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9.89K subscribers
3.79K photos
18 videos
3 files
8.02K links
推送同路人、被捕人士相關新聞及資訊
報料投稿至 @youarenotalonehk_infobot
後備:@youarenotalonehk_info2bot
‼️只限資訊部‼️

【關注組】 @youarenotalonehk
【直播台】 @youarenotalonehk_live
【資訊部】 @youarenotalonehk_info
【搜證部】 @youarenotalonehk_evidence
【收信部】 @youarenotalonehk_mailbox
Download Telegram
國安處今收押所拘黃之鋒、譚得志

【綜合消息】昨日(6日)53名泛民人士涉違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捕人士被通宵扣查。

消息指同一案件中,正還柙的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及服刑中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今早被國安處拘捕。

消息來源:香港01有線新聞

#20210107新聞
關於手足物資嘅消息

// 唔好意思,最近我哋派放嘅黑人牙膏50g裝原來係新款,岩岩有手足親友通知我哋係入唔到,敬請留意。

我哋會盡快搵返舊裝,麻煩大家去藥房或士多買住先,如果急需🙏🏻

PS 唔公義嘅事情實在太多,可以失望但唔可以絕望,共勉之。

#手足計劃 //

Jimmy Jungle
遭警棍扑爆頭 男子被控藏鐳射筆獲判無罪 律政司決定上訴

【立場新聞】前年 10 月《禁蒙面法》生效,各區有市民上街抗議,一名實驗室助理在屯門街頭遭警方截查,被警棍扑至頭破血流、須接受開顱手術。他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罪名不成立,惟律政司決定以案件呈述的方式提出上訴。

律政司發言人昨( 6 日)回覆《立場新聞》查詢時指,就有關裁判官在該案作出無罪的裁決,已經根據《裁判官條例》第 105 條以案件呈述的方式上訴。

裁判官李志豪早前裁決時指,鐳射筆本身並非攻擊性武器,但可令人身體受傷,故裁定罪名是否成立,須視乎被告有否傷人意圖。裁判官認為,當晚案發現場附近有人堵路,而陳又攜有示威物品,可以想像他以鐳射筆照射警察或其他人。然而,單憑其裝束和現場環境而推斷他必然是用鐳射筆傷人,並不恰當及穩妥,終裁定罪名不成立。(全文

#20210107新聞
警大拘捕揭胡志偉未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今解往西九龍法院應訊

【頭條日報】在昨天涉在初選違反國安法的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因早前被控的非法集結案,未有按法庭指令把所有旅遊證件交出,今午將解往西九龍法院應訊。國安處昨晨採取拘捕行動時,在胡志偉住所檢出其他旅遊證件而揭發他違令。(全文

#20210107新聞
【黃之鋒獄中錄口供 期間並無律師在場】

編輯:剛剛黃之鋒親友接獲懲教署福利官通知,指黃之鋒因涉嫌違反《國安法》,今早由石壁監獄轉至荔枝角懲教所錄取口供,惟律師到場後未能會見黃之鋒。

現時黃之鋒已完成錄取口供程序,並送返石壁監獄。

黃之鋒
涉違國安法被捕人士陸續獲保釋 需交出旅遊證件

【Now新聞台】五十多名民主派人士,被警方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拘捕,扣留近40小時後,晚上陸續獲准保釋,各人需交出旅遊證件,警方暫未有提出檢控。

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則涉嫌未有遵循另一宗案件的保釋條件,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下午被警員帶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裁判官押後至星期五再訊,待辯方索取更多指示,期間胡志偉交由懲教署看管。(全文

📌 相關資料:法庭文字直播台案件詳情

#20210107新聞
【周梓樂死因研訊】死因裁判官先排除被人從後推下樓 料陪審團明早退庭商議

【立場新聞】科大生周梓樂死因研訊今(7 日)由死因裁判官高偉雄總結所有證供並引導陪審團。高偉雄先排除梓樂被人從後推下樓的可能性,另外,他特意在庭上講解專家證人為死因研訊提供意見的程序,強調如果有人質疑專家的專業性和持平性,應該在專家作供時在庭上提出,而非事後於陳詞時質疑,認為「呢個唔係好合適的指控」。高偉雄明日將就裁決選項作引導,預料陪審團明早可退庭商議。

高偉雄下午繼續總結證供並引導陪審團,表明可以排除梓樂被人從後推下樓的可能性,指出 3 樓矮牆高 1.2 米,梓樂「咁大個人」,而且被人推下樓會以「倒豎沖」姿勢墮下,但梓樂身上並無這樣的傷勢。(全文

#20210107新聞
#鎂光燈之外 #眾多抗爭者候判#被囚

去年七月在耗用大量資源、冒著各種風險情況下,完成民主派首次初選,然而部份初選勝出者如 #岑敖暉 ,除了投入選舉活動外,仍然關心在囚手足。

的確現在有太多寂寂無名、曾經參與過運動的人因各種緣故仍然在懲教院所候判或服刑,比起很多社運明星,他們付出的代價更大,得到的支援更少。

日前收到家屬求助,指有手足入獄後患上危疾,卻得不到適當醫療協助,我們亦憂慮院所沒有足夠的條件為長期病患在囚人士提供醫學監察,了解最新病況。就以上問題,子健以健康理由多次探訪有關手足,並同家屬、律師等商量如何讓手足獲得應有權益,亦希望這些走在公義路上的人不至被遺忘,早日獲釋與我們團聚。

郭子健
#周梓樂 死因庭法官給予三項裁決選項】

【誌hk.feature】經過多週審訊,法官最後向陪審團解釋可達至裁決的情況,包括非法被殺或他殺、死於意外或存疑裁決。 陪審團其後退庭商議。

|非法被裁決需達至毫無合理疑點

死因裁判官高偉雄引導陪審團,給予三個裁決陪審團決定最後裁決,包括非法他殺、死於意外和死因存疑。 高偉雄指, 陪審團作出「非法被殺」的裁決時,必須要緊扣相關證據,更要在達至毫無合理疑點的情況下才可以,認為唯一的推論是梓樂非法被殺才能作出有關裁決,但如果陪審團認為梓樂的死亡存在其他原因的話,就不達毫無合理疑點的要求。

|死於意外或存疑裁決

高續解釋,「死於意外」的裁決則不需要達至好無合理疑點的門檻,只需用相對可能性的準則,即是,即死於意外的機會較高就可以達成有關裁決。這個裁決就是陪審團接納梓樂是誤以為是三樓牆外是行人路,自己跨過矮牆,因而墮下就可以次裁定梓樂死於意外。

高指,陪審團亦可達至「存疑裁決」。 高偉雄稱,雖然這個是一個「不理想的裁決」,但這個是沒有辦法之下得到的結論。假如陪審團考慮所有證供之後,只能接納梓樂從三樓墮下,但不能判斷梓樂為何墮下,就可以達至存疑裁決。 (全文

#20210108新聞
【Now新聞】胡志偉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未有遵從保釋條件交出所有旅遊證件,被法庭撤銷保釋,繼續還柙至下月案件再訊。(原文

#20210108新聞
//一九年十一月,我喺街度見到有個小朋友畀警察逗,諗都無諗就衝咗出去,對住班警察舉中指,結果咁就被捕。一開始畀人拉嗰下係有啲嬲,同埋幾唔好受,會畀啲警察掌刮我塊面、打我個頭,同埋整爛我啲財物,但呢啲公義就係追唔返,同埋而家真係追究唔到。我親身經歷被捕後喺警車、警署入面嘅情況之後,我都幾確信不疑有其他手足被打斷肋骨、被強姦呢啲嘢係會發生,而且呢啲嘢就係一世,你無做過咁做咩唔敢交CCTV出嚟?」

「我會話自己係一個無屋企人嘅人,我屋企人喺我細細個嘅時候就已經對我進行虐待,佢哋好鍾意錢同物質上嘅享受,又覺得我係出去搞事,根本溝通唔到。要上庭嘅事我都唔會主動同佢哋講,我自己可以搞掂嘅嘢都想自己搞掂,除咗被捕嗰次要阿哥攞身分證過嚟畀我。我自己被捕後都唔需要啲咩情感支援,我覺得自己係有啲過分嘅堅強,堅強到有啲無聊。」

到上年年尾,佢哋再上門拉我,正式控告我上庭。打官司真係好磨滅精神同埋虛耗時間,要上庭嗰陣真係日日瞓覺都唔超過三、四個鐘頭,係真係好眼瞓,同時又要面對升學、功課等嘅學業壓力,財政上都會造成好大負擔。如果無612基金幫手都會好大禍,我寫份心理報告都要每次$26000,律師都好好人淨係收過堂費,唔收見面費,佢哋甚至連成本價都收唔返。嚟緊上庭我仲好躊躇,因為我知喺呢個唔公義嘅司法制度下,打得贏嘅機會係比較低,律師甚至形容係無合理嘅勝算……」

——五口,哲學系學生//

山城紀事CUHK Records
被捕人士資訊部
//一九年十一月,我喺街度見到有個小朋友畀警察逗,諗都無諗就衝咗出去,對住班警察舉中指,結果咁就被捕。一開始畀人拉嗰下係有啲嬲,同埋幾唔好受,會畀啲警察掌刮我塊面、打我個頭,同埋整爛我啲財物,但呢啲公義就係追唔返,同埋而家真係追究唔到。我親身經歷被捕後喺警車、警署入面嘅情況之後,我都幾確信不疑有其他手足被打斷肋骨、被強姦呢啲嘢係會發生,而且呢啲嘢就係一世,你無做過咁做咩唔敢交CCTV出嚟?」 ‧ 「我會話自己係一個無屋企人嘅人,我屋企人喺我細細個嘅時候就已經對我進行虐待,佢哋好鍾意錢同物質上嘅享受,又覺得…
//「法律本應係假定被告無罪,而且雙方都應該有平等嘅證據詮釋權,同埋係俾人判有罪之前都唔應該還押。我覺得好荒謬嘅係,你明明係假定一個人無罪,但同時又可以將人還押,限制佢哋嘅自由身,成件事都好荒謬。即係佢涉嫌干犯一啲罪行,咁你又未完全將佢定罪,但係你就將佢扣留一段時間。我已經完全唔相信香港仲存在法治,連0.000001都唔會相信,而家甚至係負數。有一次我問我個律師覺得單case會點判,個律師竟然同我講:『我唔知呀我唔係個官呀,而家已經唔可以用常理去睇!』一個咁有經驗嘅律師都咁講,我真係好詫異。對於某啲人話法治仲吊緊鹽水,我會話你係幫緊一個死人吊鹽水,幫緊死左嘅法治吊鹽水。」

「喺個人感情嚟講,我自己會好願意去相信會有煲底嘅一日,做人一定要有希望,如果唔係咩都做唔成。就好似你平時做assignment、追女仔,點都要有股希望先會繼續努力,如果你一開始就絕望,你就會變左乜都唔做,我哋真係要努力保持住希望,勝利唔係一件一朝一夕、簡單嘅事,儘管過程係漫長同痛苦,儘管最終會失敗都好,我都相信我哋做嘅嘢係有價值,所有嘅努力都唔會白費。」

五口最後想和大家說:「唔係見到希望先堅持,而係堅持先會見到希望;唔好等待報應嚟臨,而係要俾自己成為嗰個報應,去懲罰嗰啲邪惡。」

——五口,哲學系學生

(編案:昨日有超過70位人士前來旁聽及打氣,五口表示十分感動及感謝大家。下一次五口將於3月18日下午2時30分於屯門裁判法院再次上庭應訊,希望各位能繼續關注被捕手足,為他們送上祝福。)//

山城紀事CUHK Records
// 夢醒後第一件想起的事情就是大家。
miss you all

由於手機、ipad、提款卡、信用卡、護照全被沒收,今天需要點時間處理。

假如各位需與本人聯絡,可透過facebook messger, facebook page/Instagram PM 本人,辛苦了。

#忍辱潛行 //

鄒家成
初選大搜捕|民主動力趙家賢遭警破門入屋:被反手壓在沙發 呼喝「唔好諗住反抗」

【蘋果日報】趙家賢接受《蘋果》查詢時透露,警方周三清晨6時許到其住所,警員抵達後懷疑在門外等候不耐煩,使用工具破門入屋,隨即將剛從洗手間出來的趙家賢反手壓倒在沙發上,並呼喝他:「唔好諗住反抗」,繼而在其居所「好仔細」地搜查所有文件,並搜查其位於太古城的區議員辦事處及一間迷你倉。他指警員搜證期間,另一名警員準備好伸縮警棍在旁監視,以防他逃脫。(全文

#20210108新聞
初選大搜捕︱警檢走人力會議紀錄 劉頴匡在女友家被捕料早已遭警跟蹤

【蘋果日報】民間集會團隊發言人劉頴匡表示,他當日清晨是在其女友家中被新界北反黑組上門拘捕,相信自己已被警員跟蹤好一段時間。劉續表示,警員及後除在他家中沒收其3部電腦及兩部手機外,亦同時沒收了其女友家中的數萬元現金及超市禮券,直言做法無理,「我都講咗啲錢唔係我。」

荃灣區議員岑敖暉則說,他當日早上6時15分在家中被5名國安處警員拘捕及搜屋,其後被帶回警署進行錄影會面。岑表示,會面時警員有播放抗爭派記者會上提及否決財政預算案的片段,亦有詢問初選及「墨落無悔」聲明的詳情。岑又稱,由於警員沒收了他議辦不少文件,甚至拒絕讓其議助影印副本,故會影響其地區工作。(全文

#20210108新聞
港版國安法︱丹麥國會議員稱曾助許智峯入境 疑遭港府發國際拘捕令

【蘋果日報】許智峯去年底經丹麥轉至英國流亡。丹麥傳媒《Politiken》昨(8日)報道,指香港當局正調查並考慮引渡Uffe Elbaek和Katarina Ammitzbøll,香港方面已表示可能會調查和起訴更多丹麥政客和社運人士,形容事件可能引發丹麥與中國和香港的外交危機。

Uffe Elbaek昨在Twitter上說,因他們支持許智峯,令中國方面考慮將他、Ammitzbøll、丹麥保守黨青年委員會前主席Anders Storgaard、和曾為許智峯安排行程的Thomas Rohden拘捕。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徵詢律政司後,周三(6日)書面答覆時稱,任何人包括外國政客,如果涉嫌組織、策劃或協助潛逃的罪行,警方會積極調查,在現有的法律框架下,追究其法律責任。(全文

#20210109新聞
【沉冤待雪】周梓樂死因研訊疑團整合

//周梓樂死因庭由去年11月中開始,原定在12月中完成並作出裁決。卻因為裁判官等人對真相的鍥而不捨,在研訊中期發現預期之外的「關鍵片段」,加上政府一方的無為,令研訊最終「審過年」。

周梓樂墮樓一事牽涉到的相關人員極廣:包括首先發現的市民、最先到場的消防員,後來一度被指證供有問題的救護員,及一直被社會認為絕對有關連的警方——庭上共傳召或讀出的供詞涉及48人,以及148件證物,當中包括史上首次使用VR模擬停車場狀況。

事發當日警方因應唐明街和唐俊街所出現的公眾聚集,曾在接近凌晨時分於停車場附近發射多枚催淚彈,亦曾經進入過停車場。而當晚更有傳媒拍得警方在尚德十字路口,曾阻撓救護車駛近停車場,令警方和整起事件被社會劃上多條等線。

而偏偏碰上剛剛,周梓樂的墮樓案之所以成為懸案,全因梓樂墮樓的過程,停車場內未有任何一個鏡頭拍到。在死因裁判官高偉雄發現「關鍵片段」前,我們只能從尚德停車場的C30閉路電視鏡頭,判斷於2019年11月4號凌晨1點01分47秒,所拍到2樓停車場行人路對出的一瞬閃光,為周梓樂墮樓的瞬間。換言之,整起墮樓事件,由前因甚至到發生時間一直都是謎團。經過26日的死因庭研訊後,死因裁判官昨天(8日)開始引導陪審團,其後陪審團退庭商議至今早(9日)繼續。//

📌 詳細整合:加山傳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