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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翰林:出獄後被禁公開發言、國安利誘做線人及邀返大陸「旅遊」

【獨立媒體】被控分裂國家等罪、入獄近三年的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在社交媒體發文,稱自己已於今年6月出獄,並在今月離港赴英申請政治庇護。他透露,出獄前曾被懲教處「強烈要求」不要對外公布䆁放日期,並須簽署監管令,禁止公開發言和訪問;警方國安處人員則每月約他見面,要求交代行蹤和銀行戶口資料,又以「線人費」利誘他提供他人資料;曾有國安提出陪他到中國大陸「旅遊」,惟鍾拒絕稱「我不想」。(全文)

#20231229新聞
被捕人士資訊部
鍾翰林:出獄後被禁公開發言、國安利誘做線人及邀返大陸「旅遊」 【獨立媒體】被控分裂國家等罪、入獄近三年的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在社交媒體發文,稱自己已於今年6月出獄,並在今月離港赴英申請政治庇護。他透露,出獄前曾被懲教處「強烈要求」不要對外公布䆁放日期,並須簽署監管令,禁止公開發言和訪問;警方國安處人員則每月約他見面,要求交代行蹤和銀行戶口資料,又以「線人費」利誘他提供他人資料;曾有國安提出陪他到中國大陸「旅遊」,惟鍾拒絕稱「我不想」。(全文) #20231229新聞
鍾翰林違監管令到英國尋求庇護 周庭未有依時報到警方將全力追捕

【Now新聞台】繼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宣布棄保後,「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亦違反監管令,到英國尋求政治庇護。

22歲的鍾翰林在前年底,承認港區國安法下分裂國家與洗黑錢罪,被判監3年7個月。他在社交平台表示,今年6月獲釋後接受懲教署一年監管令,但警方國安處人員每隔2至4周便會與他會面,他聲稱自己被迫收錢做線人,提供其他社運人士的資料,又要他到內地「旅遊」,在巨大的壓力下,近期以調適情緒為由向懲教申請到日本旅遊,到埗後決定向英國尋求政治庇護,並已在英國時間周三晚抵達當地,在可預見的將來,不可能再回到香港這個家。

另外,正在加拿大留學、原本要在周四向警方報到的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未有回港,警方嚴厲譴責畏罪潛逃的羞恥行為,表示會全力依法追捕,又指危害國家安全是極度嚴重的罪行,會追究到底,任何逃犯不要妄想潛逃離港就可以逃避刑責,除非自首,否則會被終身追捕。

周庭因2019年包圍警總案被判囚十個月,她在前年六月出獄,另外涉嫌干犯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案件,獲准保釋,周庭九月獲批到加拿大升學後宣布棄保,她早前接受日本傳媒訪問,表示正在尋求政治庇護。(全文)

#20231229新聞
消息:周庭父母於大埔警署協助調查

【明報】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涉「勾結外國勢力罪」而於2020年被捕,事後獲准保釋,她早前表示決定棄保,昨未有依時到警署報到,違反保釋條件。消息指,由於周庭母親為其擔保人,今早獲邀到警署協助調查。周庭父母現身在大埔警署。(全文)

#20231229新聞
涉秀茂坪宿舍非禮女童 男警拒認罪 案件轉九龍城裁判法院審理

【東網】一名男警在4年前休班期間,涉嫌在紀律部隊宿舍3度非禮一名十餘歲女童。執法人員今年6月接獲相關報案,之後展開調查,7月4日拘捕被告,並落案起訴他3項非禮罪,案件今日(29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再提訊。被告否認全部控罪,由於事主需要透過閉路電視系統作供,故此本案需轉往九龍城裁判法院審理,法庭把案押後至2024年1月3日在九龍城法院再訊,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匿名被告代號「U.K.B.」,現年27歲。控罪書中文版本報稱是其他職業,英文版本職業一欄則被劃去。據執法部門新聞資料顯示,被告為一名休班警員,已被停職。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12月某日、2020年7月某日、2020年8月某日,在九龍秀茂坪和康徑1號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某單位,非禮女童X。據了解,被告與女童是親戚關係。

辯方今日表示準備好答辯,被告否認3項控罪,需排期審訊。控方表示,審訊期間將會用上女童X的錄影帶會面舉證,另X和另一證人會透過閉路電視系統作供。由於需要相關設備,控方申請把案件押後到明年1月3日,轉往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料屆時會正式排期審訊。 (全文)

#20231229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三度非禮少女
涉隱瞞財務狀況借「財仔」 男警被控欺詐准保釋明年2月再訊

【東網】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人員於上月21日在天水圍區以涉嫌欺詐拘捕1名24歲男警,指他於6月14至23日間向3間財務公司申請貸款時,隱瞞其個人財務狀況,案件涉及款項共105萬港元。經諮詢法律意見後,該名男警被控3項欺詐罪,並於今早(2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按辯方申請,把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23日,以等候被告聘請私人律師及索取法律意見。被告獲准以7,000港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及須往警署報到。

被告廖健良(24歲)在控罪書上並無填寫報稱職業,據悉他為1名警員,現已被停職。廖被控3項欺詐罪,指他於2023年6月14日與2023年6月23日之間,在香港藉作欺騙,即分別在向眾安銀行有限公司、歐力士財務服務香港有限公司及安信信貸有限公司作出個人貸款申請時,虛假地向該3間公司提供聲稱完整及準確的內容及資料,意圖詐騙而誘使該3公司職員作出作為或一系列作為,即批准上述貸款申請及分別批出400,000港元、250,000港元及400,000港元的貸款予廖,而導致他獲得利益或導致該3間公司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

警員涉及各種罪行過往時有發生。今年6月5日凌晨2時許,兩輛的士先後沿旺角彌敦道北行,一輛私家車則沿旺角道東行,當駛至彌敦道及旺角道交界時,該輛私家車懷疑撞到其中一輛的士,該輛的士其後懷疑失控撞毀約2米鐵欄及撞倒1名43歲女途人,另一輛的士則懷疑收掣不及撞向該輛私家車。人員經深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於11月22日在旺角區拘捕該名28歲男私家車司機,他其後被控1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案件已於12月1日提堂,並將於明年1月12日再訊,以待準備轉介往區院處理的文件。被捕男子為1名休班警務人員。

今年7月26日下午5時許,警方接獲屯門屯隆街2號一店舖職員報案,指懷疑1名女子從上址盜去一些總值約160港元的貨物。人員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該名姓黎(39歲)女子涉嫌盜竊被捕。黎及後被控1項盜竊罪,案件已於10月26日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並將於明年1月12日再訊。被捕人為1名休班警務人員,已被停職。 (全文)

#20231229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呃財仔過百萬
【蘋果案】控方開案陳詞:黎智英為「主腦」 國安法生效前已著手聯絡及會面外國官員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2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4日審訊。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上月裁定煽動刊物罪無逾時檢控後,黎今早庭上答辯,否認3項控罪。之後控方讀出開案陳詞,指黎智英是本案「主腦」,對《蘋果日報》的運作有完全的控制權,他曾指示下屬開設英文版,以圖尋求外國制裁中國及香港特區官員。控方又指黎在《國安法》生效之前,已開始與不同的外國官員及非政府組織人士聯絡、會面,尋求實施制裁、封鎖及敵對行動,至今共有42名中國及香港特區官員被制裁。

控方指稱,早在《國安法》於2020年7月生效之前,黎智英已開始支持或提出請求外國勢力向中央及特區政府實施制裁或封鎖。據《蘋果日報》報導,黎智英於2019年7月與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及美國參議員等人會面,討論《逃犯條例》修訂,當黎被問到美國可以做什麼時,黎曾提出制裁中國及香港官員,讓他們知道有何後果。控方指,上述顯示《蘋果日報》被利用作為平台提倡制裁。

控方又指,從2020年7月1日《國安法》實施起,至2021年2月15日陳梓華被拘捕,黎與 Mark Simon 和陳梓華等人一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控方在庭上屏幕展示人物關係圖,其中 Mark Simon 是黎智英的私人助理,二人均在 WhatsApp 群組「DC Dems」及 Signal 群組「Jimmy Mark」。其他涉案人士包括前美國陸軍上將 Jack Keane、前美國國防部副部長 Paul Wolfowitz、前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郭明瀚(James Cunningham)、「香港監察」創辦人 Benedict Rogers 及「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行政總監 Luke de Pulford 等,控方指部份人加入上述兩個通訊群組,亦會與黎智英「一對一」聯絡及電郵。

控方指,事實上不同的制裁措施的確有實施,至今共有42名中國及香港特區官員被制裁,審訊期間將會傳召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教授王貴國就此作供。 (全文)

#20240102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39歲男子事隔4年多被控串謀暴動 保釋待轉介至區院

【獨立媒體】2019年8月25日「荃葵青遊行」,有人築路障堵路及與警方對峙,衝突期間警方在附近截查3部私家車,搜出大量行山杖、頭盔和戰術背心等。9人事隔2年被起訴,其中7人認串謀非法集結罪,被判囚9至12個月。事隔4年多,再有一人被起訴,39歲機械技工被控串謀暴動、為交替控罪的串謀非法集結共3罪,今(3日)於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1月9日再訊,以待轉介往區域法院的文件。被告獲准以現金及人事各1萬元保釋。(全文

#20240103新聞 #0825葵涌
【蘋果案】控方:黎智英籲下屬勿針對特朗普 指示Mark Simon邀彭斯和蓬佩奧訂閱英文版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3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5日審訊。控方繼續開案陳詞,指黎智英在美國國務院前資深顧問 Christian Whiton 的建議下,指示下屬設立蘋果英文版,目的是爭取外國人的支持,以尋求外力向中央及香港政府實施制裁。黎又指示國際組同事不要針對特朗普,因蘋果靠特朗普政府的支持「保命」。當黃之鋒表示不認同蘋果發起的「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黎則向陳沛敏表示不同意黃,現時任何有助於香港的方法都應該採用,因已沒有其他方法對付中共。控方又指黎於2020年5月開設了個人 Twitter 帳戶,以圖增加影響力打「國際線」,列出黎智英所追蹤的外國政治人物及機構,遭法官質疑控方想反映什麼。

案件明日續審,控方將繼續開案陳詞及播放「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片段。 (全文)

#20240103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蘋果案】控方:黎智英受訪稱不會離開 留港直至最後一日 被捕後稱「坐監都揀呢條路」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4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6日審訊。控方繼續開案陳詞,指國安法生效後,黎智英持續在專欄撰文及在 Twitter 發文,稱推行國安法會導致中國被國際圍堵,又表態支持美國推行《香港避風港法案》和《香港人自由和選擇法》。黎接受外媒採訪時稱:「我將會留在這裡直至最後一日⋯⋯直至我不能再留或我們陣營的人全部被捕或離去。」如果他離開會令自己蒙羞,也會令《蘋果日報》名譽受損。黎於2020年8月10日被拘捕,他獲釋後,《蘋果日報》隨即以頭版報導黎智英稱:「坐監都揀呢條路。」

控方繼續開案陳詞,指《國安法》生效之後,黎智英持續利用《蘋果日報》作為平台發布煽動文章,美化及鼓吹示威者的違法行為,又請求外國勢力向中港官員實施制裁。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蘋果》發布了合共85篇煽動刊物,其中31篇含有請求外國勢力向中港官員實施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措施的內容。

黎智英於2020年8月10日被警方國安處拘捕,其後獲得警方擔保。8月13日,《蘋果日報》頭版報導黎智英稱:「坐監都揀呢條路」,並引述黎稱:「將來瞓喺監獄,whatever,我都係會揀呢條路。」報章另發布報導引述黎稱「手銬都不能侮辱我」。

控方提到,黎於2020年12月還柙後,來監獄探訪的人包括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馮偉光、張志偉。《蘋果日報》仍繼續運作,而黎則繼續給予指示。 (全文)

#20240104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蘋果國安案開案陳詞整合|被控串謀6高層發布161項煽動刊物 31項涉勾結外國勢力 黎智英被指下達過甚麼「指示」?

【庭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本周二(2日)正式開審,控方共用了3天審訊時間,讀畢上百頁的開案陳詞。控方指控黎智英與6名蘋果高層串謀發布共161項煽動刊物,包括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發布的31項煽動刊物請求外國制裁中港。黎智英被指在這些時段,直接向《蘋果》高層下達不同指示,包括約訪前港督彭定康、決定反修例報道方向、創辦英文版爭取美國支持等,用意為挑起針對中國、香港或警方的仇恨,左右公眾輿論,引人參與示威,並尋求外國對中港實施制裁,例如取消香港特殊地位等。

161項煽動刊物之中,85項被指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發布,其中31項涉請求外國或境外勢力對中國或香港特區實施制裁、封鎖或從事敵對活動,被指同時與「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相關;其餘130項刊物只涉「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

控方將2罪橫跨2兩年2個月的控罪時段,劃分為6個階段,包括:反修例前、反修例期間、新冠疫情期間、推出《蘋果》英文版前,推出英文版後,以及港區國安法實施之後。

黎智英被指在這些時段,直接向6名《蘋果》高層下達不同指示,包括要求採訪外國政治人物、決定反修例報導方向、創立英文版等,用意為挑起針對中國、香港或警方的仇恨,左右公眾輿論,引人參與示威,同時尋求外國對中港實施制裁,例如取消香港特殊地位、凍結官員海外戶口等。(全文

#20240105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11人被控10.1灣仔暴動等 7人認罪還柙 有被告稱拾橡膠彈頭留念

【獨立媒體】2019年10月1日,示威者於灣仔一帶聚集,多處有堵路及縱火等,警方拘捕57人。事隔兩年半,警方重新拘捕13男,他們被控暴動等罪。11人案今(8日)在區域法院開審,7人於審前承認暴動等罪,其中6人還柙至1月26日再訊,餘下一人獲准保釋。有被告被搜出攜有橡膠彈頭及海綿彈頭,另被控無牌管有彈藥罪,其控罪獲存檔法庭。案情透露他於警誡下表示拾彈頭帶回家留念。同案其餘4人則不認罪,將於明天開審。 (全文)

#20240108新聞 #1001灣仔
蘋果國安案第7天|控方讀承認事實 檢黎智英手機 發現曾與美國前國防官員及外媒編輯等聯絡

【庭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今(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踏入第7天審訊。控方讀出承認事實,透露黎智英被捕後其手機被檢獲,警方從黎的電郵信箱發現,黎與美國前副國防部長Paul Wolfowitz、美國前陸軍副參謀長Jack Keane、《華爾街日報》編輯Bill McGurn、美國國務院前資深顧問Christian Whiton等人聯絡。控方另透露,有文件顯示陳梓華、李宇軒及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各人曾與《日本經濟新聞》有電郵來往。

此外,控方透露已將控方證人數目減至22人,其中7人會以書面證供方式處理,無需傳召出庭,即控方將傳召15名證人出庭,包括8名應辯方要求傳召的證人;控方預料未來兩星期先讀出書面口供,不會傳召任何證人。 (全文)

#20240108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蘋果案】控方指原打算傳召張劍虹 惟辯方大狀需缺席聆訊兩周 改為先讀專家證人供詞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9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8日審訊。控方指原打算今傳召「從犯證人」、前《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作供,但由於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遇上不能預見的因素,需要申請短暫缺席聆訊,因此控方為善用法庭時間,決定先處理其他證人,並讀出研究社交媒體的專家證人、香港大學計算機科學系副教授鄒錦沛博士所撰之書面證供。辯方建議隨後播放一小時的黎智英錄影會面片段,又透露或會在完成張劍虹的主問後,申請將案押後至少3天,以待資深大律師彭耀鴻進行盤問。至於涉案片段,將會於傳召證人期間播放。 (全文)

#20240109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通州街公園露宿者受襲案 8警不認罪受審 控方指涉遮CCTV、拳打腳踢、砸罐頭

【法庭線】警方於2020年2月兩度掃蕩深水埗通州街公園內的無家者,8名警員涉襲擊露宿者、砸爛家當,又遮蓋閉路電視鏡頭、誣衊露宿者藏毒等,全部否認妨礙司法公正、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公職行為失當等10罪,案件周二(9日)在區域法院開審。

控方於開案陳詞指,8被告均隸屬深水埗特別職務隊,而本案涉及兩次在通州街公園進行的反毒品行動。閉路電視拍到,有被告涉企圖遮蓋閉路電視鏡頭、拳打腳踢露宿者,以及砸打米和罐頭等物品;又指拍到與被告記事冊、供詞相反的情況,警長等被告涉以虛假指稱,誣陷露宿者藏毒。

涉事露宿者供稱,事發時有自稱警察到場搜查,有人取出長約40厘米的刀,掉落地上,並「㩒住我隻手揸住把刀」,由於自己不願拿起刀,該3人遂拳打腳踢,施襲歷時約10秒,而自己被打至「瞓喺度」,因太痛而無法出聲。案件周三續。(全文)

#20240109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毆打露宿者
通州街公園露宿者受襲案 露宿者作供:警稱「再住喺度再嚟揼爛啲嘢」

【法庭線】警方於2020年2月兩度掃蕩深水埗通州街公園內的無家者,8名警員涉襲擊露宿者、砸爛家當,又遮蓋閉路電視鏡頭、誣衊露宿者藏毒等,全部否認妨礙司法公正、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公職行為失當等10罪,案件周三(10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二日審訊。

控方證人、露宿者阮文山供稱,受襲後被帶返警署,有警員阻止他將受襲一事告知他人。其後警員再到公園,其中一人問他「痛唔痛」、有否責怪;有人將其物品砸爛,期間有人著他「企定定睇佢哋做嘢」。阮又引述,有警員稱:「你唔能夠住呢度,如果你再住喺度,3日後我哋又再嚟揼爛啲嘢。」

控方要求阮圈出片中施襲者時,辯方反對,指阮受襲時面向地。法官認同辯方,並指法官同樣可以「睇片認人」。案件周四續。(全文


#20240110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毆打露宿者
據了解國安處帶走鄭文傑家人助查

【明報】警方國安處早前懸紅通緝已離港者的英國駐港總領事館前僱員鄭文傑。據了解,警方今早帶走鄭文傑的父親到青山警署協助調查。鄭父中午12時許離開警署,稱主要到警署「了解案情」,暫毋須再返警署。

據了解,警方國安處今早(10日)突擊搜查鄭文傑父母及兩姊位於屯門的寓所,並將他們帶返警署調查是否仍然與鄭文傑有任何形式的聯絡或金錢往來。

鄭文傑2019年8月在西九龍高鐵站過關時被內地執法人員拘捕,在內地行政拘留15天,被指涉嫖娼。鄭其後稱自己只是公餘時間去按摩,拘留期間遭酷刑對待和逼供。鄭離港後居於英國倫敦,成立「英國港僑協會」及「香港影子議會」等組織。(全文

#20240110新聞 #港區國安法 #逮八人
【蘋果案】國安警證供指黎智英向美國前國防副部長轉賬逾百萬 亦曾匯款近億予泛民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10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9日審訊。控方讀出負責財政調查的國安處女高級督察洪麗芬所撰之書面供詞。當中提及黎智英自2013至2016年間,以「不明原因」向美國前國防部副部長 Paul Wolfowitz 轉賬共約176萬港元,黎於2017年亦曾向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轉賬共350萬。另外,供詞指黎智英自2013年起透過助手 Mark Simon 及其公司,向泛民政黨轉賬近1億元,民主黨曾獲轉賬8百萬,其他政黨包括工黨及社民連;至於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亦獲轉賬37萬。辯方透露,將會爭議專家證人、為梁美芬丈夫的城大法律學院教授王貴國所撰報告的呈堂性,將於明天呈交書面陳詞。案件押後至下周二(16日)續審。

控方高級檢控官陳穎琛,讀出負責財政調查的國安處女督察洪麗芬的36頁供詞,她主要調查案中各人的銀行戶口及資金流向,包括:黎智英、李宇軒、陳梓華、黎的助手 Mark Simon、劉祖廸、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馮偉光、楊清奇及《蘋果日報》公司。

控方接着播放黎智英約一小時的警誡會面紀錄。國安處警員5830於2020年9月向黎錄取警誡會面,當時有律師在場陪同。期間警方向黎展示多篇《蘋果日報》刊登的文章。警方問及由誰人撰寫及誰批准刊登,黎均表示「無嘢想講」及「唔知」。警方亦展示署名為黎智英的「成敗樂一笑」專欄文章,包括於2019年12月刊登的〈我們堅持下去,才有希望〉,黎承認是他本人撰寫。惟被問及撰寫目的時,他表示「無嘢想講」。其他均是其署名的文章包括:〈反極權 台灣更不害怕〉及〈2020年和勇一起撐下去〉。警方展示於2019年11月刊登的文章〈參議員關注暴力升級 黎智英冀美多發聲 令青年面對警暴不孤單〉,並播放相關片段。

警方其後展示黎曾經在社交媒體轉貼的推文。警方亦問黎是否認識李宇軒,他回答「唔認識」。另外,警方展示「LAIS Hotel」向《華盛頓郵報》、《衛報》等國際媒體登報的單據。警方問及有否匯款到《衛報》,黎表示「應該冇」。黎亦表示不認識「LAIS Hotel」公司擁有人或股東,黎表示「唔認識」。被問公司是否屬於其名下,他回答「唔知」、「無嘢講」。警方又問,單據的收款人為《華盛頓郵報》,黎與該公司有否連繫,黎表示「冇,冇嘢想講」。警方亦問,力高公司是否屬黎名下,以及其運作情況,黎表示「冇嘢想講」。

代表黎智英的辯方大律師關文渭昨表示,將會爭議專家證人、為梁美芬丈夫的城大法律學院教授王貴國所撰報告的呈堂性,主要爭議其專家報告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控罪元素的關連性。辯方亦指,會爭議王貴國就美國之外,在其他國家實施相關制裁方面的專家知識。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強調,王的專家證供只涉美國的部分。辯方將會明天下午5時前呈交書面陳詞,控方會於下周一早上呈交書面回應陳詞,並於下周二作口頭陳詞。至於代表3間蘋果日報公司清盤人的大律師王國豪則指,他們仍未決定是否加入申請,並需時索取指示。法庭要求他於本周五去信通知其決定。案件押後至下周二(16日)續審。(全文

#20240110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通州街公園露宿者受襲案 事主同意辯方指受襲時臉貼地 混亂間不知誰施襲

【法庭線】警方於2020年2月兩度掃蕩深水埗通州街公園內的無家者,8名警員涉襲擊露宿者、砸爛家當,又遮蓋閉路電視鏡頭、誣衊露宿者藏毒等。8人否認妨礙司法公正、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公職行為失當等10罪,案件周四(11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三日審訊。

控方證人、露宿者阮文山在辯方盤問下指,沒留意公園內有人吸毒或藏有攻擊性武器等;辯方則指,警方當日行動搜出削尖的行山杖。辯方指出,阮受襲時情況混亂,看不到施襲者;阮同意,但不同意當日沒有警員向他施襲。他亦同意,沒親眼見到任何人,打爛其物品。

辯方又提到阮曾販毒罪成判囚,指他是公園的毒品管理人;阮對此表示不回答;辯方另指他,謊稱有人阻止他將受襲一事告知其他警員,他則表示不同意。(全文

#20240111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毆打露宿者
青年認大廈外牆噴「對抗極權」、「斷頭台清算黑警」等 認刑毀還押1.26判刑

【法庭線】22歲青年被指於2022年3度於大廈外牆噴上「對抗極權」、「斷頭台清算黑警」、「人類有權不打疫苗」字句被捕。他周五(12日)就3項刑事毀壞罪,首次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承認3罪,案件押後至1月26日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劉綺雲下令為被告索取勞教中心及背景報告,被告還押候判。控罪書顯示,本案起訴人為警方國安處。(全文)

#20240112新聞
高等法院大樓加強保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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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出:

  司法機構今日(一月十二日)宣布,新設於高等法院大樓低層四樓的保安檢查區將於明日(一月十三日)開始投入運作,以應付因應增加的法庭設施而帶來更多的法庭使用者。

  現時,高等法院大樓的法庭使用者在進入大樓的受管制區域(包括法庭、法庭大堂及相關設施)前,須接受保安檢查。

  由一月十三日起,除了現時在地下樓層的安檢通道外,低層四樓會增設一個設有三條安檢通道的新保安檢查區。前往低層四樓的法庭或一樓至十四樓的法庭使用者可於以上其中一個檢查區接受保安檢查。新安排為他們提供更大彈性和方便,讓從低層四樓進入大樓的人士在該樓層接受檢查後,可直接前往一樓至十四樓,而非如現時須轉往地下樓層接受檢查。低層四樓亦將增設一個入口通往新的保安檢查區。所有法庭使用者進入高等法院大樓時,應遵從指示牌,以及司法機構人員或保安人員的指示。
 
  司法機構發言人說:「保安檢查程序,包括接受金屬探測器探測及檢查隨身物品,旨在防止違規物品(例如刀、剪刀和液體等)被帶進法院大樓的受管制範圍。」

  為進一步加強高等法院大樓的保安措施,司法機構將在相關準備工作完成後,於大樓低層四樓和地下樓層使用X光行李掃描機,並擴展保安檢查至涵蓋高等法院大樓的所有法庭使用者。

  發言人補充:「司法機構在高等法院大樓實施保安措施時,致力讓法庭使用者順暢並有序地進入法院大樓。然而,由於保安檢查程序需時,司法機構促請所有法庭使用者提早到達高等法院大樓,尤其是在早上或午飯後的繁忙時段。」
 

2024年1月1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00分

新聞公報
涉「星火同盟」男被控洗黑錢 控方:控罪針對被告戶口資金流向 非檢控「星火」

【法庭線】警方2019年12月以涉嫌「洗黑錢」罪為由,拘捕與「星火同盟」相關的3男1女。其中一名現年21歲男子,其後被落案起訴,指他利用銀行户口洗黑錢,涉款逾63萬元,案件周五(12日)在區域法院結案陳詞。

控方陳詞時稱,本案是針對被告戶口的資金流向,而不是檢控「星火同盟」,故星火的款項、捐款是否合法,並非控方的關注。控方又認為,被告與「星火」無關,提到辯方曾多次提及「星火」的運作,但沒傳召相關人士,只有被告的證供,質疑是「口講無憑」。

辯方則指,被告一直理解自己被捕與「星火」有關,故即使法官在審訊時曾提醒,其供詞或引伸其他刑事案件,被告明白「星火」屬敏感組織,仍堅持涉案款項與「星火」有關。辯方指,若法庭亦接納這點,控方的指控便不成立。暫委法官高偉雄押後至3月28日裁決。(全文

#20240112新聞 #星火同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