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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三名幹事昨晚獲准保釋候查

【香港電台】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主席及副主席涉嫌透過羊村系列3本兒童繪本煽動仇恨,各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法官拒絕兩人保釋申請,將案押後至8月30日下午再訊。

工會另外亦有3名幹事被捕,昨晚獲准保釋候查,9月下旬向警方報到。(全文

#20210920新聞 #言語治療師工會案
警方國安處拘賢學思政王逸戰等人 搜組織葵涌貨倉

【東方日報】消息指,警方國安處今晨(20日)拘捕學生組織「賢學思政」多名成員,包括該會召集人王逸戰。警方正派員前往該會葵涌華星工業大廈的貨倉搜證。(原文

#20210920新聞
被捕人士資訊部
警方國安處拘賢學思政王逸戰等人 搜組織葵涌貨倉 【東方日報】消息指,警方國安處今晨(20日)拘捕學生組織「賢學思政」多名成員,包括該會召集人王逸戰。警方正派員前往該會葵涌華星工業大廈的貨倉搜證。(原文) #20210920新聞
【有線新聞】消息指,警方國安處拘捕賢學思政最少兩名成員。

據了解被捕的包括發言人黃沅琳,以及成員朱慧盈。黃沅琳今年612兩周年前夕,曾涉嫌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宣傳及公布未經批准集結,被警方網罪科拘捕。(原文

#20210920新聞
被捕人士資訊部
【有線新聞】消息指,警方國安處拘捕賢學思政最少兩名成員。 據了解被捕的包括發言人黃沅琳,以及成員朱慧盈。黃沅琳今年612兩周年前夕,曾涉嫌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宣傳及公布未經批准集結,被警方網罪科拘捕。(原文) #20210920新聞
【浸大學生會編委會】今日( 20 日)清晨約 7 時,本校學生、前賢學思政發言人朱慧盈接獲國安署來電,要求她到其住所協助調查。她約兩小時後抵達住所,國安署人員已在其家中等候。(原文

#20210920新聞
「赴湯」「伙同犯罪適用暴動」上訴與盧建民案終審上訴 岑耀信勳爵參與審理

【資訊部獨家】前年7月28日上環衝突,湯杜夫婦以及16歲少女被控暴動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其後要求上訴庭釐清「伙同犯罪」原則可否套用於非法集結和暴動罪案件,上訴庭早前裁定適用,湯就裁決上訴至終審法院,案件正式排期10月5日開審,聆訊預料兩天;與2016年旺角衝突案因暴動罪成被判囚7年的盧建民終極上訴同日審理。

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負責審理此兩案終審上訴法官名單包括:張舉能首席法官、 李義常任法官、霍兆剛常任法官、林文瀚常任法官及海外非常任法官,英國最高法院前法官岑耀信勳爵非常任法官。

岑耀信今年曾於《泰晤士報》撰文,要求撤回英國法官的呼聲與司法獨立或法治無關,實際上是要求英國法官參與政治抵制,旨在向中國政府施加壓力,逼使其改變對民主的立場。他強調參與政治抵制不是法官的正當職能,作為香港的法官,他為當地市民服務,必須以市民利益為指導,而不是以英國政客的意願為指導,表明打算繼續在香港終審法院任職。

高等法院社運案資訊(公開版)

#20210920新聞 #2016魚革 #0728上環
高院上月拒譚凱邦保釋 今頒判詞指曾揚言清算「前黑警嘅立法會保安」

【眾新聞】民主派初選47人案,被告之一、前新民主同盟成員譚凱邦上月23日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被拒,至今已還押超過5個月。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今(20日)頒下判詞,認為譚曾揚言清算所有「前黑警嘅立法會保安」,又多次堅定表明反對《港區國安法》,故不接納譚凱邦於保釋期間不會危害國家安全。

申請人譚凱邦一方指出,譚從沒有以個人名義簽署網上抗爭派立場聲明書,但同意其所屬黨派( 即「新民主同盟」)有簽署該聲明。另外,申請方強調譚在初選中落敗,已沒有很大政治影響力;又重申譚現時只想專注在家庭、朋友、個人健康及環保議題上。

港版國安法於去年7月1日生效,但律政司一方回應時,引用譚凱邦於去年6月19日競選宣言提到支持初選及兩度同意否決以財政預算案手段達成目的,更曾表示清算所有「前黑警嘅立法會保安」。雖然譚一方解釋清算只是追究某人責任,但控方認為清算有「報復或肅清」意思。法官杜麗冰認為譚意指找出所有「前黑警嘅立法會保安」,不接納只是單純針對保安人員。

法官杜麗冰最終認為,譚凱邦會繼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最終拒絕其保釋申請。(全文

📌 相關資料:高等法院判決書(英文)

#20210920新聞 #港區國安法 #初選大搜捕
【港大評議會悼刺警疑案】附加不可參加反中央或政府活動 高院信不再危害國安准男生保釋

【眾新聞】4名港大學生因評議會悼念七一刺警案疑犯梁健輝事件,被控違反國安法「宣揚恐怖主義」。19歲的第四被告、文學院學生會前代表容頌禧原獲准保釋,但律政司隨即提出覆核,高等法院法官、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上月27日批出保釋,今(20日)頒判詞,只說「考慮在附加的保釋條件下,相信容獲保釋後不會繼續作危害國安行為」。

容早前獲批保釋的新增條件,包括「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組織、協調或參與任何反對特區或中央政府的活動」,是過往國安法保釋案例中未曾出現;容另不准住在大學宿堂。

判詞提及律政司一方指,容頌禧在會上首先發言及動議議案,強調刺警疑犯梁健輝為英雄,及被共產黨認定為恐怖分子的都是英雄,又形容梁健輝為港犧牲展現了人性美好。該議案最終獲得通過,律政司因此認為容並非普通的與會者及投票者。

容頌禧一方回應時,透露容來自良好背景的家庭,其父為教師,母親則為社工,其兄弟正就讀大學。回應又指,容並非港大學生會執委會成員,他在事件發生後已隨即請辭在評議會內文學院代表一職。容現為港大文學院二年級生,成績優異;如保釋獲批,他將重返校園繼續學業。法官杜麗冰終考慮雙方證據後,信納容在額外的保釋條件下,不會繼續作出危害國安行為。(全文

📌 相關資料:高等法院判決書(英文)

#20210920新聞 #港區國安法
美媒 VICE World News 訪問匿名香港法官 批唐英傑案判刑「太重」

【立場新聞】首宗《港區國安法》案件 24 歲被告唐英傑,因去年 7 月 1 日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撞向警員,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兩罪成立。3 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判以 9 年監禁,另須停牌 10 年。美國媒體 VICE World News 報道指,香港一名法官接受匿名專訪時提到,唐英傑案是一場「不公平(unfair)」的審訊,又認為唐英傑本質上是違反交通條例,判刑太嚴重(severe)。

報道引述該名法官指,這是一個令人震驚的結果(alarming outcome),「私底下說,我覺得這單案件不公平,法律不應該是這樣運作的。(Privately, I felt this case was unfair. This is not how the law should work)」報道指,他認為法庭依據一個「令人質疑(questionable)」的刑事法律概念的理解作出裁決,而對唐的判刑太嚴苛(harsh),雖然他沒有參與審訊,但這判斷是基於他過往處理案件的經驗。VICE World News 引述該名法官指:「(唐)沒有做些甚麼,他沒殺人放火......他是世上最仁慈的恐怖分子。」

今次案件不設陪審團。據 VICE World News 報道,司法機構回覆指基本法從來無保證審訊一定設有陪審團,公平可以其他方式實踐,若果若果陪審團和其家人的安全受到威脅,正當司法程序有機會被損害,唯一能確保公平審訊的方法就是以 3 名法官作裁決,而非透過陪審團。但報道引述法官指,若果要保護陪審團,「除了摒棄整個制度,一定還有其他方法。」

報道又引述該匿名法官指,對香港法院的未來,以及其在政治相關案件中保持獨立的能力不太樂觀。 「我們可能會變得更像新加坡,商業法還好,但在刑事法和人權方面就有很大問題。」他將國家安全法比喻作「心臟病」,但同時補充說,這不是絕望的理由。 「這是危險的徵兆。如果它加劇,將導致心臟驟停。 但僅僅因為心臟病就說一個人一文不值是否公平呢?」他認為不是。(全文

📌 相關報道:Inside the Surreal Trial of the ‘Most Benevolent Terrorist in the World’, VICE World News

#20210920新聞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