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
#溫紹明署理主任裁判官
#提堂
#1224沙田

黃(38)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案情:
#1224沙田 新城市廣場一期 近大會堂附近的公眾地方,管有一支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雷射筆) 原文

提堂:
辯方會傳召一名證人和對專家證人作出質疑,預算需要審訊兩日,案件押後至12月28-29日0930,在沙田裁判法院第七庭再訊,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