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旺女村長畢慧芬:即使與主流社會有異及身負病患,也望身邊的人得到幸福

//人稱「佔旺女村長」的畢慧芬,其姓名緣起自她在 2014 年於旺角佔領區經常出沒,並參與「鳩嗚團」。相信很多有留意開社運新聞及法庭手足的新聞都會聽過她的事。

認識她的人就會知道她一出生就患有輕度智障,智力比常人低。故此,她在街頭演講、解答記者問題及在法庭的表現都會被人覺得她行為古怪和會說出一般人不會說的話。另外,她還患有癲癇症及第四腦室閉塞綜合症。在最近一個她被控告的案件,即機場符國豪記者暴動襲擊案 (「機場案」),的判決內,有提及到女村長先天的認知能力和溝通能力是低於常人,容易出現情緒問題,做事較正常人衝動和魯莽,缺乏正常人的判斷能力。因此,她自小無論在學業和結交朋友都會遇上困難,自小被社會排擠,在獄中生活,難以適應。她的病情對她長期在監獄生活會造成更大的負擔。在機場案的結案陳詞中,她還向法庭表示早前驗血證實患上淋巴癌第一期。

之所以為何要列出上述的背景是因為我相信很多人從新聞中或現實的街頭上,看見她智力與一般人不同,就自然覺得她是「自己攞黎」、「不值得同情」、「參與街頭行動是沒有經過深思熟慮」、「人玩我又玩」。綜合對她這幾年新聞的閱讀及本人於庭上看到她的一些表現,我覺得不能單從她因確診輕度智障,就抹煞她參與民主運動的決心,反而她是知道自己的行為目的是為香港爭取民主,且是為身邊的人改善生活。爭取民主,應否用暴力行為,各人有自己的答案。但是,我們不能因她涉及兩宗暴動案,而抹煞她善良的初心。

畢慧芬所說的口號及行為,都能清楚看出她對現今對政治的理解。她雖然行事衝動,但同時目的純真,哪件事認為有意義就去做,不多想後果。她沒有計較其作的行為會為她帶來多少牢獄生涯,卻在判刑前都嘗試關心其他人。即使她很多的行為皆與主流社會有異,我們都不能否定她在香港現時昏暗的環境下,仍致力去參與行動去改善社會。//

📌 全文:立場新聞(撰文:阿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