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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村繪本案|官裁表證成立 7.18 結案 辯方指拖延結案陳詞對被告不公 「畢竟佢哋還押咗一年」

【法庭線】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5名理事,被指發布3本「羊村」系列兒童繪本,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案件周三(6日)在區域法院第2日審訊,《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裁定案件表證成立,所有被告不作供,亦不傳召證人。

偵緝警員鄭偉呈(譯音)下午供稱,利用警方「案件管理及調查系統(CMIS)」,發現繪本《羊村十二勇士》中的人物,與系統內的資料相關。他又指,在 YouTube 3個頻道中,包括「流走英倫」、「悉尼奶爸 Sydney Daddy」及「Escape Hongkonger」,發現「羊村」繪本的影視版。鄭在辯方盤問下稱,不知道發佈者來自哪裡,以及他們如何取得影片。

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提出,希望明日結案陳詞,「唔想再拖延,畢竟佢哋(被告)還押咗一年。」控方稱需要一至兩星期準備結案陳詞。彭一度反駁:「我可以快馬加鞭,唔知點解控方唔可以快馬加鞭。」

雙方經商討後,終決定於7月18及20日結案陳詞,5名被告繼續還押,離庭前與親友揮手。(全文

📌延伸閱讀:是日審訊報道

#20220706新聞 #羊村繪本案
因設最低刑罰 認罪未獲三分一減刑 違國安法理大生申刑期上訴

【明報】理大男學生承認《港區國安法》中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早前於區域法院判囚5年。由於國安法條文列明「最低刑罰」,法官考慮過後更改刑期,令外界關注國安法刑期下限的約束力。律政司回覆本報查詢表示,已收到被告申請上訴許可的通知。

案件於今年4月判刑,法官胡雅文表示被告以公開Telegram頻道煽動港獨,並以售賣武器等方式煽暴,屬「情節嚴重」,原本採納5年半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三分之一至3年8個月。惟控方質疑,國安法第21條列明情節嚴重者最低刑期為5年,法官終接納判刑受國安法條文所限,改判囚5年。

本港現有刑事罪行大多列明「最高」而非「最低」刑罰,本案為首宗根據國安法「最低刑罰」更改刑期的案件。(原文

#20220707新聞 #港區國安法 #網上言論 #20200924粉嶺
清潔工遭磚擲斃案 控方認為兩被告雖非親手殺人惟可按「伙同犯罪」入罪

【明報】七旬清潔工於2019年11月北區大會堂衝突中遭磚頭擲斃,兩名青年被控誤殺及暴動等3罪,今(7日)在高院續審。控方在結案陳辭表示,奪去死者性命的磚頭並非出自兩名被告手中,是不知名通緝犯丟磚擊中死者,但基於「伙同犯罪」原則,兩名被告預見有人受傷,足以入罪。控方又指,如果有途人丟磚傷人,該途人都要面對法律後果,「無關宗教信仰和政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針對誤殺罪,控方在結案陳辭表示,黑衣人當日在傘陣掩護下折返現場,並向清理路障的途人丟磚,雖然兩名被告沒有丟磚擊斃事主羅長清(終年70歲),但兩人伙同黑衣人行動,不論角色如何都要負上刑責。

至於有意圖而傷人罪,控方指從片段可見,傷者X持鐵通站在原地,打扮接近次被告的男子用鋸襲擊X,控方希望陪審團分清楚誰是「施襲者」和「自衛者」。控方又稱,次被告在錄影會面承認傷人,但事後才透露自己驚恐症發作,質疑其說法是否屬實。

至於暴動罪,控方表示黑衣人在傘陣掩護下丟磚,已破壞社會安寧。聆訊明(8日)續。(原文

#20220707新聞 #1113上水
壁屋懲教所500呎「青少年研習所」正式運作 核心治療最長30堂 助囚犯「去激化」

【獨立媒體】懲教署早前公布一系列針對2019年反修例運動判監人士「去激化」措施,在全港監獄實行,並設立「青少年研習所」,透過心理專家「復修扭曲價值觀」。壁屋懲教所的「青少年研習所」昨日正式投入運作,署方透露去年11月起試行,至今有超過100人「自願接受服務」,署方形容「效果踴躍」。懲教署透露,研習所面積約500呎,在囚人士進行「藝術治療」和「心靈輔導」。

懲教署高級臨牀心理學家鄺綺華指,去年青少年在囚人士入獄數字,較前年增加1.13倍。她指因反修例事件入獄的青年,較其他在囚人士相比,「共同之處是特別有心理和精神需要,以及具有反社會思維,包括缺乏同理心和特別依賴朋輩」,「不同之處是涉及反修例事件而入獄的所員教育程度較高、有一定的自控能力、投放更多時間於社交媒體、甚少有犯罪紀錄,以及甚少和黑幫有關係」,她希望透過設立「青少年研習所」協助所員修復和重建心理。(全文

#20220707新聞 #懲教署
港國安警:黎智英英國大狀違法要引渡 律師聯合國申訴斥跨國威脅

【自由亞洲電台】英國三名代理黎智英案的律師收到聲稱是香港國安警發出的電郵,通知他們違反了《港區國安法》,可能被引渡到香港,警告他們不要試圖踏足中國領土。

據英國《泰晤士報》報道,英國倫敦著名的大律師事務所「Doughty Street Chambers」三位代表黎智英的大律師,包括英國御用大律師加拉格爾(Caoilfhionn Gallagher)、高級大律師Jonathan Price及Jennifer Robinson,分別收到以「Gmail」地址發出、聲稱來自香港的「國家安全部門官員」,指控他們違反了香港的《國家安全法》,有可能會被引渡。電郵續稱「拒絕遵守香港法律的人均可以被其他司法管轄區引渡」,又指「外國人將被控顛覆罪」,更恐嚇說「你已被警告不要試圖進入或登陸中國領土」。(全文

#20220708新聞
前眾志「自救口罩」涉違商品條例 鄭家朗梁延豐再缺席聆訊 官發拘捕令

【法庭線】已解散的組織「香港眾志」,被指於 2020 年 5 月,在一間餐廳售賣不符合包裝上聲稱達「ASTM Level 1」規格的「自救口罩」。前副主席鄭家朗及前常委梁延豐,被票控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案件早前於 2020 年 9 月 30 日再提堂時,鄭、梁已沒有出庭。今年 4 月 2 日,鄭家朗在 Facebook 個人專頁指自己已於一年前離港。

鄭家朗及梁延豐今天繼續沒有出庭。控方向法庭申請手令,飭令警員拘捕兩人,帶上法庭後再准許兩人以 1 萬元擔保,獲裁判官批准。(全文

#20220708新聞 #其他案件 #自救口罩
被控煽動無業漢再申保釋被拒

【明報】53歲無業漢涉在Telegram群組發布煽動信息,另於住所被搜出3把軍刀及對講機,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共3罪。被告今(8日)再次上庭申請保釋被拒,需繼續還押。被告將不會再申請保釋覆核。

被告開庭前及退庭後一度向公眾席上的親友揮手,嘗試與他們溝通。他於6月28日曾因留院未能出庭,今日開庭時需警員攙扶才能站起來。(全文

#20220708新聞 #網上言論 #20220626太古
清潔工遭磚擲斃案 辯方指被告從未留意事主倒地 質疑有偏見標籤黑衣人為壞人

【明報】七旬清潔工於2019年11月北區大會堂衝突中遭磚頭擲斃,兩名青年被控誤殺等3罪,今(8日)於高院續審。辯方在結案陳辭表示,本案看來帶有一種偏見,彷彿「黑衣人是壞人,清理磚頭的市民是好人」,但兩名被告都是香港市民,陪審團應該平等對待他們。辯方又形容,死者出現在「錯誤的地點、錯誤的時間」,事件出於偶然和意外。

代表首被告的辯方大律師在結案陳辭表示,打扮疑似首被告的男子當日一直留意傷者X,沒有發現死者羅長清倒地,「如果他不知道死者的存在,如何參與『伙同犯罪』(joint enterprise)的群體中?」辯方續指,即使陪審團信納首被告為片段拍到的丟磚者,該人是在死者遇襲後丟磚,不構成誤殺。

代表次被告的辯方大律師則指,無證據顯示次被告有份丟磚,而死者在磚塊橫飛時出現,事件實屬意外。

至於暴動罪,辯方表示兩名被告承認參與現場示威,可能涉及警員威迫作供。聆訊下周一(11日)續,法官將總結證供。(全文

#20220708新聞 #1113上水
47 人案|律政司確認吳政亨周三交付高院 所有被告程序完成 高院暫未有審期

【法庭線】47 名民主派人士涉嫌組織及參與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吳政亨周一(4 日)起,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初級偵訊,惟有關程序為非公開,記者及公眾不能旁聽。

初級偵訊用以檢視控方是否有足夠表面證據,將案件轉交至高等法院審理;程序由辯方在裁判法院提出,然後由裁判官安排處理。

《法庭線》向律政司查詢,周五(8 日)獲回覆指「裁判官於 7 月 6 日命令將被告人交付原訟法庭審判」。換言之案中所有被告均已完成交付。

此外,袁嘉蔚、吳政亨、劉頴匡及何桂藍早前向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提出申請,將於 7 月 2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全文

#20220708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發表煽動文字等罪成判囚 3 年 4 月 「快必」不服定罪及刑期提上訴

【法庭線】人民力量前副主席「快必」譚得志,被指 2020 年擺街站時屢發表「黑警死全家」等言論,今年 4 月經審訊後裁定發表煽動文字等 11 項罪名成立,判囚 40 個月、罰款 5000 元。他判刑後明言會提出上訴。

高等法院資料顯示,譚得志已於今年 5 月 18 日,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

譚得志 11 項罪成控罪,包括 1 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7 項「發表煽動文字控罪」,以及各 1 項 「公眾地方擾亂秩序行為」、「舉行或召集未經批准集結」及「拒絕遵從授權人員的指令」。其中「發表煽動文字控罪」,有 4 項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被告保釋時犯下。(全文

#20220708新聞 #20200117大埔 #20200524銅鑼灣 #批評政府言論
「SUCK Channel」管理員被裁7項串謀煽惑罪成 囚6年半 不服定罪提上訴

【法庭線】2019年反修例運動期間,Telegram 頻道「SUCK Channel」被指發布多條煽惑他人犯罪的貼文,其頻道管理員經審訊後,被裁定7項串謀煽惑罪成,今年5月被判囚6年半。

高院資料顯示,伍姓被告今年5月26日,在沒律師代表下,提出定罪上訴,而司法機構網頁,暫未見案件排期聆訊。 (全文

#20220708新聞 #網上言論
高等法院收白色粉末 O記拘一女子涉刑事恐嚇

【香港01】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拘捕一名女子涉嫌刑事恐嚇,與周二(5日)高等法院職員收到白色粉末信有關。事發於周二傍晚6時許,高等法院職員收到一封可疑信件,內有一個裝有白色粉末的罐。警方爆炸品處理課人員到場調查,相信該些粉末沒有危險成份,並檢走作進一步檢驗。據悉,收信人為聆案官書記,而該些白色粉末懷疑屬蛋白粉。(全文

#20220708新聞
被捕人士資訊部
高等法院收白色粉末 O記拘一女子涉刑事恐嚇 【香港01】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拘捕一名女子涉嫌刑事恐嚇,與周二(5日)高等法院職員收到白色粉末信有關。事發於周二傍晚6時許,高等法院職員收到一封可疑信件,內有一個裝有白色粉末的罐。警方爆炸品處理課人員到場調查,相信該些粉末沒有危險成份,並檢走作進一步檢驗。據悉,收信人為聆案官書記,而該些白色粉末懷疑屬蛋白粉。(全文) #20220708新聞
高等法院職員收白色粉末包裹 O記拘36歲女公務員 疑犯認識收件人

【星島日報】高等法院1名職員,周二(5日)收到可疑包裹,內裏一個罐裝有白色粉末,警方爆炸品處理課人員到場檢查後,證實粉末沒有危險成份。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探員接手調查後,本月8日拘捕1名36歲女公務員,涉嫌刑事恐嚇,警方相信疑犯與收件人認識。

由於案件嚴重,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接手調查,於7月8日晚上約7時,在金鐘拘捕1名36歲姓鍾中國籍女子,涉嫌刑事恐嚇。行動中,警方檢獲1部電腦、1部打印機及1部手提電話。

警方經初步調查,無證據顯示案件與恐怖活動有關。被捕女子是1名公務員,從事文職工作。警方在工作寫字樓將她拘捕,現仍被扣查。(全文

#20220709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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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朋友問咗好耐,平安包幾時有得賣?7 月起恢復供應喇,感謝各位一直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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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鳥在囚支援
法律101|何謂刑事審訊中的「公眾利益豁免權」(PII)?

【法庭線】2021 年,警方國安處指稱,現已解散的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要求支聯會提交資料。及後 5 人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案件將於下周三 (7 月 13 日)開審。

開審前,被告之一、前副主席鄒幸彤,要求控方說明,支聯會究竟是哪個「外國」組織或政府的代理人,稱否則辯方無法抗辯;控方反指,鄒要求披露的資料受「公眾利益豁免權」(Public Interest Immunity,常稱 PII )保護,毋須披露。法庭最終指由於牽涉國安,裁定控方毋須披露所有資料。

閱讀報道時,不知你會否有疑問 —— 甚麼是 PII?甚麽資料受 PII 保護? 裁定 PII 是否適用時,法庭在考慮甚麼?(全文)

#20220709新聞 #法律101 #公眾利益豁免權 #P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