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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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人士資訊部
數十警圍封調查荃灣CHICKEEDUCK 分店 【立場新聞】下午時份,近 40 名便衣警員及機動部隊警員,到達CHICKEEDUCK 位於荃灣享成街的分店,封鎖店舖門口,亦要求店內顧客步出店外,作截查及盤問。暫時未知警方行動的原因及目的。 在店舗外被截查的顧客已離開,被截停搜查期間顧客有出示身分證。(原文) #20210506新聞
數十警圍封調查荃灣 CHICKEEDUCK 分店 警方消息指涉及國安處案件

【立場新聞】警方國安處人員在 Chickeeduck 荃灣店搜證約個多小時,Chickeeduck 行政總裁周小龍事後見傳媒,他不滿警員在行動期間未有回答他任何提問,又指警方沒有帶走任何東西,質問香港法治是否可以讓警員如此行動?他又指不會懼怕白色恐怖,說罷引來圍觀市民鼓掌支持。(全文

#20210506新聞 #港區國安法
黎智英與壹傳媒兩高層被控串謀欺詐 控方申請交由國安法官處理 暫定明年3月開審

【蘋果日報】警方去年8月派逾200警力硬闖壹傳媒大樓搜證,並以涉嫌違反《國安法》及串謀欺詐等罪名,高調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壹傳媒高層,最終黎智英及集團兩名高層周達權及黃偉強被控就將軍澳工業邨土地用途串謀欺詐科學園。案件今午於區域法院提堂,控方申請將案件交由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法官陳廣池決定將案押後至今年底處理相關議題,並暫定案件明年3月開審,預計審期25天。

經控商討後,辯方認為由於目前未能細閱多達數萬頁的控方文件,會否爭議文件的呈堂性仍是未知之數,陳官最終決定先定下提訊及正訊審訊日期,若雙方在審訊前有任何爭議,便先在12月21日的提訊日處理,及後將案件定於明年2月21日預審,暫定明年3月14日至4月20日審訊。(全文

#20210506新聞 #壹傳媒欺詐案
【六四集會案 】 紅線亦步亦趨 牆外的人無人能保證 梁凱晴留言:無理由見到香港差就走

//「612」大概是梁凱晴人生第一個拐點。當日她正放「進修假」(study leave),在為考牌試努力中,早上醒來還在糾結是否要去金鐘參與「三罷」。不過,她還是決定去。「一大清早(金鐘)夏慤道已站滿人,在運送物資呀,以前覺得香港人唯利是圖,為了錢,每天營營役役,但那天覺得我們很團結。」

下午3時多,她和同伴身處中信大廈停車場:「那是不反對示威區 (獲不反對通知書的示威範圍),(警方)突然放催涙彈,一時間情況混亂,好擔心人踩人。」沒有應對經驗,又缺乏物資,大家卻互相照應:「沿途有年輕女孩崩潰地哭著問:『為甚麼這樣對待我們』,又有男孩說要殺出去。」那情那景,深印腦海,無法忘記:「之後一直在想,對比他們,自己是成年人,可以做點甚麼?」她說最初只想到派單張,無想過參選。

也許,是時局在推著大家向前走。「由612到答應(參)選,過程很短,沒有經過太多思考的決定。」未有跟家人商量,還在考執業試: (做點事)。」

先莫論香港社會這個大議題,單就月華區的地區事務,梁凱晴亦每天迎難而上。然而,她還是相信每條路都可以通往不同地方:「就像香港(反送中),由最初遊行,都後來個個戴gear(裝備),不斷演變,都是逼出來的。」堅持才會見到希望:「議助都沒說過要『劈炮』,因為覺得所做的事,是有意義的。」

「不要因為打壓便自我噤聲,他們覺得這樣會令到你驚,就會更加打壓你,不會讓你喘息。就如新疆、西藏不斷受打壓,但根本無法反抗,我不想香港變成這樣,希望在僅餘的自由空間,再做多一點,否則連那空間也沒有了,就會更加受打壓。」她因為參加去年的六四紀念晚會,被控「明知而參與一個未經批准集結罪」。六四集會案今日判刑,梁凱晴被判4個月。//

📌 專訪全文:《誌》hk.feature
被捕人士資訊部
//今早本組織有成員疑因國安法被上門拘捕,現正被警方拘留,已有律師前去了解。若有進一步消息,我們會第一時間向大眾公開。// 📌 全文:光城者
警方國安處拘四男一女涉干犯顛覆國家政權罪

【Now新聞台】警方國安處拘捕四男一女,年齡15至24歲,涉嫌干犯顛覆國家政權罪。據了解,部分被捕人是學生組織「光城者」的成員。

組織在社交網站帖文指,有成員被警員上門拘捕,涉嫌違反國安法,目前正被扣查,有律師前往了解。組織其後再公布,有其他成員亦被警員上門搜證,但未知是否被捕。(全文

#20210506新聞 #港區國安法
被捕人士資訊部
16歲男生涉背囊藏索帶 拒認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受審 【頭條日報】16歲男中學生去年5月27日清晨於荃灣因形跡可疑被警員截停,背囊中疑被搜出3包索帶被捕。男生否認1項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拘捕警員作供指當日巡邏時看見被告等2人穿校服在沙咀道來回踱步,背囊腫脹,形跡可疑,遂上前截查並搜出索帶、頭盔、防毒面罩及黑色衣物等大量物品,但亦同意辯方指被告全程表現合作。案件下午續審。 案發時15歲中三男生被控於去年5月27日在荃灣沙咀道莎樂美餐廳外保管3包索帶,無合法辯解而意圖損壞屬於香港政府的財產。(全文)…
15歲男生復課當日遭警截查搜出索帶被控受審 明日結案陳詞

【蘋果日報】案件下午續審概況:

辯方盤問時指出,去年中小學因應疫情多番停課,案發當日是疫情後復課的第一天。警員17396陳啟立(譯音)先稱無留意,後稱同意此說法。辯方再指,當日被告被截停後,曾解釋他正往大鴻輝方向買早餐,陳稱沒有印象。

辯方再問,即使警員在袋中搜出多項物品,但沒有任何武器。陳回應稱:「刀刀劍劍就冇,但遮都可以係(武器)㗎嘛!」辯方再指出,手持雨傘的人並不是被告,被告只是為朋友接手保管雨傘,陳不同意。

裁判官黃士翔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被告不自辯,但傳召哥哥作供。被告的哥哥供稱,他任職私房菜廚師,亦有教授烹飪班。案發前一日,他致電弟弟,要他到位於葵涌正在裝修的烹飪班工作室幫忙拾執。

哥哥又指,當日叫弟弟將索帶放入書包,「因為佢好大懵,成日唔記得帶嘢」,又指知道弟弟翌日要上學,但執拾需時,一早提醒弟弟帶校服來,當晚在工作室的梳化休息,翌日直接換校服上學。他於翌早約6時出門,而由葵涌乘車到荃灣學校,只需十數分鐘車程。

哥哥指,弟弟是「必須食早餐嘅人,由細到大,佢唔食早餐佢會好眼瞓」,又指弟弟為人較懶,下雨也不用長遮。

主控盤問時詢問為何他於疫情期間、收入減少時裝修,被告哥哥反問:「唔係更應該呢個時候裝修咩?反正未必可以開業?」主控又質疑,為何要弟弟急於帶走索帶;哥哥回應稱只是有人來就順便帶走,不是急切,並強調弟弟不是第一次幫助他攜索帶回家。

案件明日結案陳詞。(全文

#20210506新聞 #20200527荃灣
4青年脫串謀毀壞罪 管有鐳射筆槌子罪成 還押至5.27判刑

【資訊部新聞】4名青年前年9月2日早上在油塘鯉魚門廣場被捕,其後被警員以打嚇方式威迫交出手機密碼。事後4人被指串謀破壞油塘港鐵站,同被控一項串謀損壞財產罪,另各面對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工具罪,指控他們管有鐳射筆或槌子。經歷22日審訊,裁判官莫子聰今(6日)裁定串謀毀壞罪脫,但判4人管有攻擊性武器或工具罪成。

裁判官早前已裁定各被告的招認並非自願作出,手機對話內容不得呈堂。今午裁決時批評警犬隊員曾以警犬恫嚇被告,更向被告稱警犬未食早餐。

裁判官認為各被告人確實達成一項協議,只是無法證明各人協議破壞油塘站,因此裁定串謀毀壞罪不成立。但裁判官認為,被告被捕地點接近紀律部隊宿舍,各人攜帶鐳射筆、槌子、生理鹽水及口罩等物品必然是打算與警方衝突及傷害警員,並揚言即使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亦足以定罪,最終裁定各人管有攻擊性武器或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成立。

裁判官花逾3小時宣讀判辭後,下令將4人還押至本月27日判刑,期間為各人索取懲教院所或背景報告。

📌 法庭文字直播

📌 司法機構新聞摘要

#20210506新聞 #0902油塘
胡志偉向高院申請保釋為父奔喪 法官終同意特定條件下准胡外出

【蘋果日報】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因47人案及未有交出BNO而被還押,其父於上月辭世,喪禮將在今天舉行。胡志偉早前向懲教署申請外出為父奔喪,惟署方以保障懲教人員、在囚人士及公眾安全為由,拒絕批准申請,更反建議以視像方式拍攝胡父遺體,讓胡志偉「瞻仰遺容」,惟胡認為此舉對先人不敬而拒絕。他今早盡最後努力,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案件將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處理。杜官最終同意提供特定條件容許胡外出保釋,參與其父親的喪禮,包括在私人場合舉行、只容許家人參與、不准與其他人無關人士聯絡等。(全文

#20210507新聞 #初選大搜捕 #港區國安法
【初選47人案】吳敏兒向高院申請保釋 押後至5月28日處理

【獨立媒體】職工盟前主席吳敏兒涉去年民主派初選,與另外46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自提堂後還柙逾兩個月。她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原訂於(7日)進行聆訊處理,惟吳的代表律師申請押後至5月28日,獲《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批准。

吳敏兒今穿著白色恤衫和粉色西裝外套、戴眼鏡應訊,拿著一大疊文件,精神不俗。散庭後,旁聽人士向吳大叫「撐住呀Carol!」、「撐到底!」吳特意放慢步行速度,向庭內人士微笑揮手。前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職工盟多名同事亦到場支持。(原文

#20210507新聞 #初選大搜捕 #港區國安法
張舉能上任改投訴法官程序 首引入公眾參與覆檢 有別馬道立任內「限法官調查」

【眾新聞】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1月上任後承諾改善投訴法官程序,根據司法機構即將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司法機構將由現行各級法院領導一人處理投訴,改為引入「二級制」,嚴重、複雜或引起廣泛公眾關注的投訴會先由高等法院多於一名法官組成的委員會調查,然後交給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領導的顧問委員會覆核投訴及就法庭程序提出建議,並首次有公眾人士與法官一起加入顧問委員會,首席法官最終決定每宗投訴。

面對建制對反修例案件及個別開明法官猛烈批評下,司法機構史無前例地有「外人」參與投訴法官的程序,恐有機會影響投訴個案及法庭程序。(全文

#20210507新聞
【5.27 荃灣】15 歲少年被指藏索帶 官問能否引用條例改控罪 辯方:法庭不應主動提出 6月4日裁決

【立場新聞】去年 5 月 27 日,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國歌條例草案》。網民遂在多區發起「大三罷」行動,其中一名年僅 15 歲的少年在荃灣遭搜出 3 包索帶,被控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案件經半天審訊後,被裁定表證成立,押後至今早( 7 日)在西九龍法院少年庭進行結案陳詞。裁判官黃士翔問及,若最終接納少年有意圖而管有索帶,但沒有造成實際損壞的話,能否以條例所賦予的權力修改控罪。辯方強調,警方在落案起訴前早已徵詢法律意見,但卻未有在多次提訊階段修改,故法庭不應主動提出。案件押後至下月4日裁決。

辯方力陳,少年管有索帶用作損壞財產存在內在不可能性,因索帶相當普遍,只能用作捆綁,而純粹捆綁的動作根本不構成損壞,更何況控方在控罪中亦沒有具體指明索帶用以損壞甚麼財產。辯方續指,即使法庭最終裁定有關索帶可用作損壞財產都好,少年亦沒有意圖為之,因當日的地點、其衣著及態度,均顯示他不可能作損壞。再者,少年的胞兄亦出庭力證他只是打算將索帶帶回家,以供父親作園藝之用。

裁判官問,辯方如何解釋少年背囊內的其他物品,包括戰術頭盔、護目鏡、防毒面具等。辯方回應指,當時疫情已爆發,有不少人會戴上防毒面具防疫。裁判官又問,法庭能否運用司法認知來理解何謂「大三罷」,繼而推論出少年的意圖,作出裁決。惟辯方認為,案發時正值疫情,社會氣氛相較 2019 年平靜不少,即使有人在當天號召「大三罷」,亦不等於示威必然會發生。(全文

#20210507新聞 #20200527荃灣
光城者四成員被控爆竊三人提堂 控方指案件涉國安處 被告准保釋7月再訊

【蘋果日報】警方日前於將軍澳一所中學拘捕四名涉嫌入內偷竊學生,調查期間聲稱發現部份學生住所內藏有港獨旗幟及標語等物件,國安處人員介入接手調查,並指被捕學生為組織「光城者」成員。其中三名學生今早被押解到觀塘裁判法院提堂,各控以一項入屋犯法罪。本身並非國安法指定法官的主任裁判官錢禮一度詢問控方,案件是否涉及國安處,獲控方確認。案件押後至7月2日再訊,三人獲准保釋。

案中共有四名被告,各被控一項入屋犯法罪,控罪指他們於今年5月5日進入將軍澳羅氏基金中學意圖偷竊。控方庭上表示,首被告被捕時鼻子流血,現仍留院治療,今早缺席聆訊,他的案件押後至5月12日再處理。

控方反對各被告保釋申請,惟裁判官最終批准三名被告各以現金一萬元及人事擔保一萬元保釋外出,其間不得離港,並須交出旅遊證件及遵守宵禁令等。(全文

#20210507新聞 #20210505將軍澳
私人檢控被撤 許智峯提覆核被拒 法官斥潛逃 若批准有損司法聲譽

【立場新聞】目前在流亡、身在澳洲的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早前就律政司介入前年西灣河警員開槍案、及深水埗的士司機撞人案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律政司司長撤銷檢控的決定,律政司其後質疑許智峯棄保潛逃,應拒絕其司法覆核申請。

法官李運騰今頒布判詞,拒絕許智峯的司法覆核許可申請,兼輸訟費。法官又指許的潛逃行為顯示他並不尊重司法尊嚴,指他選擇逃離本港司法管轄範圍,但又於本港提司法覆核,如法庭批准其申請,屬有違公眾良知及損害司法聲譽。(全文

李運騰法官判詞

#20210507新聞
胡志偉短暫保釋奔父喪 僅能逗留靈堂半小時

【立場新聞】因初選 47 人等案正遭還押的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其 92 歲父親上月逝世。他早前向懲教署申請出外奔喪被拒。胡志偉昨日(7 日)在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准於特定條件下短暫獲准保釋,前往奔喪。

胡志偉今早由多名懲教職員及兩名軍裝警員陪同下,由警車從荔枝角收押所送往鑽石山殯儀館,約 8:30 從後門進入殯儀館,約 9:07 步出,在靈堂逗留時間僅得約半小時,就再次由警車送返收押所。《立場》記者現場觀察,胡志偉抵達殯儀館時穿上白恤衫、深色西褲,下車時手拿一件淺色西裝外套,沒有戴上手銬;送返收押所時則雙手鎖上手銬。(全文

#20210508新聞
【校園新聞】 校方無視二次傷害 對反修例被定罪學生進行紀律研訊

【中大學生報】一名於反修例運動中被定罪的學生獲教務會學生紀律委員會通知將就其個案進行紀律研訊。

根據《處理學生紀律個案程序》,由於涉事學生為研究生,其個案應先由研究院紀律委員會處理,但若「個案性質非常嚴重,則由教務會委員會成立的裁決小組直接處理。」。另外,《處理學生紀律個案程序》並未列明針對社運案件的處理方法,因此,未知校方的紀律行動決定是基於學生所犯的刑事罪行及社會行動、其有損「校譽或本校利益」的行為抑或其「經法庭判定犯有不道德、惡意中傷或可鄙的行為」。(全文

#20210508新聞
涉爆竊學校 「光城者」19歲男生准保釋守宵禁令

【頭條日報】本周三清晨,4名「光城者」成員涉嫌爆竊位於將軍澳的將軍澳保良局羅氏基金中學,當中19歲中六男生今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裁判官莫子聰押後案件至7月2日與另3名被告一同再訊,男生獲准以1萬港元保釋,另母親須繳付擔保金1萬港元,期間不准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遵守晚上9時至早上7時的宵禁令,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

4人同被控於今年5月5日在將軍澳保良局羅氏基金中學,作為侵入者進入上述建築物,意圖在該處偷竊。同案另外3名被告同於昨日提堂,惟首被告當時仍在將軍澳醫院留醫,故缺席昨日聆訊,待至今早於觀塘法院應訊。(全文

#20210508新聞 #20210505將軍澳
母親節︱愛兒還柙19個月 收押所考DSE 最強媽媽:只願阿仔安好

//「有咩隨身貴重物品,全部鎖入保管箱,電話銀包都唔可以帶入去……」「無㗎喇阿Sir,我最珍貴嗰樣嘢已經鎖咗喺入面,成400萬㗎……」每天早上,赤柱監獄門前的等候區,總是萬人空巷,焦急的家屬都得趕及中午前登記,探望還柙的家人,氣氛緊張,多得強媽(化名)棟篤笑式的插科打諢,不但其他家屬會心微笑,連原本表情嚴肅的懲教署人員,亦忍俊不禁。

自嘲是「連登耆英」、還有IG賬號的強媽,便是這樣一個人,總是懂得苦中作樂。「你唔好睇我而家咁,只要牽涉到仔女嘅事,我就會跳晒大掣……」訪問這天,剛巧撞正要與律師商討上庭安排,強媽直言一下子太多資訊要消化,心情煩亂又不安。2019年9月,因反修例衝突被捕,兒子被控以包括暴動等4條罪,還柙至今超過一年半,強媽說,早上探監已成為她每天的工作。

「做人阿媽嘅,只係想知個仔每日過得好,其實我只係隻信鴿,喺入面唔係話你用個手機上個網就知道好多資訊,真係要靠我哋傳話……」這天,記者就跟強媽到赤柱監獄探望兒子。家住九龍,坐地鐵轉巴士,約定會面的海洋公園站有2個主要出口,一個通往主題樂園,另一個出口,就是強媽這一年來的「跑道」,踏出虎度門,再沒回頭路:「原本喺荔枝角,上年先轉去赤柱,香港仔隧道成日塞車,去得多先識呢度搭,一見到對面馬路有車就跑過去……」//

📌 專訪全文:蘋果日報
📌 相關資料:強媽給同路人的信

#母親節快樂
【探訪時間更改】

昨天我們於赤柱監獄探訪時,從懲教署張貼之海報及派發的通告獲悉,由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起,赤柱監獄探訪定罪人士的時間將會調整,敬請各有關家屬親友留意以下事項:

1. 還押在囚人士的親友探訪時間不變,探訪時間為每日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一時,訪客須在探訪時間結束前六十分鐘辦理登記(即中午十二時前登記)。而基於保安理由,訪客不應早於上午八時到達院所。

2. 定罪在囚人士的親友探訪時間由原來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更改為每日下午二時至下午五時,訪客須在探訪時間結束前三十分鐘辦理登記(即下午四時三十分前登記)。而基於保安理由,訪客不應早於下午一時三十分到達院所,逢星期三暫停服務(公眾假期除外)。

星火同盟 謹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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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悼英烈】梁凌杰死因研訊明正式展開 父母失蹤明現身與否引關注

【加山傳播】2019年6月15號晚,身穿黃色雨衣的梁凌杰登上金鐘太古廣場地盤示威,其後墮下身亡,生前身上和一旁皆放有反送中示威標語,故被大眾視為反送中運動中首名犧牲英魂。事隔一年半,死因庭明日將正式梁淩杰展開死因研訊,死因裁判官由高偉雄擔任,而死因研訊主任為葉志康。由於今次情況相比周梓樂死因研訊,環境複雜程度大減,故死因庭排期12日聆訊,亦不會引入虛擬實景技術,但就會嘗試透過使用其他科技,令陪審團和公眾更易理解研訊過程。

死因研訊在今年2月26日進行研訊前檢討時,梁凌杰的雙均未有出席。雖然梁凌杰父親曾在事件一周年時,向傳媒表示希望就兒子死亡展開死因研訊;但卻在該今年2月25日通知律師解除其代表職務。研訊主任葉志康在檢討後曾經作公開呼籲家人致電死因庭,惟警方前往他們的報住地址尋人時未有應門,亦未知兩人是否已經離港。葉曾經表示若梁父母最終表明不欲展開死因聆訊,死因庭會視為重要的影響因素,但有關意願不會直接阻止死因庭繼續展開聆訊,故梁父母明日會否出現在家屬席上備受關注。

據悉,死因庭會將警務處長、消防處長、太古廣場、太古廣場的保險公司、當時負責在太古廣場搭建工作台,進行外牆工程的工程公司將列為有利害關係方,並傳召當日到場救援的消防員、警員、警方談判專家、太古廣場的職員,法醫等以證人身份出庭作供。惟當日有份到場勸阻的前立法會議員,民主黨鄺俊宇暫未有被列為證人。固然死因庭表示若任何認為能提供合適證供的人都可聯絡法庭,但鄺俊宇在初選案中因國安法被捕保釋,會否被傳召和會否出庭亦成為問號。(全文

#20210509新聞 #梁烈士死因研訊
【專訪】港菲混血街頭歌手 從《願榮光》尋回「香港人」身份

//今年 22 歳的 Oliver 在香港出生,父親是香港人,母親是菲律賓人。父親在他一歲時離世,母親改嫁一名菲藉丈夫,因此他從小就在一個說菲律賓語的家庭長大。在香港,他身處在少數族裔社群,而在少數族裔當中,他置身一個更小的社群— 「LGBTQ+」。

去年萬聖節,他穿著一襲黑色閃亮晚裝,頭戴銀色的公主皇冠,在中環街頭唱歌。群眾舉著手機燈圍著他,一起大聲唱著《願榮光》。這一首歌,令他第一次感受到與香港人真正連結,亦是第一次覺得,自己是「香港人」。「當你唱這首歌,聽到這歌,你就感到有力量」。

自從《港區國安法》於去年 7 月通過後,氣氛不再一樣。Oliver 說,每當他再唱《願榮光》時,警察的反應都更加強硬(more aggressive)。警方三次交涉、兩度拘捕,Oliver 最後被控違反「口罩令」以及噪音煩擾。今年 2 月,兩項噪音煩擾罪被裁定不成立,裁判官裁決時指警員及事主供詞矛盾、誇大其辭。

他站在旺角站旁,聽著眼前的本地樂隊演唱,隨後忽發其想,走上前詢問樂隊可否一同表演。樂隊答應後,他雙眼發亮,非常雀躍。可是當他表明想唱的是英文版的《願榮光》後,換來的回應是:「你彈吧!你彈吧!」樂隊隨即退場,剩下 Oliver 一人站在樂器堆中,顯得有點尷尬,他決定自己一個人繼續唱。

那年不少人熟悉的歌曲再次響起,可是「風景不再一樣」,觀眾沒有如往日般主動圍過來,只有「小貓三四隻」留在原地觀看,有人靜靜地看著表演,有人低頭望手機。

面對新環境、新跌序,Oliver 相信,暫時也不能再在街頭隨心唱歌,但他相信,只要有創意,凡事不放棄,總會有出路,並主動提到在爭取民主的路上,「若你無法再上街示威,還有甚麼可以做?」//

📌 專訪全文:《立場新聞》
📌 訪問片段:《立場新聞》 YouTube / Instagram
【不一樣的母親節】石牆花義工向140位在囚抗爭者母親獻花 「傾偈師」駐場助舒緩情緒

【立場新聞】協助在囚人士的組織石牆花,早前組織義工在母親節送花予在囚人士母親。組織今天指有 22 名「送花步兵」義工,把鮮花和一些小禮物送給分散港九新界各地、沒有子女陪伴的在囚人士母親。累計 3 天,石牆花共向 142 位在囚抗爭者母親送上花束。

石牆花早前致電過百位在囚人士的母親,截至上周五共有 111 名媽媽願意收花,有些則是家屬到石牆花辧公室領取,其餘就由義工送到家屬手上。組織在上周五及周六已先後送出 50 及 61 紮花束和小禮物予在囚人士母親。此外辧公室內亦設有輔導員,組織稱為「傾偈師」駐場,讓她們以傾訴時間,舒緩情緒。

石牆花亦引述送花的義工所說,指「數百名手足仍受政治冤獄之苦,難言母親節快樂;唯有以腳步代手足送上心意,向伯母拍拍肩,讓她們知道在漫長日子有許多人願意一齊頂、一齊捱。」石牆花在 facebook 帖文直言:「願天下媽媽母親節平安,除了香港人最憎那一位。」(全文

#20210509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