及「吉野家」等店舖外,亦有向警方投擲磚塊等。由於示威者人數眾多,警方一度撤退。約 3 小時後,警方在置地廣場一逃生出口附近拘捕本案被告。

控方又指,現場片段拍到各被告的情況,部分人在逃跑途中卸下裝備,其後被警員檢獲。在警誡下,其中一名被告表示,當日與男友(同案被告)欲前往文華酒店取情侶手鐲,見人群在逃跑於是「企埋一邊」,強調「我同男朋友咩都冇做過」,但警方到場便拘捕他們。(全文

#20230327新聞 #1112中環
【初選47人案】控方指前觀塘區議會主席為共謀者 區諾軒完成作供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27日)踏入審訊第32天。出庭第24日的區諾軒今作供完畢,控方庭上展示區受時任觀塘區議會主席蔡澤鴻所託,向組織者群組轉告有關九東會議的訊息,控方在法官詢問下確認視蔡澤鴻為本案「共謀者」之一,因他出席了多次協調會議,可推論對謀劃知情,多名被告面露驚訝。區其後指區議會主席角色有限,「唔希望人哋收個訊息畀我都有問題,令到好多人有不必要嘅擔心。」法官亦形容一眾組織者退出初選計劃,有如司機駕駛中途突然「跳車」,區指他即使「跳車」仍有留意事態發展,亦承認退出後因「有啲手尾要處理」曾出席港島區會議。

區作供完畢後,法官陳仲衡提醒區勿與將作供的還柙被告討論案情,區答「法官閣下,就我理解我唔會接觸到,亦都唔會接觸佢哋」,法官陳慶偉補充建議勿接觸任何受審被告,區表示明白,散庭時多人向今天67歲生日的梁國雄賀生日快樂。此外,另一控方證人、同案被告趙家賢下午獲安排到庭閱讀數千頁文件,他身穿黑色風衣、深藍長褲,套上人工耳、頸繫上口罩,於約2小時內讀畢文件,預計明早會宣誓作供。(全文

#20230327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女監限定系列「髮夾」

女性可以入的物資比男性多少少咁啦🤏🏻
但係相對上難度都比較高架
所以今次我就做一個記錄啦

懲教可以入的髮夾有兩款(圖二)
不過相信大家聽得最多就係(圖一)的8字夾
另外一款有親友同我分享(圖四)嗰款!(網上圖片)
都係全塑膠的髮夾!

我因為唔想買錯唔啱規格的髮夾
所以我都係認命買8字夾
買錯事少
佢地無得用要等下次探訪先再入就大件事(定罪一個月先探到2+2)
如果有親友買過其他款可以入!話我知呀!!

之前問左女手足親友
佢就指引我去依間鋪頭(圖三)感謝🥲🫶🏻
地址係:深水埗基隆街324號地下奇興百貨

入到去鋪頭右邊會有啲髮夾頭飾
而掛出黎的sample 8字夾係約一隻手指尾長的size
如果想買其他size要直接問店員
佢就會攞比你睇(nice的姨姨
我買左鋪頭入面最大的size
大過一張八達通(9.3cm計8字形狀個位)
不過要一次過買12個
無得散買

另外店員姨姨都有問我要唔要橡筋(圖二)
佢估到我係黎買物資
不過由於🎀唔需要我就唔買住了
所以唔知最低消費要買幾多條

另外聽過大欖出面士多同羅湖間小鐵皮屋都有得買嘅
有其他地方買到都可以話我知🫶🏻

handwritingletters
休班警涉偷用他人八達通花700元 被控5項盜竊周二提堂

【明報】26歲休班男警涉嫌於去年拾遺不報,更盜用他人的3張八達通卡,使用約770元。他於事主遺失物品後3天被捕,現被控5項「盜竊」罪,案件將於周二(28日)上午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去年11月26日,一名31歲男子報案,稱自己同日凌晨乘搭一輛由銅鑼灣駛往天水圍的巴士時遺下一個背包,其後在天水圍天耀路一花槽尋回該背包,但發現內裏的3張八達通卡、手提電腦和平板電腦都不見了,損失金額共約2.7萬元。

警方調查後,發現該3張八達通卡於去年11月26至28日期間曾被盜用,損失金額共約770元。警方其後於11月29日在天水圍區起回部分失物,並以涉嫌「盜竊」拘捕一名26歲男休班警務人員,他已被停職。(全文

#20230327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47人案|第33日審訊原定趙家賢作供 惟法官不適未有開庭

【法庭線】47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二(28日)展開第33天審訊,第二名控方證人、認罪被告趙家賢原定開始作供。不過法官陳慶偉甫開庭稱,由於法官陳仲衡今日身體不適,故是日未能開庭。 (全文

#20230328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男警涉洗黑錢逾624萬 暫毋須答辯 案件押5月初轉區院再訊

【東方日報】1名男警員涉嫌於2019年至2021年期間,以其銀行戶口「洗黑錢」逾624萬港元,該警其後被捕,並被落案起訴6項洗黑錢罪。案件今早(28日)於東區裁判法院作首次提訊,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指擬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處理,並申請把案件押後至5月9日再訊,以待準備轉介往區院的文件。裁判官最終批准將案件押後,被告獲准以1萬港元保釋候訊,期間不准離港及須每周2天到警署報到。

報稱警員的被告鄺嘉傑(29歲),被控於2019年10月16日至2021年5月12日期間,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項財產,即以被告名義開設在中國銀行的2個帳戶、香港賽馬會帳戶、星展銀行帳戶及眾安銀行帳戶內,處理6筆總額約624.2萬港元的款項,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些財產。

警員涉及洗黑錢案不時發生。於2022年,隸屬刑事調查隊的女警區嘉曼涉及與他人串謀洗黑錢53萬港元的案件,以及向報案人索取約100萬港元貸款、和接受被捕人士6萬港元貸款的案件,2宗案件被判囚共21個月,裁判官斥責知法犯法,令警隊蒙羞。(全文

#20230328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馬會戶口洗黑錢
泰領事館外示威、前區議會主席涉違限聚 警稱公共衞生優先、言論自由「擺好後」

【法庭線】2020年10月,多名區議員到泰國駐港總領事館外,聲援泰國反政府示威者,當中多人被警方票控違反限聚令,包括時任沙田區議會主席李志宏。李志宏早前不認罪,待另一同類案件(社民連及工黨五一示威案)上訴結果再訊,案件押至周二(2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

警方高級督察庭上供稱,當日早上從前荃灣區議員林錫添的Facebook帖文得悉集會,到場後發現為多於4人的聚集,故發出多次票控警告。辯方詢問他,有否考慮過限聚令下,市民該如何行使言論自由。警員稱,警方首要考慮為公共衞生和集會是否違法,「你話我有冇考慮言論自由嘅權利,我擺到好後囉」。暫委裁判官陳樨樨裁定表證成立,押後至5月9日結案陳詞。(全文

#20230328新聞 #20201021中環
休班警涉擅取巴士乘客背包擸財物 被控5項盜竊 押後至5.23再訊

【東方日報】1名休班警員被指於去年11月的凌晨時分,在一輛由銅鑼灣駛往天水圍的巴士上檢走1個裝有手提電腦、平板電腦、八達通卡及信用卡等總值2.7萬港元物品的背包,其後更涉嫌使用當中的3張八達通卡內共約778港元。經執法人員追查下,終拘捕該名懷疑涉案休班警。該警其後被落案起訴5項盜竊罪,今早(28日)於屯門裁判法院作首次提訊。由於辯方表示須時索取文件,以便提供進一步法律意見。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5月23日再訊,期間被告續准以2,000港元現金保釋。

26歲被告黎柏鴻並無於控罪書填上報稱職業,但據悉為1名休班警務人員,現已被停職。控罪指被告於2022年11月26日,在屯門新城市廣場外於城巴N969車廂內盜竊1個黑色背包,內有1個Airpod Pro充電器、1個棕色銀包、1張香港身份證、4張信用卡、1張屋苑住戶證、1張759會員證、1張餐廳會員卡、3張八達通卡、900港元現金、1部手提電腦、1部iPad Air、1個iPad Air巧控鍵盤、1部Switch遊戲機、1盒共30個黑色口罩、1個充電器、2條充電線、1個卡套及1疊卡片,總值約2.74萬港元,全屬龍姓男事主的財產。被告另被控於同日至11月28日,在香港盜竊3張屬於龍的八達通卡內,合共778.8港元的餘額。

據悉,執法部門於去年11月26日上午,接獲31歲男事主報案,指同日凌晨約3時,他乘坐一輛由銅鑼灣駛往天水圍的巴士時遺下一個背包,其後在天水圍天耀路一花槽尋回該背包,惟內裏3張八達通卡及電子器材等不翼而飛,損失總值約2.7萬港元。 經追查後,人員發現該3張八達通卡內的餘額被盜用,最終於同月29日拘捕1名懷疑涉案的休班警員。(全文

#20230328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巴士執到寶
國安處拘48歲女子 涉網上持續發布煽動訊息 包括鼓吹港獨

【香港01】警方表示,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日(28日)下午於西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一名48歲女子,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9和10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她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調查顯示,該名被捕女子涉嫌多次透過不同社交平台,持續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內容涉及煽動他人引起對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憎恨、帶有口號、鼓吹香港獨立、煽動武力對抗及侮辱國旗和國歌等。據了解,有關社交平台為Twitter,被捕人涉嫌以其數個帳戶發布港獨及仇警等內容。(全文

#20230328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被指煽動案|辯方指《文匯報》曾報道「屠龍小隊」眾籌 「根據控方說法,呢個直情幫佢宣傳?」

【法庭線】《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周二(28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48日審訊。就控方早前指《立場》在專訪為許智峯推廣「國際線」及「賣廣告」,辯方引述《文匯報》報道「屠龍小隊」眾籌收集資金,詢問鍾沛權報道是否煽動暴力,指「根據控方說法,呢個直情幫佢宣傳,幫佢引起煽動仇恨?」鍾表示難以猜測動機,但他認同需報道事件。

辯方又呈上《紫荊》雜誌、《成報》等漫晝配圖,指其他媒體亦曾批評法官「獨裁」,並將時任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形容為「國妖」、時任特首候選人林鄭月娥等人則為「德江娘子軍」。鍾供稱,過往不論官媒、親建制或非建制報章都會以政治漫畫及設計圖片,增加文章效果及吸引力,惟近年政治漫畫數量已減少。案件周四(30日)續審。 (全文

#20230328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初選47人案】趙家賢:戴耀廷「風雲計劃」「引領」本土抗爭派素人參選 爭區議會主導權營造「憲制抗爭」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29日)踏入審訊第34天。第二名控方證人趙家賢今正式作供,提及戴耀廷2018年提倡「風雲計劃」,以「向政府抗爭的政治理念行先」來尋找「有志之士」填滿區議會「白區」,旨在取得區議會主導權,將地區事務「政治化」並將撥款用於民主工作,及取得特首選委會議席,指戴當時已從區議會「着手」,開始營造「憲制抗爭」的概念。

趙續指,戴「引領」了很多本土抗爭派政治素人參選,並在反修例民怨下大勝,惟他們漠視區議會傳統、「口號式政治表態居多」,令議會變得「標籤化、民粹化、口號式」並帶入立法會選舉,趙認為戴從2018年起將該種形態「慢慢注入,然後『有機地』發展咗出嚟」。法官問戴耀廷推「35+」,是否希望將區選的成功「複製(copy)」?趙先稱「我唔會話係抄咗」,但指戴耀廷乘勢以其作為「大學者、大文豪」的做法去寫文章等,令立會形勢再進一步,惟趙其後改口同意。趙作供期間,不時有被告皺眉、搖頭和發笑。

萬德豪其後就「35+」計劃發問。趙確認有聽過該計劃,萬德豪問誰是主要推手(key promoter),趙微微低頭輕聲說:「戴耀廷」。

趙再解釋,民主動力在民主派政黨當中,是作為協作組織的角色。而民動的成立,是因有數個民主黨派在選舉中有「衝撞」,他望能減低衝撞、促進協調,故民動中很多委員都是來自民主派政黨。

趙舉例指2019年的區議會選舉,他於2017年3月,已與各大政黨地區代表開會做協調工作。被問有誰參與,趙指各大政黨的地區代表都有出席,並有一個全港選區的名單,如果「撞區」,即同一選區A政黨及B政黨均望派人出選的話,民主動力就有一個「大黨讓細黨」的機制。

趙表示,自2013年至2017年情況都是如此,惟到了2018年開始就有變化,因當時戴耀廷提倡「風雲計劃」,打算就無人參選的選區「搵多啲嘅有志者去出選」,變相與民主動力一直與政黨和政團組織開會協調的模式出現「衝突」。

趙指「我講多少少內情先」,解釋戴曾公開表示望取得各個區議會過半數的主導權,令政府社區參與撥款可運用在民主陣營認為合適的公民社會工作上,推動公民社會,特別是民主概念的工作;此外,取得區議會議席過半數後,在「未完善選舉制度之前」,民主派區議員便可取得特首選委會內由區議員互選的一百多個議席。

法官陳慶偉指趙提及填白區、取得選委會議席及撥款權等,問趙可否再解釋,趙稱「係,多謝法官大人」,並解釋戴耀廷當時「想將當時區議會選舉,講緊地區事務嘅野,透過佢嘅推動,係將佢政治化」,除了使用政府撥款將地區文娛活動變成是推動民主的活動外,同時循憲制角度,戴認為區議會取得過半數議席,便可獲得當時港九新界的特首選委會議席。趙並說:「我想要帶出呢個位比法庭知道呢,就係戴耀廷當時已經係想喺區議會着手,將佢嗰個用憲制做抗爭嘅概念已經開始營造出嚟」,趙補充即是在2018至2019年的時候,鄒家成聞言搖頭。

趙同意,2019年民主黨在區議會取得大勝,陳慶偉問故趙指戴的想法是在2019年前發生?趙答「佢係一步步去營造呢個嘅情況出嚟」,鄒家成再搖頭。趙並指「我想講嘅就係,18、19年嘅時候我同佢會喺好多傳媒嘅訪問係有針鋒相對」,此時吳政亨發笑,鄒亦再搖頭。

趙續指,民主動力當時獲各個傳統民主派政黨授權「睇住區議會選舉地區嘅工作」,而他們深信每個選區「一定要擺時間落去發展、服務市民」,若只是短期派人「空降選區」會對社區發展不利,因地區工作者不會懂得如何在社區協作和與不同團體溝通。趙續指,戴的風雲計劃「雖然佢最後嘅人數唔太多,但佢引領咗好多本土抗爭派嘅政治素人都有出選」,而當時政治大勢是反修例事件有很大民怨,故民主陣營在區選取得大勝,「喺之後嘅區議會,以及喺地區嘅論政、議政、表達意見嘅文化係有好大嘅轉變」。

趙解釋,在未有大勝之前,民主派議員的意見與建制派時有相撞,「但係我哋係地區為本」,故是以對議案項目對社區有最大利益作為區議會討論基礎。但到了2020年,即新一屆區議會上任後,「整個地區議會嘅文化係有好大嘅變化,新當選嘅,可能係由風雲計劃、或者係由本土抗爭派嘅一啲政治素人當選,佢哋嘅取態係好難去處理。」趙指,「佢哋係要口號式政治表態居多」,而且針對每個社區都有的傳統文化活動撥款,若全部由建制派舉辦,他們就會以派別分野「完全予以否決」。

陳慶偉續問,戴耀廷是否希望將區選的成功「複製(copy)」?趙答「我唔會話係抄咗」,又指「其實當時佢係整個形勢大勝咗之後,佢就乘勢以佢作為『大學者、大文豪』嘅一啲做法,而佢就去寫文章等等,就去將整個形勢就攞嚟更加進一步去推,咁我哋就可以開始喺立法會再進一步啦」。

陳慶偉再次問,故「35+」的想法,就是戴希望複製區選的成功?趙答「冇錯法官閣下」,並指除了社會形勢,戴耀廷「佢做嘅一啲步驟,令到成個形勢做成」。

案件下午續審。(全文

#20230329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一拳書館涉辦共讀活動時供酒 龐一鳴認無牌賣酒等罪罰款1萬2千元

【獨立媒體】深水埗獨立書店「一拳書館」,被指去年舉辦「清酒共飲,太宰治共讀」活動時提供清酒予參加者,遭控違反防疫規例及無牌售賣酒類。東主龐一鳴今(2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兩罪,被判罰款合共12,000元。案情提到,警方接獲投訴後喬裝顧客到書店參加活動,發現書店職員提供清酒予顧客飲用。辯方求情時指,一拳書館平常舉辦很多不同類型的活動,而被告舉辦活動不是為了賺錢,是希望連結社區及推動文化。

同意案情指,去年8月23日警方接到有關在一拳書館舉辦「清酒共飲,太宰治共讀」活動的投訴。至8月26日,兩名警員喬裝顧客,以合共700元報名參加活動。

兩名警員在活動當天到場參與,被告首先致歡迎辭,之後有職員將3支清酒倒進12個玻璃杯內供參加者飲用。活動結束後,警方在現場發現17人,當中包括被告、職員及參加者等。警方發現被告為書店負責人,並將他拘捕。被告在警誡下及之後的會面中均保持緘默。警方之後確認涉案書店沒有申領酒牌。

案情續指,兩名警員到場參加活動時,發現一拳書館沒有「安心出行」的海報,故沒有職員要求二人掃瞄 QR Code。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聽畢求情後,終就首項控罪判處罰款4,000元;另一控罪則罰8,000元,合共罰款12,000元。(全文

#20230329新聞 #其他案件 #一拳書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