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0701立法會

D1黃(城大學生會編委攝影記)20
D2羅(19)
D3周—撤控
D4何(21)
D5畢女村長(24)
D6孫(港大學生會前會長)23
D7潘畫家(31)

針對D3周(🛑已還押逾9個月因另案還柙中) 的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正式撤回,在本案中已無控罪
辯方有訟費申請
控方指D3雖非立法會內現場被捕,但一張議會dining hall 台上寫著「林鄭下台」的紙上有D3指模,有罪嫌,檢控非無依據。官不接納。
‼️法庭批准辯方訟費申請‼️

餘下6被告面對約10條新修訂控罪,包括新增暴動(庭上未有讀出)
控罪:
1)暴動D1 D2 D4 D5 D6 D7(大樓內)

2) 暴動 (大樓外?)D7(兩項暴動)

3一8)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 D1 D2 D4 D5 D6 D7

6名被告在2019年7月1日,在進入立法會會議廳範圍內未有遵守立法會人員為維持秩序而發出的指示,而該指令是用以規限任何人進入立法會會議廳範圍,或規限該些人士在立法會會議廳範圍內的行為。

9)刑事毀壞罪 — D1黃
指他無合理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一本《基本法》,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10)刑事毀壞罪一D7潘

11)非法集結罪

D5女村長,D7畫家(🛑已還押逾9個月因另案服刑中),今天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押

D2申請更改警署報到時間
其餘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

押後至8月3日1430東區裁判法院第1庭提訊,等控方準備移交區院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