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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翰林:出獄後被禁公開發言、國安利誘做線人及邀返大陸「旅遊」

【獨立媒體】被控分裂國家等罪、入獄近三年的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在社交媒體發文,稱自己已於今年6月出獄,並在今月離港赴英申請政治庇護。他透露,出獄前曾被懲教處「強烈要求」不要對外公布䆁放日期,並須簽署監管令,禁止公開發言和訪問;警方國安處人員則每月約他見面,要求交代行蹤和銀行戶口資料,又以「線人費」利誘他提供他人資料;曾有國安提出陪他到中國大陸「旅遊」,惟鍾拒絕稱「我不想」。(全文)

#20231229新聞
被捕人士資訊部
鍾翰林:出獄後被禁公開發言、國安利誘做線人及邀返大陸「旅遊」 【獨立媒體】被控分裂國家等罪、入獄近三年的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在社交媒體發文,稱自己已於今年6月出獄,並在今月離港赴英申請政治庇護。他透露,出獄前曾被懲教處「強烈要求」不要對外公布䆁放日期,並須簽署監管令,禁止公開發言和訪問;警方國安處人員則每月約他見面,要求交代行蹤和銀行戶口資料,又以「線人費」利誘他提供他人資料;曾有國安提出陪他到中國大陸「旅遊」,惟鍾拒絕稱「我不想」。(全文) #20231229新聞
鍾翰林違監管令到英國尋求庇護 周庭未有依時報到警方將全力追捕

【Now新聞台】繼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宣布棄保後,「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亦違反監管令,到英國尋求政治庇護。

22歲的鍾翰林在前年底,承認港區國安法下分裂國家與洗黑錢罪,被判監3年7個月。他在社交平台表示,今年6月獲釋後接受懲教署一年監管令,但警方國安處人員每隔2至4周便會與他會面,他聲稱自己被迫收錢做線人,提供其他社運人士的資料,又要他到內地「旅遊」,在巨大的壓力下,近期以調適情緒為由向懲教申請到日本旅遊,到埗後決定向英國尋求政治庇護,並已在英國時間周三晚抵達當地,在可預見的將來,不可能再回到香港這個家。

另外,正在加拿大留學、原本要在周四向警方報到的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未有回港,警方嚴厲譴責畏罪潛逃的羞恥行為,表示會全力依法追捕,又指危害國家安全是極度嚴重的罪行,會追究到底,任何逃犯不要妄想潛逃離港就可以逃避刑責,除非自首,否則會被終身追捕。

周庭因2019年包圍警總案被判囚十個月,她在前年六月出獄,另外涉嫌干犯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案件,獲准保釋,周庭九月獲批到加拿大升學後宣布棄保,她早前接受日本傳媒訪問,表示正在尋求政治庇護。(全文)

#20231229新聞
消息:周庭父母於大埔警署協助調查

【明報】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涉「勾結外國勢力罪」而於2020年被捕,事後獲准保釋,她早前表示決定棄保,昨未有依時到警署報到,違反保釋條件。消息指,由於周庭母親為其擔保人,今早獲邀到警署協助調查。周庭父母現身在大埔警署。(全文)

#20231229新聞
涉秀茂坪宿舍非禮女童 男警拒認罪 案件轉九龍城裁判法院審理

【東網】一名男警在4年前休班期間,涉嫌在紀律部隊宿舍3度非禮一名十餘歲女童。執法人員今年6月接獲相關報案,之後展開調查,7月4日拘捕被告,並落案起訴他3項非禮罪,案件今日(29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再提訊。被告否認全部控罪,由於事主需要透過閉路電視系統作供,故此本案需轉往九龍城裁判法院審理,法庭把案押後至2024年1月3日在九龍城法院再訊,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匿名被告代號「U.K.B.」,現年27歲。控罪書中文版本報稱是其他職業,英文版本職業一欄則被劃去。據執法部門新聞資料顯示,被告為一名休班警員,已被停職。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12月某日、2020年7月某日、2020年8月某日,在九龍秀茂坪和康徑1號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某單位,非禮女童X。據了解,被告與女童是親戚關係。

辯方今日表示準備好答辯,被告否認3項控罪,需排期審訊。控方表示,審訊期間將會用上女童X的錄影帶會面舉證,另X和另一證人會透過閉路電視系統作供。由於需要相關設備,控方申請把案件押後到明年1月3日,轉往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料屆時會正式排期審訊。 (全文)

#20231229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三度非禮少女
涉隱瞞財務狀況借「財仔」 男警被控欺詐准保釋明年2月再訊

【東網】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人員於上月21日在天水圍區以涉嫌欺詐拘捕1名24歲男警,指他於6月14至23日間向3間財務公司申請貸款時,隱瞞其個人財務狀況,案件涉及款項共105萬港元。經諮詢法律意見後,該名男警被控3項欺詐罪,並於今早(2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按辯方申請,把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23日,以等候被告聘請私人律師及索取法律意見。被告獲准以7,000港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及須往警署報到。

被告廖健良(24歲)在控罪書上並無填寫報稱職業,據悉他為1名警員,現已被停職。廖被控3項欺詐罪,指他於2023年6月14日與2023年6月23日之間,在香港藉作欺騙,即分別在向眾安銀行有限公司、歐力士財務服務香港有限公司及安信信貸有限公司作出個人貸款申請時,虛假地向該3間公司提供聲稱完整及準確的內容及資料,意圖詐騙而誘使該3公司職員作出作為或一系列作為,即批准上述貸款申請及分別批出400,000港元、250,000港元及400,000港元的貸款予廖,而導致他獲得利益或導致該3間公司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

警員涉及各種罪行過往時有發生。今年6月5日凌晨2時許,兩輛的士先後沿旺角彌敦道北行,一輛私家車則沿旺角道東行,當駛至彌敦道及旺角道交界時,該輛私家車懷疑撞到其中一輛的士,該輛的士其後懷疑失控撞毀約2米鐵欄及撞倒1名43歲女途人,另一輛的士則懷疑收掣不及撞向該輛私家車。人員經深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於11月22日在旺角區拘捕該名28歲男私家車司機,他其後被控1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案件已於12月1日提堂,並將於明年1月12日再訊,以待準備轉介往區院處理的文件。被捕男子為1名休班警務人員。

今年7月26日下午5時許,警方接獲屯門屯隆街2號一店舖職員報案,指懷疑1名女子從上址盜去一些總值約160港元的貨物。人員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該名姓黎(39歲)女子涉嫌盜竊被捕。黎及後被控1項盜竊罪,案件已於10月26日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並將於明年1月12日再訊。被捕人為1名休班警務人員,已被停職。 (全文)

#20231229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呃財仔過百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