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三庭
#高偉雄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103太古 #法律爭議 [3/3]

D5徐(20) 🛑已還押逾5個月

▪️申請推翻認罪答辯

背景:
D5 於審訊表證成立後改答辯承認控罪(1)暴動及(2)有意圖而傷人。後來解僱法律團隊改聘私人律師申請推翻認罪,指被法援處原委派代表黎大律師誤導。上次提訊私人律師表示被告考慮財政後又再次申請法援需再更換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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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代表: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 #阮兆妍 、檢控官 #梁栢誠
辯方代表: #陳國維大律師 (第五位法援律師、第六位代表律師)

辯方及控方先後陳詞,辯方理據為被告患有ADHD,認罪指示模糊,法庭經考慮期身體健康狀況推翻認罪答辯。而控方反對以ADHD作擋箭牌,指現任辯方代表律師沒有參與之前審訊及早前之聆訊,被告之律師當時已因應被告狀況多次向法庭申請押後程序,其考慮及檢視資料時間已比正常人多。
法官指被告智力正常,觀察到被告有向當時代表大律師清楚表示唔可以向法庭披露身體精神狀況,留待需要時才可以透露。而更早時間填回問卷也沒特別提出身體精神健康狀況有特別,再者被告能夠清晰親自撰寫誓章指控原律師團隊及申請保釋陳詞。陳大律師回應被告是要在有壓力環境下其表現才會受到ADHD影響,相信每一個受審被告在庭上也有壓力。

案件押後至6月17日 1430 宣布申請推翻認罪結果 🛑期間被告繼續還押。

💛感謝臨時直播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