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水擲磚案續審 控方醫生證人稱次被告警誡會面時不似驚恐症發作

【明報】七旬清潔工疑於2019年11月北區大會堂衝突中遭磚頭擲斃,兩名青年被控誤殺及暴動等3罪,案件今(5日)在高院續審。控方精神科醫生黃以謙指,次被告在警誡會面的表現從容不迫,沒有任何驚恐症發作的徵狀,輕微驚恐症發作的機會不大。他舉例指,次被告一度要由母親攙扶,「可能係佢腳軟,或者坐得好耐,所以腳痺」。

控方專家、精神科醫生黃以謙為本案撰寫次被告的醫療報告。他稱,次被告接受警誡會面時,能即時回答警員的問題,並提供連貫的答案,看來沒有驚恐症發作的徵狀。對於次被告一度步履不穩,他認為此事和驚恐症無關,「如果有人評論話同驚恐症有關,我覺得有點過份」。

控辯雙方已傳召所有證人,審訊本周四(7日)續。(全文

#20220705新聞 #1113上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