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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聘大狀遭欺凌 律政司將嚴肅處理

【星島日報】消息稱,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昨透過下屬向專責示威案件的外聘大狀發出電郵,表示律政司認真關注外聘大狀的人身安全,為加強保安措施,乃要求他們若遇上受「欺凌」事件,立即知會刑事檢控專員辦公室,以讓刑事檢控科採取適當的行動。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昨在法律年度典禮後,回應記者提問時重申「阻礙法官聽取證據、控辯雙方論據或作出判決,均屬有礙法庭工作……法官有權停止一些滋擾性行為,甚至要求該等人士離開法庭,更嚴重可能構成藐視法庭」。

《星島日報》取得刑事檢控專員辦公室於昨晨十一時半左右發出的電郵,上款註明給外聘大律師,下款為刑事檢控專員辦公室,電郵內容透露,「最近發生有案件被告的支持者(旁聽師)趁休庭或散庭期間,對檢察官或外聘大律師作出言語攻擊。 此類事件引起對我們內部檢控官或外聘大狀人身安全的嚴重關注。 為加強檢控人員的保安措施,如知悉任何此類欺凌事件發生,請立即知會刑事檢控專員辦公室的署理高級刑事檢控專員范凱琳,以便我們採取適當的行動」。(全文

#20220125新聞
涉煽動顛覆政權 鄒幸彤第14次申保釋遭拒 旁聽人士賀「生日快樂!」

【獨立媒體】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遭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罪,今(25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第14次申請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聽過鄒的陳詞後,拒絕批出保釋,也拒絕豁免《刑事訴訟程序條例》9P條對保釋程序的報道限制。鄒須繼續還柙,將於2月4日再作保釋覆核。有旁聽人士向昨剛過37歲生日的鄒幸彤高呼:「生日快樂!」

鄒幸彤昨日度過37歲生日,陳詞時有旁聽人士大叫「生日快樂!」散庭時,有旁聽人士再高呼「幸彤生日快樂!」,又說「幸彤,我愛你!」、「加油」、「一路平安」,也有人叫「平反六四」。鄒向旁聽席揮手。

支聯會、李卓人(64歲)、何俊仁(69歲)和鄒幸彤(36歲)共同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將於2月10日再提堂,2月14日處理交付高院的程序。(全文

#20220125新聞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初選47人案】第3次申保釋遭拒 鄒家成:各位新年快樂!

【獨立媒體】涉初選47人案、自去年6月獲准保釋的鄒家成被指違反保釋條件,即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可能被視為違反國安法的言論,早前遭撤銷擔保,須即時還柙。鄒家成今(2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第3次申請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聽取他的陳詞後,拒絕批出保釋,也拒絕豁免《刑事訴訟程序條例》9P條對保釋程序的報道限制。鄒須繼續還柙,將在2月4日再作保釋覆核。

鄒被拒保釋後,向羅官確認即使不參與後日(27日)47人案聆訊的法律爭拗,但仍可到庭「旁聽」,臨離開前遂向羅官說「後日見啦閣下」,並向旁聽人士揮手說:「各位新年快樂!」旁聽人士亦紛紛舉起拇指及揮手道:「保重!」(全文

#20220125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被捕人士資訊部
涉煽動顛覆政權 鄒幸彤第14次申保釋遭拒 旁聽人士賀「生日快樂!」 【獨立媒體】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遭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罪,今(25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第14次申請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聽過鄒的陳詞後,拒絕批出保釋,也拒絕豁免《刑事訴訟程序條例》9P條對保釋程序的報道限制。鄒須繼續還柙,將於2月4日再作保釋覆核。有旁聽人士向昨剛過37歲生日的鄒幸彤高呼:「生日快樂!」 鄒幸彤昨日度過37歲生日,陳詞時有旁聽人士大叫「生日快樂!」散庭時,有旁聽人士再高呼「幸彤生日快樂…
支聯會拒向國安處交資料 將爭議公眾利益豁免權排期4月訊

【頭條日報】已解散的支聯會涉因拒絕按國安處要求遞交資料,副主席鄒幸彤及4名常委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第2次預審。控方提出以公眾利益為由,拒絕向辯方披露部分資料。署理總裁判官、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排期於4月6及7日作公眾利益事宜提訊,屆時將討論及裁斷控方能否以公眾利益為由不披露資料。各被告續准保釋候訊,鄒因另案繼續服刑。

控方代表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表示,將申請公眾利益豁免披露部分資料予辯方,並指已將不涉及公眾利益事宜的文件交予辯方。鄒表示,至今仍不知道控方的指控為甚麼,例如指控他們作為誰的代理人,無法抗辯。

控方另表示,警方由支聯會的六四紀念館及葵涌貨倉搜到的證物多達30000頁,需時翻譯。羅官指示控方為鄒製訂一份可以送到獄中的文件,並讓各被告閱覽30000頁文件,以決定哪些部分需要翻譯。(全文

#20220125新聞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前區議員何惠彬涉網上發文「晒刀」企圖刑恐罪成 下月判刑

【頭條日報】元朗區前區議員何惠彬前年在Facebook發布帖文,指接獲街坊投訴天水圍天耀邨有人聚賭,打算在2日後掃場,提到「棍棒刀鋸我都有」,帖文附上一張利刀相片。何事後被控企圖刑事恐嚇罪,裁判官施祖堯今午於屯門裁判法院裁定其罪名成立,批評被告何惠彬供詞不合理,違反邏輯,指帖文主題明顯與其辯解稱自殘無關,提及的工具選項全為攻擊性武器,配以利刀照片,明顯意圖使用暴力掃蕩。施官押後案件至下月8日下午判刑,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施官觀乎帖文前文後理,指出在公開帳戶發文,提及的工具選項全為攻擊性武器,配以利刀照片,其明顯意指意圖使用暴力掃蕩,使他人受驚,而由於沒有證據顯示事主已閱讀帖文,故裁定其企圖刑事恐嚇罪罪名成立。(全文

#20220125新聞 #其他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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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起訴兩名2020年立法會選舉候選人涉嫌沒有提交選舉申報書 //廉政公署今日(1月25日)落案起訴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新界西地方選區兩名屬同一名單的候選人,控告他們涉嫌沒有按照《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 趙寶琴,47歲,護士;及王振霖,41歲,巴士司機,同被控一項罪名,即沒有按照《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37條,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38條。 趙寶琴將於今日下午在觀塘裁判法院應訊,而王振霖則於星期五(1月28日)在同一法院應訊。 上述選舉原訂於20…
2020年立會兩參選人涉無交選舉申報書 女被告稱無犯事不同意押後訊

【頭條日報】2020年立法會選舉新界西選區參選人趙寶琴,以及排在其名單的另一人王振霖,涉嫌沒有按照《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事隔超過一年被廉署控告。趙沒有律師代表,今日被押往觀塘裁判法院應訊,暫時毋須答辯;至於王,控方稱他現時正等候病毒檢測結果,申請將本案押後至本周五(28日),獲主任裁判官錢禮批准。期間王及趙分別准以現金2000元及1000元保釋,但趙稱:「無呀,一毫子都無呀」,意味著若其不接受,便須還柙監房看管。

宣讀控罪時,趙一度表示不明白,和不知道自己是否代表自己,遭裁判官斥她轉彎抹角。她之後又不忿選舉延期一年,自己最終沒有參選,無來由須遞交申報書,對今天上班時突然被捕感到不解,並且不同意控方押後,「我當然唔同意,點會同意你告我咁戇居,我都無犯事」。(全文

#20220125新聞 #其他案件 #2020立法會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