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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損壞

D2: 15歲手足

控罪:刑事毀壞
被控於2020年2月24日在天水圍天耀商場優品360損壞屬於彩鷗國際有限公司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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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情

辯方代表律師呈上3封求情信。

第1封求情信由父母及二哥聯署
表示D2為家中幼子,一直表現乖巧,雖然未必機靈,但備受愛惜。D2因病表現內向,但為人單純。D2患有抑鬱症,幼時更還有腦癲癇,在主流學校一直無法與人相處,直至經社工轉介,進入特殊學校讀中學後,認識了新朋友,會跟朋友打籃球、踩單車。家人會一直全力支持D2。

第2封求情信由D2就讀學校訓導主任撰寫
表示D2為人單純,但平易近人、樂於助人。雖然D2身體不佳,不時需請假,但每次均主動向老師交待請假事宜。D2積極主動,上興趣班時遇上同學跟不上進度更主動幫助同學。D2曾與訓導主任傾談,表示將來希望成為咖啡師。

第3封求情信由信義會社工撰寫
社工自D2被捕後一直跟進輔導D2。社工表示D2待人有禮、孝順。在武漢肺炎疫情期間更與社工一起在社區派發防疫物資。

賠償
D1就3宗刑事毀壞案共賠償$1,837,其中就2月24日天耀360毀壞案賠償了$526,約為涉事公司損失的一半。D2願意向涉事公司賠償$527.70。

律師懇請裁判官考慮到案發時間短、造成破壞並非最嚴重,並考慮到D2此前並無任何刑事定罪紀錄,希望能為其索取懲教院所、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作全方位判刑考慮。


📌裁判官訓斥D2

裁判官指,許多人開舖做生意、發展自己夢想,並花了許多金錢和心血。然而,破壞卻沒有成本。D2不認罪,經審訊後裁定罪名成立,必須領受教訓。社會上許多人因不滿而破壞,也許有人會理解D2的所作所為,但裁判官毫不理解。裁判官特別強調,針對個別商舖進行破壞的行為更是「莫須有」。裁判官指,破壞商舖會對市民構成不便,尤其涉案的店舖更在D2居住的天耀邨,D2應感同身受。


案件押後至2021年2月5日0930在屯門少年法庭判刑,以待索取感化、社會服務令、勞教中心及更生中心報告
🛑期間還押候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