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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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47人案】何桂藍開始作供 稱曾就讀北京清華大學 2019前無想過轉行「諗住做到坐為止」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18日)踏入審訊第86天,展開新東辯方案情。前《立場新聞》記者何桂藍開始作供,表示在北京清華大學修讀學士,當時身邊多數人均準備畢業後赴美,「呢個地方如果所有最叻嘅人都仆住要走,我覺得好 pathetic(可悲)囉。」何又指,在校曾修讀中國代史和「毛鄧三」,但「出貓」就可合格;而她對中國政治認識來自微博,時為中國公民發展最蓬勃之時,而她自言對中國無怨恨,但認知有很多不公義,及對仍抗爭的人有一種關懷。

何又供稱曾於《立場新聞》和BBC任職,並指2014年任職的《主場》結束時覺得香港與大陸差不多,「表面有嘅保障其實全部都係冇嘅,政權想捽死你,一下就捽死你。」她自言入行兩年已知記者在香港做不長,但2019年前從無想過轉行,「本身已經諗住做到坐(監)為止。」 (全文)

#20230718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初選47人案】何桂藍供述「五大訴求」源起、指「攬炒」為「明知承受好大代價仍堅持應做的事」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18日)踏入審訊第86天,何桂藍繼續作供,對趙家賢指戴耀廷佔中後成為民主發展較前進概念人士的「帶領者」,何指情況正相反,指戴當時被激進派不斷攻擊甚至唾棄,常發表「創見」但對當時年青人並不吸引。何續解釋,「五大訴求」於6.12衝突後民陣發聲明、和太古廣場墮樓亡的梁凌杰提出4點訴求後有「雛形」,至7.1抗爭者於立法會內讀宣言提及「立即實行雙普選」為第五個訴求為「源起」;而政府其後雖撤回修例,示威者亦不想運動就此結束,自7月起「香港政制不公義」成了運動最核心訴求,雙普選是唯一不變的訴求。

何續指,「攬炒」對不同人可有完全不同意思,而對她來說「攬炒」並非目的,而是一種精神,「就係明知自己會承受好大嘅代價⋯⋯都要堅持做自己認為應該做嘅嘢」,北京和香港政權則會失去對香港的控制。何又指在反抗同時,「必然都係同時建立緊一啲嘢」,最終會導致政權有所削弱,而過程「打開好多空間」,才是運動真正建樹。 (全文)

#20230718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涉「起底」開槍警員及其家人 司機認藐視法庭 判囚28日、緩刑一年

【獨立媒體】2019年11月11日有交通警在西灣河堵路現場向示威者開槍,他其後在一宗刑事案件中獲法庭頒下匿名令。一名司機被指在 Facebook 發帖披露該警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違反高院針對「起底」警務人員的臨時禁制令,他今早(18日)於高院承認「藐視法庭」。法官高浩文考慮求情陳詞後,判處監禁28日,緩刑12個月,另須向律政司支付25,000元訟費。書面判刑理由稍後頒布。

案情指,2019年11月11日,有人發現 Facebook 流傳一則「起底」帖文,內容含開槍警員的姓名、警員編號、住址、其Facebook帳戶的網址連結、其妻子的手提電話號碼,以及其長女的姓名、學校和社交媒體資料等,並配有一句「唔好傳!千祈唔好傳!」。其後在警方的調查下,被告的 Facebook 帳戶被發現此帖文,他於2020年1月9日被警方以「未經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拘捕。經檢驗後,被告的手機被發現儲存6張開槍警員及其兩名女兒的照片。 (全文)

#20230718新聞 #網上起底 #1111西灣河
16歲學生被指太子站外拒捕 辯方指被告患過度活躍症 申索醫療報告9.14再訊

【法庭線】2022年8.31事件三周年,有人到港鐵太子站悼念,一名16歲男學生於站外被捕,事隔近5個月被落案檢控拒捕罪,案件周二(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

辯方上次提訊時稱,被告曾就另一事件接受警方調查,而該區警隊發現被告患過度活躍症後,沒再追究。辯方周二(18日)指,早前安排被告到醫院檢查以索取醫療報告,及與律政司商討以其他方式處理本案。唯被告因病延後了檢查,現需要更多時間等候索取報告。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應辯方申請,押後案件至9月14日答辯,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全文)

#20230718新聞 #20220831太子
《願榮光》案換法官 陳嘉信被換走 上月被揭多宗「司法抄襲」

【獨立媒體】律政司早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頒令在網上公開播放被指是「港獨歌」的《願榮光歸香港》,案件早前已經由法官陳嘉信首次開庭處理,但基於被告人身份須澄清而押後至今周五(21日)再開庭。期間爆出陳嘉信在撰寫判詞時涉「司法抄襲」,被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訓誡。《獨媒》今發現,《願榮光》案件的主審法官已經換人,由高院法官陳健強頂上。(全文)

#20230718新聞 #願榮光歸香港
記協指律政司同意增豁免新聞工作條款 將不介入《願榮光》禁制案

【獨立媒體】政府早前入稟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在網上及公開平台播放《願榮光歸香港》,案件排期在今周五(21日)在高院處理。記協早前指考慮介入案件,向法庭申請加入條款豁免新聞工作。記協今表示,得悉律政司同意向法庭申請加入保障記者工作的豁免條文,免除記者執行新聞工作時播放或引用《願榮光》的民事和禁制令責任。記協表示歡迎律政司提出的修訂,將不會於周五聆訊另作申請。(全文)

#20230718新聞 #願榮光歸香港
女督察盜竊罪成判160小時社服令 官指警員犯案判刑須具阻嚇性

【東網】警隊女督察休班到荃灣的百貨公司超級市場「掃貨」期間,涉嫌「靜雞雞」把總值700多元的水果和凍肉放入自攜環保袋內,未有付款就離開,被保安員揭發事件。女督察事後被控一項盜竊罪,她不認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押後至今(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辯方說被告接受裁決,不會提上訴。裁判官認為,針對警員犯案,法庭判刑必須具阻嚇性,拒判罰款,判她接受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30歲被告吳詠恩,報稱警員,被控於2022年11月4日在荃灣大河道灣景廣場的「AEON」內,偷竊兩盒藍莓、一盒牛排、一盒新西蘭羊排、一盒新西蘭羊架、兩盒急凍蝦及一包魚柳,貨品總值786.2港元。

審訊時,超市便衣保安員供稱,親眼目睹被告將物品放入她的藍色環保袋,再把袋口打結,最後被告只就另外一個白色袋內的3支芥花籽油付錢。後來保安截停被告後,被告就說「一時唔記得畀錢」。被告自辯時則稱僅「無為意」付款,不是故意不結帳。惟裁判官不接納她的解釋,認為被告有盜竊的意圖,裁定她罪成。(全文)

#20230718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差婆偷凍肉
涉福華街食肆醉酒打交兼毀玻璃門 休班警准保釋候9.12再訊

【東網】四旬休班男警員於今年1月涉嫌在深水埗福華街一食肆對出地方醉酒鬧事,且涉損壞食肆的玻璃門。該警員及另外4人均被拘捕,該警於事後亦被停職。執法部門經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落案起訴該警「醉酒及行為不檢」及「刑事毀壞」共兩罪,案件今早(18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訊,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按辯方申請再把案件押後至9月12日再訊,以待商討可否以其他方式處理案件。被告續准以1,000港元現金保釋。

被告簡偉迪(44歲)於控罪書報稱為警員。簡被控於2023年1月27日,在福華街17至25號地下Eleven Lounge & Restaurant 外於醉酒時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簡另被控於同日同地,無合法辯解而損毀屬於上述食肆的一趟玻璃門,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被損壞。

據悉,執法部門於案發當晚約11時20分接獲報案,指在深水埗福華街一食肆對出有人打架。人員接報到場,一名男子及一名女子其後報稱不適,被送往明愛醫院檢查。經進一步調查,人員於2月6日至21日期間拘捕5名男子(42至44歲),涉嫌「醉酒及行為不檢」、「刑事毀壞」及「在公眾地方打架」。調查顯示,簡於案發當日醉酒後毀壞食肆的玻璃門,其後懷疑與另外4名被捕男子及5名男子爭執並打架。(全文)

#20230718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酒後打玻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