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0805黃大仙 #答辯 - 郭偉健法官

李(32)
暴動

控方準備好答辯
押後10星期申請法援及領取法律意見
法庭指6星期應足夠申請法援

裁判法院保釋條件為:
保釋金2000
不離港交出旅遊證件
在報稱地址居住
宵禁令0000-0600
每週報到2次

因工作關係申請減少報到次數至每週1次獲批⭕️

案件押後至2月25日1430區域法院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