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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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院「送囚車」被票控違限聚令 八旬翁認罪判罰款10,500元

【法庭線】2022年1月5日,84歲男子被指在區域法院「送囚車」,並以電筒照向其他聚集人士,不停搖晃示意,使他們湧向囚車,大叫「手足加油」及揮動電話。警方截停現場16人,票控他們「參與受禁群組聚集」,案件(3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被告因年事已高、身體狀況轉差沒有出庭,透過代表律師表示認罪。辯方指被告去年因視力轉差而跌入沙井,導致雙腳重傷、需要植皮,希望法庭輕判。裁判官陳志輝聽畢求情,判被告罰款10,500元。 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任何人參加或組織受禁羣組聚集,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全文

#20230130新聞 #20220105區院
【理大圍城】5人認暴動罪 兩人准保釋候判 13人不認罪受審

【獨立媒體】2019年11月發生「理大圍城」事件,有人發起「營救理大」行動,在油麻地共213人被圍捕。其中18名被告今(30日)在區域法院(借用西九龍法院)開審。5人在開審前認罪,押後至3月13日求情,其中兩人申請保釋候判獲批,保釋金須由5千增至5萬元,並須每周到警署報到;另3人則須還柙,期間索取背景報告。其餘不認罪的13人則受審。

認罪5人同意的案情指,本案暴動發生在2019年11月18日,於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本案5名被告曾參與暴動,其後警方於晚上11時26分圍捕時將他們拘捕。(全文

#20230130新聞 #1118油麻地 #營救理大
前區議員文念志涉選舉集會阻差辦公罪成 判240小時社服令

【明報】2019年11月2日區議會選舉前,民主派候選人在維園舉行選舉集會遭警方腰斬,三名候選人包括文念志經審訊後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文念志因工傷押後至今天(3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稱,被告當時為了參與集會,其後演變成爭辯和「過分堅持」,但案件不涉及暴力,被告因檢控過程延誤飽受精神壓力,考慮相關因素後判他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另就他承認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判處罰款5000元。(全文

#20230130新聞 #1102銅鑼灣
涉FB上載快測陽性及吉野家照 稱「實去多啲藍店」男子否認使人蒙受感染危險罪

【獨立媒體】一名水果店職員涉去年2月在FB群組「黃色經濟圈」上載吉野家食物照,稱「今日喉嚨痛口淡淡,想食啲湯米...林鄭你要攬炒,我實去多啲藍店」,並上載陽性快測棒照片。被告亦涉曾搭港鐵,被控12項「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罪,他否認全部控罪,今(3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受審。庭上透露被告於上載照片當日曾兩度進行核酸檢測,當局分別於4日後發出「陰性」結果,以及於8日後發出「陽性」結果。

拘捕被告的偵緝警員17603李俊鴻供稱,他駐守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當日在被告位於鴨寮街的住所樓下截停他,並向被告解釋調查原因。警員指被告於2022年2月24日在Facebook一個名為「香港黃色經濟圈」的群組,張貼了一張「吉野家」食物照片,附有文字寫道:「超過兩年無去過吉野家,今日喉嚨痛口淡淡,想食啲湯米,明嘅就明,林鄭你要攬炒,我實去多啲藍店」。被告亦曾張貼一張快測陽性的照片。

時任衞生署緊急應變項目管理處、緊急應變及演習科的偵緝警員17678莫淯麟則確認,衞生署於3月26日才向被告發出隔離令。被告另外稱,隔離令是他被捕後才收到的,在之前沒有收到短訊通知。

裁判官李志豪裁定本案表面證供成立,被告將於明天作供。(全文

#20230130新聞 #網上言論 #肺炎食藍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