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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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送中案移交區院 審理時間動輒 500 天 國安法8人結案定罪率100%

【同文】反送中運動由 2019 年 6 月起爆發,至今已將近三年,相關的審訊和拘捕仍未完結。據保安局昨日(27日)向立法會提交的資料顯示,在過萬名被捕人士當中,有近千人的司法程序仍在進行。部份反送中案件要移交區域法院審理,整個審理過程動輒耗費一年半光陰。《港區國安法》實施快將兩年,亦已有百多人因此被捕,近七成被告無法獲得保釋。而在已審結的國安案件中,全部人皆被定罪。(全文

#20220428新聞 #港區國安法
5人用假安心進入境大樓 今被落案起訴明提堂

【頭條日報】去年11月1日,有5人以虛假安心出行,進入入境事務大樓被揭發,當中包括入境處及審計署職員。警方經調查後,該5名男女已各被控一項「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案件將於明日(29日)上午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去年11月1日開始,市民需使用「安心出行」掃描二維碼,才可獲准進入政府大樓及辦公處所。當日早上9時許,在灣仔入境事務大樓,警方接報有人懷疑使用虛假「安心出行」應用程式,隨即到場調查。警方隨後拘捕4男1女,渉嫌使用虛假文書。據悉被捕者包括1名入境主任、1名入境助理、2名外判商及1名審計人員。(全文

#20220428新聞 #安心出行
周梓樂逝世2週年 「王婆婆」認阻差辦公 判囚6日緩刑18個月

【獨立媒體】去年周梓樂逝世2週年,「王婆婆」王鳳瑤在將軍澳尚德拿著英國國旗及口號牌,遭警方以懷疑觸犯《國安法》為由截查,其間被指不合作及無視警方警告,至被帶上警車後,依然繼續呼喊口號及拒絕就坐,她昨(27日)於觀塘法院承認一項阻差辦公罪,判監禁6日,緩刑18個月。

王另涉於2019年8月11日分別在鰂魚涌站和太古站,在人群中揮動英國國旗和呼叫挑釁性言詞,遭控兩項非法集結罪。她在該案中主動撤銷擔保,還柙至今。(全文

#20220428新聞 #20211108將軍澳
初選47人案 吳敏兒申保釋遭拒 判詞:堅持反抗政權和警察 言論建基於流言和謊話

【獨立媒體】已解散的職工盟前主席吳敏兒為初選47人案被告之一,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自去年3月提堂起還柙至今,她於去年12月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遭《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拒絕。事隔4個月,杜官終頒下書面理由,指吳不論在初選期間還是落選後,均堅持反抗政權和警察的立場,更批評該些言論是建基於流言和謊話,而非事實;加上認為她因工會工作而有國際影響力,因此不信她不會繼續危害國家安全。(全文

#20220428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由喧囂到無聲:當法庭程序限制報道,記者該如何報道下去?

【誌hk.feature】「35+初選」案47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罪名之重和被告人數之多也是史無前例。觸目的47人案尚未交付高等法院,正審一再延期,多名被告保釋被遭拒絕,法庭記者們均表示:根本預計不到審訊期。

高院法官杜麗冰最近在范國威第二次申請被拒時就開庭審訊「限期」作出建議,不獲保釋的被告已還柙逾一年,下級法院需設立「最後限期」。倘若法院再不「設限」,意味著民主派初選案的被告只能夠無了期的等待,最終不論有罪或無罪,不能保釋的被告也須在獄中渡過至少兩年的光陰。

過去一年,《蘋果日報》、《立場新聞》先後被取締,《眾新聞》於今年停運,重視法庭新聞的傳媒紛紛倒下之後,法庭新聞內容難以曝光,加上《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P條及《裁判官條例》第87A條的報道限制,法庭的記錄範圍一再縮窄,公眾的記錄漸漸遠離大眾的視線,而且亦難以平衡公眾知情權。

昔日坐無虛席的記者席,今天總有空座,在種種規範下,觸不到的紅線為記者添恐懼,無了期押後聆訊亦同時在慢性消磨被告和記者的意志。「無止境」的消耗,司法程序蓋過了公眾知情權,記者該如何報道下去?(全文)

#20220430新聞
【威廉的前同事需要援助🙏🏼

協助黎梓恩處理區務6年的助理、亦是威廉的前同事 麥烈誠(Nixon),面對刑事毁壞等共五條與社會運動有關的控罪,將於5月4日於東區法院面臨審判,需於5月3日之前交上求情信,希望大家能聯署相助,以求輕判。

過去六年,Nixon一直盡心協助梓恩處理區務及居民求助個案,無數居民曾表示Nixon為人善良、有責任感,即使面對司法程序沉重壓力、受區議員宣誓牽連的風險,依然抱住對議員辦事處及社區工作的熱誠,盡心服務。社區點滴累積的改善,以至「成功爭取」如升降機等大型工程, Nixon均功不可沒。

Nixon以往擔任議員助理表現稱職,盡心竭力為社區及居民服務,絕對值得居民伸出援手,懇請大家於今日及明日(五月一、二日)下午二至六時,到沙田全輝中心地下5號舖(原黎梓恩區議員辦事處位置)聯署為Nixon請求法官輕判。

日期: 5月1日及2日(星期日、一)
時間:下午二至六時
地點:沙田全輝中心地下5號舖(原黎梓恩區議員辦事處)

石威廉
理大生認罪沒減刑 法律學者:據國安法33條或可輕判

【明報】理大男學生呂世瑜(現年25歲)承認《港區國安法》中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上周五(4月29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5年。由於國安法條文列明「最低刑罰」,法官接納控方觀點後更改刑期,令外界關注國安法刑期下限的約束力。港大法律學院教授楊艾文昨日回覆本報表示⋯⋯對呂世瑜案的唯一疑問,在於國安法第33條不被談論。根據該條文,如被告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或被告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等,可獲從輕處罰,甚至免除處罰。他說,判辭指呂世瑜自願向警方提供手機密碼,讓警方尋找潛在的證據,假設警方從其手機取得之前未掌握的證據,「為何呂世瑜沒有資格獲得低於5年的刑期扣減?這可能是上訴的理據之一」。(全文

#20220502新聞 #20200924粉嶺 #港區國安法
比較熟悉壁屋懲教所入面運作嘅手足都知道YP係會將在囚人士分為左右班,咁樣分開兩班係因為一日入面大家都要有半日時間上堂或者工作,點解會咁樣?因為懲教處自稱受到兒童權利公約入面嘅兒童人權管制,啫係左班工作時右班就會係課室入面有所謂嘅上堂,所以青少年每日都要必須有半日嘅時間學習,但又有幾多位青少年在囚人士又真係會好似返學咁乖乖地上堂啊,基本上大家都係做自己野多,傾計睇書寫信訓教,大部分嘅青少年在囚人士都係咁過,其次就係要將曾經起過衝突嘅人分開管理,不過依個唔係今日嘅主題我就唔詳細講解。但有一個期數係比較特別嘅,依個期數係打破左依個風氣同左右班嘅管理在囚人士嘅方法,個個期數就係叫做Form5亦即係今日嘅主題DSE班。

首先同大家講左老師方面先,DSE班入面嘅老師係完完全全未接受過任何懲教管理在囚人士嘅訓練,係真真正正係牆外嘅中小學做過老師有教師牌嘅老師。佢地都係因為做懲教院所嘅老師係屬於公務員嘅一種,有固定嘅薪金仲要比出面嘅薪金高,亦唔需要因為合約嘅問題而煩惱,入面嘅工作亦都比牆外嘅學校輕鬆,相對地因為懲教文化係重刷管理層鞋嘅文化,所以佢地大多數都好驚比阿一講說話,一件好少嘅事都可以令到所有職員包括老師都要緊張快速地處理,所以對老師黎講心理影響往往都比正常學校較為高。不過懲教文化又唔會影響到老師對在囚人士嘅心態同諗法,佢地同樣地會用正常學校老師對學生嘅心態對待青少年在囚人士,當然亦都有懲教職員都會但唔會係全部,但老師就好唔同,佢會同我地講下啲課堂外嘅野,例如八卦新聞、佢地依排嘅生活同一啲性笑話/知識,所以佢地同在囚人士嘅關係都比較親切。

DSE班生活同學習方面,生活方面其實基本上同其他在囚人士一樣,但自由程度都會比其他在囚人士高,因為係牆內嘅DSE班往往都係幫懲教做正面宣傳嘅方法黎,每一年嘅DSE班不論男女青少年在囚人士定教導所嘅成績往往都好高,亦都因為佢地要係十個月內學習由中四至中六所教導嘅所有野,所以入面職員對DSE考生都會比較寬鬆,所以福利都會比其他在囚人士較多,當然依啲都係監房入面嘅潛規則,正常嘅DSE考生都必須同其他在囚人士一樣。仲有一樣唔同其他在囚人士嘅係DSE班係由左右班中抽出對DES有興趣嘅在囚人士,DSE班成形後大家啲倉會由單人倉轉為多人倉,為嘅係令到佢地晚上唔會受到其他在囚人士影響學習同希望大家互相教導大家,仲有每日除左早午餐同行街外都必須係課室,所以大家每日都會同左右班嘅所有人接觸。而學習方面其實就真係冇乜野可以講到,但可能好多人都覺得我地除咗四科必修科外選修科目同正常學校一樣可以選擇,但其實我地係唔可以選擇自己想上嘅選修科,懲教會固定兩科選修科為旅遊同經濟,懲教自稱選擇依兩科嘅原因係唔會影響到DSE班學生嘅思想。

DSE前後過程,不能會考定DSE都需要交考試費用,但在囚人士可以唔使交依一筆嘅費用,因為係監獄入面在囚人士所學習任何知識嘅費用都係由在囚人士教育基金負責亦即係政府,當然OU都可以,但OU方面就要交返比山羊了。懲教規定晚上10點熄燈訓教,但DSE班考試前一個月同DSE其間懲教可以比我地11點先熄燈方便我地溫書,但好奇怪地佢地比我地11點先熄燈都要我地事先申請,不過話就話去到11點,但其實大家可以同職員講或者職員見到你仲溫緊書都會再遲啲熄燈比你溫耐啲,除非有特別嘅情況例如煞到就真係要11點熄燈。考試期間因為監獄只有一個考場就係壁屋懲教所(成人方面我唔清楚),不論你男女定教導所嘅在囚人士每次嘅考試都必須要係壁屋懲教所考,所以每次有考試女青少年在囚人士同教導所嘅考生都係要即日來回,但話就話一齊考但我地係接觸唔到其他監獄嘅人尤其是女監,雖然考試其間佢地真係會坐係你隔離,但一考完試就會將唔同監獄嘅人分開。考試期間有兩份卷比較特別,其中一個就係口試,口試會唔同出面嘅時間考但就會一日內考晒中英口試,考評局亦都會請一啲大學嘅學生入黎做模擬考生,兩位DSE考生同兩位模擬考生咁樣考。第二份卷就係聆聽,相信有睇我之前story嘅人都知道佢地嘅聆聽考試係唔會用到收音機,因為青少年規定收音機只可以係倉內使用之外佢地係不能帶出倉外,考試其間考聆聽亦都一樣,只可以好似中小學其間考試咁用光碟或者USB手指播放聆聽內容,所以想為佢地打氣嘅手足唔好浪費心機係當日嘅《晨光DSE加油站》幫佢地打氣佢地係唔會聽得到。 #fishball

fish_ball_boys
拖延症日益加深,原本想寫完篇關於出外睇醫生既日常先,但好死唔死壞save,把心一橫寫左篇公開大學既先。睇醫生就放去下一篇。

話說當初審都唔知要坐幾耐,於是想話入到去搵D野讀下,係冇乜選擇既情況下揀左讀OU。至於讀咩科?個時我又冇諗得咁仔細,於是就問福利官(定係屋企人,唔記得)拎左本OU既簡介黎睇下,順便問下有冇咩係唔讀得。係入面,有某D科目係唔批亦都唔讀得,以我印像,有某D既心理學科係唔讀得既,例如犯罪心理學,但山羊真係出左黎太耐,都唔係好記得有D咩係唔俾讀,手足自己最好都係問番福利官為準(話唔定國安大法之後又新加左D科唔讀得)

個時我就簡左讀Public Administration,一樣圍繞政府政治經濟之類既科目,係入面讀OU,基本上都係要靠自己,真係有野唔識可以去問人既,但係我諗冇乜邊個可以答到你問題喇sosad。個時山羊好好彩,仲有「解悶工廠」寄新聞入黎,起碼我手頭上有少少新聞可以用黎做下reference(但用得著既唔多)。係呢到都要再一次多謝佢地同朱凱廸係個年幾兩年既幫助,冇佢地我都好難係入面完成到個幾科。

講番OU,以我印象中好似係有資助架,不過要問下福利官有咩資格,事關我都係好後期先知道有呢樣野既存在sosad。聽聞係要批核,所以我都唔知要等幾耐先會批。但好可惜,冇人一早同我講有呢個資助計劃。

其實OU讀書都冇乜野好講,都係靠自己交Assignment同Test,係嚴重缺乏資訊既情況下要做assignment寫文etc的確係好辛苦,最癲個期試過同時take左兩科,堆Assignment deadline一份接一份,平均一份得兩三個星期做。成人監房讀書唔似細壁咁咁有得全日都讀書,仲要做野,雖然話唔係乜繁重工作,但都要d時間去完成,變相可以放去OU既時間會少左。但係咁忙既情況下時間的確係過得快左唔少,算係不幸中之大幸喇(好似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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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圍城】油麻地大圍捕 18歲男生認暴動還柙候判 5男女不認罪開審

【獨立媒體】2019年11月大批市民為營救被困理大校園內的示威者,在油麻地與警方發生激烈衝突,共213人遭圍捕,被控參與暴動。其中一宗涉及6名被告的案件今(3日)在西九龍法院(區域法院案件)開審,為213人中第二批受審的被告。控方指,雖然本案無證據指各被告曾有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但觀乎他們逃跑具方向性及組織,加上被撿獲的示威者裝備,法庭已可斷定他們參與了暴動。其中一名18歲男生審前認罪,法官張潔宜下令先索取教導所報告,押後求情至5月20日,其間被告還押。案件明續。

第二被告的承認案情指,2019年11月11日「大三罷」開始,其間有大批示威者進佔香港理工大學,警方在理大外圍一帶設防包圍,阻止其他示威者進入校園。網上有人透過「連登」討論區及Telegram 通訊軟件,呼籲示威者上街聚集,組成戰線「營救」理大內人士。

2019年11月18日,大批示威者聚集在佐敦、尖沙咀、旺角及油麻地一帶。當晚約9時,警方到達彌敦道至加士居道一帶,並組成防線推進,其間有示威者投擲汽油彈,警方發射催淚彈驅散。

案情續指,包括第二被告在內的大批示威者,大多身穿黑色上衣、戴著口罩或防毒面罩,並配備頭盔、護目鏡等裝備;他們無視警方警告,以大量人數集結,不斷衝向警方防線,其間用鐳射光照向警員,並向警方投擲約250枚汽油彈,爆炸引致街道火光熊熊。

警方其後發射催淚彈迫退示威者,同時展開圍捕行動;第二被告在油麻地港鐵站A1出口附近的行人路被截停,翌日凌晨在警方設置的臨時羈留區內被拘捕,他當時身上管有頭盔、手套、面巾、防毒面具、生理鹽水及急救包等物品。(全文

#20220503新聞 #1118油麻地
黎智英等涉欺詐案開審 控方稱黎旗下顧問公司業務違土地指明用途

【明報】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和前行政總監黃偉強涉隱瞞科技園,違反將軍澳工業邨租契,共被控兩項欺詐罪。兩人否認控罪,今(3日)在區院受審。控方開案陳辭稱,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當時租用工業邨單位營運,但其業務與工業邨公司和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簽訂租契的指明用途,即出版和刊印報紙及雜誌完全無關。

控方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讀出開案陳辭指,涉案的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土地,是由政府的工業邨公司(現為科技園公司)經審批申請後,以遠低於市價租出土地發展產業。承租人在申請書和租契等須訂明其指明用途,如有不符,承租人有責任披露有關事實,隱瞞則構成虛假陳述。(全文

#20220503新聞 #壹傳媒欺詐案
女子與男子爭執遇襲 休班警員被捕明日提堂

【東網】警方接獲一名30歲女子報案,指她於2021年7月至12月期間,與一名26歲男子曾發生爭執,該名男子亦懷疑曾以手襲擊她。

案件交由港島總區重案組跟進,人員經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4月27日拘捕該名男子,涉嫌普通襲擊及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他已被控以各兩項「普通襲擊」罪及「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罪,案件將於5月4日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該名男子為一名休班警務人員,已被停職。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全文

#20220503新聞 #非手足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莊正自資6位數出碟 5月面對暴動罪審訊 仍冀給香港人能量

【Channel C】面對5月開審,獨立音樂人莊正趕及推出首張個人專輯《ZiNG!》,收錄了九首歌的專輯率先於各大電子音樂平台上架,並即將推出實體版。

莊正花六位數自資推出的專輯《ZiNG!》,講述角色Zing進入遊戲世界,選擇遊玩「莊正」的身份後在地球上經歷的一段生命。莊正將於5月面對人生一大考驗,他亦有於IG表達心情:「最近因為感覺好似剩餘時間不多,有好沉重悲傷嘅感覺,一時之間都唔知點樣handle同面對,好似只可以強忍住淚水,但好多時又忍唔住。今日路上亦都帶住呢種心情出去,真係覺得好辛苦好難過,我聽番呢排整緊嘅歌,突然聽到一段好感觸,因有有種俾自己嘅歌支持番嘅感覺。」

利用這段日子的經歷和所見,莊正轉眼用了兩年時間完成以「畢生心血」來形容的首張個人專輯,而製作每一首歌的期間,他都懷抱著是最後一次的決心,將人生以來最珍視的經歷和價值觀記錄在內。終於完成這張需要掏出整個內心來呈現的專輯,莊正也切身體會到做音樂的價值何在,明白了一直以來堅守的夢想,其價值都不是以名氣和金錢去衡量,而是自我肯定。

首張個人專輯的面世是莊正在音樂路上的里程碑,跌跌碰碰走過十年,終於達成一個願望。然而莊正相信這還是旅程的開端,日後的路仍然要慢慢地走、耐心地體驗,盼望聽眾可以從專輯獲得小小啟發和力量,好好感受屬於自己的「黃金體驗」。

莊正亦有「誠邀」大家「花半小時體驗魔王將轉生後的經歷精煉炮制而成嘅旅程」,他「建議於無人打擾的環境,先冥想一分鐘進入無我狀態,然後由第一首開始順序播放」,全心全意感受這個也許是最後一次的心血結晶。(全文)

#20220504新聞 #1118油麻地
五旬男網上籲聚集十萬人衝入警總殺警被控煽惑傷人 獲准保釋候訊

【明報】前年12月初有人在社交媒體揚言,若能聚集十萬人衝入警察總部殺害警隊高層,「佢地就不會有咁高氣焰」。警方事後拘捕一名五旬保安員,事隔逾一年,正式落案起訴他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今(4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應控方要求押後至6月1日再訊,以待準備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被告獲准以現金1萬元保釋。(全文

#20220504新聞 #網上言論
涉葵廣男廁寫「黑警死全家」29歲男辯稱在食店工作需落單 故隨身帶筆

【獨立媒體】29歲男子被指去年1月在葵涌廣場男廁內,寫上「黑警死全家」及「狗官」等字句,他否認兩項刑事毀壞罪,去年12月開審,今(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控方指,被告被警員截停後,褲袋中被搜出黑色 Marker 筆。被告今自辯稱,當時於廣場內的班戟店工作,需要「落單」,故日常隨身攜帶黑色 Marker 筆。他亦否認自己帶筆目的是在廁所門板寫字。(全文

#20220504新聞 #20210119葵涌
2020年七一中央圖書館外聚集 4拒保男子今涉非法集結被捕

【東網】於2020年7月1日下午,大批示威者於銅鑼灣高士咸道近香港中央圖書館一帶聚集,期間多處有堵路、破壞公眾設施及阻塞通道等行為。警方當日就事件拘捕68名示威者,涉嫌「非法集結」。被捕人其後拒保候查,獲暫時䆁放。

警方經深入調查及諮詢律政司意見後,於今日(5日)重新拘捕其中4名本地男子(21至40歲),他們已被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案件將於本月19日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全文

#20220505新聞 #20200701銅鑼灣
懲教署因應疫情發展最新安排

  懲教署今日(五月五日)表示,隨着社區及懲教院所的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趨勢持續穩定,除額外親友探訪繼續暫停外,懲教院所的所有親友及公事探訪安排將於五月九日起恢復正常

  為減低病毒流入院所風險,懲教署會繼續實施以下措施:
(i)訪客須於探訪當天自行進行快速抗原測試並取得陰性結果,在到達懲教院所後經「健康申報表」申報有關測試結果;
(ii)除獲豁免人士外,訪客須根據政府發出的「疫苗通行證」接種時間表出示相應疫苗接種紀錄,及/或相關康復或感染證明以作「疫苗通行證」之用,並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登記,方可獲准進入懲教院所進行探訪。有關「疫苗通行證」接種時間表的詳情,可參閱政府網頁www.coronavirus.gov.hk/pdf/vp_t1_CHI.pdf。探訪安排及相關措施或會因應懲教院所內疫情發展而有所變更,訪客須留意懲教署發出的公告和部門網頁。

  各訪客亦必須留意,所有確診在囚人士或其密切接觸群組必須接受隔離治療及觀察,不能接受探訪,但其間他們仍可獲准接收認可交來物品一次,有關認可交來物品的種類和上限,可參考懲教署網頁的資料。已登記懲教署流動應用程式的使用者,可透過應用程式查詢在囚人士是否可以接受探訪,訪客亦可預早致電相關院所的更生事務組或探訪室(電話號碼可參閱部門網頁),或懲教署熱線2511 3511向職員查詢在囚人士的探訪狀況。

懲教署新聞公佈
涉網上煽惑遊行反安心出行反疫苗 38歲男被控兩罪准保釋候審

【明報】38歲售貨員涉於社交平台Telegram呼籲他人在去年11月20日參與集結及駕車慢駛,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煽惑他人導致公眾地方遭受阻礙兩罪,案件今(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應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6月20日答辯,以待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包括200元保釋金及不得離港。

翻查資料,警方去年12月拘捕2男2女,指他們在社交平台Telegram設立群組,發布反對加強使用「安心出行」、接種疫苗及宣傳和呼籲在11月20日和12月9日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三罷行動」,拘捕4人,包括2名群組管理員及2名群組成員。(全文

#20220505新聞 #網上言論
無綫新聞APP發奇怪推送 27歲員工涉不誠實取用電腦被捕

【星島】無綫新聞流動應用程式於周二(3日)凌晨零時起,在21分鐘內,接連發出23個內容異常的推送通知訊息。警方同日在西區拘捕一名27歲姓林本地男子,涉嫌與同日發生的一宗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案件有關。

警方指,5月3日接獲相關機構報案,指該機構一流動應用程式在當日凌晨發出多個異常的推送通知訊息。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5月中旬向警方報到。案件現交由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接手調查。

據報,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於當日下午抵達無綫電視廣播城一辦公室搜證,經初步調查後,在同日晚上拘捕涉案男員工。
事發在於周二(3日)零時起,「無綫新聞」App在凌晨時分多次推送內容包括「yooooooo」、「hihi」、「testing」等奇怪的訊息,也有推送「【直播中】李家超見記者」等。(全文

#20220506新聞
警破酒店「高鐘」賣淫集團拘5人 沙田民政處助理專員被捕

【香港01】警方昨日(4日)在尖沙咀破獲一個「高鐘」賣淫集團,拘捕5人,當中包括特區政府的政務官,消息指,沙田民政事務處助理專員林方達涉案被捕,他涉嫌為集團租用酒店房間營運。民政事務總署發言人表示正了解事件。

消息指,西九總區重案組昨日破獲一個於尖沙咀酒店營運的賣淫集團,昨晚(4日)拘捕5名成員。警方調查發現,集團租用的酒店房間,登記人為一名30歲姓林男子,費用亦由其信用卡支付,追查下發現林是政務主任,現為沙田民政事務處助理專員,林涉嫌「容許所管轄之處所用作賣淫活動」被捕。警方正調查他與該賣淫集團關係。另外3男1女被捕者,包括集團男女主腦,4人分別報稱是鋼琴老師、模特兒、銷售員及地盤工人,他們涉控制他人賣淫,依靠他人賣淫的收入為生等罪名被扣查。(全文

#20220506新聞 #非手足
女警向報案人被捕人索貸款 認索取利益罪候判

【東網】一名女警在前年1月至3月,未經許可向一名盜竊案報案人索取100萬港元貸款,並接受一宗打鬥案被捕人所提供的6萬港元貸款,被廉政公署拘捕。她今天(6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1項訂明人員索取利益及1項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罪名,裁判官劉淑嫻下令將她還押至8月12日求情及判刑。案情透露,被告透過WhatsApp向人借貸,稱自己要與丈夫展開訴訟,爭取子女撫養權。

46歲被告區嘉曼,她原被控2項訂明人員索取利益及1項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罪,她今承認其中2罪,餘下一罪則留在法庭存檔不予起訴。(全文

#20220506新聞 #非手足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