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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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朗昇否認阻差辦公明年審 官批保釋赴英深造

【明報】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陳朗昇本月初在旺角採訪時,被指拒絕出示身份證及大吵大鬧被捕,獲准保釋。警方其後正式落案起訴陳阻差辦公,案件今(2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陳被控一項阻差辦公罪,及一項作為交替控罪的阻礙公職人員罪,他否認所有控罪,將於明年5月16至17日進行審訊,另排期在開審前的4月25日提訊。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他以現金2萬元保釋,沒有離境限制。換言之,陳可如期赴英參加牛津大學路透研究所學人計劃。(全文

#20220922新聞 #其他案件
與街坊爭執打鬥罪成判罰200元 前區議員龔振祺提上訴 官押明年2月裁決

【法庭線】2021年6月,前觀塘區議員龔振祺涉在其油塘高怡邨議員辦事處外,與一對夫婦爭執及碰撞。3人同被控在公眾地方打鬥罪,夫婦早前獲准簽保守行為及撤控,龔振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判罰款200元。

龔振祺不服定罪提上訴,周五(18日)在高院原訟庭審理。龔振祺自行陳詞指,自己是「溫柔、好慢向前移動」,當時只是想離開現場。律政司一方指,龔的動作明顯是故意及有力度,又指他聲稱踏前以換取空間離開,說法不合常理。

法官陳仲衡聽畢雙方陳詞,將於2023年2月20日前頒下判詞。(全文

#20221118新聞 #其他案件
被指詐騙選舉開支 前區議員曾錦榮被控違選舉條例 明年1.9答辯

【法庭線】前屯門區議員曾錦榮,被指在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向選舉事務處不實申報以8,000元聘請選舉助理2個月。他在9月出境時被捕,被廉署落案起訴違反《選舉條例》及企圖欺詐罪。

案件周五(3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辯方指正與控方商討以其他方式處理,申請押後至明年1月9日答辯,獲裁判官劉淑嫻批准,期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包括不得離港和交出旅遊證件等。(全文

#20221230新聞 #其他案件
前區議員龔振祺公眾地方打鬥罪成 上訴駁回 官:片段可見主動碰撞事主

【獨立媒體】前觀塘區議員龔振祺被指於前年6月,在油塘高怡邨議員辦事處外與兩夫婦衝突,三人同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打鬥罪。兩夫婦早前獲准簽守行為一年,並撤回控罪;龔振祺則經審訊被裁定罪成,判罰款200元。龔不服定罪提出上訴,高院法官陳仲衡今(13日)宣布駁回他的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指,片段中龔的表現與他所聲稱「驚惶失措」扯不上關係,也不支持他所稱受現場環境限制,才選擇向同案被告陳志剛撞前「以求出路」的說法,因他的右及後方有空間可離開現場。法官認為原審裁判官裁定龔撞向陳志剛不屬自衛,是完全正確。

重新審視證據後,法官裁定證據足以證實「在公眾地方打鬥」的所有控罪元素,原審裁決並無不穩妥之處,遂駁回龔的上訴,維持原判。(全文

#20230113新聞 #其他案件 #20210615油塘
聲援在囚者街站遭食環票控 民間電台曾健成等3人不認罪

【獨立媒體】民間電台去年5月在銅鑼灣擺街站聲援在囚人士時,電台創辦人、社民連曾健成聯同兩名義工,被食環署以「未經准許而在政府土地展示招貼或海報」為由票控;並被沒收寫有「釋放政治犯」、「Free Hong Kong」及「抗命不認命」的標語。3人今(3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3月14日作審前覆核。

控方表示,案件有10名證人,當中9名為食環署職員。控辯雙方同意押後至3月14日作審前覆核。(全文

#20230131新聞 #其他案件 #釋放政治犯
街站展示捐款QR code 社民連無牌籌款表證成立 警認不見被告收集款項

【獨立媒體】社民連被指於前年7月及8月在旺角東天橋擺街站期間,展示網上捐款QR code,主席陳寶瑩、成員唐婉清及義工何榮溢遭票控無牌籌款,涉及5張傳票。3人否認控罪,今(2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女警員稱前年7月到街站後,看見枱上有籌款箱及印有QR code的易拉架,當時陳寶瑩持咪高峰發言,講及政治和社運的內容,亦有籌款的意思。惟她在盤問下同意,過程中看不到有途人捐款,也看不見被告收集款項。暫委裁判官曹遠山裁定表證成立,陳寶瑩等人選擇不作供。曹官將案件押後至明天結案陳詞。

就前年7月24日的傳票,當日駐旺角警區特遣隊的女警20493吳嘉欣供稱,下午約4時45分接電台指示,指有人投訴旺角道行人天橋近新世紀廣場的街站有噪音滋擾,遂和拍檔到場了解。吳指出,她到達後看到街站擺放兩張枱、4枝寫有「社會民主連線」的旗幟,和兩個印有QR code的易拉架。據庭上片段顯示,易拉架上印有「捐款撐長毛」、「捐款撐Figo」等字樣。

在盤問下,吳警員同意過程中看不到有途人捐款;亦看不到被告有收集款項。辯方大律師黃宇逸續展示警方的案件管理報告,吳警員確認物品一欄中沒有記錄到籌款箱,亦承認她當時已知道公眾籌款須申請,若當日真的是籌款箱,她理應需要紀錄,甚至檢取作證物。

黃大律師續提到報告上有寫「no fundraising activity 」(沒有籌款活動),詢問警員認為該描述是否準確。吳警員回覆準確,但指該報告非她撰寫,補充陳寶瑩有呼籲籌款,但最終無人籌款、無人掃QR code,因此能理解成無籌款活動。

至於前年8月14日的傳票,當天駐旺角警區活動管理組的警員11130麥樂恒則指,在下午5時15分到街站觀察,看到現場懷疑有籌款箱,當時被告陳寶瑩手持咪高峰發言,呼籲支持街站;唐婉清則沒有發言,進行佈置,而何榮溢正在派發傳單,期間有向途人說話。麥警員表示,當天有約1至5人走向街站停留,另有人取單張。他的同袍在場觀察,他負責錄影,最終他在約6時離開。因同袍開始介入調查街站,麥警員指在他離開時3名被告正收拾設備。盤問下,麥警員亦同意當天看不到有途人捐款,也看不見任何人收集金錢;而他在庭上稱懷疑有籌款箱,是因為當時他尚未調查,故不確定是否真的是籌款箱。(全文

#20230220新聞 #其他案件 #20210724旺角 #20210814旺角
社民連街站被指非法籌款 辯方稱網上收款不同於公眾地方收集金錢 現行法例沒規管

【法庭線】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及兩名義工,被指2021年7至8月,在旺角東天橋擺街站要求「釋放政治犯」期間,在宣傳板上展示網上平台Patreon的二維碼,被票控5項無牌籌款。3人早前否認全部控罪,案件周二(21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

辯方指出,條例規管的是於公眾地方收集金錢,然而,街站僅提供Patreon二維碼、PayMe付款等網上捐款資訊,由途人自行通過虛擬空間轉賬,而終審法院已裁定網絡並非公眾地方,本案被告亦無收集現金。

控方反駁稱,條例立法時代遠,沒有考慮到籌款可接受網上付款,故網上付款不受限非立法的原意,辯方即指香港實行普通法,應該是「法律冇講到(違法)就可以做」,否則將十分含糊,而且擴大立法原意。暫委裁判官曹遠山將案件押後至3月16日裁決。(全文

#20230221新聞 #其他案件 #20210724旺角 #20210814旺角
一拳書館涉辦共讀活動時供酒 龐一鳴認無牌賣酒等罪罰款1萬2千元

【獨立媒體】深水埗獨立書店「一拳書館」,被指去年舉辦「清酒共飲,太宰治共讀」活動時提供清酒予參加者,遭控違反防疫規例及無牌售賣酒類。東主龐一鳴今(2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兩罪,被判罰款合共12,000元。案情提到,警方接獲投訴後喬裝顧客到書店參加活動,發現書店職員提供清酒予顧客飲用。辯方求情時指,一拳書館平常舉辦很多不同類型的活動,而被告舉辦活動不是為了賺錢,是希望連結社區及推動文化。

同意案情指,去年8月23日警方接到有關在一拳書館舉辦「清酒共飲,太宰治共讀」活動的投訴。至8月26日,兩名警員喬裝顧客,以合共700元報名參加活動。

兩名警員在活動當天到場參與,被告首先致歡迎辭,之後有職員將3支清酒倒進12個玻璃杯內供參加者飲用。活動結束後,警方在現場發現17人,當中包括被告、職員及參加者等。警方發現被告為書店負責人,並將他拘捕。被告在警誡下及之後的會面中均保持緘默。警方之後確認涉案書店沒有申領酒牌。

案情續指,兩名警員到場參加活動時,發現一拳書館沒有「安心出行」的海報,故沒有職員要求二人掃瞄 QR Code。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聽畢求情後,終就首項控罪判處罰款4,000元;另一控罪則罰8,000元,合共罰款12,000元。(全文

#20230329新聞 #其他案件 #一拳書館
鄒家成涉透過律師寄投訴信 二人被控將未經授權物品攜離監獄 明年1月再訊

【獨立媒體】正因初選47人案及佔領立會案還柙的鄒家成及一名女律師,被指未獲懲教許可下,將一份文件攜離監獄,上周被國安處拘捕。鄒與一名女律師被控一項「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罪,今(31日)於西九龍法院首度提堂。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3日,以待索取文件及讓被告考慮答辯意向,獲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鄒家成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柙;控方為女律師申請施加不得離港的保釋條件遭拒,她獲准以原有現金2萬元保釋。 (全文)

#20231031新聞 #其他案件 #希望新生
兩還押男子否認串謀探訪人士冒簽文件 案件明年5月開審 辯方將爭議被告沒意圖犯罪

【庭刊】兩名男子聲稱在警署內被警員毆打,於是入稟高等法院向警務處提出民事索償,並在今年3月還柙期間被探訪時,涉着探訪人士為他們冒簽申索文件,因而被控兩項「串謀製造虛假文書」罪。兩人早前否認控罪,案件今(2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作審前覆核。

辯方表示,不爭議收柙所的錄音和錄影真確性,並透露兩被告擬出庭作供,抗辯方向主要爭議兩人沒有意圖干犯控罪,以及案中沒有人蒙受不利。裁判官把案件排期明年5月2日開審,預計需時3日審訊。 (全文)

#20231122新聞 #其他案件 #20200307爆炸 #20230608荔枝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