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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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人士資訊部
【9.22 旺角】暴動縱火三罪成 女咖啡師判囚 4 年半 男友大叫「等你出嚟結婚呀」 【立場新聞】前年 9 月中旬,大批示威者在旺角警署外聚集,一名年輕女咖啡師被指把植物丟入火堆助燃,並管有鐳射筆。經審訊後,她被裁定兩項縱火罪和一項暴動罪名成立。區域法院法官姚勳智今(14日)就三罪判囚共 4 年半。 判刑後,被告步人羈留室,被告男朋友向她大叫「時間好快過,等你出嚟結婚呀」,被告向公眾席揮手道別。被告的父親嚎哭,大叫「社會無情」、「我要探佢㗎」、「政府無良殘殺青年」,不少旁聽人士拭淚,安慰被告父親。散庭…
親愛既客人
關心我既大家你地好
係大欖唔經唔覺已經10日
一開始既時候好徬徨
覺得自己一無所有
面臨最少六年既刑期更令我感到雪上加霜
直到收到由石牆花寄黎 一個叫和你做筆友計劃
讓陌生既人可以以書信為在囚人士帶點溫暖
令我覺得我唔係被遺忘既一個
字裏間充滿家人對我既不捨
男朋友既心酸 手足既支持
今日既我收到晒大家既鼓勵
而我面對未知既刑期更加無所畏懼
因為我有信念
我深信刑期過後等待我既係美好既將來
而外界既大家我都確信你地既努力
我地係有目共睹 你地等我
當我出返黎既時候大埔coffee shop既時候
另外我好感動有一班小朋友日日係法院外等
等既就係囚車一出黎既時候叫我地加油
雖然接觸左一班唔關事既囚友
但佢地一架都唔放過既精神
真係帶比我地呢班徬徨無助既人溫暖 多謝你地
Alice

VU Coffee
【47人案】毛孟靜高院申保釋 遭指定法官杜麗冰拒絕

【立場新聞】因參加民主派初選遭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 47 位民主派人士,目前仍有 36 人被還押,僅 11 人獲准保釋。早前遭國安法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拒絕保釋的被告之一毛孟靜,向高院直接申請保釋,今早10時半由指定法官杜麗冰處理,法官聽罷雙方陳詞後,拒絕毛孟靜保釋,須繼續還押。(原文

#20210414新聞 #初選大搜捕 #港區國安法
被捕人士資訊部
【9.22 旺角】暴動縱火三罪成 女咖啡師判囚 4 年半 男友大叫「等你出嚟結婚呀」 【立場新聞】前年 9 月中旬,大批示威者在旺角警署外聚集,一名年輕女咖啡師被指把植物丟入火堆助燃,並管有鐳射筆。經審訊後,她被裁定兩項縱火罪和一項暴動罪名成立。區域法院法官姚勳智今(14日)就三罪判囚共 4 年半。 判刑後,被告步人羈留室,被告男朋友向她大叫「時間好快過,等你出嚟結婚呀」,被告向公眾席揮手道別。被告的父親嚎哭,大叫「社會無情」、「我要探佢㗎」、「政府無良殘殺青年」,不少旁聽人士拭淚,安慰被告父親。散庭…
年輕女咖啡師暴動罪囚四年半 男友承諾肩負照顧未來外父責任

【蘋果日報】案件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縱火罪及一項暴動罪成,今早被判入獄四年半。散庭一刻,庭上出現這幕:女咖啡師男友庭上大叫「好快過,我哋出嚟結婚!」被告含淚點頭回應。這幕原來不是求婚,而是兩口子的約定。他並承諾會肩負起照顧未來外父的責任,靜候女友出獄。

男友與被告原來是案發前一個月,透過朋友介紹相識,很快便已走在一起。男友對《蘋果》說,雖然女友有情緒病問題,但仍設法樂觀面對,他更讚女友是個善良和孝順的女子。

今天在法庭公開對被告的「愛的宣言」,要與她共諧連理,那句「等你出嚟結婚呀」原來並非求婚,兩小口其實早有默契。男友透露,二人相識一年後就已認定對方,「鍾意一個人,好難講!我哋相處好開心,所以想結婚」。當時女友有案在身,兩口子計劃待案件完結便辦喜事,「其實已有心理準備要坐監,但我同佢講,『我等你!』佢好開心。」

女友被定罪當日庭上曾大叫「幫我照顧阿爸」,男友說是女友對他的叮囑,因為父女情深,父親十分痛錫女友這個孻女,故亦對女兒被定罪判監更為難過,老淚縱橫,對政權破口大罵。

男友說會肩負起照顧未來外父的責任,靜候女友出獄,希望她亦堅強面對。(全文

#20210414新聞 #0922旺角
返理大被控暴動 女畢業生:留低為啖氣

//「如果大家認為我哋係一個共同體,就必須互相分擔痛苦。」柴柴是理大畢業生,也是被控於理大暴動的被捕者。柴柴一直認為逃出理大跟移民是同一回事。「其實兩件事我覺得好相似。」逃出理大時,她形容那是動物的求生本能,當子彈越過身邊墜地,她感到生命受威脅必須去求生,「但走咗出理大覺得大家都好似只喺困咗喺一間更大嘅理大,大家仍然喺呢度爭論緊去定留」。

律師曾告訴柴柴要對刑期有心理準備,她曾客觀計算自己的處境,認為離開代價較留下大。假若暴動刑期為四至五年,她離港等同流亡,終身不能回港。「流亡係一個無止境嘅狀態,我好認同許智峯嘅講法,我永遠都只係一個異鄉人。」兩年前,美國學者史奈德所著的《暴政》曾在香港大熱,她引用書中其中一句,「如果我哋當中無人願意為對抗極權犧牲,最後我哋所有人都會因為極權而滅亡」。

「我唔想當其他人係condom,首先我唔可以當留低嘅手足係condom。」 手足是四肢,原是一種無法放棄的概念。「手足呢個字包含責任,要互相分擔個人痛苦,要互相分擔時代加諸我哋嘅痛苦。如果每個人都分擔,種痛苦就會細啲;如果我哋群體越嚟越細,剩低嘅人受苦就更多。一直用『手足』呢個字,就要明白手足背後嘅責任。」

或許2021年再沒有大型的街頭運動,留在香港或許只剩陪伴。她認為,陪伴並不只是令對方有希望,亦是她希望的存在。而她要陪伴的還有一同被控暴動的朋友——那位赴紅館看張敬軒演唱會,卻先看到理大觸發創傷後遺的朋友。「去到一個位我哋乜嘢都做唔到,留喺度只係一齊承受困喺香港呢個痛苦又好,陪伴已經好重要。」//

📌 訪問全文:《蘋果日報》
律師助理被控違國安案 改聘民建聯律師劉毅代表 家屬稱是本人意願

【立場新聞】29 歲律師男助理陳梓華被指違反國安法一案,今(1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庭上所見,其大律師及律師代表均與上次提堂不同,其中大律師轉為蕭國辰,而「指示律師」則改為有「矇眼 KOL」之稱的民建聯成員劉毅。《立場新聞》記者事後向陳梓華的親友查詢,他們透露改聘決定是陳本人的意願。

被告大年初四被警方國安處人員登門拘捕,指他涉嫌在去年 7 月至今年初,與黎智英及「攬炒巴」劉祖廸勾結外國勢力參與游說工作,並協助 12 港人之一的李宇軒離境。他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一項「串謀協助罪犯」罪。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至 6 月 7 日,以便索取法律意見和調查共 78 個可疑的銀行交易紀錄,被告沒有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押。(全文

#20210414新聞 #港區國安法
反送中逾萬人被捕 逾1,700人未成年僅22人警誡後獲釋

【蘋果日報】根據保安局文件,由2019年6月9日至今年2月28日,共有10,242人因反送中運動被捕,年齡介乎11至84歲,涉及控罪包括「參與暴動」、「非法集結」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等,當中有50人獲撤銷控罪,186人審訊後無罪釋放。被捕者中,有2,521人已經或正進行司法程序,當中883人須承擔法律後果,包括614人被定罪、261人須簽保守行為、4人被判照顧或保護令,以及4人因藐視法庭經民事程序被處罰。

因反送中運動被捕的18歲以下人士共有1,752人,其中僅22人經警司警誡後被釋放,462人已經或正進行司法程序,當中209人須承擔法律後果,包括115人被定罪、90人須簽保守行為,以及4人被判照顧或保護令。

此外,在逾萬名反送中被捕者中,有3,998人報稱是學生,包括2,202名大專院校學生,當中有573人已經或正進行司法程序,涉及控罪包括「參與暴動」及「非法集結」等。(全文

#20210414新聞
< 監房膳食 I >

M&m’s 朱古力嘅風波都算係告一段落🙏🏻。我哋希望帶一個新題目俾大家,就係監房入面嘅膳食。

無訂私飯嘅還押手足/ 已被定罪嘅手足,佢哋都會食監房入邊提供嘅膳食,咁到底入面有啲咩食呢?依個真係好少人講。

我哋明查暗訪咗半個月,最終發現。。。《一釋尚存》原來已經出過類似嘅資料整合post,不過由於關注嘅人實在唔夠多😭,所以我哋都決定再出多次,希望大家可以用關注M&m’s嘅心去留意吓 膳食 依個比起 零食 「更更更更重要」嘅題目。

你睇完會問:「我可以點幫手?」
其實,坦白講,我哋有諗過單純叫大家捐612做私飯支援,但經我調查完之後,我只想將調查到嘅嘢呈獻俾大家睇,大家再自行決定,不過都有幾個重點想先俾大家知:

1. 我哋想大家知道 請手足食私飯 遠遠 有用過 請手足食零食。因為手足如果正餐食得飽,零食嘅作用可能只會係交易用。

2. 612 係其中一個長期 幫手足俾私飯錢嘅組織,至今已用咗超過700萬喺私飯度。捐612某程度上等於請手足食私飯,當然612用得最多錢喺係打官司方面。

3. 私飯好貴,老實講,我整理晒啲資料都唔知值唔值俾咁多錢,所以我想大家仔細睇我3個關於 監房膳食嘅post ,同時多啲討論,捐唔捐俾612可以睇晒3個post 自己再決定。

最後,我哋好希望大家唔好嫌悶,去睇晒今星期三個膳食post。

Jimmy Jungle 因為支援手足物資零食而出名,但其實我哋一早就清楚依啲物資 比起 私飯支援嘅重要性係有幾微不足道。我哋無早早去帶出個話題俾大家知係我哋嘅責任,請大家原諒(真係屈咗喺個心好耐)。

#內容有錯嘅話歡迎指正
#關於份量方面會再講
#唔好再去買m&m’s
#我哋入咗過千包37g

Jimmy Jungle
【禁蒙面法遊行】被判囚 4 個月 黃之鋒就刑期提出上訴

【立場新聞】前年10月5日《禁蒙面法》生效當日,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和社運人物古思堯涉在港島參與反禁蒙面法遊行,被控明知而參與一個未經批准集結罪,黃之鋒另涉違反《禁蒙面法》,他早前承認兩罪;古思堯則否認控罪,昨(1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分別被判囚 4 個月及 5 個月。據悉,被判囚 4 個月的黃之鋒,已就刑期提出上訴。(全文

#20210414新聞 #1005銅鑼灣
高院潘兆初等四官向裁判官主講量刑 工作坊涉年青被告量刑考慮因素

【眾新聞】司法機構近年每年舉辦一至兩場裁判官量刑工作坊,今年最新一場在上月26日舉行。司法機構回覆眾新聞查詢時透露,該次工作坊由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原訟庭三名法官張慧玲、潘敏琦及彭寶琴共四名法官主講。

司法機構說,司法學院自2018年起舉辦裁判官量刑工作坊,一般由高等法院法官主講及分享經驗,系列培訓範圍包括「量刑的基本概念、加減刑責的因素,及處理年青被告的量刑考慮因素」。記者詢問,工作坊曾否引述上訴庭近期量刑判詞及終審法院就國安法的判詞,司法機構無正面評論,只是稱由於工作坊屬內部培訓活動,不宜披露具體的培訓和討論細節。

上級法院屢次認定下級法院判刑過輕,例如潘敏琦在2月判律政司覆核刑期成功的判詞中提醒:「判處不合適的刑期,只是表面上似乎對被告人有利,如果律政司司長提出刑期覆核,被告人在等待上訴法庭裁決之前產生憂慮和覆核成功後要面對較重的刑罰,不但令被吿人失望甚至受到打擊,亦有可能打亂他正在接受的更生計劃。法庭應對被告人處以相稱的刑罰。」(全文

#20210415新聞
foodpanda 外賣員被指警署內用頭襲警 律政司:案件敏感 將外聘檢控官

【立場新聞】一名 foodpanda 外賣員年初遇警方截查,警員聲稱在他的銀包內,發現一張寫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貼紙,遂指控他涉嫌偷竊外賣袋,及後又指他於警署內以頭襲警。外賣員最終被正式落案起訴一項襲警罪,案件今早( 15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裁判官應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 6 月 10 日,以待索取文件及給予被告法律意見,其間他獲准以現金 500 元續保。控方明言,因本案「比較敏感」,故會轉交至外聘檢控官處理。

據了解,被告被帶返搜查房作搜查時,突然情緒激動,被指以頭冚玻璃屏幕。警長 58726 唐家裕見狀即制止他,惟被捕涉嫌改以頭冚其額一下。唐事後疑報稱受傷,但據悉該處並無任何閉路電視覆蓋,故沒有拍到事發經過。(全文

#20210415新聞 #20210102天水圍
《環時》:中國國安拘兩在港內地生 公開稱「光復香港」、向國內宣傳抗爭 經「教育」後「思想徹底扭轉」

【立場新聞】中國黨媒《環球時報》報道,中國國安機關於「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特地披露一系列涉政治安全的「典型案例」,包括兩名在港讀大學的內地生楊同學、陳同學,2019 年支持反送中運動,曾大量轉發聲援示威者帖文、向國內宣傳香港抗爭經驗、公開聲稱要「光復香港」等,去年被國安拘捕,接受「教育感化」,其後兩人的思想觀念「得到徹底扭轉」。

報道指,陳同學先後在香港大學、中文大學就讀,而楊同學在港修讀電影碩士課程,翻查資料,浸會大學、演藝學院有開辦同類課程。《立場新聞》分別向港大、中大、浸大及演藝查詢。另報道中未列明兩人被捕地點是內地抑或香港,《立場》就此已向保安局查詢。(全文

#20210415新聞
7人涉嫌前年協助示威者逃離理大被起訴 2人曾踢保 下周一下午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商業電台】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再次拘捕兩名男子,涉嫌前年11月20日在何文田和紅磡一帶,意圖協助理工大學內的人士逃避警方逮捕。兩人分別27和28歲,早前一度被捕並拒保候查,被控一項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同案的另外5名25至33歲男女,則被控共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

7人獲准保釋,下周一下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原文

#20210415新聞 #1120紅磡
向青年割頸劏肚致腸外溢 內地廚師認有意圖傷人

【頭條日報】內地男子22歲被告柳国升前年在大埔「連儂隧道」看到數人在派發反修例遊行傳單及張貼海報時,突然拿出刀身長11厘米的利刀,隨機向一名素未謀面的青年割頸劏肚,導致青年腸臟外露,內地男逃離現場後大叫:「香港屬於中國!你哋攪亂曬香港!」,然後乘的士到警署自首。內地男今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辯方求情時表示他當時看到香港人鼓吹分裂國家,當下認為自身安全受威脅才會施襲,陳慶偉法官聞言遂指:「佢喺深圳絕對安全喎,唔洗特登走嚟香港」。案件押後至5月14日下午判刑,以待控方找出量刑起點超過7年的相關案例。(全文

#20210415新聞 #非手足
網媒「娛賓」女記者旺角洗衣街洗手間記者拒捕案續審 辯方指警證人口供不一 法官裁定表面證供成立

【拾玖傳媒】網媒《娛賓》女記者去年 5 月採訪期間,在旺角洗衣街花園公廁內,疑遭四警以膝頭跪頸、近距離噴胡椒噴劑及腳踢背部,致其一度失去知覺且失禁。女記者事後被控拒捕罪,案件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進行第三天聆訊。

今日由最後一位控方證人(警員 李迪燊)作供。李迪燊稱被告靜止後,當扶她起身時,才發現被告是一名女士,但沒有發現被告的黃色反光衣上有「記者」兩字。

辯方指出李沒有在口供提及警長如何制服被告過程,盤問證人為何證供前後不一。唯李不停回答「當時無落到(口供)」,直到法官詢問「講唔講到原因?」後,才回答「當時唔記得咗落(口供)」辯方質疑李是否刻意隱瞞警長曾使用胡椒噴霧對待被告。李不同意此說法,並回答「當時是警長使用的暴力武力,所以沒有寫出來」。

法官裁定表面證供成立,辯方要求再傳召一位證人。案件押後至明早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進行續審。(全文

#20210415新聞 #20200510旺角
【  612 人道支援基金.還柙/在囚人士支援報告 】

*** 網上捐款 https://donate.612fund.hk
*** 距離4月籌款目標尚餘:980萬,需要大家捐款(截至4/15 17:00)

◆ 基金報告

截至今年 3 月底,基金共為 360 位還柙及在囚者提供人道支援,總支援金額約 $890 萬元。

◆ 支援項目

-「還柙/在囚 緊急經濟援助」:若事主為家庭經濟支柱,並陷入經濟困難,可授權家人向基金申請緊急援助
-「探訪物資及交通費支援」
1. 一般物資:零食、書本、文具、日用品、訂報紙等
2. 親友探訪交通費支援
3. 還柙者私人膳食(私飯)

◆ 如何申請?
☎️ 請聯絡基金熱線:9845 6641
個人資料,絕對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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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捐款: https://donate.612fund.hk
🖥 FB: 612人道支援基金 612 Humanitarian Relief Fund
📷 IG: instagram.com/612fund
📱 TG: t.me/ReliefFund612_Update
📣 MeWe: mewe.com/p/612fund
港台兼職初級記者獲准保釋候查 下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香港電台】香港電台一名兼職初級記者今早被捕,晚上獲准保釋候查,需於下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表示,上午8時許,警員在港鐵海洋公園站截查一名21歲形跡可疑的男子時,在他的背包內檢獲兩支懷疑仿製手槍及一部無線對講機,他涉嫌藏有仿製槍械及沒有適當牌照而管有或使用作無線電通訊之用的器具被捕。(全文

#20210415新聞
爆眼少女K覆核警方手令 上訴庭下周三頒下判詞

【資訊部獨家】前年8.11尖沙嘴有女子報稱遭警方射彈擊傷右眼,警方其後向醫院索取女子的醫療紀錄調查,女子申請司法覆核,質疑警方拒絕提供法庭手令文本,令她無法對手令提出法律訴訟,侵犯《基本法》保障的訴訟權。高等法院早前駁回覆核,女子上訴,早前由上訴庭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及上訴庭法官區慶祥聆訊。

上訴人以代號K稱呼。答辯人警務處處長早前向法庭承諾暫時封存K的醫療報告,直到案件有裁決。在上訴庭法官查詢下,答辯方指該承諾的效力在原審宣判後已經完結,K沒有進一步要求延續,故警方已經閱讀涉案醫療報告。

代表K的資深大律師夏博義陳詞時,強調本案背後牽涉重要的私隱權。法官回應指,雖然案中觸及私隱權,但核心議題是警方不提供手令文本一事,有否阻礙K提出適當的訴訟。惟K尚未正式提出侵犯私隱訴訟,法庭現階段亦難以裁斷。夏博義表示,無論談論私隱權抑或訴訟權,K無法查看手令一事,導致她爭取法庭濟助時面對很大困難。

法官指K已知道手令針對醫療紀錄,亦知道案情背景,無論警方用甚麼方法索取醫療報告,K都可以興訟,即使手令合法仍可挑戰,私隱是源於醫療紀錄本身。夏博義解釋需全盤了解,例如手令是否妥當、K是否疑犯等等,如此才可判斷警方有否超乎合理地侵犯私隱。

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上訴庭將於4月21日下午3時就少女一方上訴決定頒下書面判詞。

#20210415新聞 #0811尖沙嘴
8.18集結案︱李柱銘黎智英等人罪成 法官今早聽取求情 或於下午判刑

【綜合報道】前年反修例運動期間,民陣發起8月18日維園「流水式集會」。李柱銘與吳靄儀等多名泛民元老以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共7人,月初被裁定組織及參與前年8.18港島未經批准集結兩罪罪成。法官胡雅文今聽取各人的求情陳詞,並表示已閱讀各被告的書面求情,如果各人今早能完成口頭求情,她會利用午膳時間考慮今早的額外求情陳詞,然後判刑。

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余若薇陳情時,回應控方援引周庭包圍警總案和黃之鋒公民廣場案,指與本案案情不同,本案不是非法集結,不涉及暴力和破壞社會安寧行為。而且根據上訴庭的判刑指引,即使牽涉輕微暴力,法庭仍可判處非監禁刑罰。

資深大律師戴啟思為李卓人及何秀蘭求情陳詞。戴啟思指,案發當日兩人以平和及安全態度參加活動,希望可以安全疏散在場人士。戴啟思又指,就著案發當日的情況及判刑原則,將會採納代表首被告的資深大律師余若薇之陳詞。

法官將於下午處理梁耀忠及區諾軒認罪的判刑,同時亦會就8.31遊行案三名認罪被告黎智英、李卓人及楊森作出判刑。

報道來源:蘋果日報1蘋果日報2

#20210416新聞 #0818維園 #0831灣仔
警員吳世平偷拍女督察裙底並毀證據 認罪保釋候判

【資訊部獨家】東九龍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警員吳世平去年8月25日休班時在太子站偷拍一名女督察裙底,事後更毀滅證據,從手機刪去裙底照,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遊蕩及妨礙司法公正兩罪。

辯方求情時指,警員一時衝動,因女督察貌似其前女友,因而犯案。裁判官陳惠敏質疑,如女督察確貌似其前度,警員大可拍攝女督察容貌而非裙底。辯方指警員情不自禁,並不能理解自己所為,更辯稱所偷拍的裙底照模糊,而女督察的裙其實長及腳跟。

辯方進一步求情指,因社會動盪,被告因身為警察而遭家人朋友厭棄,並因案件而失去工作。辯方續稱雖然警員事後刪去犯罪證據,但在其他警員警誡下已將事件和盤托出,希望法庭能為警員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裁判官斥責被告身為警員知法犯法,強調為其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不代表不會判監,更明言據案例能判兩個月監禁。案件押後至4月30日0930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二庭判刑,仍准保釋外出。

案件編號:WKCC304/2021

📌可參考早前 蘋果日報報道

#20210416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中環群眾抗議修例 警方事隔年多拘餐廳經理控非法集結罪

【蘋果日報】網民前年11月發起三罷行動,連日在各區堵路示威。事隔一年多,警方拘捕一名餐廳經理,指稱他於「黎明行動」當日在中環參與非法集結,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押後案件至6月8日再訊,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並批准被告以1,000元保釋外出,惟其間不得離港,並須每周向警署報到。(全文

#20210416新聞 #1111中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