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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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生校園內暴動罪成囚 3 年 9 月 提上訴被駁回 官:判詞非徵文比賽 不講求完美

【法庭線】2019 年 11 月,中大校園爆發攻防戰,「二號橋」一帶有學生、示威者與警方起激烈衝突,多人被捕。其中一名中大學生鄧希文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及在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罪成,判囚 3 年 9 個月。她不服定罪提出上訴,在本月 22 日聆訊,法官即日駁回上訴許可申請。

高等法院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周三( 29 日)頒下判詞,批評上訴方稱原審選擇性接納申請人供詞一說,「令人費解」,部分投訴亦「完全不顧案中證據」、「根本不應該被提出」。

法官又指,原審法官可以把他的思路解釋得更詳細,但「寫判詞不是參加徵文比賽,不講求完美」、「只要不把原審法官的話東抽一句西抽一句地分開詮釋,他的意思是明顯不過的,沒有什麽不合邏輯」,遂裁定原審裁決理由清楚、結論「無可批評」,最終拒絕上訴許可申請。(全文

#20220629新聞 #1112中大
前區議員涉煽惑集結 自辯稱到場僅為支持民陣上訴

【東方日報】現已宣布解散的民間人權陣線(民陣),於2020年申請在7月1日遊行。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後,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曾健成、梁國雄等8人,被指舉行記者會,煽惑他人無視警方反對繼續出席遊行。其中7人去年認罪,判囚6至12個月。餘下的前區議員陳榮泰,則否認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今(29日)在區院續審。被告作供自辯表示當日只是「撐場」,支持民陣就警方的決定上訴,強調自己不會犯法,更不會叫人犯法。案件明天(30日)下午繼續,由控方作結案陳詞,之後辯方則會在7月8日結案陳詞。

被告表示,案發前1天曾健成通知他,陳皓桓翌日會在終院外舉行有關7.1遊行的記者會,希望被告來「撐場」。被告說,以他認知,記者會目的是支持民陣就警方的決定提上訴。他想起過往的確有上訴得直的個案,他希望遊行會獲批准,於是選擇出席。

被告指,陳皓桓談及是以個人身份名義發言,甚至說到「相信企喺後面嘅人知道有俾人拉、俾人告嘅風險」,被告覺得不妥,與他出席記者會的原意有別,因此主動要求「講幾句嘢」。被告重申,他之所以應邀出席,是想支持民陣上訴,他沒有犯罪意圖或動機,從沒想過會被捕。(全文

#20220629新聞 #20200630中環
前區議員龔振祺涉與2街坊打鬥 案押7.14裁決

【星島日報】前觀塘區區議員龔振祺涉於去年6月,在其議員辦事處外與一對街坊夫婦口角及有肢體碰撞,3人同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打鬥罪。夫婦本年初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撤回控罪,龔則否認控罪今於觀塘法院受審。男子供稱案發當日妻子遭龔的義工罵作「跛婆」,他遂加入罵戰,期間遭龔以左肩碰撞,他因害怕後跌而前傾,以致左肩撞到被告。龔自辯指,當時遭街坊一家包圍指罵,故欲找空間離開,強調無意打鬥。裁判官劉淑嫻押後至7月14日裁決,被告續准保釋。

被告自辯指,起初義工玲姐與夫婦對罵,期間陳妻欲衝向他們,他擔心有肢體衝突遂伸出手臂分隔。夫婦其後轉為以粗口罵他,當時感到害怕,但身為辦事處負責人不可以退縮。被告又指,雙手放在身後是因為想避免肢體衝突,以免遭對方「插水」誣衊。他稱當時感到被包圍,加上陳不斷挑釁,故慢慢向前走找空間離開,強調無意打鬥,從未想過動手。控方問及,被告被罵時除了害怕有沒有感到憤怒,被告稱「見得多」故不憤怒,因為夫婦每次經過辦事處均會罵他,已「數唔到幾次」。

同案被告50歲裝修工人陳志剛及49歲家庭主婦連少芳准各自簽1000元及守行為一年結案。(全文

#20220629新聞 #其他案件 #20210615油塘
5男被控非法集結等罪 1人認罪4人准保釋候審

【星島日報】前年母親節,有人發起「九龍區遊行」,入夜後大量示威者於旺角聚集堵路。5名男子被控非法集結等罪,今於九龍城法院再訊,其中案發時年僅13歲的少年承認非法集結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案情指,當晚約百人聚集令車路受阻,少年當場被捕,褲袋內搜出彈叉及101粒鋼珠。裁判官梁雅忻應辯方要求,下令少年還柙至7月15日於少年庭判刑,期間索取勞教中心、青少年罪犯評估委員會等一系列報告。餘下4名男子則暫毋須答辯,准保釋至8月10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給予法律意見。

少年承認的案情指,當日有示威者響應號召參與「九龍大遊行」,由尖沙嘴遊行至彌敦道,但警方事前並無發出不反對通知書。西九多個商場餐廳先是出現廣泛示威活動,其後數以百計示威者行動升級,包括向馬路掟雜物及焚燒垃圾桶等,導致交通受阻。

控方透露,被告事發時沒有任何刑事紀錄,但現時有簽保令在身,並有一項案底。辯方留待索取報告後,才作求情陳詞。(全文

#20220629新聞 #20200510旺角
7.14 沙田新城市|青年襲警罪脫獲批 3 萬元訟費 高院拒律政司覆核

【法庭線】2019 年 7 月 14 日,沙田新城市廣場爆發警民衝突,一青年被指以傘襲擊身穿便服的警署警長,經審訊後被裁定襲警罪不成立,准申逾 3 萬元訟費。律政司不服訟費命令,提出覆核,2021 年 2 月在裁院被拒申請,其後向高院再提覆核,周三(29 日)亦被拒絕申請。

高院原訟庭法官陳仲衡在判詞指,上訴方的理據是答辯人自招嫌疑,不應獲訟費,惟法官接納答辯方所指,事發過程短短兩、三秒,不應以「顯微方式過份解讀答辯人的每一動作」,又指審視案件後,不干預裁判官在覆核聆訊中給予訟費的判決,因而拒絕律政司覆核申請。(全文

#20220629新聞 #0714沙田
上水清潔工疑遭掟磚誤殺案 次被告胞兄供稱警指無必要找律師 控方質疑有預備被捕

【法庭線】2019 年 11 月 13 日「晨曦行動」,上水北區大會堂外有人為清理路障爭執,雙方互掟磚頭,一名七旬男清潔工疑遭硬物擊中,翌日死亡;另有六旬漢遇襲受傷。兩名案發時未成年男子否認誤殺(原為謀殺)、有意圖傷人及暴動 3 罪。

案件周三(29 日)在高院原訟庭作第 9 日審訊。次被告的胞兄案發日被拍到曾與次被告一同出現,他一連兩日作供,提及警員上門時,曾稱「無必要」找律師,又指稱有警向他提及「如果唔想有事,就話嗰日同佢哋分開咗就得」的說話。

控方盤問時質疑,他曾 WhatsApp 語音對次被告指,「今日你哋劈果個呀伯」是何意思,他答有人向他指「聽講你細佬好似今日斬咗人」,因此「先入為主佢有斬人」。控方又質疑,他有律師聯絡電話,是早有預料會被拘捕,他否認。

此外,辯方傳召的精神科醫生供稱,次被告對他講述被捕經過,稱有警員手指向無窗花的窗戶,威嚇要把他「掟佢出窗口」時,他驚恐症病發。(全文

#20220629新聞 #1113上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