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修例加強規管真槍元件 周五刊憲11月生效

【蘋果日報】政府將修訂相關規例,指明某些火器元件為《火器及彈藥條例》所指的「槍械」。相關附屬法例將於本周五(4日)刊憲,下周三(9日)將附屬法例提交立法會,作「先訂立、後審議」程序,預計法例將於今年11月1日起生效。

保安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因應近年有疑似真槍及其元件的走私案件急增,警方亦多次檢獲真槍,故建議修訂《火器及彈藥(槍械宣布)規例》(第238D章),將指定的重要火器(即真槍)元件清晰列出為《火器及彈藥條例》(第238章)所指的「槍械」,包括槍管、槍膛、子彈輪、槍架、槍身、機匣、槍閂、槍栓等。(全文

#20210603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