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0609金鐘 #審前覆核

D1戴(23) D2温(30) D3陳(19)
D6王(22) D7鄺(22) D11卓(24)
D12曾(29) D13廖(41)

控罪:
(1)參與非法集結 [D1、D3-13]
被控於2019年6月10日,在金鐘立法會綜合大樓公眾入口1外,連同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
(2)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D2]
D2 溫被控於同日同地,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高級督察B

案情:2019年6月9日民陣發起反修例遊行。遊行後,有人留守立法會。在遊行的「不反對通知書」時限結束後,部份示威者在立法會「煲底」與警方發生衝突。

D1-3及兩人當場被捕,兩人已承認非法集結罪及判刑。
D4-13在事隔一年後被控非法集結,案件在2020年6月1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其後控方將兩案合併。
D4,5,8,9,10其後就非法集結罪認罪及判刑。


D1 律師表示D1將承認控罪(1)。其他被告已簽署承認事實及填寫問卷,D11表示不會傳召專家證人。

法庭早前將案件排期至2021年1月13日至2月2日於東區裁判法院第8庭審訊,惟今天法庭表示1月18至20日不會審理案件,所以審訊順延至2月5日。

各人以原條件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