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43K subscribers
7 photos
4.98K links
比入唔到庭嘅手足睇

【Court Hearing @youarenotalonehk_en
【關注組】 @youarenotalonehk
【資訊部】 @youarenotalonehk_info
【搜證部】 @youarenotalonehk_evidence
【收信部】 @youarenotalonehk_mailbox


在此重申此頻用作學術交流
不會為所有言行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Download Telegram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0811旺角 #新案件


控罪: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於2019年8月11日於旺角樂群街公園被搜獲一個無線對講機。(型號為YSHONR-03 17BAA FLASH 33779。由於書記朗讀光速,有機會錯,請勿盡信)

控方要求增加保釋條件,包括宵禁令。
辯方反對。

裁判官批准被告保釋,條件如下:
$2000
每星期報到一次
交出旅行證件
不得離開香港
居住在報稱地址,如有更改須於24小時前通知警方
宵禁令 22-06

案件押後至九月十六日0930 於第一庭再訊。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提堂
#0811旺角

梁(20)

控罪:
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詳情:
被控於19年8月11日,在旺角樂群街公園,在沒有領取電訊牌照的情況下管有一件器具,即一部「YSHON DM-R358」無線電對講機

案情簡述:
在8月11日18:22時,PW1及PW2兩名警員巡邏時見到有3個人著黑色衫同戴口罩,便欲上前截查,當中2人逃走。

被告背囊內有眼罩、2個口罩、1個防毒面、1套急救用品及一些文件。腰間掛有一部無線電通訊機。後來PW3前來協助查問。查看被告手機內嘅通訊軟件有人搵CK幾次,翻查文件後推斷被告暱稱為「CK」。被告警誡下稱「我冇嘢講」,錄影會面時亦稱「我冇嘢講」。被告的無線電通訊機經檢驗確認運作正常,但案發當時被告並無持有相關牌照。

被告同意以上案情。證物1-7充公,證物8歸還被告。

‼️獲撤控,自簽保$1000,守行為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