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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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 沙田新城市|青年襲警罪脫獲批 3 萬元訟費 高院拒律政司覆核

【法庭線】2019 年 7 月 14 日,沙田新城市廣場爆發警民衝突,一青年被指以傘襲擊身穿便服的警署警長,經審訊後被裁定襲警罪不成立,准申逾 3 萬元訟費。律政司不服訟費命令,提出覆核,2021 年 2 月在裁院被拒申請,其後向高院再提覆核,周三(29 日)亦被拒絕申請。

高院原訟庭法官陳仲衡在判詞指,上訴方的理據是答辯人自招嫌疑,不應獲訟費,惟法官接納答辯方所指,事發過程短短兩、三秒,不應以「顯微方式過份解讀答辯人的每一動作」,又指審視案件後,不干預裁判官在覆核聆訊中給予訟費的判決,因而拒絕律政司覆核申請。(全文

#20220629新聞 #0714沙田
上水清潔工疑遭掟磚誤殺案 次被告胞兄供稱警指無必要找律師 控方質疑有預備被捕

【法庭線】2019 年 11 月 13 日「晨曦行動」,上水北區大會堂外有人為清理路障爭執,雙方互掟磚頭,一名七旬男清潔工疑遭硬物擊中,翌日死亡;另有六旬漢遇襲受傷。兩名案發時未成年男子否認誤殺(原為謀殺)、有意圖傷人及暴動 3 罪。

案件周三(29 日)在高院原訟庭作第 9 日審訊。次被告的胞兄案發日被拍到曾與次被告一同出現,他一連兩日作供,提及警員上門時,曾稱「無必要」找律師,又指稱有警向他提及「如果唔想有事,就話嗰日同佢哋分開咗就得」的說話。

控方盤問時質疑,他曾 WhatsApp 語音對次被告指,「今日你哋劈果個呀伯」是何意思,他答有人向他指「聽講你細佬好似今日斬咗人」,因此「先入為主佢有斬人」。控方又質疑,他有律師聯絡電話,是早有預料會被拘捕,他否認。

此外,辯方傳召的精神科醫生供稱,次被告對他講述被捕經過,稱有警員手指向無窗花的窗戶,威嚇要把他「掟佢出窗口」時,他驚恐症病發。(全文

#20220629新聞 #1113上水
上水擲磚案續審 精神科醫生稱次被告與警會面時高度焦慮供辭未必準確

【明報】七旬清潔工於2019年11月上水北區大會堂衝突中疑遭磚頭擲斃,兩名青年被控誤殺及暴動等3罪,今(30日)在高院續審。辯方精神科醫生黃宗顯表示,次被告接受警方錄影會面時,長期處於高度焦慮的狀態,情况並不理想,因此對次被告供辭的準確性存有質疑。

辯方播放次被告於2019年12月的錄影會面片段。辯方專家證人、精神科醫生黃宗顯看畢表示,片段顯示次被告一度手震,並想把右手疊放在左手上,反映面對較大壓力。黃宗顯指,次被告年僅13歲就確診抑鬱症和驚恐症,及後須定期覆診和服藥,相信他難以適應壓力,直至會面結束都有焦慮徵狀。

辯方提及,控方專家證人、另一名精神科醫生黃以謙亦為次被告撰寫報告,但事前沒有與其家人會面。黃宗顯表示,黃以謙在報告質疑次被告說法的可信性,但事前沒有與家人會面,就無法比較兩者說法是否一致。

聆訊下周一(7月4日)續,預料由控方盤問黃宗顯。(全文

#20220630新聞 #1113上水
社民連稱6成員遭國安警搜屋

【明報】社民連表示,國安處警員昨日搜查6名成員的寓所,包括陳寶瑩、黃浩銘、吳文遠、曾健成、周嘉發和余煒彬,隨後被帶往不同警署約談,提醒七一不要有示威行動,稱約談詳情不便透露,又指各人最近都受到警方跟蹤監視。(全文

#20220630新聞
涉藏行山杖及煙霧餅 4男事隔逾兩年被起訴 兩人還柙3個月申保釋遭拒

【獨立媒體】警方2019年8月1日搜查火炭一棟工業大廈,發現行山杖及煙霧餅等,拘捕7男1女。其中4人事隔逾兩年後,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爆炸品等罪,還柙逾3個月。案件今(30日)在區域法院提訊,法官高勁修應辯方申請押後至8月23日再訊,以待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其中兩人申請保釋遭拒絕,繼續還柙。(全文

#20220630新聞 #0801火炭
前區議員陳榮泰涉煽惑七一集結 控方指出席記招者均懷共同目的

【獨立媒體】《港區國安法》於2020年6月30日生效,翌日七一有市民在港島區遊行,8名民主派先後被控煽惑他人參與、組織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唯一不認罪的前東區區議員陳榮泰案件今續審。控方在結案陳詞指陳榮泰當日清楚記者會性質,仍願意參與,質疑他「如果唔係有意圖,就唔會行出嚟」。

控方稱案發當日由陳皓桓作代表,說無論上訴結果為何,「我哋都堅持發起遊行」,而遊行主題則是「反對國安惡法」;其後各被告讓傳媒拍照,並且自拍,顯示活動是有組織性,大家有共同目的參與,並不像陳榮泰聲稱「我不代表他們,他們不代表我」。

控方又表示陳皓桓當日提出,相信在場議員均知道有被捕風險;陳榮泰在記者會發言時呼籲市民不要穿黑衣,又指會有警暴發生,顯示陳榮泰清楚會有執法行動。

案件將於7月8日由辯方進行結案陳詞,陳榮泰繼續獲准保釋。(全文

#20220630新聞 #20200630中環
將軍澳25歲男子涉刑事毀壞旗桿橫額被捕

【星島日報】將軍澳警區特遣隊人員,昨日凌晨1時許,巡查期間發現培成里對開6枝旗桿及懸掛的1條約1.6米乘0.5米橫額懷疑被損毀。

警方經初步調查,拘捕一名25歲男子涉嫌刑事毀壞,交由將軍澳警區重案組跟進。調查顯示,被捕男子亦涉嫌與上月28日在文曲里一公園發生的一宗刑事毀壞案有關,案中1條約12米乘1.5米的橫額懷疑被損毀。(全文

#20220701新聞
警高鐵站外拘一男 搜出摺疊式利刀

【明報】適逢七一回歸,警方今(1日)下午高鐵站附近截查一名男子時,發現其錢包藏有一把約14厘米長的摺疊式利刀,最後以涉嫌「管有攻擊性武器被捕」。據悉被捕男子報稱任職攝影師。(全文

#20220701新聞
警保安行動完結 揭5刑事案包括刑事毀壞及藏武拘4男

【星島日報】因應國家主席習近平來港,警方6月29日至今日(7月1日)進行保安行動。

行動期間,警方共處理5宗刑事案件,並拘捕4名年齡介乎25歲至42歲的本地男子,涉及罪名包括「刑事毀壞」、「藏有攻擊性武器」、「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及「小型無人機在限制飛行區以內的飛行並沒有獲得所需許可」。(全文

#20220701新聞
星期日現場:要事先註冊的自由

【明報】「612人道支援基金」多名信託人5月中被指觸犯《港區國安法》被捕,同時被控未有為基金申請社團註冊,違反《社團條例》,案件待9月開審。之後愈來愈多小團體、關注組,甚至有團契,也在清晨六時多被警察拍門送信,要求解釋為何未有做社團註冊以及要求提供成員名單等等。

那一天,清晨六點幾,M在蒙頭大睡。到漸漸有意識的時候,他聽到有人拍門,不停拍,不知道拍了多久。他一片迷糊,形容自己是「爬」出去開門。門一打開,有兩人站着,他們說自己是警察,有信件給他。對於當時的細節,他說:「唔係好記得啦,我知佢係警察,但我無話要睇證件,完全唔記得呢件事。嗰下好驚,個人根本process唔到。」然後警察叫他提供身分證核對,他就一片空白地找身分證,然後警察叫他簽名,他就簽名,然後警察遞上一封信便走了,很快,可能前後不到一分鐘。他關上門,站着,慢慢回過神來,接着剪刀也不找,「夾硬」撕開信封看信。

M說他看信後坐在牀上顫抖和胡思亂想,甚至把罰款聯想到監禁:「震咗一陣,唔記得手震定全身震。我喺到諗我係咪要坐監,咁我要坐監咪無啖好食,好慘囉,現在係咪要食多啲嘢?我有search法例,但都無辦法process,睇完都無睇咁。」他不是政治人物,甚至沒有任何政治聯繫,只基於人道主義投入一些活動,他甚至不是當中最積極的分子,但曾經在活動中被警方登記身分證,也曾經因事報案留過地址,估計因此成為收信人。

M一些無收到信的朋友同樣驚恐,擔心很快被盯上,擔心會有案底影響工作移民,擔心會上升到國安層面鋃鐺入獄。M說:「將未知的恐懼放大咗。坐監係影響well being,驚無飯食好辛苦,但都未出到呢件事,已經睡唔着啦,咁咪好蝕?Ultimately佢唔使做任何事已經影響到你啦。」M說自己花了幾天消化和平復心情,並諮詢法律意見,研究這條古舊法例。

我們了解的幾個個案中,大部分已完全停止運作,不敢出facebook post,不敢開會,甚至收到求助電話也不敢幫忙。又因為警方要求提交幹事名單,有些團體更出現分化、猜疑,有受訪者形容情况時說起「我們」二字也趕忙修正:「我哋……唔係我哋,要撇清得好緊要,我哋唔係組織,唔係我哋,無我哋。」公民社會益發恐懼、靜止。

曾在清晨收信的M暫時搬離了寓所,他說怕七一前後再有人拍門。他受訪那天看到網上一篇文章,他說寫得十分到肉:「它們會將恐懼栽種於人與人的關係中,令人害怕被拘捕檢控、被身邊的人舉報,從而令信任不復存在,令公民變成一盤散沙,政權可以『一對一』地進行區隔、報復和打壓。」他感到唏噓,但同時慶幸自己仍有很多朋友支援,很多人互通訊息。他說因為知道自己並非單一被針對的個案,人便輕鬆多了,這亦是他接受訪問的原因,希望大家看見彼此,一起面對。(全文

#20220703新聞 #社團條例
8.31半週年前輔警掟水樽罪成 法官指明顯針對警員駁回上訴

【獨立媒體】「831事件」發生半週年,大批市民在太子站外聚集悼念,警方發射催淚彈驅散。時為輔警的青年向人群扔水樽,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罪成,判監7星期。前輔警不服上訴,認為原審錯誤推論他行為與悼念831有關,又指人群在警方高度監控下不可能做出破壞社會安寧行為。高院今頒下判詞駁回上訴,法官指當日是「比較敏感的日子」,上訴人扔水樽的行為相當可能觸發其他人仿效,從他有心用力擲出水樽的動作明顯是針對正在推進的執法人員。(全文

#20220704新聞 #20200229旺角
維園選舉集會|3 區議員被指阻差辦公 辯方指議員曾問「邊個方向離開」但不獲理會

【法庭線】2019 年 11 月區選前夕,民主派候選人於維園發起選舉聚會,警方其後作出驅散,有候選人與警方對峙;3 名民主派候選人文念志、陳振哲及鄭仲恒被補,被控阻差辦公罪。案件周一( 4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

辯方指,被告曾問警方,現場人士少於 50 人為何需要離開,又詢問「邊個方向離開」,惟警員只是不斷重複「有人選你哋咁又點,你唔使守法㗎,你哋唔識法律,我話你聽」等說話,未有正面回答被告問題。作供警員稱對此事沒有印象。(全文

#20220704新聞 #1102銅鑼灣
清潔工遭磚擲斃案續審 精神科醫生稱上網尋資料後證次被告供辭不一 官批做法有錯

【明報】七旬清潔工疑於2019年11月的北區大會堂衝突遭磚頭擲斃,兩名青年被控誤殺及暴動等3罪,今(4日)於高院續審。辯方精神科醫生表示,患驚恐症的次被告供辭不一致,例如他稱案發日要響應「黎明行動」,惟醫生在網上搜尋資料,發現「黎明行動」是案發前兩日的事。法官杜麗冰遂批評,醫生不應該上網核實資料對錯,「你在宣誓下作供,這樣是不對的」。

控方提出,次被告接受錄影會面時,曾經糾正警員繪畫的草圖有錯,看來處於機警狀態,不屬於驚恐症發作。黃宗顯承認,片段拍到次被告處於機警狀態,但稱部分驚恐症徵狀不能從表面發現,而且次被告一度視力模糊,相信難以閱讀草圖。聆訊明(5日)續,預料由控方專家作供。(全文

#20220704新聞 #1113上水
危害國安為由拘201人 兩成涉煽動 立23條煽動罪料加辣 江樂士倡可囚終身

【明報】多條維護國安法例立法料為新政府的重要工作,包括《基本法》第23條立法,填補《港區國安法》未覆蓋之處。國安法生效兩年,警方指截至6月30日,201人涉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被捕。據本報統計,其中至少44人涉只違《刑事罪行條例》下的煽動意圖罪,沒有牽涉其他罪行,佔21.9%;今年被檢控的21人中,無一被控違反國安法,逾六成被控煽動罪。

保安局長鄧炳強已預告,制訂23條時會一併檢視《刑事罪行條例》中的煽動罪名。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及港大法律系前教授戴大為均預料,23條立法後煽動罪刑罰會「加辣」;前者倡煽動罪與分裂國家罪「看齊」,即最高囚終身;後者則憂慮23條立法欠缺人權保障。 (全文)

#20220704新聞 #港區國安法 #23條
35大狀收「612」款項 律師公會促解釋

【星島日報】《星島》得悉,香港大律師公會於上周一向約三十五名大律師發信,指令各人在指定限期內,以書面回覆解釋為何在代表反修例示威案中被告時,直接收取「612人道支援基金」發出的支票或現金,而非接受由聘用的律師事務所支付,一旦涉違反大律師公會的「行為守則」,大律師公會執委會會將投訴轉介大律師紀律審裁組進行研訊。倘若相關大律師被裁定為專業失當,大律師紀律審裁組有權頒布紀律處分,包括罰款、暫時吊銷或正式取消執業資格。

消息稱,大律師公會於上月二十七日開始陸續致函約三十五名年輕大狀,表示各人分別於二○一九年至去年期間,分別代表一批在裁判法院或區域法院的反修例案件的被告等,但他們最終收取聘金,卻是繞過律師行直接從「612人道支援基金」收取簽發的支票,部分聲稱「義務」的大律師以每日薪酬三千元至六千元不等作收費。

據悉,警方國安處在調查「612基金」期間檢獲大量文件,證實有約三十五名大律師私人執業年資均在五年以下,屬於年輕大狀,他們都繞過獲延聘的律師行,直接從「612基金」收取簽發的支票。(全文

#20220705新聞 #612人道支援基金
《羊村》案開審 控方指繪本連結反修例運動 凝聚「反中亂港」勢力

【明報】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5人因出版《羊村十二勇士》 等3本繪本,被控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被捕後還押近一年。案件今(5日)於區域法院開審,5人不認罪受審。控方開案陳辭指出,各被告一同創作及發布該3本繪本,與反修例運動、「12港人」等事件連結,部分內容更「呼籲人們武裝起來持續對抗當權者」,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審訊明續,各被告繼續還押。

首本繪本為《羊村守衛者》,控方指內容描繪中港兩地居民為敵對族群,「煽撥反中恐懼」,「漠視」一國兩制;末頁列出反修例運動背景資料,將內容與運動連結起來,並向讀者提問他們會否繼續守衛家園。控方直指繪本引導讀者回答「當然我會」,其實是呼籲人們武裝對抗當權者。

控方續指,工會其後發布的《羊村十二勇士》「嚴重貶損」當局對12名罪犯所作的合法逮捕及拘留,引起對政府及司法的憎恨;《羊村清道夫》則「不公平地將染疫的責任歸咎」內地居民,並提議巿民罷工,施壓要求政府封關,意圖激起對政府的離叛,及香港居民間的不滿。(全文

#20220705新聞 #羊村繪本案
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案 正就另案服刑何俊仁首申保釋 官押後 7.20 決定

【法庭線】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2021 年 9 月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正就另案服刑、已在囚逾一年的何俊仁,周二(5 日)首次提出保釋申請;律政司反對。

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聽罷雙方陳詞後,下令押後至 7 月 20 日決定。庭上所見,何狀甚憔悴,體型亦消瘦不少。他在散庭時揮手道別,旁聽人士隨即打氣謂「保重身體!」(全文

#20220705新聞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上水擲磚案續審 控方醫生證人稱次被告警誡會面時不似驚恐症發作

【明報】七旬清潔工疑於2019年11月北區大會堂衝突中遭磚頭擲斃,兩名青年被控誤殺及暴動等3罪,案件今(5日)在高院續審。控方精神科醫生黃以謙指,次被告在警誡會面的表現從容不迫,沒有任何驚恐症發作的徵狀,輕微驚恐症發作的機會不大。他舉例指,次被告一度要由母親攙扶,「可能係佢腳軟,或者坐得好耐,所以腳痺」。

控方專家、精神科醫生黃以謙為本案撰寫次被告的醫療報告。他稱,次被告接受警誡會面時,能即時回答警員的問題,並提供連貫的答案,看來沒有驚恐症發作的徵狀。對於次被告一度步履不穩,他認為此事和驚恐症無關,「如果有人評論話同驚恐症有關,我覺得有點過份」。

控辯雙方已傳召所有證人,審訊本周四(7日)續。(全文

#20220705新聞 #1113上水
【理大圍城】事隔逾2年入境被捕 20歲男學生遭控暴動 須檢疫押後訊

【獨立媒體】2019年11月警方圍封理大校園,部份示威者嘗試衝擊警方防線離開,事隔逾2年,再多一名20歲男學生涉參與集結而被起訴暴動罪,今(6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控方透露被告早前在入境時被捕,現須接受隔離檢疫,故未有被帶上法庭。裁判官梁雅忻批准押後至7月12日再訊,期間被告交由懲教看管,除非得到醫生許可,否則不需出庭應訊。

就同日事件,警方去年3月先後分批起訴29人暴動罪。其中6人案件現正於區域法院審訊中,另一宗7人案件排期至2023年1月開審,餘下14人排期至2023年11月開審。(全文

#20220706新聞 #新案件 #1118理大
姜牧師涉阻差辦公 控方:阻搜身警等同阻其上司 辯方斥邏輯荒謬

【獨立媒體】去年7月1日警方拒絕遊行申請,並於銅鑼灣戒備,自稱為網媒「FreeHK」記者的「姜牧師」當日直播時被捕,事後被控一項「阻差辦公」罪,控辯雙方今(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結案陳詞。案件押後至8月5日裁決。

報稱牧師的姜(30歲)被指於2021年7月1日,在香港銅鑼灣京士頓街9號外阻礙正在正當執行職務的偵緝高級督察梁子祺執行公務。

控方今陳詞解釋,高級督察截停被告後,吩咐另一警員為被告進行搜身,被告阻礙該警員等同阻礙督察本人,故此控罪詳情的對象是督察,而非負責搜身的警員。裁判官梁嘉琪問有否案例支持有關說法,控方表示沒有。(全文

#20220706新聞 #20210701銅鑼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