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9 #被捕人士 #北角 #岳義士
9 月 15 日北角衝突中,身穿「岳」字灰衣、網民稱為「岳義士」的男子陳,被指持棍襲警並協助 3 名示威者逃走,遭控告襲警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今(2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暫毋須答辯。
被告被控共 3 罪,指他於本年 9 月 15 日在北角七海商業中心外,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督察 5327;在七海商業中心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伸縮棍;以及在同地抗拒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17678。
控方申請修改控罪,將涉及襲警罪的警員姓名以號碼隱去,並新增一項抗拒警務人員罪。
辯方指,警方於上星期三才向辯方提供部分文件,並在目擊證人口供將有關警員的姓名隱去,僅顯示警員的姓氏「馬」。惟現時控罪書上以編號代替。辯方續指,原來的控罪書顯示受襲的是警員,更新後卻改為督察,難以核實受襲警員身分。控方則表示會向警員澄清後再向辯方補交文件。
報導全文:
https://bit.ly/346tUba
#立場
9 月 15 日北角衝突中,身穿「岳」字灰衣、網民稱為「岳義士」的男子陳,被指持棍襲警並協助 3 名示威者逃走,遭控告襲警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今(2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暫毋須答辯。
被告被控共 3 罪,指他於本年 9 月 15 日在北角七海商業中心外,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督察 5327;在七海商業中心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伸縮棍;以及在同地抗拒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17678。
控方申請修改控罪,將涉及襲警罪的警員姓名以號碼隱去,並新增一項抗拒警務人員罪。
辯方指,警方於上星期三才向辯方提供部分文件,並在目擊證人口供將有關警員的姓名隱去,僅顯示警員的姓氏「馬」。惟現時控罪書上以編號代替。辯方續指,原來的控罪書顯示受襲的是警員,更新後卻改為督察,難以核實受襲警員身分。控方則表示會向警員澄清後再向辯方補交文件。
報導全文:
https://bit.ly/346tUba
#立場
1900 #被捕人士 #岳義士
今午到庭支持被告陳以晉的逾百名支持者,散庭後在法院大樓外守候。有人自發準備為被告撐傘遮擋傳媒鏡頭,惟被告表示:「唔使,我光明正大!」之後在眾人陪伴下步出法院大樓,在場人士報以掌聲支持,被告亦抱拳道謝,然後上車,在支持者高叫「香港人,反抗」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口號下,離開法庭。
報導全文: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91029/60208263
#蘋果
今午到庭支持被告陳以晉的逾百名支持者,散庭後在法院大樓外守候。有人自發準備為被告撐傘遮擋傳媒鏡頭,惟被告表示:「唔使,我光明正大!」之後在眾人陪伴下步出法院大樓,在場人士報以掌聲支持,被告亦抱拳道謝,然後上車,在支持者高叫「香港人,反抗」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口號下,離開法庭。
報導全文: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91029/60208263
#蘋果
Apple Daily 蘋果日報
【抗暴之戰】「岳男」被加控拒捕罪 步出法庭拒傘陣:我光明正大! | 蘋果日報
「岳男」陳以晉上月15日在炮台山拯救其他示威者,其間被指用伸縮棍打警察。他早前被控襲警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今再提堂時,控方加控一項拒捕罪,又申請修改控罪詳情,將襲警罪中的警務人員名字以編號代替。辯方申請押後案件,以索取文件及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案件押後至12月17日,被告...
1503 #北角 #岳義士 #被捕人士
9 月 15 日北角衝突中,身穿「岳」字灰衣、被網民稱為「岳義士」男子陳以晉,被指持棍襲警並協助 3 名示威者逃走,被控襲警、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和拒捕共 3 罪,案件今(1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法官押後至明年 2 月 4 日再訊,以待辯方向控方索取新一套文件,以及向醫院索取兩份被告的醫療報告。
控方早前申請修改控罪,將涉及襲警罪的警員姓名以號碼隱去;控罪原指被告襲擊警員馬智聖。
報導全文:
https://bit.ly/2M0fbba
#立場
9 月 15 日北角衝突中,身穿「岳」字灰衣、被網民稱為「岳義士」男子陳以晉,被指持棍襲警並協助 3 名示威者逃走,被控襲警、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和拒捕共 3 罪,案件今(1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法官押後至明年 2 月 4 日再訊,以待辯方向控方索取新一套文件,以及向醫院索取兩份被告的醫療報告。
控方早前申請修改控罪,將涉及襲警罪的警員姓名以號碼隱去;控罪原指被告襲擊警員馬智聖。
報導全文:
https://bit.ly/2M0fbba
#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