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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47人案】辯方批控方引導性提問 官稱一直等待反對、驚訝無人提出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16人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今(15日)踏入審訊第8天。認罪被告區諾軒今續就九龍東協調會議作供,指有與會者曾製作會議摘要並發送到 WhatsApp 群組,但由於他幾乎每個月有「刪機」習慣,故控方並沒有該檔案作為呈堂證物。區又指無法記得所有文件內容,但指戴提倡「積極運用《基本法》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一句「應該有喺當時加喺文件裡面」,有被告起哄。此外,辯方屢批評主控周天行以「引導性問題」發問,法官李運騰指他有同樣關注,只是一直等待辯方提出反對,又驚訝沒有人提出,以為代表辯方沒有爭議,惟現時辯方提出,相信控方會更小心。

控方續就九龍東協調會議提問,區諾軒昨稱第二次會議曾決定不舉行「初選」,轉為舉行「棄選」,但有地區人士反對。控方今展示 WhatsApp 訊息,顯示當時譚文豪、胡志偉和施德來均認同再考慮舉辦初選,黃之鋒亦曾稱「我都支持初選,希望可以促成初選機制順利進行,唔好五區獨欠九東」。而戴耀廷亦於4月中指九西、港島和新東都同意有投票程序,新界西和超級區議會將在月底前開會。

此外,今甫開庭,代表何桂藍的大律師 Trevor Beel 即提出,這是他首次參與沒有陪審團、由3名法官審理的高等法院審訊,而法庭任何決定均不應由單一法官作出,惟昨天他反對控方提問時,法官陳慶偉沒有與其餘兩名法官商討便立即拒絕。法官陳仲衡指,若他們有不同立場便會提出;陳慶偉亦指商討並非必須,一般而言會由主審法官決定。

Beel又提及,上周曾指出控方開案陳詞中,沒有證據顯示何桂藍曾於2020年7月的抗爭派記者會出現,惟控方於上周五(10日)即為區諾軒錄取第11份證人供詞,要求他認出記者會上出現的人。Beel批評控方似乎是在「重塑(remake)」證據,做法不恰當。李運騰指,他同樣關注控方延遲提交證據,「因控方似乎有數以月計、甚至年計的時間準備這案」,並指會考慮該些證據的比重。(全文

#20230215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初選47人案】區諾軒指港島參選人對否決財案「漠不關心」 司馬文明確反對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16人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今(15日)踏入審訊第8天。認罪被告區諾軒今繼續作供,指戴耀廷於首次港島區協調會議上,曾倡積極運用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遭與會的南區區議員司馬文反對,戴嘗試「迎合」他並解釋該權力「可以用,可以唔用」。區又指,即使有分歧,戴仍「好堅持」其想法,並將「會積極運用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一句加入協調機制文件。不過區形容,當時與會者似乎沒有對該想法有積極討論,形容他們對此「漠不關心」。此外,區諾軒稱對與會者取態「冇印象」後,控方一度再追問,惟被法官厲聲打斷:「我知道你不喜歡這個答案,但這就是答案。」

區諾軒續就香港島選區的協調會議作供。他供稱,首次會議於2020年3月26日灣仔富德樓香港獨立媒體進行,當時他、戴耀廷、趙家賢、許智峯、羅冠聰、司馬文、羅健熙、人民力量成員,以及同案被告鄭達鴻、徐子見、梁晃維和彭卓棋團隊均有出席,楊雪盈則派了代表出席,眾人並以「35+港島」的 WhatsApp 群組溝通。他重申絕大部分參與初選者都有出席協調會議,又補充「新界西我冇參與過,所以我唔能夠評論新界西嘅事」。

區又指,當時戴耀廷已開始建議「積極運用《基本法》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但遭南區區議員司馬文反對。他指戴當時嘗試解釋「積極」一字,意思是「你可以用,你可以唔用,但如果政府唔聽民意,我就使用呢個憲制權力」,以「嘗試迎合司馬文嘅睇法」。在法官詢問下,他指沒有印象戴如何進一步闡述何為「唔聽民意」,但強調戴每次引述都是他上述所記憶的定義。周天行問及會上有否其他反對聲音,區指「相關嘅討論我再冇其他印象」。

控方後再問及,除司馬文外,港島區會上是否沒有其他人對否決財政預算案提出異議,區同意。法官陳慶偉再問,那有沒有人表明不關心否決財政預算案,區則表示「冇印象」。周天行再追問他沒有印象是什麼意思,惟法官陳慶偉即厲聲打斷:「沒有印象,多謝,我知道你不喜歡這個答案,但這就是答案。(“No recollection, thank you. I know you don’t like the answer, but this is the answer.”)」被告欄傳出笑聲。法官李運騰亦指,「如果證人說沒有印象,我不認為還可以繼續問下去」,周說因不肯定區指「冇印象」是指有否發生,李運騰再反問:「如果已經說了沒有印象,他還怎樣告訴你其他人說過什麼?」

區續指,港島區共有4次協調會議,他有份主持所有會議。第二次和第三次會議分別於2020年4月17日及5月19日舉行,出席人數與首次大致相同,袁嘉蔚於第三次會議才出現,徐子見缺席其中一次,至於戴耀廷則不肯定有否出席。

控方要求他由第二次會議內容說起,惟區指他「真係分唔到邊次係第二次講、邊次係第三次講」,問:「請問我可唔可以兩次一齊講?」他其後指,第二或第三次會議上,關於替補機制有較大爭議,其中楊雪盈和徐子見傾向以「排名制」作為替補機制;羅冠聰則預算自己很大機會無法「入閘」,故傾向採用「靈童制」,在他無法參選時指定袁嘉蔚出選。會議最後協調以「靈童制」作港島替補機制。當區提及羅冠聰指定袁嘉蔚參選,在延伸庭的袁將頭仰後,並摸了一下額頭。

區表示第四次會議於2020年6月舉行,時間很短,基本上有份參加初選的人士都有出席。他指,當時一直有找香港民意研究所合作設計初選投票程式的戴耀廷,與程式公司溝通後,發現無法處理投4票的選項,故望港島有份參與人士「考慮由4票轉返1票」,區形容「與會者無奈接受」。區續指,初選舉行後,於2020年7月有第5次會議。(全文

#20230215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初選47人案】區諾軒:九西協調岑子杰質疑否決財案 稱支持民生議案如全民退保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16人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今(15日)踏入審訊第8天。認罪被告區諾軒續就九龍西的初選協調會議作供,他憶述其中一名與會者張崑陽提及戴耀廷的文章〈真攬炒十步 這是香港宿命〉,戴重申「參選立法會要有心理準備做唔到4年」。張崑陽又表示支持否決財政預算案,惟岑子杰提出質疑,指「講抗爭,邊有人及得上社民連」,但他仍需支持民生議案包括全民退休保障。區諾軒又表示:「當我睇到呢篇文章,曾經同佢(戴耀廷)講,我話佢嘅想法太瘋狂。」

區諾軒下午就九龍西協調會議作供。他指首兩次會議分別於2020年3月24日及4月26日舉行,首次會議出席者除了他之外,還有戴耀廷、何啟明、劉偉聰、馮達浚、岑子杰、黃碧雲助理、毛孟靜助理、油尖旺區議會主席林健文及前立法會議員劉小麗。社區前進的代表有出席第一次會議,至於趙家賢則不肯定有否出席。區交代上述各人的政治聯繫後,再表示:「依家補充返,有個人都有出席兩次會議:張崑陽。」

區諾軒憶述,會議曾討論的議題包括政治聯繫較「尷尬」的人,例如新思維的狄志遠,是否可以參與初選。傳譯主任一度翻譯「尷尬」為「embarrassed」,惟區諾軒隨即指正應譯為「ambiguous」。區續指,戴耀廷當時回答是,「只要認同『五大訴求』就可以參選。」(全文

#20230215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初選47人案】區諾軒指被捕前已刪WhatsApp協調群組內容 須靠趙家賢紀錄重溫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16人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今(15日)踏入審訊第9天。認罪被告區諾軒今續作供,重申戴耀廷在新界東協調會議提及「積極」運用《基本法》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是試圖迎合不同意見,又指會上有人批評泛民過往「行禮如儀」。區又供稱,超級區議會界別曾於2020年5月8日後舉行協調會議,但很快結束,因當時「大局已定」,其他區均已大致就舉行初選、目標議席和替補機制等達成共識,戴亦沒有提及否決財政預算案的主張。區又指,被捕前已刪除手機所有 WhatsApp 紀錄,並在2021年9月獲展示趙家賢手機紀錄才能重溫當時對話,確認那時他已協助警方調查。

主控周天行今續就新界東協調會議情況發問,問戴耀廷在新東第二次會議上,何時提及「積極運用《基本法》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字眼。區指據其憶述,戴是在會上看到相關討論後,在回應時才講述他對積極運用否決權的看法,「試圖迎合唔同嘅意見」,至於與會者在開會前有否討論該字眼,區則稱「我冇再之前嘅印象」。

周天行續問,為何說戴耀廷「不斷加入」該條款,區再解釋,當時會上有人質疑條款字眼,故戴嘗試說服會眾就算只用「積極」,「都比起唔用行前一步」。他指戴沒再闡述何為「再行前一步」,但認為戴「應該係為咗說服鄒家成」。

區昨又提及,鄒家成的質問引發「激烈辯論」,期間民主黨被批評,林卓廷助理莊榮輝指民主黨中委會無授權他處理有關問題。周天行問「民主黨被批評」是什麼意思,區指會上「有人拎返以前民主黨好多事情出嚟批評」,批評對象亦包括街工,「都係講緊泛民主派過往行禮如儀」,旁聽人士聞言發笑。

區諾軒續指,他只出席過新界東頭兩次會議,不清楚有否第三次會議。法官陳仲衡問新界東是否有 WhatsApp 群組,區指有,但對有否收過第三次會議的通知則「冇印象」,「特別係我只能夠覆睇趙家賢嗰部手機有關新界東嗰個群組嘅內容」。

控方其後展示從趙家賢手機擷取「35+計劃新東訊息發布區」的 WhatsApp 群組紀錄,顯示於2020年6月24日創立。區解釋該群組是「訊息發布的地方」,法官李運騰一度問是否呈上錯誤的群組,惟區諾軒核實是指此群組。控方問新界東是否有另一群組,區更正指應另有一個發送訊息的名單,但「趙家賢先至有」。

周天行問其他區是否都有類似群組,區確認,並在法官李運騰詢問下確認,有部分選區會於協調會議時創立群組,「但過咗報名期後,無論之前有冇開過 WhatsApp 群組,我哋都會確保每一區開設訊息發布嘅群組」,又指據其印象「冇一個選區嘅群組係有兩個同時間進行」。

控方其後就超級區議會協調會議發問。區供稱,超級區議會曾舉行一次會議,他不記得日期,但肯定是在2020年5月8日新界西第二次協調會議之後,出席者包括他、戴耀廷、涂謹申、鄺俊宇、王百羽、李予信和岑敖暉。

區指,當時由戴耀廷主持討論,而會議「好快就結束」,「因為喺成個協調會議,咁多區嚟講,我會形容為大局已定。」他又指,與會者亦是有政治聯繫人士,故會上只是集中介紹超級區議會目標是「5席贏3席」,及簡介選舉論壇和投票日內容,席間戴耀廷並無提及關於否決預算案的主張。

至於新界西,區昨天指「新界西我冇參與過,所以我唔能夠評論新界西嘅事」,今重申他並沒有出席過任何新界西協調會議。

案件下午續審。(全文

#20230216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立場》被指煽動案|鍾沛權指專訪非「吹捧」何桂藍 需詳細交代角色轉變

【法庭線】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案,周四(16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31 日審訊。

控方繼續圍繞涉案17篇文章一、何桂藍的專訪盤問,指《立場》為何桂藍「鋪路」,以突出她為抗爭而參選。鍾沛權指,何桂藍是新晉和受注目的政治人物,加上其最大政治資產是過往記者工作累積下來的聲譽和民望,故需透過專訪交代其角色轉變。鍾又指,經傳媒訪問進一步交代其政治主張後,何的支持度減少,「唔係想捧佢,吹捧或者讚揚,絕對無咁嘅意圖。」

他又不認同控方所指,專訪內容提及「要與中共『打過』」,會令讀者憎恨中央。他認為人民對政府一定有不滿,而憎恨是來自政府如何對待批評聲音,若選擇噤聲,反而有更大機會引起憎恨。案件下午續審。

控方指,煽動罪的控罪分為兩個層面,分別是文章是否具煽動性,及發布文章是否意圖煽動。控方認為,涉案專訪內容具煽動性,當中提到要與中共周旋、「打過」,會令讀者憎恨中央。

鍾回應指,批評政府或與抗衡當權者的聲音,在開放社會中很普遍。而過往一段長時間,傳媒習以為常可有這種批評聲音,甚至可批評共產黨,他形容這是1997前,香港言論自由的特色。而在1997後一國兩制下,體現言論自由的一大證據,正是社會仍然容許批評共產黨的聲音。

他認為,人民一定會對政府有不滿,憎恨來自政府如何對待批評聲音,若選擇噤聲,反而有更大機會引起憎恨。他強調,專訪所述與中共周旋是表達其政治立場,「除非佢提倡即時暴力行動」,否則並不是所謂煽動。(全文

#20230216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估唔到咁快又更新左,感謝親友告知)
各大院所都有張貼出黎
不過我都記錄一下

各位親友
記住不設找續
同埋
舉個例如果要交$9.2
記住真係帶準確$9.2入去
多一毫懲教都唔會收
如果擔心都可以帶多啲後備現金入去
(見過唔少唔知的親友要四圍問人唱錢🥲

最重要‼️
星期六日同紅日都無得交錢架!

handwritingletters
【初選47人案】播九西論壇黃碧雲被質詢 庭上屢傳笑聲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16人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今(16日)踏入審訊第9天。認罪被告區諾軒今續作供,指早期與戴耀廷商討初選時,已打算舉辦選舉論壇,戴耀廷提議找《蘋果日報》及其他媒體合作籌辦,最終由《蘋果》提供場地,民主動力作選舉申報,區並負責設計流程。庭上播放九龍西選舉論壇片段,多名候選人向黃碧雲發問,其中馮達浚問黃碧雲如果當選,「你願唔願意同我一齊衝?」黃拍枱高聲答: 「一齊衝,希望一齊贏!」;劉澤鋒問黃「你識唔識得唱《願榮光歸香港》呀?你唱嚟聽吓」,黃答「我哋一齊唱」,均惹來被告欄和旁聽席大笑,黃碧雲則笑着搖頭。

區諾軒今就初選論壇作供。他確認負責籌備初選論壇,於6月25日至7月4日舉辦6個論壇,包括5個地方選區和超級區議會。區表示,2020年3月與戴耀廷傾談初選早期,已預期要舉辦選舉論壇。當時戴耀廷曾指可嘗試找《蘋果日報》及其他媒體一起合作,因此他聯絡一位《蘋果日報》記者,表達想搞初選論壇的意見,《蘋果》並回覆可以提供場地。區亦聯絡網台《城寨》、《D100》 和《立場新聞》問有否興趣合辦論壇。

區表示,與4個媒體各派出的一名代表,舉行兩至三次會議準備論壇的工作,會上討論播放模式,決定由《蘋果日報》錄制影像,再分發予上述媒體在同一時間播放;並思考邀請什麼人做嘉賓及主持,「經過幾間媒體物色人選下」訂下名單;並指他們最初憂慮論壇所牽涉的選舉開支,及是否需要作選舉申報。

區確認,論壇於《蘋果日報》大樓舉行,指「當中大部分我都有去,但我唔記得冇去邊一兩個」,形容自己「只係去做觀察」,而戴耀廷只去過一次,趙家賢應沒有去過。控方其後播放九龍西初選論壇片段,法官多次問及區有否參與,他再指大部分都有去,「即使冇去都好,我都有睇晒所有論壇」,但就九龍西論壇「我冇100%確保我有去」,但確定所有選舉論壇流程都由他處理。

控方原不打算播放所有論壇片段,但大律師馬維騉表示,於盤問會播放新界東論壇片段,望庭上能播放所有論壇片段。

控方其後播放長1小時20分鐘的九龍西初選論壇片段,先是每人30秒的「開場介紹」,劉偉聰提及要將最多同路人送入議會,「裏應外合」;黃碧雲提及「今日上嚟論壇,小心我可能畀人重點招呼」,有被告發笑;何啟明則提及自2019年8月起,「我同一班70+手足,喺深水埗警署門口,一齊嚟到反暴政,一齊嚟到食TG。」

片段播畢,法官指明天會播放其他片段。(全文

#20230216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10.6深水埗|男生涉後巷縱火囚57月 申上訴許可被拒 官斥理據「牽強莫名」

【法庭線】2019年10月6日,港九「反緊急法大遊行」中,21歲樹仁大學新傳系學生被指於深水埗投擲一個正在燃燒的玻璃樽,致地面著火焦黑。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罔顧生命是否會受到危害而縱火」罪成,判囚4年9個月。他不服定罪,早前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遭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即日拒絕。

法官周五(17日)頒下判詞,認為申請方提出的理據「牽強莫名」,原審已有堅實的基礎,裁定投擲汽油彈人士為申請人,此結論並非「枝節問題」所能動搖,駁回其上訴許可申請。

判詞指,本案唯一爭議是人物辨認,並引述裁決理由,稱原審裁定申請人鄭是拋擲汽油彈的人士 X。原審指,因為鄭被捕距離 X 擲彈只有兩至三分鐘,及後鄭在巷口被捕,當時他的外套、長褲、手袖、布鞋、面布和背囊,全部與X脗合。例如鄭的左右手套顏色深淺不一、褲子束腳、腰間掛 cap 帽等。而且鄭身上有兩條白色碎布,與汽油彈內的碎布相似,鄭的面布,背囊內的上衣均染有高度易燃的溶劑。

法官同意原審所指,雖然個別環境證據未必足夠證明,X和申請人是同一人,但疊加起來則屬「強而有力和無可抗拒的證據」。而申請人選擇不作供,亦無從反駁有關證據所產生的推論。

判詞又指,現時申請方提出的理據,若非早被原審納入考慮,便是「牽強莫名」,例如聲稱呈堂片段和截圖,未能清楚顯示拋擲汽油彈的人士X腰間掛cap帽,以及控方沒有提供鄭被捕後的照片,法庭不能肯定鄭穿上束腳褲時,效果與X一樣等。但判詞續指,原審親自看過有關截圖,認為清楚可見其cap帽,而兩隻手套有非常明顯色差。至於褲子,「束腳就是束腳,根本沒有什麼效果不效果」。X和鄭均穿束腳褲,「就是這麼簡單」。

法官認為,本案有多項證據,不可能是巧合,再加上後巷沒有其他出路、擲彈和鄭被捕間相差極細,法庭有堅實的基礎裁定X是鄭。此結論並非後巷多人、情況混亂,和X沒有如鄭被捕時戴有護目鏡等枝節問題所能動搖,終駁回其上訴許可申請。(全文

#20230217新聞 #1006深水埗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指鄒家成專訪有清晰政治意識 鍾沛權稱僅用字激烈 沒提具體行動

【法庭線】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案,周五(17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32日審訊。

控方繼續圍繞鄒家成的專訪盤問,指他在文章的政治意識非常清晰。鍾沛權不同意,認為鄒家成只是使用「圍堵」、「搏鬥」等激烈字眼,但除了否決《財政預算案》外,他沒有提及其他具體行動、手段。控方另質疑,文中沒提「有咩令佢咁憎恨中國大陸?」鍾認為鄒提及受「本民前」等影響,認為該組織的主張可能是一個線索。案件下午續審。

控方第11日盤問鍾沛權,續圍繞涉案鄒家成的專訪。伍淑娟指,文章提及鄒家成在2016年受「本民前」的抗爭影響,詢問2016年的事情是否指雨傘運動;鍾沛權指雨傘運動是2014年,2016年是指「本民前」、香港民族黨等出現。伍問「本民前係咩機構?」鍾稱全名是「本土民主前線」。

鍾沛權指,文章顯示鄒抗拒中國共產黨,但並非如控方所指「將國家變成敵人」,又不認為會煽動讀者仇恨中央,「咩情況係煽動罪呢,似乎包含惡意、欺騙、隱藏目的,以不正確手段去煽動對方針對政府、憎恨政府,但政治人物係真誠相信、提出政治理念」。

伍指,鄒家成在文中提及要繼續宣揚本土、尤其是說服更多不支持他們的人,質疑文章也是平台之一,讓鄒推廣政治理念,「你嘅目的幾高尚都好,客觀事實係你哋畀咗平台佢?」鍾認為,傳媒只是希望採訪及報道有公共性的人物,報道是否令受訪者得到支持或招來批評、反對,「呢個所謂後果唔係我哋考慮嘅事情」。

伍又指,鄒家成在文章的政治意識非常清晰,鍾不同意,認為相反是不清晰,指鄒使用「革命」、「圍堵」、「搏鬥」等激烈字眼,但除了否決《財政預算案》外,他沒有提及其他具體行動、手段,「其實唔係好知最後佢想做咩」。鍾續指,他甚至被本土派質疑是「偽勇武」、「偽本土」,「似乎之前冇咩激烈行為做出嚟」。

伍又詢問 1997 年後,中央政府有何例子,令到港人「提心吊膽」、民心背向。鍾舉例指,港府未有根據《基本法》落實雙普選,伍聞言指「雙普選要傾㗎嘛」。

鍾再舉例,港台節目《頭條新聞》遭建制派針對、銅鑼灣書店事件、中出羊子參與公職選舉被取消資格、港府以《社團條例》取締香港民族黨等。伍質疑,「唔應該要有政治主張審查咩?違法就緊係要審查啦」。

他強調,當時港人的認知是,只要具體上沒有非法手段、推動某些主張,香港仍可以容許激烈的政治主張,惟發生上述事件後,「細微變化係觸動到港人神經」。他又指,港人對港府失望及不滿、港府支持度不高是客觀事實,從很多民意調查可看到,「唔使自欺欺人」。(全文

#20230217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初選47人案】九東僅一人不認罪仍播論壇全片 控方指會引「共謀者原則」舉證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16人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今(17日)踏入審訊第10天。控方繼續播放各區初選論壇片段,其中在九龍東選區,6名參加者只有施德來一人不認罪,法官李運騰問及控方播片目的,是僅依賴被告言論作為指控他本人的證據,抑或會使用「共謀者原則」,即同時依賴其他被告的言論作檢控。主控周天行表示會引用「共謀者原則」,但未有指出針對各被告的證據,並指會在完成控方案情前交代。庭上片段中,不認罪施德來表明要入議會「攬炒政府」,認罪的快必譚得志、譚文豪等亦表明要否決財政預算案爭取五大訴求。

李運騰續指,控方應在完成控方案情前,對在「共謀者原則」下依賴什麼證據表達清晰的立場,辯方才能作出及時的反對,重申辯方有權知道控方到底會依賴其他被告的什麼言行作檢控,法庭或需就此作裁決。周天行回應會引用「共謀者原則」,並將在案情完結前識別出針對每名被告的證據,讓法庭清楚控方的檢控基礎。代表施德來的大律師表示,當提及該議題時,辯方會及時回應。(全文

#20230217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何君堯涉指林卓廷煽動721、林提控誹謗 何逾期申設陪審團遭駁回、須向林付15萬訟費

【法庭線】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早前入稟控告立法會議員何君堯誹謗,指何在2019年10月在Facebook發布片段,稱林有份煽動7.21元朗襲擊事件。何君堯一方早前提出申請,本案涉及具知名度的政治人物,希望本案設有陪審團。法官歐陽桂如周五(17日)於高等法院頒下判詞,駁回何君堯的申請,並下令何向林卓廷支付15萬訟費。

法官批評,何故意沒有遵從法庭命令,逾時提出申請,而陪審團審訊權利並非絕對,現時審理誹謗案的趨勢為不設陪審團。何在故意及沒有充分理由下,逾期提出申請,不遵從法庭命令,以及不能證明情況有實質改變,推翻原有的法庭命令,故駁回其申請。(全文

#20230217新聞 #0721元朗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質疑鄒家成主張非法 鍾沛權:傳媒有報道戴耀廷公民抗命

【法庭線】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案,周五(17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32日審訊。

控方續圍繞涉案鄒家成專訪盤問,要求鍾指出文章哪一部分,符合煽動罪條文的「例外情況」,即指出政府錯誤或缺點、矯正錯誤。鍾認為,受訪者所表達的內容,或看不到具體改善、建議,但他們的聲音是對政府及當權者的警惕、提醒。他以政治漫畫為例,指作者以圖畫表達不滿亦是提醒,政府應該要反省、檢討,「唔帶偏見、開放地接受意見,好多時政府會搵到(問題)根源」。

另外,控方指出鄒家成打算進入立法會否決《財政預算案》,指屬非法手段。鍾以戴耀廷公民抗命為例,指他當時提倡違法達義,不少主流媒體都有報道,及刊出戴耀廷倡議公民抗命全文,「因為佢呢個主張關乎公共利益、公共性」。控方質疑公眾毋須知道違法、激烈主張;鍾稱不同意,「我答多句,可能對我無乜著數,政府都要知道」。案件下周一(20日)續審。(全文

#20230217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警方向許智峯律師發信 稱涉違國安法被通緝

【獨立媒體】初選47人案開審至今兩周,曾參與民主派初選、於港島區成「票王」的許智峯,於2020年末赴丹麥後宣布流亡。他今晚在社交平台發帖,表示其香港代表律師收到香港警方寄出公函,稱他於2021年8月涉違反《港區國安法》,被頒通緝令,警方亦建議他回港自首。許智峯指「47人案」審訊正進行中,警方卻「煞有介事」發信,又謂「不如直接FaceTime或Google Chat吧。」(全文

#20230218新聞 #港區國安法
反修例被捕者北上被撤回鄉證 部分沒被控 議員:港府鼓勵更生 盼內地同寬容

【明報】反修例運動至今逾萬人被捕,3年多過去,通往內地的關口仍是不少被捕者沒法跨越的門坎。本報了解到至少4名曾在反修例運動被捕的市民,不論被控與否,近期入境內地時均被直接註銷或沒收回鄉證,亦有曾被捕者申領回鄉證遭拒。其中兩名事主接受本報專訪,從沒被控的W先生(化名)慨嘆警方早已結案,獲證明清白,如今竟被內地指控可能危害社會安全,對此深感無奈。「我都無罪,你都不准我返去,真的有些無辜。」他又稱自己從未被控仍被列入內地「黑名單」,質疑港府將被捕者資料轉交內地。(全文)

#20230220新聞
16歲男生電筒照警罪成 上訴高院後罪脫 律政司上訴至終院獲批許可

【獨立媒體】2019年10月,市民不滿警方封鎖黃大仙行人天橋,案發時16歲男生被指用電筒照射橋上警員,連同身旁兩名照射鐳射光的男女構成集結,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判入勞教中心。男生上訴至高院,最後法官張慧玲不排除他「貪玩」及「獨斷獨行」,未能肯定他與另外兩人有關,故裁定他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判刑。惟律政司指法官錯用盧建民案例,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今(20日)在終院聆訊。終院考慮到早前的蔡健瑜案,認為本案有合理可爭辯的地方,因此批出律政司的上訴許可申請,並押後至6月23日進行上訴聆訊。

#20230220新聞 #1007黃大仙
理大衝突|鄭錦滿暴動罪成囚3年8月 與同案另2人提定罪及刑期上訴

【法庭線】2019 年 11 月理大衝突中,8 人被指協助爬渠逃出理大的示威者離開,並駕「家長車」接應,前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等 5 人不認罪受審。鄭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判囚 3 年 8 個月,另外 4 人則被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判監 12 至 13 個月。

鄭錦滿和同案 2 人,上周四(16 日)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暫待排期聆訊。(全文)

#20230220新聞 #1120紅磡
黎智英入稟要求律政司宣布 人大釋法不影響法院早前批英御狀 Tim Owen 抗辯決定

【法庭線】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原欲聘用的英國御用大狀Tim Owen來港抗辯。律政司先後向高等法院、上訴庭、終審法院提出反對,均被駁回。港府其後向人大常委提請釋法,案件押後至9月開審。

黎智英上周五(17日)入稟高等法院原訟庭,要求律政司宣布人大釋法不會影響各級法院早前批准Tim Owen來港抗辯的決定,並促請法庭就Tim Owen及海外律師代表抗辯一事,按《國安法》第47條,向行政長官取得證明書。根據司法機構網頁,聆訊暫未排期。(全文)

#20230220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舉拉登、普京等例子問審批界線 鍾沛權指關乎重大公眾利益需如實記錄

【法庭線】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案,周一(20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33日審訊。

控方圍繞涉案梁晃維專訪盤問,列舉多個例子包括拉登、普京、納粹德軍等,詢問鍾審批文章的界線。鍾沛權表示在極端情況下,「唔敢話一定唔發表,我會有猶豫,言論自由對我嚟講係接近一種信仰」。其中鍾同意,在「9.11」事後,若有機會會訪問拉登,指其行為主張關乎重大公眾利益,不論自己有多不認同,都要如實記錄,同時會配合其他文章,分析或批評其行為。案件下午續審。

控方第 12 日盤問鍾沛權,圍繞涉案梁晃維的專訪。伍淑娟指,梁在文章表示希望證明本土理念可佔一席位。鍾沛權表示,可理解為過去一段時間內累積對本土主義的政治訴求,如港人優先、中港區隔等所形成的一股政治派系。至於梁指「對中國沒有任何幻想」,鍾表示此為梁晃維對其政治理念的表達。他理解本土派相信在爭取政治訴求時,中央必會阻撓,故此他們會透過手段和抗爭,或以抵抗式的姿態,去表達其信念。鍾補充,在野反對派普遍都會使用此類手段。

控方問到,在案發時期有否考慮到部分讀者思想不成熟,社會氣氛高漲和不穩定。鍾表示,基於追求民主制度和言論自由的信念,他認為只可在罕有、具充分理由下才可限制言論自由。鍾又指,他相信人們是自主和理性的個體,有能力自行作判斷,而非由權威權貴,或精英代為判斷、審查和挑選合適信息。

鍾在控方三度追問下,同意沒考慮有關因素,指認為當時社會並非不穩定。

控方續問,鍾的個人看法與其作為編輯的看法是否相同?鍾表示,即使他對某些觀點有個人看法,但他作為編輯不會因個人立場影響發布文章的準則。鍾補充,不會判斷是否支持被訪者意見,而是接納其他人的演繹和認知,只要事實並非錯誤或子虛烏有,作為編輯都應容許有關主張在公眾領域討論。(全文

#20230220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街站展示捐款QR code 社民連無牌籌款表證成立 警認不見被告收集款項

【獨立媒體】社民連被指於前年7月及8月在旺角東天橋擺街站期間,展示網上捐款QR code,主席陳寶瑩、成員唐婉清及義工何榮溢遭票控無牌籌款,涉及5張傳票。3人否認控罪,今(2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女警員稱前年7月到街站後,看見枱上有籌款箱及印有QR code的易拉架,當時陳寶瑩持咪高峰發言,講及政治和社運的內容,亦有籌款的意思。惟她在盤問下同意,過程中看不到有途人捐款,也看不見被告收集款項。暫委裁判官曹遠山裁定表證成立,陳寶瑩等人選擇不作供。曹官將案件押後至明天結案陳詞。

就前年7月24日的傳票,當日駐旺角警區特遣隊的女警20493吳嘉欣供稱,下午約4時45分接電台指示,指有人投訴旺角道行人天橋近新世紀廣場的街站有噪音滋擾,遂和拍檔到場了解。吳指出,她到達後看到街站擺放兩張枱、4枝寫有「社會民主連線」的旗幟,和兩個印有QR code的易拉架。據庭上片段顯示,易拉架上印有「捐款撐長毛」、「捐款撐Figo」等字樣。

在盤問下,吳警員同意過程中看不到有途人捐款;亦看不到被告有收集款項。辯方大律師黃宇逸續展示警方的案件管理報告,吳警員確認物品一欄中沒有記錄到籌款箱,亦承認她當時已知道公眾籌款須申請,若當日真的是籌款箱,她理應需要紀錄,甚至檢取作證物。

黃大律師續提到報告上有寫「no fundraising activity 」(沒有籌款活動),詢問警員認為該描述是否準確。吳警員回覆準確,但指該報告非她撰寫,補充陳寶瑩有呼籲籌款,但最終無人籌款、無人掃QR code,因此能理解成無籌款活動。

至於前年8月14日的傳票,當天駐旺角警區活動管理組的警員11130麥樂恒則指,在下午5時15分到街站觀察,看到現場懷疑有籌款箱,當時被告陳寶瑩手持咪高峰發言,呼籲支持街站;唐婉清則沒有發言,進行佈置,而何榮溢正在派發傳單,期間有向途人說話。麥警員表示,當天有約1至5人走向街站停留,另有人取單張。他的同袍在場觀察,他負責錄影,最終他在約6時離開。因同袍開始介入調查街站,麥警員指在他離開時3名被告正收拾設備。盤問下,麥警員亦同意當天看不到有途人捐款,也看不見任何人收集金錢;而他在庭上稱懷疑有籌款箱,是因為當時他尚未調查,故不確定是否真的是籌款箱。(全文

#20230220新聞 #其他案件 #20210724旺角 #20210814旺角
【初選47人案】控方稱引用所有論壇言論舉證 官質疑:Say Hello不能成證據吧?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16人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今(20日)踏入審訊第11天。控方上周確認,於初選論壇片段會引用「共謀者原則」舉證,即依賴其他被告言論指證被告。控方今續播放新界東選舉論壇片段,何桂藍的代表大狀要求控方說明依賴其他被告的哪些言論舉證。控方一度指所有被告的言論都是證據,又望於陳詞階段才回應,惟法官李運騰反問「如果他們只說『Hello』,不能成為證據吧?」,又指以為控方開審前應有明確立場。何桂藍大狀亦指現時已是審訊第11天,被告已還柙兩年,「控方真的是說他們並不知道他們的案情是什麼嗎?」控方終確認會在辯方盤問前交代。

庭上播放新界東論壇片段,何桂藍表明入立會要奪主導權「破局」,鄒家成亦指要有具「攬炒意志」者入議會,而認罪的劉頴匡一度問陳志全在立會潑的「遺臭萬年水」配方為何,引來哄堂大笑,任控方證人的林景楠表示「我會同大家一齊抗爭到最尾」,林卓廷與鄒家成亦發笑。多名被告亦談及《國安法》生效後的情況,梁國雄指「《國安法》嚟咗之後,可能我都被控呢個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多名被告隨即起哄,梁國雄亦發笑;而楊岳橋被問《國安法》實施後,「你會唔會又 over your dead body 呢?」,楊答:「我會同香港人一齊,係咪 dead body,到時大家先算。」(全文

#20230220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61歲男子涉毀民建聯新年橫額 准500元保釋4.4再提堂

【法庭線】一名61歲地盤工人,涉於2023年2月7日,毀壞在黃大仙鳳德邨車閘外欄杆的一張民建聯新年橫額海報,被控 1 項刑事毀壞罪,案件周二(21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辯方指需時索取文件,申請押後答辯,獲裁判官林子康批准。被告以現金500元保釋,案件押後至4月4日再提堂。(全文

#20230221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