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
#溫紹明署理主任裁判官
#提堂
#20200513沙田

D2: 周,D3: 戴
D4: 戴,D5: 王
D6: 梁

16/11提堂:
https://publielectoral.lat/s/youarenotalonehk_live/11325

D1認罪,當日判刑:
https://publielectoral.lat/s/youarenotalonehk_live/11874

控罪
D2-4
(1)刑事損壞
D2
(3)抗拒正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4)抗拒正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D5
(5)受合法拘捕而襲擊
D6
(6)阻撓正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案情
2020年5月13日,沙田新城市廣場有未經批准集會,有多於150名示威者集合,要求政府回應五大訴求及聲稱慶祝特首生日。控方證人(3名便裝警員)於喜茶外監視人群,目睹D1與兩名男子衝入店舖,用石子毀壞兩部收銀機及1部八達通收款機等,總值$15,200。

提堂過程
基於D1在較早前認罪和判刑,而DoJ上訴,溫官一開庭就同其餘被告講,唔好以D1做案例而作決定,叫律師們重申攞指示,休庭中。

休庭後控方指早前和辯方有誤會,不是要求法庭對本案的審訊和判刑,要等到D1上訴有結果之後,可以進入答辯程序。

D2律師要求押後4個星期,因為就控方描述案情的用字有分歧,控方不打算讓步,要再商議。

D3 & D4 同樣申請押後畀法律意見。

D5 & D6 準備好答辯,意向不認罪,不反對押後。

裁判官押後案件至2021年2月3日14:30時,在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提訊,各被告以現有條件繼續保釋。

溫官再次表示因為案件已經押後咗幾次,希望各被告可以在下一堂答辯,如果有認罪嘅,會即時處理,唔會交由其他同事在審訊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