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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送中未定罪被捕者銀行戶口遭凍結 律師質疑有勢力部門介入

【蘋果日報】《蘋果》接獲曾於「反送中」運動中被捕的巿民投訴,指被不同銀行取消或凍結戶口,質疑銀行是應警方要求「趕盡殺絕」。有律師承認,曾接獲至少另外兩名巿民遇到同樣情況,在銀行戶口無任何異常交易時被取消或凍結,認為銀行或應「好有勢力嘅部門」作出行動。事主指身邊人勸他不要追究,「呢啲係我啲錢,光明正大返工搵返嚟,而家香港係咪要變成咁?我攞返自己嘅錢都要驚俾人搞?」

Tommy(化名)去年11月於恒生銀行開設戶口,約一個月後突然無法提款,他致電銀行查詢,方知戶口已被凍結,起初職員指因應銀行「內部審查」而凍結賬戶,及後他再到分行處理,希望可以先提取存款,惟職員指不可提款及存款,Tommy追問凍結戶口的原因及所需時間,職員均無回答。Tommy質疑銀行因應警方要求凍結戶口,職員否認。

Tommy最早於2019年底被捕,案件現時仍在處理當中,銀行戶口被凍結近兩個月,他坦言生活拮据,「我都要生存,冇理由咁大個仔仲要問屋企人拎錢」,自被捕以來,他應徵過不少工作,不少僱主都詢問他是否有案件在身,承認後多數都是「等消息」,他現時主要依靠在「黃店」打散工維生,他質疑警方「係咪要趕盡殺絕?」

協助「反送中」運動被捕者的律師陳惠源表示,曾聽聞其他參與運動的被捕者有同樣情況,「直頭一模一樣」,他指若單是一個銀行戶口被取消很難知道原因,然而據他了解,至少有兩名參與「反送中」的被捕者與Tommy一樣,連續被兩間銀行取消或凍結銀行戶口。(全文

#20210226新聞
【初選大搜捕 被捕人2月28日須到警署調查】

【眾新聞】今年1月的「初選大搜捕」共53名民主派人士被捕,他們被指參與去年7月的民主派初選及提出攬炒十步曲,涉嫌干犯《國安法》中的「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多人於今早接獲警方國安處通知,本月28號(後日)須前往警署調查,對方只表示與初選案相關,無透露調查方向等內容。他們於2月10日第一次報到,原定下次報到為4月10日,他們不排除屆時會被落案起訴。

53人當中,有6人被指涉嫌組織、策劃;47人涉參與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目前已知參選新界東初選李芝融、柯耀林、參選「超區」初選涂謹申、參選衞生服務界初選劉凱文、參選港島區初選鄭達鴻、協調初選的戴耀廷、鍾錦麟,以及多名民主黨人士,均已收到警方通知;但另一位協調初選的區諾軒暫未收到通知。

參選九龍西初選的岑子杰收到警方通知,但對方僅表示須提前報到。鍾錦麟問過是否會拘捕,對方無回應;劉凱文亦都問到是否預約拘捕,對方答不知道,只負責聯絡。(原文

#20210226新聞 #港區國安法
鄭麗琼等5人涉組織群組聚集拒認罪 案押4月預審

【頭條日報】去年8月政府疑徵用西環中山紀念公園體育館作病毒檢測中心,中西區區議會在體育館外召開會議,討論政府在無經區議會諮詢下,將該體育館作為新型冠狀病毒檢測實驗室一事,事後中西區區議會主席民主黨鄭麗琼及4名中西區區議員被票控「組織受禁群組聚集」,罪涉違限聚令。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法庭一併審理案件,5人(鄭麗琼,梁晃維,葉錦龍,彭家浩及黃永志)均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4月23日進行預審。(全文

#20210226新聞 #20200807西營盤
被捕人士資訊部
【眾新聞】曾參與反修例運動的梁凌杰,前年6月15日在金鐘太古廣場高處掛上標語後墮下,送院不治。死因庭將於明早10時,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閉門的研訊前檢討。 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由早前審理15歲少女陳彥霖、科大學生周梓樂死因研訊的裁判官高偉雄負責。(原文) #20210225新聞 #毋忘梁烈士
【梁凌杰死因研訊5月10日開 為期12天 梁父母失聯】

【眾新聞】2019年6月15日,梁凌杰從太古廣場墮下,被視為反送中運動中第一個殞落的生命。梁父去年接受眾新聞書面專訪,表示仍然希望為杰仔討回公道、想知杰仔當天有沒有得到應有的協助、有沒有遇到任何不公義,或其他不為人知的冷對待。梁父透過律師多番要求警方將調查報告交予死因庭。

死因庭終於今進行閉門的研訊前檢討,但梁父、梁母均未有現身,也無法聯絡上,警方表示到過他們報稱的住址,應門的人表示姓梁一家已經不住在這裡。研訊主任、外聘大律師葉志康在庭外透露,昨日黃昏收到梁父梁母的代表律師通知,他們將不再代表梁父母,但未能了解原因。眾新聞記者昨日及今日都曾嘗試聯絡梁父,同樣不獲回覆。

葉表示,如梁父梁母未能出席研訊,不會成為阻礙召開死因庭的因素,但可以是一個影響因素。目前會如期於5月10日至26日召開梁凌杰死因研訊,研訊期為12天。他呼籲梁父梁母聯絡死因庭的法庭書記(3916-6204 / 3916-6201 李小姐)。(原文

#20210226新聞 #毋忘梁烈士
被捕人士資訊部
【初選大搜捕 被捕人2月28日須到警署調查】 【眾新聞】今年1月的「初選大搜捕」共53名民主派人士被捕,他們被指參與去年7月的民主派初選及提出攬炒十步曲,涉嫌干犯《國安法》中的「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多人於今早接獲警方國安處通知,本月28號(後日)須前往警署調查,對方只表示與初選案相關,無透露調查方向等內容。他們於2月10日第一次報到,原定下次報到為4月10日,他們不排除屆時會被落案起訴。 53人當中,有6人被指涉嫌組織、策劃;47人涉參與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目前已知參選新界東初選李芝融、柯耀林、參選「…
國安處向林卓廷稱需進行兩小時警誡會面 被問能否拒絕即「咳線」

【獨立媒體】警方於今年一月以涉嫌《港區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罪拘捕55人,今日警方突要求全部被捕人提早於星期日2月28日報到。其中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公開今早與國安處人員的通話,該人員稱要進行「新的調查」,被捕人需在警誡下會面,需時約兩小時。林卓廷追問有否權利拒絕會面,即遭該國安處人員「咳線。」

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稱今早兩次收到警務處國安處人員來電,並在社交媒體公開錄音。錄音中,該自稱陳先生的國安處A組人員表示,要求他提早於2月28日星期日下午兩時到田心警署報到,指警方就「35+」案件有「新的調查」,但拒絕透露調查內容。該人員稱是在警誡下的會面,需時約兩小時。林卓廷問到是否有權帶同律師,該人員表示「當然」,亦無權阻止他通知其他人。(全文

📌 國安處人員與林卓廷聯絡片段

#20210226新聞 #港區國安法
男生受查期間自稱曾與同學晚膳 警方指疑與事實不符 控以誤導警務人員罪

【蘋果日報】警方去年在旺角警署調查16歲男生涉於去年8月31日非法集結的案件,男生指自己案發時與同學晚飯,惟警方向其同學調查後,發現男生疑說謊。男生未被落案起訴非法集結,卻先遭控以一項誤導警務人員罪,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庭提堂。案件押後至4月13日再訊。

被告為16歲男學生,被控一項誤導警務人員罪,控罪指他於去年9月28日在旺角警署接見室3號明知地提供虛假資料,企圖誤導偵緝警10354,亦即聲稱他於去年8月31日晚上與一名同學在旺角區晚餐;但事實上被告並沒有在上述日期與上述人士晚餐。(全文

#20210226新聞 #20200928旺角警署
警方申強制壹傳媒提供電子資料密碼 法官拒絕:國安法、普通法均不可強迫提供密碼

【立場新聞】警方去年 8 月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多名高層,派出二百警力進入壹傳媒大樓,檢走大量文件。壹傳媒一方其後入稟高院,指警方撿走文件或涉「法律專業保密特權」(LPP)及屬「新聞材料」,法庭早前下令,雙方須共同檢視相關資料,以決定屬否上述類別。代表警方的律政司今申請更改法庭命令,強制要求原告提供密碼,以解鎖警方檢取的電子資料,並指原告方有責任提供協助。法官陳嘉信聽罷雙方陳詞後,拒絕申請,強調無論於本港法律、港區國安法及普通法之下,警方均不能強迫提供保安資料例如密碼等。

代表被告警務處處長的律政司一方指,法庭於去年11月已頒令,與訟雙方共同檢視警方所撿取的文件及物料等,以決定相關資料是否是否享有「法律專業保密特權」(LPP)及是否屬「新聞材料」,惟原告一方並無提供協助,並引用案例指,是原告一方提出相關文件或屬「法律專業保密特權」資料或「新聞材料」,故原告一方有責任提供協助,提供密碼以解鎖相關電子資料。

警方:情況有變 應盡快處理

律政司一方又指,案件於法庭早前頒下共同檢視相關材料的命令後,情況有所改變,即當中三名原告,即黎智英、黃偉強及周達權遭落案檢控欺詐罪,黎智英另被指違反國安法而被控,律政司一方認為,所撿取的電子資料中,或有部分資料與該刑事案件相關,應盡快處理,並強調三名原告並非只是疑犯,而是刑事案件被告,盡快處理相關事宜有利於被告及檢控方,且不會對原告方造成不公。

原告:無責任提供密碼

原告一方則反對申請,並指案件不涉認為情況改變,至於當中三名原告遭刑事檢控,原告方認為如何確保相關檢控程序盡快進行,完全屬於檢控方的決定及責任,原告一方並無責任提供協助,包括提供電子資料密碼。原告又指,除非出現極之特殊情況,否則法官並沒有權限對其早前作出的法庭命令作更改,而本案現時並不涉及任何特殊情況。

法官聽罷雙方陳詞後,拒絕警方更改命令的申請,並須支付訟費。法官指本案並無任何極之特殊的情況出現,並強調無論是於本港法律、港區國安法及普通法之下,警方均不能強迫受查者提供保安資料,例如密碼等。

另外,原告一方指,由於部分原告正遭還押,申請原告一方可影印所有被撿取電子資料,以便檢視。法官最終批准申請,原告方可影印所有電子資料。而就非電子資料,原告一方則只可影印有意宣稱屬於「法律專業保密特權」資料或「新聞材料」的資料。

九名原告去年 8 月,分別以 6 份入稟狀入稟,原告分別為壹傳媒有限公司、蘋果日報慈善基金、蘋果日報有限公司及壹傳媒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行政總裁長張劍虹、行政總監黃偉強、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壹傳媒動畫公司總經理吳達光;被告則為警務處處長。原告分別由資深大律師戴啟思、Simon Westbrook等代表;被告今則由律政司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代表。
案件編號:HCMP1217-1222/2020

📌立場新聞》報導
#20210226新聞 #港區國安法
法官沈小民裁定6人串謀暴動脫罪 律政司已就5名被告提上訴

【頭條日報】本報得悉、本月19日獲區院法官沈小民裁定串謀暴動罪名不成立的六名被告。律政司已經根據《區域法院條例》第84條,就其中5名被告以案件呈述的方式提出上訴。(全文

#20210226新聞 #1001銅鑼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