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街坊爭執打鬥罪成判罰200元 前區議員龔振祺提上訴 官押明年2月裁決

【法庭線】2021年6月,前觀塘區議員龔振祺涉在其油塘高怡邨議員辦事處外,與一對夫婦爭執及碰撞。3人同被控在公眾地方打鬥罪,夫婦早前獲准簽保守行為及撤控,龔振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判罰款200元。

龔振祺不服定罪提上訴,周五(18日)在高院原訟庭審理。龔振祺自行陳詞指,自己是「溫柔、好慢向前移動」,當時只是想離開現場。律政司一方指,龔的動作明顯是故意及有力度,又指他聲稱踏前以換取空間離開,說法不合常理。

法官陳仲衡聽畢雙方陳詞,將於2023年2月20日前頒下判詞。(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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