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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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12港人關注組
【12港人被送中事件:有關隔離安排、探訪程序、判決書的資料更新】

🔸隔離安排:

- 家屬需先完成14天隔離及7天「社區隔離」。
*預計首次(14日)隔離會於1月17日下午5時完結*

- 家屬需選擇哪個社區作7天的社區隔離,並需要自行安排住宿,期間不得參與集體活動,進出需向「社區區長」或「領導」申請。

🔸探訪安排:

- 隔離後可透過粵省事預約探訪。

- 需帶備相關文件,包括7日內的核酸檢測報告及親屬關係證明等。

- 每月可探訪2次,每次不多於1小時及最多3人

- 探訪形式為當面會見,但不能送上任何物資予當事人,包括禦寒衣物。

🔸判決書:

- 官派律師指判決書已出,刑罰正式執行,判決書會交給當事人,但官派律師未有正面回應家屬會否收到判決書。

🔸另外二人的服刑地點:

- 仍無法得知 #喬映瑜#鄧棨然 的服刑地點,正待法院通知。

#Day146
#save12hkyouths
#BringThemALLBack
學生藏萬用刀被控 自辯指身為童軍領袖準備迎新活動工具

【蘋果日報】前年11月11日西灣河開槍事件當日,網民發起三罷並在各區堵路,兩名中學男生被指在鰂魚涌康怡廣場遭警員搜出身藏萬用刀及索帶等物,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案件表證成立。其中一名身為童軍領袖的被告自辯時稱,警員當時有意針對拘捕學生。辯方結案陳詞指出,被告身上搜獲的萬用刀不能被視為參與堵路的非法工具,法庭不能以此推論。案件押後至本月29日裁決。

辯方指現場並無堵路 警察針對學生

辯方結案陳詞指出,負責拘捕的警員所稱的堵路事件,屬傳聞證供,警員作供時承認當日兩架警車巡查整個太古城,均無發現堵路或有雜物在馬路上。再者,從被告身上撿取的萬用刀,可列舉十數種正常用途,惟控方未能證明一把未開鋒的萬用刀有何非法用途,證據欠奉,因此法庭不能以此推論。

另外,案中學生身份被警察標籤,有警員證人作供稱「學生可疑,梗係,有咩問題」、「學生係示威者啦」,而當日早上發生西灣河開槍事件,在此環境下學生害處怕見到警察,逃跑屬正常反應。如果單憑黑衫打扮裝束便推論他們參與堵路或其他不法行為,似乎推論得太遠,更何況當時未有堵路發生。(全文

#20210115新聞 #1111鰂魚涌
被捕人士資訊部
本人母親張女士今早0615被警察上門拘捕,現身處荃灣區警察總部(荃灣警署)。 據知與12港人案有關。 何潔泓
代表律師收到警署電話,律師指本人母親張女士開始進入保釋程序,着家屬帶同保釋金前往,她正身處荃灣區警察總部(荃灣警署)。

何潔泓
還押物品新規 牙膏改250克裝每2月1支

【資訊部訊】早前,支援手足還押零食及日用品的良心網店Jimmy Jungle曾發文提及黑人牙膏近月轉新包裝後,有親友入新裝牙膏時遭懲教職員退回(見另稿)。事實上,懲教署規定的2款50克及100克裝牙膏在市面上較難購買。

懲教署近日更新規定,將牙膏標準改為「『黑人』250克或『高露潔』250克」,並改為每2個月1支。而懲教署網頁所載圖片顯示,黑人牙膏亦已更換為新包裝(如圖示)。

因應修訂,Jimmy Jungle為牆內手足準備的一批50克裝黑人牙膏得物無所用,現另作安排,詳情可參見其 貼文。希望大家亦能支持為牆內手足努力的良心店。

#20200115新聞
🌟希望大家share出去等多啲親友知道新規定🌟
國安大搜捕|黃國桐眼泛淚光:律師唔會做犯法嘅嘢聽日會繼續探在囚人士 半百市民到場聲援

【蘋果日報】警方國安處日前再拘捕11人,指控他們協助12港人潛逃離港、提供偷渡意見等,包括黃國桐律師、何潔泓的母親張女士、獨立音樂創作人霍朗齊等。今(15號)晚稍早時,張女士及霍朗齊均已獲准保釋離開。據知他們以10,000元保釋,3月15日到警署報到,不用交出旅遊證件。

多名市民到場聲援黃國桐,高呼:「桐叔,加油呀!支持你呀!」,一度令他熱淚盈眶。及後多名支持者上前與他相擁,給予支持。(全文

#20210115新聞
5逃亡港人成功由台抵美申庇護:不信港再有公平審訊

【蘋果日報】5名去年成功逃往台灣的港人,在台灣逗留近半年後,在美台相關人士協助下,本周已抵達美國,並擬申請政治庇護。

5名香港示威者於7月中下旬乘船欲偷渡到台灣,中途因燃油耗盡而漂流到台灣管轄的東沙群島,被海巡署查獲,其後獲安置於高雄。報道引述知情人士稱,5名港人包括被控暴動、襲警等4罪的24歲吳仲謙,以及2019年曾闖入香港立法會的21歲學生文家健。

其中一名近日抵美申請政治庇護的反修例運動抗爭者Kenny(化名)接受《蘋果》訪問時形容,香港現時「見唔到光明、冇希望」,憂心自己未來都在獄中度過而離港,而《國安法》出台是其中一個考慮因素:「《國安法》後都見到香港法官唔係(以)一個公平、一路以嚟作風辦案去審判,全部都係有政治考慮,我可以確確實實認為,香港司法制度已經完全玩完,當時感受到,所以我當時我唔會得到(公平審訊),唔係除咗我,係所有香港人都唔會得到公平公正嘅審訊」。(全文

#20210116新聞
今早以「朋友」身份跟家人去探訪牆內人,下星期一將會面對判刑。在15分鐘內要盡快交待事務,當然時間還是盡量留給家人,雖說是每日去探訪,十五分鐘是太少了。

#我擔心佢
#佢又擔心我
#第一次以親友身份探訪
#其實安排咗公務探訪
#不過我七號未放

徐子見
被捕人士資訊部
5逃亡港人成功由台抵美申庇護:不信港再有公平審訊 【蘋果日報】5名去年成功逃往台灣的港人,在台灣逗留近半年後,在美台相關人士協助下,本周已抵達美國,並擬申請政治庇護。 5名香港示威者於7月中下旬乘船欲偷渡到台灣,中途因燃油耗盡而漂流到台灣管轄的東沙群島,被海巡署查獲,其後獲安置於高雄。報道引述知情人士稱,5名港人包括被控暴動、襲警等4罪的24歲吳仲謙,以及2019年曾闖入香港立法會的21歲學生文家健。 其中一名近日抵美申請政治庇護的反修例運動抗爭者Kenny(化名)接受《蘋果》訪問時形容,香港現時「…
//抵美抗爭者心聲全文:

首先,我們想以真切誠懇的心,感謝所有關心香港的人、美國政府及HKDC的幫助及支持。

我們是已經流亡美國、捍衛民主自由的青年。我們暫時在美國十分安全。從離開香港的一刻, 心情有點不安、擔心、百感交集。

每次看到香港的情況每況愈下,我們對香港所有人及事多一分擔憂。

雖然我們離開了我們的家,但依然心繫香港,為所有愛香港的人打氣。

我們未來會開始我們的新生活。未來就算有多困難、艱鉅,都會以香港「獅子山下」精神,與香港人一起面對逆境。

我想引用一位香港人曾經鼓勵過我們的一句說話,對香港人說:「只要有微弱的亮光,就沒有所謂的黑暗。

共勉之。//

//Statement from the group of Hong Kong activists:

“We want to share our sincere thanks to everyone who cares about Hong Kong and to the US government and HKDC for all their help and support. We are young pro-democracy fighters now in exile. We are now safe in the United States. From the moment we left Hong Kong, our hearts have been filled with anxiety and all kinds of emotions. Whenever we see Hong Kong in the news and how the situation has become worse and worse, we are even more concerned and worried about all Hong Kongers.

Even though we have left our home, our hearts remain there and we stand with everyone fighting for Hong Kong. As we begin our new life, despite the difficulties and obstacles ahead of us, we will face the future and challenges with the ‘lion rock’ spirit, just like all Hong Kongers.

As a fellow Hong Konger once shared with us, ‘As long as there is a glimmer of light, there is no darkness.

To everyone rooting for us, we are rooting for you. Thank you.”//

📌 Source: Hong Kong Democracy Council (HKDC) ​(中文版 / 英文版
//警方月初大舉搜捕在去年7月組織或參與民主派「35+初選」的53人,芸芸被捕者中,有一個毫不起眼的單親爸爸,他開口閉口都是民生和弱勢;初選得票敬陪末席,卻與一眾民主派政治人物一起背上「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名。嚴重弱智人士家長協會前主席李芝融被捕後,警方檢走了他的手機和電腦,10多年來倡議工作的心血結晶或化為烏有,更面臨失去與已去世女兒的回憶,但他仍堅持為弱勢發聲,花時間逐一聯絡朋友,希望找回文件存檔,「我希望我作為一個示範,畀佢哋(弱勢社群)知道親身嘅參與、親身嘅表達,先至最有力量,最有希望可以實踐到改變」。

1月6日清晨,警方上門拘捕李芝融,並以調查為由檢走其手機及電腦。李嘆說,手機及電腦盛載多年來的心血和回憶,包括講座用的簡報、已找不回的政策文件、立法會財委會回應整合,還有女兒生前的照片和影片。他慶幸早前接受傳媒訪問時曾提供女兒的照片和影片,希望可取回存檔。「如果真係冇晒,我可能需要搵同我做心理治療嘅朋友。」他略帶激動的說。//

📌 全文專訪:明報
我被國安署警察羈押的40多小時,曾被粗鐵鏈鎖身並雙手放後鎖上手銬由柴灣警署押送北角警署,亦進行身體檢查近十次,其中一次需要脫去上身所有衣服。

2021年1月14日早上6時,六名國安署警察去到我筲箕灣的住址並指出我串謀協助罪犯,即十二名香港居民由香港去台灣,把我拘捕帶走了。除了我,全家都患有永久精神殘疾,多謝非常痛錫我的全家人,他們很利害,在搜捕過程中,他們沒有流下一滴眼淚,在國安警察把我帶走進入電梯一剎間,行動不便右手傷殘的媽媽追出走廊望我最後一面,吼問:「點解香港會變成咁?」

我一共接受了三次錄影問話,國安問了我三四百條問題,柴灣及北角警署兩邊走,連續兩天早午晚餐、茶及水也有提供。寒冷的天氣、體感溫度約十度的情況下,我被送到北角警署羈留過夜,期間我疑似出現幻覺,亦有極輕微失禁情況。

從北角警署押回柴灣警署期間,我回想自己在北角就讀幼稚園、小學、中學、大學的回憶,掛念著每一個朋友和同學,經過英皇道,回想小時在北角公園及球場玩、在餐廳跟同學食午餐、放學在網吧打機、過身的朋友最後的相見⋯

或者不久我會被告上法庭、被送入囚室,但現在這段時間,我不會放棄音樂和藝術,努力學習成為大家心目中最喜歡的演藝樂人,若被囚禁,我亦會一直揮筆創作,編寫屬於香港的音樂和故事。最後,我媽媽不善言辭,她寄語:「香港人加油!」

霍朗齊
佔旺女村長畢慧芬:即使與主流社會有異及身負病患,也望身邊的人得到幸福

//人稱「佔旺女村長」的畢慧芬,其姓名緣起自她在 2014 年於旺角佔領區經常出沒,並參與「鳩嗚團」。相信很多有留意開社運新聞及法庭手足的新聞都會聽過她的事。

認識她的人就會知道她一出生就患有輕度智障,智力比常人低。故此,她在街頭演講、解答記者問題及在法庭的表現都會被人覺得她行為古怪和會說出一般人不會說的話。另外,她還患有癲癇症及第四腦室閉塞綜合症。在最近一個她被控告的案件,即機場符國豪記者暴動襲擊案 (「機場案」),的判決內,有提及到女村長先天的認知能力和溝通能力是低於常人,容易出現情緒問題,做事較正常人衝動和魯莽,缺乏正常人的判斷能力。因此,她自小無論在學業和結交朋友都會遇上困難,自小被社會排擠,在獄中生活,難以適應。她的病情對她長期在監獄生活會造成更大的負擔。在機場案的結案陳詞中,她還向法庭表示早前驗血證實患上淋巴癌第一期。

之所以為何要列出上述的背景是因為我相信很多人從新聞中或現實的街頭上,看見她智力與一般人不同,就自然覺得她是「自己攞黎」、「不值得同情」、「參與街頭行動是沒有經過深思熟慮」、「人玩我又玩」。綜合對她這幾年新聞的閱讀及本人於庭上看到她的一些表現,我覺得不能單從她因確診輕度智障,就抹煞她參與民主運動的決心,反而她是知道自己的行為目的是為香港爭取民主,且是為身邊的人改善生活。爭取民主,應否用暴力行為,各人有自己的答案。但是,我們不能因她涉及兩宗暴動案,而抹煞她善良的初心。

畢慧芬所說的口號及行為,都能清楚看出她對現今對政治的理解。她雖然行事衝動,但同時目的純真,哪件事認為有意義就去做,不多想後果。她沒有計較其作的行為會為她帶來多少牢獄生涯,卻在判刑前都嘗試關心其他人。即使她很多的行為皆與主流社會有異,我們都不能否定她在香港現時昏暗的環境下,仍致力去參與行動去改善社會。//

📌 全文:立場新聞(撰文:阿覺)
黃口罩風波過後 區院法官主動下令 不容許、不接受旁聽者作政治宣傳

【立場新聞】前年 8 月 10 日多區快閃堵路,4 名男女在警方清場時被捕,各人否認參與非法集結、管有爆炸品等罪,案件今( 18 日)於區域法院開審,法官陳廣池主動撤銷剛年滿 15 歲女童的「禁言令」,並主動向所有旁聽人士表明,不接受、亦不容許旁聽人士攜帶有任何政治陳述的工具或文件。

今日區院法官陳廣池,開庭後向在場所有旁聽人士表明,不接受、亦不容許任何帶有政治陳述的工具或文件,並強調此乃刑事審訊的莊嚴場合,不准喧嘩或大聲叫喊,「呢樣嘢清清楚楚」。他又以以公平為由,撤銷剛年滿 15 歲女被告的「禁言令(Gag Order)」,控辯雙方沒有反對。另外,法官向在場所有旁聽人士表明,不接受、亦不容許任何帶有政治陳述的工具或文件,並強調此乃刑事審訊的莊嚴場合,不准喧嘩或大聲叫喊,「呢樣嘢清清楚楚」。(全文

📌 上庭詳情:法庭文字直播台

#20210118新聞 #0811黃埔
青年涉逃避警員追截被控阻差辦公 官質疑:叫你停你唔停就係阻撓?

【蘋果日報】去年5月27日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國歌條例草案》,網民發動「大三罷」及包圍立法會,多區出現堵路情況,同日數百市民被捕。當日有青年在旺角被警察追截拘捕,及後被控阻撓警員執勤罪,案件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惟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質疑控方檢控理據,「佢(被告)逃走,都唔會話阻撓(警員)㗎,我都冇見過」。

辯方申請暫緩答辯。羅官聽畢控方開出包括宵禁及禁足等多項保釋條件後,開腔質疑控方檢控阻差辦公罪的法理依據,直指:「即係叫你停你唔停就係阻撓?」羅官又謂:「逃走都唔會話係阻撓㗎,我都冇見過。」

羅官再質疑控方要求被告遵守宵禁及禁足作為保釋條件,指「依家唔係重犯同公安(公眾安全)嘅問題喎」,直指案情「同公安冇關」。控方回應指「我哋係懷疑」,辯方即指「冇直接證據顯示被告有參與」。羅官最終只要求被告遵守不得離港、向警署報到及交出1,000元等作保釋條件,案件押後至3月1日再訊。(全文

#20210118新聞 #20200527旺角 #新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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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 (21)

控罪:
(1) 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被控於2020年5月27日在㕵角奶路臣街與花園街交界阻撓警員18077謝志英。
(2)盜竊
被控於同月在某地方偷竊另一人一張信用卡。
終院判要男犯剪短髮屬歧視 懲教署須立即執行判令

【東方日報】終院去年11月終裁定懲教署規定男性囚犯頭髮必須「盡量剪短」的常規令違反《性別歧視條例》。懲教署判決後要求暫緩執行判令6個月,以決定如何按判決修訂囚犯頭髮長度的政策。終院今日(18日)再頒判詞,指署方由梁初審勝訴起已有逾3年時間準備新政策,無理據在終審判決後再要求延期,因此拒絕暫緩執行判令。

懲教署向終院表示,現時暫訂3個方案,分別是規定男女犯一律剪髮、男女犯一律保留原有髮型、或要求男犯須剪「中短髮」、而女犯就可留至腋下。終院法官指這3個方案均屬簡單,亦不需對懲教人員作複雜訓示,實在無法明白有何需要再將判決延遲生效6個月。基於上述原因,終院拒絕給予暫緩令。(全文

#20210118新聞
【椰子是無辜的】

//「椰子是無辜的」 是 #邱文勁 的網名,一個曼聯擁躉會心微笑的名字。久而久之,大家都叫邱文勁做椰子。

拍攝當日,椰子帶我看一個一個那七年來他待過的班房。兩日後,即一月十一日,椰子承認暴動罪,法官取消擔保,還押至二月二十六日。

他跟這一代很多人一樣,椰子跟政治連上關係,也是因為在中學時代上高登討論區開始。所以他特意在還押前上連登發了一個貼文,因為他知道要數年之後才可以再跟網友交流。

由2009年參與反高鐵運動,2014年雨革時網上號召示威者包圍禮賓府,參選2016年立法會,直至2019年因機場「813」集會警員拔槍事件被拘控,是足足十年的時光。

他笑說這些日子他忙著執房,因為將有數年也未能回家了。他家住太子,成長在旺角。他回想起佔旺時,常耳聞目睹不少故事。他喜歡吃,他說你看我這身型就知道,旺角的食肆他如數家珍。

有空可以寫一封信給椰子,讓他知道我們並没有忘記他。//

📌 全文:誌 hk.feature
猥褻 6 女童最細僅 11 歲 男警月底判刑 辯方求情:女童擁抱或給予「錯誤訊息」

【立場新聞】駐守毒品調查科的男警余俊鑫,透過社交媒體結識至少 6 名年 11 至 14 歲的女童後,趁見面時加以侵犯,包括強吻、口交、摸胸摸臀、伸手入私處,甚至在公園迫誘女童性交。男警早前承認非禮及與 16 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等共 8 罪,原定今午在區域法院判刑,惟法官祁士偉聽取辯方求情後,決定押後至本月 27 日,以閱讀相關求情信,其間被告繼續還押。辯方表示,其中一名受害女童主動擁抱被告,並要求被告送她回家,或給予他「錯誤訊息」,強調被告並無預謀犯案。

被告事發後已被停職,他早前兩項向 16 歲以下女童作出猥褻行為、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三項非禮及兩項與 16 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指他於 2017 年 12 月至 2018 年 7 月犯案,共涉及 6 名年齡介乎 11 至 14 歲女童A、B、C、X、Y及Z。

案情包括要求女童傳胸部及下體相片、女童被侵犯時掙扎 男警哀求「讓我只做這一次」、IG 結識「兼職女友」 侵犯後付 200 元了事、保釋期間犯案 一度被控強姦。(全文

#20210118新聞
#非手足 #非人類
「學生動源」4人去年涉國安法被捕 其中3人今獲警主動交還護照

【明報】去年宣布解散香港分部的「學生動源」,其前召集人鍾翰林、前成員何忻諾、陳渭賢及何諾恆,先後於去年7月底及10月被警方國安處拘捕,其中鍾翰林已被落案起訴及正被還押,另外3人當時獲准保釋及需交出護照。至今日(18日),何諾恆、何忻諾及陳渭賢獲警方主動交還護照。

何諾恆表示,數天前接獲警方來電,要求今日到其報到的警署辦理手續,但沒有透露詳情,僅稱並非落案起訴。他今午到田心警署,負責的警員主動交還其護照及保釋金,稱會暫時釋放他,惟稱由於案件仍在調查,其手機、電腦等財物仍未可交還。據何諾恆了解,警方去年7月向法庭申請扣留4人護照半年,限期將至前警方沒有向法庭申請續期。(全文

#20210118新聞
【10.5 元朗】售貨員被控拒捕 防暴警:遭被告緊握下體 非常疼痛但沒求醫

【立場新聞】2019 年 10 月《禁蒙面法》生效當日,大批市民上街抗議,各區爆發衝突。22 歲售貨員被指在元朗抗拒兩名防暴警員拘捕,今(18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受審。警員盧世華(譯音)供稱,當晚看到被告跟總督察拉扯時雙雙倒地,他上前支援惟被告仍然掙扎,期間他感到自己下體痛楚,遂向下望,「被告右手緊握我嘅下體,非常疼痛」。被告終遭制服,盧指整個制服過程約 30 秒,他事後沒有求醫。

警員 19427 盧世華(譯音)供稱,案發當晚他以防暴裝當值,當時豐年路一帶有約 200 人聚集,警方在青山公路元朗段近屏樂徑設置防線。他指小部分人穿黑衫及戴口罩,亦有人用「鐳射槍」照向警員防線。當晚他在青山公路元朗段驅散人群,看到被告在行人路上,當時他身穿黑背心、黑褲及戴黑口罩。總督察 5799 上前截查及大叫「企喺到」,不久看到兩人雙雙倒地。(全文)

#20210118新聞 #1005元朗
// 還是想說回上星期五的事,西九(徵用作區院)有多宗「理大圍城」的案件提訊,其中有15個被告終於有審期,2021年都只不過係過了15日而已,他們的審訊就要排至2022年5月及7月(無打錯字,真係2022年)。一年下來,「理大圍城」案件(尤其是暴動罪案件)的法律程序究竟去到哪個階段?或許每日的法庭新聞真的是太多太亂,現整理各宗暴動罪案件如下……

(圖:2019年11月20日242人被控暴動,分別於全港6個地區的裁判法院提堂,其中獲安排於西九龍法院和九龍城法院提堂的被告人數是最多,分別為80人和60人。平日的法院大樓辦公時間至5時半,當日須加班工作至深夜。這是晚上11時九龍城法院外的情況。)//

Lily Natasha Lai
憂港司法不再獨立 歐盟27成員國聯合行動 旁聽民主派國安案

【蘋果日報】由北京自行為香港訂立的「港版國安法」,國際社會關注其條文不清下的審訊過程。據《蘋果》了解,歐盟27個成員國因應「港版國安法」實施,去年中起派員旁聽民主派被指違《國安法》及《公安條例》的相關案件,即將在內地旁聽維權人士案件的做法延伸至香港。歐盟發言人回覆《蘋果》時證實有關安排,重申對「港版國安法」深表關注(grave concern);有國際學者指,歐盟加強參與對港事務與《國安法》令香港社會有變有關,相信國際間也關注香港的司法制度已經岌岌可危。

歐盟發言人回覆《蘋果》查詢時證實,27個成員國去年7月24日同意就「港版國安法」採取聯合行動,歐盟駐港澳辦事處及其他在港有外交事務的成員國,早前已開始派員旁聽民主派涉違《國安法》及《公安條例》的案件,其他聯合行動還包括考慮根據《國安法》帶來的後果,採取相應的難民、移民、簽證和居留權政策、進一步監察和限制特定的敏感器材和科技在港使用,及進一步支持及與香港的公民社會聯繫。(全文

#20210119新聞
司法機構發電郵 提醒法院內禁展示不道德或令人反感物品

【頭條日報】司法機構昨日向所有使用法院的機構發出電郵,提醒法院內展示物品必須合法,嚴禁不道德或令人反感的內容,展示的物品不得惹起公眾擔憂,或令公眾誤會司法機制的政治中立性,以及不得損害司法機構莊嚴及獨立的形象。另一切未經司法行政主任同意,不得於機構辦公室的外牆張貼任何宣傳物品。

該電郵昨天下午4時25分由司法機構總司法行政主任(產業)文定興發出,收件者包括駐守法院的一切法庭的使用者,包括懲教署,社會服務令辦事處、律政司檢控人員,警方,律師會,當值律師會和協調辦事處等等。

總行政主任在電郵中表明因應近日有機構使用者在辦公室內張貼物品引發事件,司法機構乃特意提醒向法院使用者的機構及職員須注意4大原則,包括所有展示物品必須合法,嚴禁不道德或令人反感的內容,展示的物品不得惹起公眾擔憂,或令公眾誤會司法機制的政治中立性。(全文

#20210119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