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一人另通緝一人涉嫌煽惑他人區議會選舉不投票違反《選舉條例》

廉政公署今早(12月5日)落案起訴一名男子,控告他涉嫌在2023年區議會一般選舉(區議會選舉)的選舉期間,於其個人網上社交媒體專頁轉載一則煽惑他人杯葛區議會選舉的貼文。廉署並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該貼文的原作者。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轉載的貼文,原本由黃世澤於選舉期間在兩個網上社交媒體平台發布,該貼文並附有一項超連結,內容為黃世澤在一個社交網站頻道煽惑他人在區議會選舉中不投票的直播影片。

黃世澤,45歲,面對三項控罪,即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違反《選舉條例》第27A(1)(a)條。他涉嫌在2023年區議會選舉期間,分別在三個網上社交媒體平台,展示上述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不投票的一段影片及兩則貼文。

廉政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