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起底」開槍警員及其家人 司機認藐視法庭 判囚28日、緩刑一年

【獨立媒體】2019年11月11日有交通警在西灣河堵路現場向示威者開槍,他其後在一宗刑事案件中獲法庭頒下匿名令。一名司機被指在 Facebook 發帖披露該警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違反高院針對「起底」警務人員的臨時禁制令,他今早(18日)於高院承認「藐視法庭」。法官高浩文考慮求情陳詞後,判處監禁28日,緩刑12個月,另須向律政司支付25,000元訟費。書面判刑理由稍後頒布。

案情指,2019年11月11日,有人發現 Facebook 流傳一則「起底」帖文,內容含開槍警員的姓名、警員編號、住址、其Facebook帳戶的網址連結、其妻子的手提電話號碼,以及其長女的姓名、學校和社交媒體資料等,並配有一句「唔好傳!千祈唔好傳!」。其後在警方的調查下,被告的 Facebook 帳戶被發現此帖文,他於2020年1月9日被警方以「未經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拘捕。經檢驗後,被告的手機被發現儲存6張開槍警員及其兩名女兒的照片。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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