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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電台聲援在囚人士遭票控未獲准許而展示海報 排期7.19開審

【獨立媒體】民間電台去年5月在銅鑼灣擺街站聲援在囚人士時,電台創辦人、社民連曾健成聯同兩名義工,被食環署以「未經准許而在政府土地展示招貼或海報」為由票控;並被沒收寫有「釋放政治犯」、「Free Hong Kong」及「抗命不認命」的標語。三人否認控罪,今(1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進行審前覆核。案件排期於7月19日開審,預計審期三天,以中文進行。

控方原打算傳召1至2名控方證人,惟被告李子華及吳超廣的辯方律師,以及自行陳詞的曾健成均希望傳召所有10名證人進行盤問。辯方另指,不爭議控方有檢控基礎,惟爭議定罪是否符合相稱性分析。(全文

#20230314新聞 #20220528銅鑼灣
民間電台街站聲援在囚者 掛橫額被票控 曾健成陳詞指「選擇性政治檢控」

【法庭線】社民連成員曾健成(阿牛)及另外兩名「民間電台」義工,於2022年5月28日,在銅鑼灣擺設街站,聲援在囚人士,各被票控一項「未經准許而在政府土地展示/張貼招貼或海報」罪。他們不認罪,裁判官何慧嫻周三(1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定表證成立。

代表 2名義工的辯方律師指,被告行使《基本法》賦予的集會權利,而本案所涉條例僅禁止永久或恆常地掛起宣傳品,當日街站屬短暫展示;食環署衞生督察稱,尊重被告的表達自由,並無阻止他們擺設街站,但須向當局申請、方可掛宣傳品。

沒有代表律師的曾健成親自盤問證人,指執法屬政治任務;督察不同意。曾又表示「我從政 34 年,未試過要向地政署申請,地政署或食環署未試過檢控我」,指《國安法》生效後遭禁止擺街站。裁判官問「佢(證人)洗唔洗畀佢嘅睇法?」,督察隨即回答「冇冇冇,冇意見」。案件周五(21日)作結案陳詞。(全文

#20230719新聞 #20220528銅鑼灣
聲援政治犯街站被指違規展示宣傳品 曾健成等3人罪成罰款 社民連亦遭票控

【獨立媒體】已停運的民間電台去年5月在銅鑼灣擺街站聲援在囚人士,電台創辦人、社民連曾健成與兩名義工被票控「未經准許而在政府土地展示招貼或海報」。3人不認罪,經早前審訊,今(31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各人罰款2,500元,涉案宣傳品亦被充公。

曾健成在法院外向傳媒表示:「今夕街站歸故土,他朝君體也相同。」社民連內務副主席余偉彬則指,社民連擺設街站亦遭到票控,將於10月17日上庭答辯。余指,是次裁決造成相當大的漣漪效應,若果每次街站均需事先向地政署申請,才能展示宣傳品的話,變相剝奪他們擺街站的權利,香港的示威、集會和言論自由等權利亦會被極大地削弱,「我哋作為政治團體都唔知點樣宣傳我哋嘅政治理念。」余表示需要研究是次裁決,才能決定社民連街站案的答辯方向。(全文

#20230831新聞 #20220528銅鑼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