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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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審團案」等被追138萬訟費 唐英傑:感無助

【明報】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成立判囚9年的唐英傑,於2020年向高等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遭駁回,其後就《港區國安法》案件不設陪審團提出司法覆核敗訴,他不服上訴,再遭駁回,兩案需付訟費。本報獲得數封由律政司向唐英傑發出追討訟費的信,信中提到唐英傑兩案訟費合共超過138萬元。唐英傑以書信回覆本報訪問時表示,起初因為認為判決對往後國安法案件有影響,故提司法覆核;並稱難以承擔巨額訟費,感到無助。(全文

#20220718新聞 #港區國安法 #20200701灣仔
8.7 將軍澳|17 歲青年認刑毁「東海堂」 求情指受朋輩影響 8.1 判刑

【法庭線】2020 年 8 月將軍澳廣場「東海堂」被人破壞商店收銀機屏幕、八達通閱卡器等物品,清潔及維修費約 4 萬元。其中一名被拍到當日在店內破壞儲物架的青年,早前承認刑事毀壞罪,周一(18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求情。

辯方指被告犯案時僅15 歲,受朋輩影響作出愚蠢行為;他於單親家庭長大,母親工作奔波忙碌疏於管教,望法庭輕判,其母亦有到庭旁聽。法官押後案件至 8 月 1 日判刑,被告繼續還押。(全文

#20220718新聞 #20200807將軍澳
公園攜伸縮棍罪成 曾指控方撤守行為承諾申擱置聆訊被拒 18 歲男提上訴 8 月裁決

【法庭線】2019 年 12 月 8 日凌晨,18 歲中五男學生於大圍一公園被搜出一支伸縮棍,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原審前,時任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曾以內地生李丹石在中大畢業禮揮刀,後獲撤控守行為一案作比較,指本案更值得考慮讓被告簽保守行為。

律政司一度接納,但其後撤回。辯方隨後申請永久擱置聆訊,被裁判官香淑嫻拒絕。被告 2021 年 7 月經審訊後被裁判官崔美霞裁定罪成,判處更生中心。

現已服刑完畢的男學生,周一(18 日)向高院提出上訴,挑戰香官拒擱置聆訊的決定。雙方同意若上訴得直,定罪亦會撤銷。上訴方指,律政司應信守讓被告簽保守行為的承諾;律政司則回應指,控方做法沒令被告利益受損。法官張慧玲押後至 8 月底以書面頒布裁決。(全文

#20220718新聞 #1208大圍
羊村繪本案|控方結案:只需證刊物有煽動意圖 被告明知仍發布便可入罪

【法庭線】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 5 名理事,被指發布 3 本「羊村」系列兒童繪本,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控方證周一(18 日)在區域法院結案陳詞。

控方陳詞時指,涉案繪本含反華情緒、破壞一國兩制的底線,控方只需證明刊物有煽動意圖,被告明知刊物有煽動意圖仍發布,便足以入罪。

控方強調,煽動罪是否合憲,法庭應考慮《國安法》及《基本法》第 23 條的立法背景,指立法維護國家安全,是港府的憲制責任。控方又指,國安相關罪行例如煽動罪,即使曾處於「休眠狀態」,現時仍然適用。案件周三( 20 日)續審,由控方繼續陳詞。(全文

#20220718新聞 #羊村繪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