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9 #被捕人士 #北角 #岳義士

9 月 15 日北角衝突中,身穿「岳」字灰衣、網民稱為「岳義士」的男子陳,被指持棍襲警並協助 3 名示威者逃走,遭控告襲警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今(2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暫毋須答辯。

被告被控共 3 罪,指他於本年 9 月 15 日在北角七海商業中心外,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督察 5327;在七海商業中心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伸縮棍;以及在同地抗拒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17678。

控方申請修改控罪,將涉及襲警罪的警員姓名以號碼隱去,並新增一項抗拒警務人員罪。

辯方指,警方於上星期三才向辯方提供部分文件,並在目擊證人口供將有關警員的姓名隱去,僅顯示警員的姓氏「馬」。惟現時控罪書上以編號代替。辯方續指,原來的控罪書顯示受襲的是警員,更新後卻改為督察,難以核實受襲警員身分。控方則表示會向警員澄清後再向辯方補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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