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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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鄧棨然遭加控妨礙司法公正罪 繼續還柙待轉介區院處理

【獨立媒體】12名涉及反修例案件的港人,於2020年8月試圖潛逃台灣,途中被廣東海警截獲拘留,其中鄧棨然因「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在內地判監3年。他今年8月刑滿出獄移交香港,在區域法院提堂後一直還柙。他另被加控一項「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今(4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毋須答辯,因本案需要轉介至區域法院,並申請押後至12月21日在區院聽取答辯,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批准。鄧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柙。 (全文)

#20231204新聞 #十二港人案 #save12hkyouths
區議會選舉|涉轉載文章煽惑杯葛選舉 廉署拘一男

明報】廉政公署拘捕一名38歲男子,涉嫌煽惑他人杯葛區議會選舉。

廉署指,被捕男子任職電腦程式員,涉嫌於一個網上社交平台轉載煽惑他人杯葛區選的文章。廉署於行動中檢走被捕男子的手提電話,並扣留該名男子調查,不排除再有進一步執法行動。廉署完成調查後,會將調查結果交予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以決定是否檢控。 (全文)

#20231204新聞
黃竹坑兩可疑男山邊遇查 揭藏化學物圖製炸藥被捕

【東方日報】執法人員於本周日(3日)下午,在黃竹坑南風道一帶巡邏期間,截查兩名分別33及34歲的本地男子,在他們身上檢獲斧頭、鐮刀及錘等工具。人員其後在現場附近山邊,發現一個約1米乘半米大、約半米深的地洞,地洞以木板及迷彩防水布遮蓋,內藏一批自製燃燒工具,包括熔爐、金屬器皿、煙囪,以及約1公斤家用或工業化學物品及儲存器皿。

其後,人員於地洞附近發現一個試驗燃燒位置,並檢獲多個化學物包裝袋,由於有關化學物包含可製作「TATP」或硝酸銨類炸藥,執法人員相信兩名男子在山邊收藏原材料,並在現場進行燃燒及爆破實驗。經調查後以涉嫌「製造或管有炸藥」捕兩人,據悉他們分別報稱無業及任電工,相信透過網上群組認識,現時仍處於炸藥試驗階段,初步未有明確行動或襲擊目標。

執法部門搜查兩被捕男子分別位於鴨脷州及柴灣的寓所,並再檢獲30公斤同類原材料及化學物,以及包括電子磅、蒸餾機、實驗室器材、手機、手提電腦和製造炸藥的筆記簿等。人員經調查後,稍後將暫控兩人共3項有關罪名,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據悉,兩名被捕男子並無黑幫背景,惟人員在其寓所內檢獲一批政治宣傳單張,其電話內亦有加入反政府的社交媒體群組。 (全文)

#20231205新聞 #20231203香港仔
廉署起訴一人另通緝一人涉嫌煽惑他人區議會選舉不投票違反《選舉條例》

廉政公署今早(12月5日)落案起訴一名男子,控告他涉嫌在2023年區議會一般選舉(區議會選舉)的選舉期間,於其個人網上社交媒體專頁轉載一則煽惑他人杯葛區議會選舉的貼文。廉署並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該貼文的原作者。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轉載的貼文,原本由黃世澤於選舉期間在兩個網上社交媒體平台發布,該貼文並附有一項超連結,內容為黃世澤在一個社交網站頻道煽惑他人在區議會選舉中不投票的直播影片。

黃世澤,45歲,面對三項控罪,即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違反《選舉條例》第27A(1)(a)條。他涉嫌在2023年區議會選舉期間,分別在三個網上社交媒體平台,展示上述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不投票的一段影片及兩則貼文。

廉政公署
文化書載名畫《維納斯》禁入收押所 鄒家成覆核懲教決定指不符《基本法》

【明報】涉民主派初選案、現還押荔枝角收押所的鄒家成,早前被懲教署以「裸露」為由,禁止收取一本含有名畫《維納斯的誕生》的書籍。他昨(4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指懲教署的決定不合法、不合憲和不合理,侵害他受《基本法》保障的表達自由,要求法庭推翻署方的決定,以及批准他收取上述書籍。 (全文)

#20231205新聞
⚠️7/12update:延期執行,直至另行通知⚠️

白沙灣懲教所最新親友探訪安排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開始,白沙灣懲教所的親友探訪安排將作出更改,詳情如下:

探訪時間

還押在囚人士:
探訪時間:每日上午八時三十分時至下午一時
登記時間:每日上午八時至中午十二時

註:還押在囚人士
基於保安理由,訪客不應早於上午八時到達院所。
訪客須在探訪時間結束前六十分鐘辦理登記。
因管理上之需要,探訪人士可能需要稍為等候。

定罪在囚人士:
探訪時間:
每日下午二時至下午五時
登記時間:
每日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下午四時三十分
(逢星期三暫停服務(公眾假期除外))

註:定罪在囚人士
訪客不應早於下午一時三十分到達院所。
訪客須在探訪時間結束前三十分鐘辦理登記。
因管理上之需要,探訪人士可能需要稍為等候。

懲教署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鄒幸彤等3人上訴 雙方爭議控方須否證外國代理人

【法庭線】已被剔除公司註冊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與兩名前常委鄧岳君、徐漢光,就違反「遞交資料通知書」的定罪及刑期上訴,案件周三(6日)在高院審理。還押多時的鄒幸彤明顯消瘦,一度被旁聽人士喚她「鄒瘦娜」。

上訴方陳詞指,支聯會及3被告被懷疑是「外國代理人」,但警方發出「通知書」須達確認「是」代理人的門檻,而非「懷疑是」。而控方在案中一直沒交代他們是誰的「外國代理人」,加上原審容許國安處警司證人,選擇不答相關問題,致上訴方未獲公平審訊。

律政司一方則認為,毋須證明被告是誰的「外國代理人」,因不屬控罪元素,又指條文的立法目的是賦權警方若合理懷疑某人為「外國代理人」,有便捷機制索取資料,以迅速調查、防範危及國家安全行為。案件周四續。(全文

#20231206新聞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鄒家成就懲教禁入書提司法覆核 高院批出許可 排期明年3月至5月聆訊

【獨立媒體】涉民主派初選案的鄒家成正還柙荔枝角收押所,早前其友人將一本含有名畫《維納斯的誕生》的書籍交給他,遭懲教署以「裸露」為由拒絕並退回。鄒周一(4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懲教署的決定違憲、不合法及不合理,並推翻有關決定。事隔3天,高院法官高浩文今(7日)批出許可,並排期於明年3月至5月期間聆訊。 (全文)

#20231207新聞
鄧燕梨認妨礙司法公正還押12.21判刑 案情指警搜屋前鄧兩度進胞姊單位取走證物

法庭線】前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的妻子鄧燕娥,今年3月被警方國安處以「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拘捕,後獲准保釋。其胞妹,前職工盟培訓中心行政總監鄧燕梨,及後被國安處拘捕,被起訴1項「妨礙司法公正」罪。

案件周四(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鄧燕梨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吳宗鑾代表。鄧身穿間條上衣、黑色外套,聽取控罪後表示認罪。裁判官曾慶東下令押後案件至12月21日判刑,被告須還押。鄧燕梨步入囚室時,旁聽高呼「撐住!」,鄧微笑及舉起心型手勢回應。

案情指,被告胞姊鄧燕娥於3月9日被捕,律師聯絡被告著她到鄧燕娥的單位,開門供警方搜屋。被告當日下午約4時57分到達,並開門予警方搜查。警方其後調查發現,被告同日較早時間曾兩度進入鄧燕娥的單位,分別逗留約69及41分鐘,並於兩日後拘捕被告。她警誡下稱「部銀色手提電腦同埋部白色iPhone係屬於我家姐,我前日知道我家姐被人拉,我就下晝返咗去美孚個單位拎返」。 (全文)

#20231207新聞 #支聯會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鄒幸彤等3人上訴 雙方完成陳詞 官3個月內頒判詞

【法庭線】已被剔除公司註冊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與兩名前常委鄧岳君、徐漢光,就違反「遞交資料通知書」的定罪及刑期上訴,案件周三(6日)在高院展開第二日聆訊。上訴及答辯雙方同日完成陳詞,高院原訟庭法官黎婉姬指3個月內會頒判詞,期間鄧、徐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上訴方指,不可當按國安「實施細則」發出「通知書」權力是「萬用刀」,要求並非是「外國代理人」者遞交資料;又質疑如有非代理人接到「通知書」,可如何辯白。律政司一方質疑,支聯會僅在履行「通知書」的截止前一刻申請司法覆核,惟沒繼續程序。 鄧岳君、徐漢光一同離開法院,鄧指手執劉曉波、林徽因的兩本著作,指劉「佢都係值得尊敬嘅,一個悲劇嘅一個文人啦」;又指今天為廿四氣節中的「大雪」,希望「六四死難者係可以早日真相大白,沉冤得雪,得到『大雪』」。 (全文)

#20231207新聞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女警涉超巿偷食物被控盜竊 押後至下月25日再訊

【東網】一名休班女警被指在今年7月,於屯門一間超市偷食物,包括豆腐、通心粉和金菇。人員經進一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正式落案控告她一項盜竊罪,案件今(7日)於屯門裁判法院再提訊。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辯方指已收到控方提供的文件,包括公立醫院的醫生報告,但辯方希望可再提取獨立專家報告,故申請將案件押後。裁判官最終批准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5日再訊,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40歲被告黎美芬,報稱任職公務員,居於屯門。據悉,她已被停職。她被控於2023年7月26日,在屯門時代廣場北翼2樓惠康超級市場偷竊一包餅乾、一包通心粉、一盒豆腐、一支飲品、兩個奇偉果、一包豆、一包金菇、一包青椒及一包粟米,而上述物品為牛奶有限公司的財產。

警察過往不時捲入店舖盜竊案件。30歲警隊女督察吳詠恩2022年11月休班到荃灣的百貨公司超級市場,涉嫌把總值700多港元的水果和凍肉放入自攜環保袋內,未有付款就離開。她經審訊後被裁定盜竊罪成,今年7月被判接受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另外,當差逾30年的女警劉潔兒,2022年休班時於一間名牌時裝店內,被指偷去一頂值逾5,600港元的帽,經審訊後被裁定盜竊罪成,今年6月被判入獄3個月,緩刑12個月。 (全文)

#20231207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守行為再偷野
計劃到選舉事務處示威 國安警拘古思堯 被指「企圖煽動」

【集誌社】警方國安處今早( 8 日)在長沙灣,以「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拘捕一名 77 歲男子,他現正被扣查調查。據了解,被捕人為社運人士古思堯。

社民連成員黃浩銘向《集誌社》表示,今早收到消息指,古思堯被捕,原因是他昨日發採訪通知,指會到選舉事務處示威。《集誌社》正向警方查詢,古思堯被捕原因。

根據古思堯發出的採訪通知,他計劃抗議「民主派不能參選區議會,窒息香港民主選舉」。

去年初,患末期直腸癌的古思堯,被指涉計劃北京冬奧開幕日,到中聯辦「抬棺材」抗議,惟未出發已被警方拘捕,後來被控「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成,判監九個月。(全文)

#20231208新聞
涉威脅女子發布不雅影片 男警拒認罪排期明年2.5開審

【東網】男警被指威脅一名年齡相若的女子,聲稱會在網上平台發布其不雅影片。涉案男警遭落案起訴一項未經同意下威脅發布私密影像罪,案件今日(8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再提訊。被告不認罪,法庭排期2024年2月5日開審,初步預計需時兩天,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28歲被告謝朗傑,於控罪書報稱為警員。據悉他已被停職。他被控一項未經同意下威脅發布私密影像罪。控罪指他於2023年4月11日,在港威脅會發布X的私密影像,而在作出該項威脅時,被告的意圖是該項威脅致使X受到侮辱、驚嚇或困擾;或知道或罔顧該項威脅是否會(或相當可能會)致使X受到侮辱、驚嚇或困擾。被告亦不理會X沒有或是否對該項威脅會作出的發布給予同意。

被告今表示不認罪。控方稱,擬傳召女事主及拘捕被告的執法人員作供。庭上透露,辯方對警誡及錄影會面會有爭議。裁判官與控辯雙方商議後,把審訊安排在2024年2月5日展開。候審期間。被告續准以2,000港元現金保釋,並須居於報稱地址,不得離港,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及不得接觸控方證人。(全文

#20231208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被甩就威脅放相
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案 鄒幸彤向高院申保釋本月底訊

【法庭線】支聯會及其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已交付高等法院處理,尚未有聆訊日期。司法機構網頁顯示,還押逾兩年的鄒幸彤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將於本月21日開庭處理,料聆訊30分鐘。

鄒幸彤被還押後,曾15次向裁判法院申請保釋均被拒絕,至今還押逾兩年。何俊仁則於2022年8月22日成功在高院申請保釋,至2023年3月被指違反保釋條件,被撤保釋、即時還押。(全文

#20231208新聞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8.18流水式集會|黎智英等7人准就參與集結罪上訴至終院 律政司就組織集結罪申上訴被拒

【法庭線】2019年8月18日,民陣在維園舉行流水式集會,黎智英、吳靄儀等7名民主派人士,經審訊後被裁定「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判囚8至18個月,其中李柱銘、吳靄儀、何俊仁獲判緩刑。

7人早前就「組織集結」提定罪上訴得直,但就「參與集結」的上訴被駁回。被告一方及律政司均不服決定,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院的證明書。

上訴庭周五(8日)頒判詞,拒絕律政司申請,指律政司所提的事實爭議,已在高院上訴時處理。被告一方就「參與集結」罪申請上訴,上訴庭則認為《公安條例》在執行層面有否違反相稱性,即檢控過程中延遲執法及定罪,有否違反集會自由等基本權利,或存在重大而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論點,因此就此論據批出上訴證明書。(全文

#20231208新聞 #0818維園
原定今早到票站抗議 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及成員被捕

【獨立媒體】社民連原定今早到行政長官李家超投票的票站抗議,惟社民連指在早上8時45分左右,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及成員周嘉發和余煒彬,在中環華人行被警方截停搜查並被捕,帶往中區警署。 (原文)

#20231210新聞
廉署拘捕二人懷疑網上煽惑他人區議會選舉投無效票涉嫌違反《選舉條例》

廉政公署今日(12月10日)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一對夫婦,他們涉嫌在網上煽惑他人在2023年區議會一般選舉(區議會選舉)投無效票,觸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選舉條例》)第27A條,即「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

被捕夫婦同為41歲,女子任職衞生署文書主任,男子無業,他們涉嫌在區議會選舉期間,在一個網上社交平台專頁留言,煽惑選民在選票上蓋三個或以上「剔」號,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投無效票。

廉署人員根據裁判官簽發的手令,搜查被捕人士的住所及檢取他們的手提電話,並扣留二人調查,廉署不排除再有進一步執法行動。根據既定程序,廉署完成調查後,會將調查結果交予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以決定是否作出檢控。

廉政公署
廉署再拘一人懷疑網上煽惑他人區議會選舉投無效票及不投票涉嫌違反《選舉條例》

廉政公署今日(12月10日)下午再拘捕一名女子,她涉嫌在2023年區議會一般選舉(區議會選舉)的選舉期間,於一個網上社交平台專頁轉載一則煽惑他人杯葛區議會選舉的貼文。

被捕人士為一名51歲女文員,她涉嫌在區議會選舉期間,於一個網上社交平台專頁轉載一則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不投票的貼文,並呼籲他人在選票上填寫姓名及身份證號碼,令選票無效。廉署將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以決定是否作出檢控。

廉署調查發現,被捕人士轉載的貼文,原本由已被取消資格的前區議員李文浩在選舉期間於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發布。因李文浩已離開香港,廉署將向法院申請手令通緝他。

廉政公署
國安處起訴古思堯涉「企圖或準備」煽動 明日西九法院提堂

獨立媒體】社運人士古思堯日前擬前往選舉事務處辦公室抗議,但行動前已在其住址遭警方國安處拘捕,指他涉嫌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警方國安處公布將落案起訴古思堯,案件將於明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全文)

#20231210新聞 #港區國安法 #抗議區選不公
被捕人士資訊部
原定今早到票站抗議 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及成員被捕 【獨立媒體】社民連原定今早到行政長官李家超投票的票站抗議,惟社民連指在早上8時45分左右,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及成員周嘉發和余煒彬,在中環華人行被警方截停搜查並被捕,帶往中區警署。 (原文) #20231210新聞
區議會選舉|準備前往向李家超示威 社民連主席等3人被警拘捕 交廉署調查

【明報】廉署晚上發稿,3名早上被警方拘捕的人,因涉嫌觸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選舉條例》)第27A條被廉署拘捕,案件已交由廉署接手調查。康署指,3人懷疑藉公開活動煽惑他人杯葛2023年區議會一般選舉(區議會選舉),涉嫌觸犯《選舉條例》第27A條,即「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

社民連發新聞稿指,3人今早計劃向李家超示威,表達對新區議會選舉制度的不滿,抗議改制後反而剝削港人既有的選舉權及被選舉權,但他們離家後已遭跟蹤監視,隨後往指定示威地點途中,在中環華人行被警方攔截,不滿警方不但沒有安排示威區,維護應有的示威權利,要求警方立即釋放3人。 (全文)

#20231210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