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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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西灣河開槍警及家人資料 黃之鋒判監3個月 另一中年漢緩刑12個月

【獨立媒體】反修例運動期間一名在西灣河開槍的警員被「起底」,法庭頒布禁制令禁止披露該警身份,又在刑事程序中批出匿名令。包括黃之鋒在內的4人涉嫌違反命令,律政司事隔兩年啟動民事程序,控告藐視法庭。其中黃之鋒承認責任,今(17日)於高院被判即時監禁3個月,另一名中年男子則被判監禁21日、緩刑12個月。法官高浩文未有在庭上即時交代判刑原因,他表示將在數天內頒布書面判刑理由。

代表黃之鋒的大律師黃雅斌求情指,黃之鋒及早承認違反「起底」禁制令,但強調他無意轉發「連登」討論區涉及性騷擾和種族主義的留言,現向受影響警員致以毫無保留的歉意。黃大律師指,明白黃之鋒知名度高,一旦按下「分享」鍵,便會引起公眾關注,但希望法庭考慮他案發時年僅23歲,現已26歲,求情信顯示他關懷弱勢社群、參與教會等,以及他本意並非分享「連登」的留言。

案件延誤方面,黃大律師指,被「起底」警員在2022年5月4日呈交的誓章顯示,他於2019年11月發現「連登」的帖文,但當時未見過黃之鋒Facebook的涉案帖文,直至有人向他展示截圖才得悉。至5月11日,律政司向法庭申請許可,啟動民事訴訟程序。黃大律師指,律政司只需5個工作日便決定起訴,可以非常有效率。

律政司代表則指,案件延誤可以是減刑理由之一,但黃之鋒及其代表律師均沒有提及因延誤而遭受不公。律政司強調,法庭判刑需具阻嚇性,否則公眾便會以為「起底」行為不須被懲罰。 (全文)

#20230417新聞 #網上起底 #1111西灣河
【初選47人案】趙家賢稱無規定以投票達共識、戴耀廷會私下游說 指李永成為民主黨代表惟辯方指已離黨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17日)踏入審訊第44天。趙家賢繼續接受盤問,確認各區各有共識,惟就如何達成共識並無任何書面或口頭規則。法官關注如何處理分歧,趙指戴耀廷會邀請各方講解想法,會後亦會私下游說,「佢揸住架 MINI Cooper 可以周圍走。」趙曾供稱新東會上投票通過「會運用」否決權,趙指若很多方法仍未能達共識,投票可算是「解決死局」的做法,惟承認從沒聽過會以「少數服從多數」原則達成共識。此外,趙一直供稱第二次新東會議民主黨代表是李永成,惟辯方指李於2018年底、2019年初已離開民主黨,趙指「完全冇印象」,向法官和辯方表示「唔好意思」。 (全文)

#20230417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11.12荃灣|3男非法集結罪名不成立 律政司事隔近兩年提上訴

【法庭線】2019年11月,網民發起「三罷」,香港各區爆發衝突。3名男子被指在荃灣參與非法集結及違反《禁蒙面法》,2021年6月被裁定罪名不成立。事隔近兩年,律政司上周三(12日)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案件暫未排期聆訊。 (全文)

#20230417新聞 #1112荃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