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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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師涉管有無線對講機 待辯方索法律意見下月再訊

【頭條日報】28歲工程師去年1月中於旺角示威活動期間,疑被警員搜出無線對講機,被控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案件今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辯方申請被告毋須答辯獲准,案件押後至7月28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檢控文件及法律意見,並與控方商討以其他方式處理。被告獲准以2000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須居於報稱住址,每星期到警署報到1次。(全文

#20210602新聞 #20200119旺角 #新案件
被捕人士資訊部
網上眾籌涉欺詐及洗黑錢 警今拘兩名女子 【資訊部整合】警方今(8日)以欺詐罪和洗黑錢罪拘捕2名女子(24-37歲),毒品調查課財富調查組署理高級警司鄒詳有會見傳媒。 毒品調查科財富調查組發現近日有一個宗教組織在網上舉辦眾籌活動,聲稱支援不同階層人士,並公開銀行戶口收集捐款。經調查後發現該團體的相關銀行帳戶在2019年6月至2020年9月期間分別收到約2700萬元的捐款,銀碼與其公布籌得的890萬元不符。警方及後發現帳戶部分的支出與其早前聲稱的不符,懷疑該團體欺騙市民的善心及捐款。 警方昨日(7日)發…
曾組織「守護孩子」行動 好鄰舍北區教會宣布停止運作

【立場新聞】好鄰舍北區教會曾因創辦人陳凱興與教友在反送中運動期間組織「守護孩子」行動而聞名。今日(6 月 2 日),該教會凌晨在社交媒體發出停止運作消息。教會指,他們由 2014 年起於北區服侍基層,2019 年更「衝出北區同所有香港人同行」,唯至今年,教會已於 5 月 31 日停運,粉嶺、觀塘兩個聚會點亦同時停租。至於教會電郵與 facebook 專頁,為方便教友查詢奉獻收據事宜,將運作至 6 月 30 日。

在去年 12 月,警方以涉嫌欺詐及洗黑錢罪搜查教會,將教會滙豐銀行戶口、陳凱興及其太太的戶口凍結,並拘捕 2 名女子、通緝陳凱興夫婦。(全文

#20210602新聞
陳淑莊酒吧開會涉違四人限聚令 控方指不應心存僥倖「踩界」 官本月18日裁決

【蘋果日報】前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與香港中小企食店聯盟召集人林瑞華等人被票控去年4月在一間酒吧內違反四人限聚令,控方今結案陳詞指,即使被告真誠相信酒吧並非公眾地方,但他們不應犯險增加病毒傳播機會,不應心存僥倖「踩界」。辯方則質疑控方傳召的證人並非普通食客,有證人更於馬路上觀察並跟蹤陳淑莊,顯然動機不良,並非誠實的證人。裁判官鄭念慈將案件押後至6月18日裁決。(全文

#20210602新聞 #20200402旺角
今日陪發仔上庭,就是否適合聆訊作出聆訊。他被告三條控罪:1,參與非法集結;2,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3,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控辯雙方都有專家證人(精神科醫生),就輕度智障的發仔是否適合審訊和答辯,以及在司法過程中給予律師指示,作出陳述。

對於適不適合答辯,要視乎:
1,能否明白控罪
2,能否給予律師指示
3,能否挑戰律師和陪審團
4,能否明白認罪與不認罪的分別
5,能否明白司法過程。

顯然,15分鐘的評估是做不到的。不是醫生的功力問題,而是結構性問題-在公立醫院,一個精神科醫生每日要睇40個個案,焉有時間可以做詳盡的檢查和評估。

在盤問中,又長知識:發仔是vulnerable defender ,法庭需有中介人(明白智障人士的特質又明白法律程序,不過據專家證人所知,香港沒有這種中介人),要以簡單易明的語言,以緩慢速度,減少抽象比喻丶雙重否定句(double negative),才可有意義地參與司法過程之中。

有專家證人觀察到發仔在法庭中,全日沒有抬頭,沒有反應,正好說明他不是有意義地參與其中。

今日聆訊由上午十時至下午四時,辛苦了發仔丶一眾義工和律師團隊,控方還需一小時盤問證人,6月11月繼續並作結案陳詞。敬請密切留意, MIP議題在反送中運動的司法程序中很重要,希望有突破性發展。

邵家臻
被捕人士資訊部
六四紀念館重開第三天 食環署「掃場」指涉違《公眾娛樂場所條例》  【蘋果日報】六四事件32年,六四紀念館上月30日下午2時起重開,同時舉行新年度的主題展覽—「八九民運與香港」圖片展,並設立小場區,將八九北京場景與歷年維園燭光組合,讓市民獻花悼念。今日為紀念館重開第三天,食環署人員兩度上門「掃場」查牌,據悉,人員向職員查核商業登記,又要登記職員的身份證資料,並表示要聯絡紀念館的負責人。其後食環回覆查詢,指六四館涉嫌違反《公眾娛樂場所條例》。 食環署提到,根據條例第4條,任何人如無根據該條例批出的牌照,不…
【六四 32 周年】11 年前「強搶民女」事件 食環引娛樂場所條例票控 支聯會上訴至終院脫罪

【立場新聞】食環署昨日指支聯會的六四紀念館涉嫌違反《公眾娛樂場所條例》,支聯會決定暫時閉館。翻查資料,早在11年前,食環署也曾引用同一條例,指控支聯會在銅鑼灣時代廣場展覽民主女神像與「六四屠城」的浮雕違例及作出票控。支聯會最初被判罰款,其後上訴至終審法院,上訴得直。不過,當時的展覽是在戶外進行,而今次六四紀念館的展覽,則是室內環境。(全文

#20210602新聞
小編有感而發。

今日跟朋友提起吳生不獲保釋,朋友好奇一問:「唔好意思…吳政亨係邊位。」小編呆了一呆:「47人案入面唯一一個無政治背景嘅素人……而家被控組織及策劃……」

朋友尷尬微笑:「Sorry…我有留意單案…但我唔太了解佢,你介唔介意講多少少畀我知…」

聽到這些,心是難過的。我不怪責朋友,就算大家關心47人案,正常也只會關心一些自己認識的名字,而吳生的確是知名度最低的一個,很多人知道「啊!好像有個素人…」但未必會記得他叫「吳政亨」。

吳生還柙了已經三個多月,昨天出庭不獲保釋。下一次上庭是7月8日,意味著他要繼續在牆內多熬一個多月。從他書信的字裏行間,看到他是堅強的,甚或比在牆外為他憂心焦慮的我們更堅強。事情將會怎樣發展、到底他還要帶著無罪之身困於囹圄多久,我不知道,亦不敢有太多想像。唯願公義的上帝與他同在,亦願他知道香港人會陪伴他走過這艱難的日子,我們會好好記住,那47人當中,有一個特別的小人物,他的名字叫吳政亨。

支持吳政亨 Patreon:(link in bio)
https://www.patreon.com/GordonNgConcernGr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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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政亨(李伯盧)關注組
政府修例加強規管真槍元件 周五刊憲11月生效

【蘋果日報】政府將修訂相關規例,指明某些火器元件為《火器及彈藥條例》所指的「槍械」。相關附屬法例將於本周五(4日)刊憲,下周三(9日)將附屬法例提交立法會,作「先訂立、後審議」程序,預計法例將於今年11月1日起生效。

保安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因應近年有疑似真槍及其元件的走私案件急增,警方亦多次檢獲真槍,故建議修訂《火器及彈藥(槍械宣布)規例》(第238D章),將指定的重要火器(即真槍)元件清晰列出為《火器及彈藥條例》(第238章)所指的「槍械」,包括槍管、槍膛、子彈輪、槍架、槍身、機匣、槍閂、槍栓等。(全文

#20210603新聞
赴湯杜火就「共同犯罪」原則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 上訴庭下周一頒下判決

【資訊部綜合】律政司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早前為元朗7.21白衣人暴動案作口頭結案陳詞時,講及「參與暴動」控罪的法律原則,提到上訴庭早前就赴湯杜火案作出裁決,直指夥同犯罪者可以毋須見面或通訊仍能存有串謀犯罪協議。

周天行於陳詞時透露,赴湯杜火案被告即湯杜夫婦及案發時17歲少女的一方,已向上訴庭提出申請批准上訴至終審法院的證明書。

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上訴庭將於6月7日上午9時30分宣布判決。

高等法院社運案資訊(公開版)

#20210603新聞 #0728上環
昂船洲躉船大火, 燒膠味籠罩九龍西和新界西一帶,中人欲嘔。石牆花身在荔枝角,也聞到燒膠味,但還可以閃避,或者開大風扇兜頭吹…可是荔枝角懲教所的囚友,只有硬食。

有家屬向我們求助,表示昨天晚上荔枝角囚友聞到燒膠味,因為資訊缺乏,誤以為是監房火燭,叫起救命來。後來才知道是虛驚一場,但吸燒膠味足足吸足30分鐘,完全坐不到窗邊。今回真是又熱又焗又燒膠。

張超雄昨晚已經連忙WhatsApp管方表示關注,雙籃剔之後,對方再沒有反應。

邵家臻
47人民主派被控 | 鍾錦麟被拒保釋 律政司指以美國平台為民主動力眾籌 符合典型洗黑錢模式

【蘋果日報】高等法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陸續頒佈多宗保釋申請的決定理由書,今頒下拒絕鍾錦麟保釋的判詞。根據判詞,控方指鍾錦麟在籌募初選經費有重要角色,是「民主動力」銀行賬戶簽署人之一,在網上宣傳眾籌,捐款途徑包括美國眾籌平台,款項會輾轉流入民主動力戶口,符合藉多層操作避免警方偵查的典型洗黑錢模式。

律政司又稱,去年7月鍾提供其區議員辦事處作初選票站,又在facebook公佈因應警方調查而加強安全加密措施。鍾亦被指有政治影響力,去年6月在Telegram頻道發文表示支持抗爭者的暴力行為。

判詞指庭上播放一段去年11月26日在YouTube發佈的片段,律政司形容鍾態度堅決,其說話反映他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安行為。鍾一方回應,鍾在片中只是表達意見,另外鍾雖是戶口簽署人,但從沒簽署任何支票。(全文

📌 高等法院判決書(英文)

#20210603新聞 #初選大搜捕 #港區國安法
破曉行動當日鐵路受阻 男生被指路軌上放置垃圾被控

【蘋果日報】前年11月12日網民發起「破曉行動」三罷示威,試圖癱瘓各區交通,呼籲全港市民罷工。當天早上港鐵東鐵綫沙田與大圍站之間路軌受阻塞,列車服務一度暫停。同日一名18歲男生疑因在鐵路上放置一袋垃圾及管有64根鐵釘被捕。事隔一年多,案件今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涉案男生被控以三罪,包括意圖危害乘客等安全而在鐵路上放置木頭等、襲警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

被告表示明白所有控罪,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7月14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後再訊。被告獲准以2,000元現金保釋,不得離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並居住在提供的住址,住址若有變更須在24小時內通知警方。(全文

#20210603新聞 #1112大圍 #新案件
【立場新聞】兩個由流亡或海外港人發起的網站《2021 香港約章》及 Hong Kong Liberation Coalition(HKLC)被下架。正流亡的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指,與專責提供《2021 香港約章》網站設計服務的比色列公司 Wix 多日連番交涉後,索取到香港警方向 Wix 發信的原文。

警方在信中質疑香港約章內容或違反國安法,包括分裂國家及煽動分裂國家、顛覆及煽動顛覆、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要求供應商在 72 小時內將其下架。(原文

#20210603新聞 #港區國安法
海關警方聯合行動拘捕2男 涉戰略物資及仿製槍械

【資訊部整合】海關與警方進行聯合行動,共拘捕2名男子,涉嫌未經許可入口戰略物資。

今日(3日)清晨,海關及警方上門突擊搜查大埔區一住宅單位,屋內檢獲12個防毒面具及7個過濾器。警方補充指,住所內亦發現7枝仿製槍械及2部無線對講機,以涉嫌「管有仿製槍械」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裝置」罪名拘捕1名27歲男子,被捕人仍然扣留調查當中。

另外,行動中亦在大圍地鐵站拘捕1名14歲男學生,身上檢獲2個防毒面具及1個過濾器,涉嫌「未經許可入口戰略物資」,現已保釋候查。

海關補充指,被捕2名男子並無關係,警方亦指會繼續調查購買者身份,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消息來源:海關警方聯合記者會(1930 3/6)
*報道立場並不代表被捕組及資訊部立場
43歲男被指前年7月煽惑他人蓄意傷害警察 今區院提訊 續准保釋

【獨立媒體】43歲男子被指於前年7月煽惑他人傷害警務人員,事隔逾一年半,他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案件早前已完成轉介程序,並於今日(3日)在區域法院首次提訊。法官押後至7月20日再訊,被告獲准繼續以2000元及原有條件保釋。(全文

#20210603新聞 #0730香港
【Now新聞】消息: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捕,涉宣傳或公告未經批准集結。(原文

📌 被捕片段:Hong Kong police detain democracy leader on Tiananmen anniversary | AFP 法新社

#20210604新聞
被捕人士資訊部
【Now新聞】消息: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捕,涉宣傳或公告未經批准集結。(原文) 📌 被捕片段:Hong Kong police detain democracy leader on Tiananmen anniversary | AFP 法新社 #20210604新聞
【東方日報】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與一名男子涉嫌宣傳六四非法集結,今晨(4日)被警方拘捕。

警方發現有人不理會相關遊行及集會已被禁止的決定,透過其社交媒體帳號於不同的網上社交平台,繼續宣傳及呼籲市民參與相關公眾活動。上述行為已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17A(1)(d),即作出任何公告或發布任何廣告或告示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宣傳或公布已被禁止的公眾活動,警方於是在今晨採取行動,以涉嫌有關罪名先後將鄒幸彤及另一名男子(20歲)拘捕。(全文

#20210604新聞
國歌法二讀警截學生搜出索帶 官指綁鐵欄不損本身價值用途 裁定罪脫

【蘋果日報】去年5月27日全港中學復課,立法會恢復《國歌條例草案》二讀辯論,有網民發起三罷。15歲男生上學途中遭警截查,被搜出索帶、頭盔等物,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案件經審訊後,裁判官黃士翔今裁決指,男生背囊內無書本無紙張,加上他所攜帶的頭盔、護目鏡等物無疑與示威相關,裁定他管有的索帶是用作綑綁鐵欄用作堵路;惟黃官認為綑綁鐵欄不會影響鐵欄本身的價值或用途,不肯定構成實際損壞財產,裁定男生罪名不成立。

黃官最後指出,聆訊時一度考慮根據《裁判官條例》將本案控罪修訂為《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17條,即管有攻擊性武器或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惟他裁定索帶的用途是綑綁鐵欄,而非作為束縛人身或侵入住所的工具,故有關控罪不適合。(全文

#20210604新聞 #20200527荃灣
涉網上宣傳六四集會 鄒幸彤與1男子被捕

【資訊部整合】警方新界南總區刑事總部高級警司羅國凱會見傳媒,簡介今早拘捕2人涉嫌「宣傳或公布未經批准集結」罪。

警方早前禁止支聯會舉行六四公眾集會,其後提出的上訴再度被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駁回。惟警方指有人漠視禁止決定,在社交媒體上繼續宣傳及呼籲市民參與已被禁止的集會。

警方於今日(6日)早上進行拘捕行動,在中環區及沙田區分別拘捕1女1男,包括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及一名20歲姓張外賣速遞員,兩人仍然被扣留調查當中。

記者多番追問,指鄒幸彤只曾在社交媒體上公布將自行到維園進行悼念活動,並未有呼籲其他市民參與集會,惟警方未有回答具體相關涉案內容。

消息來源:警方記者會(1135 4/6)
*報道立場並不代表被捕組及資訊部立場
再有法官劈炮 終院英籍法官何熙怡下月離職:不知國安法能如何運作 疑問處處

【蘋果日報】英國《泰晤士報》(The Times)今日報道,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英國最高法院前院長何熙怡女男爵,決定下月離職,拒絕再接受特區政府委任,這是北京在港落實《國安法》後首名離任的英籍法官。報道引述何熙怡指出,《國安法》如何能運作至今仍是未知,存在各種疑問。(The jury is out on how they will be able to operate the new national security law. There are all sorts of question marks up in the air)

該報道又指,何熙怡承認對於港版國安法表示「嚴重關切(serious concerns)」,但指現時仍然在港的海外法官「一直留意香港正在發生甚麼事(keeping an eye on what’s going on there)」。何熙怡離任後,香港將餘下9名英籍法官在本港法院任職。(全文

📌 相關報道:Lady Hale quits Hong Kong court as China tightens grip, The Times

#20210604新聞
黎智英涉六四集會恐嚇記者罪脫 律政司不服上訴排期10月底審理

【蘋果日報】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2017年維園六四集會開始前,恐嚇長期追訪他的《東方日報》男記者,案件於裁判法院經審訊後,黎獲判無罪,惟律政司不服提上訴。原審裁判官鍾明新早前向高等法院呈交須待裁決的案情和法律問題,但律政司不同意,向高院申請下令鍾官修訂。案件今在高院聆訊,法官同時排期將於今年10月29日處理律政司上訴正審。

黎智英今沒有到庭應訊。他目前因未經批准集結案件被監禁,同時因國安法案件正被還柙。(全文

#20210604新聞 #20170604銅鑼灣
唐英傑,可能是一個大家陌生的名字。但七一電單車車手,大家總會有印象。

23歲的唐英傑去年7月1日被指稱駕駛插有「光時」旗幟電單車撞向三名警員,早前被控告一項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另外控方擬加控唐英傑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

案件排期在6月23日至7月15日正式審訊。之前就不設陪審團而進行司法覆核,被駁回。上訴?沒有懸念,都是疊埋心水等候審訊。

他希望在正審前盡量見多些朋友,因為還柙身份,可以每日有15分鐘探監,而定罪身份,一個月最多得四次。謝謝朋友積極安排,差不多每日都有人來探訪。

面對前面的裁決,心情難免忐忑。平日食得痾得瞓得,現在都有不同程度的影響。一年前的他是92 kg,今天他已經跌到85 kg,而皮膚也黑了不少。

對於前來聽審的旁聽師、探監師、追車師、寫信師,他都一一多謝,但希望大家毋忘初心,減少是非。因為有些是非連在牆內的他們都聽到,都牽涉在內。坐監已經不易捱,還有是是非非,真是無謂。

他依然健談,依然反應敏捷,只是這一絲絲的悵惘彌漫在我們的窗格之間。我跟他說,很想很想來見他,因為前路凶險,非常難行。

邵家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