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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12港人案,李宇軒將被起訴3項控罪包括勾結外國勢力,案件今日稍後在法庭提堂。(原文
*註:李手足正被隔離中,料不會出庭應訊。

#20210324新聞
被捕人士資訊部
【Now新聞】12港人案,李宇軒將被起訴3項控罪包括勾結外國勢力,案件今日稍後在法庭提堂。(原文) *註:李手足正被隔離中,料不會出庭應訊。 #20210324新聞
【12港人】消息:李宇軒將被控勾結外國勢力等3罪 下午西九法院提堂

【立場新聞】「送中」12港人中,被內地判監7個月的8人,周一(22日)刑滿後即日經深圳灣移交香港警方。據了解,在港已被扣押近48小時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將被落案控告1項《國安法》勾結外國勢力罪、1項協助罪犯罪,以及1項管有火器及彈藥罪,下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由於他正接受強制檢疫,不需要出庭應訊。(全文

#20210324新聞
6.12警方中信大廈集會射催淚彈岑子杰提覆核 周家明指部分理據具有可爭辯之處 批准另就民事索償展開訴訟

【蘋果日報】政府前年無視百萬人上街抗議送中惡法,堅持於6.12二讀,引發激烈衝突,警方動用橡膠彈及催淚彈等武器對付示威者,就連已獲發不反對通知書的中信大廈和平集會,也遭催淚彈夾擊,導致群眾恐慌走避。民陣召集人岑子杰早前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警方當日實屬使用非法武力。高等法院法官周家明今頒下判詞,指申請人提出有關警方施放催淚彈驅散群眾決定侵犯和平集會自由等理據有合理可爭辯之處;惟案件涉及事實爭議,與訟各方如欲繼續訴訟,批准他們在14天內提出相關申請。

申請人一方早前指,警方有責任區分暴力示威者與和平守法示威者,亦要保障守法無辜的示威者行使集會示威的憲法權利。而警方驅散行動是否合法,則需視乎行動前有否警告市民,並確保警告成功向市民傳達。

根據警方訓練守則,若以催淚彈驅散,會導致群眾更憤怒,理應嘗試採取其他方法,發射前亦必須確保群眾有合理的逃生路線。但警方當天卻直接向人群發射,違反一貫守則和《公安條例》對使用武力的限制。

代表申請人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又自言試過面對催淚彈,指催淚彈會令人失去視力和方向,造成恐慌,反問這樣做是為了懲罰市民、抑或遵照警方守則。(全文

判案書全文

#20210324新聞
楊明認不小心駕駛罪下月判刑須還柙 突要求推翻認罪 清洪表明不再代表

【蘋果日報】撐警無綫藝人楊明於去年8月深夜在山頂撞車,送院後疑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之用,早前因此被控受審。裁判官鄧少雄今指接納辯方解釋,認為被告案發時未能理解當刻資訊,裁定楊明有關罪名不成立。至於早前已承認的不小心駕駛等罪,楊明須還柙等候背景報告,4月14日判刑。惟辯方資深大律師清洪在法庭宣佈收押楊明候判後,一度提出保釋等候上訴,獲鄧官批准休庭,以準備相關事宜。及後清洪表示,楊明有意推翻另外兩罪的認罪答辯,透露當初向楊明提供法律意見時,令他以為自己不會遭受還柙或判監。(全文

#20210324新聞 #酒好飲墩好撼 #撐警偽人
李宇軒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 3 罪 檢疫缺席聆訊 押至下周三再訊

【立場新聞】12 港人當中被判偷越邊境罪成的 8 人日前在內地刑滿,即日移交香港。其中「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被正式落案起訴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串謀協助罪犯及無牌管有彈藥共 3 罪,案件今日(24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由於李宇軒正檢疫缺席聆訊,案件押後至 3 月 31 日早上再訊。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律政司一方今日派出律政司高級檢控官張卓勤,辯方法律代表則不在席。控方指,被告人由內地返港須接受隔離令至 4 月 4 日,建議將案件押後 8 天,期間交由懲教院舍看管。控方又透露李宇軒已與律師會面。
蘇惠德批准案件押後至 3 月 31 日早上再提訊,又指由於被告的隔離令未完,豁免他當日出庭。

📍《立場新聞》報導全文
#20210324新聞 #港區國安法
721白衣人︱飛天南供稱從無棍黑衫男手中搶走木棍

【蘋果日報】元朗721白衣人涉暴動案,第六被告「飛天南」吳偉南繼續自辯,就片段中個人行為解畫,例如指因被倒地頭盔男「戟住」,為叫對方「縮腳」而揮棍,又指手中木棍是從黑衫男手中搶來保護自己。惟控方提供畫面所見,黑衫男與棍狀物之間有距離,吳則堅持黑衫男「胳肋底嗰度」與棍狀物「黐住」。葉官不耐煩謂:「你分唔分到『黐住』同『有距離』?」最終吳同意黑衫男其實沒有持棍。

控方指出案情指,吳當日威嚇指罵及推撞群眾,持棍施暴,並與其他人威脅用暴力驅趕群眾,意圖破壞社會安寧,又與第五被告鄧懷琛一起串謀意圖傷人。吳全部不同意。

控方盤問結束,預料明日辯方覆問。吳透過代表大狀透露,因為他已經「食晒啲藥」,明天下午3時需要離庭覆診。(全文

#20210324新聞 #0721恐襲 #白衣暴徒
中環律政中心大門門牌被毀 一人被捕

【蘋果日報】中環律政中心下午被人蓄意破壞大門門牌,警方到場調查後以涉嫌刑事毀壞拘捕一名男子,正調查其動機。職員其後用白色膠袋圍封被毀的門牌,律政司表示由於案件仍在調查中,所以不作評論。

事發於周三(24日)下午3時許,中環下亞厘畢道18號律政中心的職員報案,指一名男子在中心停車場出入口形迹可疑,其後發現旁邊「律政」標誌的門牌被人毀壞,懷疑他蓄意所為。警方到場調查將男子拘捕,涉嫌刑事毀壞,正調查其動機。職員其後用白色膠袋圍封被毀的門牌,相信稍後會安排工人到場維修。(全文

#20210324新聞
被捕人士資訊部
楊明認不小心駕駛罪下月判刑須還柙 突要求推翻認罪 清洪表明不再代表 【蘋果日報】撐警無綫藝人楊明於去年8月深夜在山頂撞車,送院後疑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之用,早前因此被控受審。裁判官鄧少雄今指接納辯方解釋,認為被告案發時未能理解當刻資訊,裁定楊明有關罪名不成立。至於早前已承認的不小心駕駛等罪,楊明須還柙等候背景報告,4月14日判刑。惟辯方資深大律師清洪在法庭宣佈收押楊明候判後,一度提出保釋等候上訴,獲鄧官批准休庭,以準備相關事宜。及後清洪表示,楊明有意推翻另外兩罪的認罪答辯,透露當初向楊明提供法律意…
【採訪手記】還押在即 楊明來回又折返 全靠清洪出招「認錯」

【立場新聞】眼見楊明還押在即,庭上有人痛哭,亦有人拍掌。然而,數小時後,裁判官留下一句「Defendant, you are free to go now」,楊明穿著筆直的西裝步出犯人欄,恢復自由身。

楊明由認罪變不認罪;由還押變無須還押,皆因清洪的一句「I gave erroneous legal advice」,堂堂金牌大狀在莊嚴的法庭裡說「我錯了」。理解清洪出招的過程,要先由案件庭上就控罪宣判之後說起…(全文

#20210324新聞 #酒好飲墩好撼 #撐警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