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五庭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1101旺角
簡
(1)管有攻擊性武器
在DBS銀行前拿一支鐵桿
(2)盜竊
在紅磡警署搜查發現其身上屬於他人的恆生卡
(3)盜竊
在紅磡警署搜查發現其身上屬於他人的兩張中銀信用卡
案情:
11月1日旺角驅散行動中警員證人及隊員,見到DBS銀行前20餘人叫囂,眾人散去剩下被告。
上午沒處理完 1500 再續
#1101旺角
簡
(1)管有攻擊性武器
在DBS銀行前拿一支鐵桿
(2)盜竊
在紅磡警署搜查發現其身上屬於他人的恆生卡
(3)盜竊
在紅磡警署搜查發現其身上屬於他人的兩張中銀信用卡
案情:
11月1日旺角驅散行動中警員證人及隊員,見到DBS銀行前20餘人叫囂,眾人散去剩下被告。
上午沒處理完 1500 再續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五庭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0806深水埗
韓(26)
控罪: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被控於2019年8月6日,於欽州街長沙灣道交界,襲擊警員X
被告否認控罪
保釋條件為現金2000,居於報稱地址,不離開香港,每星期報到
案件押後至6月4日及6月5日0930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
韓(26)
控罪: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被控於2019年8月6日,於欽州街長沙灣道交界,襲擊警員X
被告否認控罪
保釋條件為現金2000,居於報稱地址,不離開香港,每星期報到
案件押後至6月4日及6月5日0930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五庭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提堂 #1204土瓜灣 #襲警
黃(47)
控罪:
襲擊警務人員
被控於2019年12月4日在土瓜灣馬頭圍道及農圃道交界襲擊女督察
背景
有學生疑在土瓜灣快閃堵路,警員派員到場喬裝蒙面埋伏,並且拘捕四名中學生。其間有女警將14歲被捕女生按在地上「當凳坐」。有男街坊見狀,疑欲上前救人不果,當場被捕,遭控以襲警罪。被告被禁出境,保釋金2000元。
控方呈上交替控罪及關於警員匿名令。辯方無反對。
以原有條件保釋
裁判官批出匿名令,押後至2020年10月6日 1430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提堂 #1204土瓜灣 #襲警
黃(47)
控罪:
襲擊警務人員
被控於2019年12月4日在土瓜灣馬頭圍道及農圃道交界襲擊女督察
背景
有學生疑在土瓜灣快閃堵路,警員派員到場喬裝蒙面埋伏,並且拘捕四名中學生。其間有女警將14歲被捕女生按在地上「當凳坐」。有男街坊見狀,疑欲上前救人不果,當場被捕,遭控以襲警罪。被告被禁出境,保釋金2000元。
控方呈上交替控罪及關於警員匿名令。辯方無反對。
以原有條件保釋
裁判官批出匿名令,押後至2020年10月6日 1430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五庭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提堂 #1224尖沙咀 #襲警
何(25)
控罪:
(1)襲擊警務人員
案情
指稱他於2019年12月24日在海港城2樓2417舖外,襲擊警長A。
何的代表律師在庭上投訴,被告被捕後遭警員要求戴上口罩拍照,但他在被捕前已除下口罩。
控方指出得悉被告將會否認控罪。
控方申請將警員身份保密。辯方無反對。
辯方指預計需要兩日時間審訊,但控方仍未交齊辯方所要求文件。控方承諾於兩週內交齊,即5月13日前。
以原條件保釋
案件押後至2020年6月18及19日 0930 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七庭審訊
#提堂 #1224尖沙咀 #襲警
何(25)
控罪:
(1)襲擊警務人員
案情
指稱他於2019年12月24日在海港城2樓2417舖外,襲擊警長A。
何的代表律師在庭上投訴,被告被捕後遭警員要求戴上口罩拍照,但他在被捕前已除下口罩。
控方指出得悉被告將會否認控罪。
控方申請將警員身份保密。辯方無反對。
辯方指預計需要兩日時間審訊,但控方仍未交齊辯方所要求文件。控方承諾於兩週內交齊,即5月13日前。
以原條件保釋
案件押後至2020年6月18及19日 0930 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七庭審訊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五庭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提堂 #1224尖沙咀 #襲警
孫(26)
控罪:
(1)襲擊警務人員
案情
指稱他於2019年12月24日在海港城2樓2417舖外,襲擊警長A。
辯方申請毋須答辯。
控方申請將警員身份保密。辯方無反對。
期間以原有條件保釋。
案件押後至2020年6月11日 1430 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審訊。
#提堂 #1224尖沙咀 #襲警
孫(26)
控罪:
(1)襲擊警務人員
案情
指稱他於2019年12月24日在海港城2樓2417舖外,襲擊警長A。
辯方申請毋須答辯。
控方申請將警員身份保密。辯方無反對。
期間以原有條件保釋。
案件押後至2020年6月11日 1430 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審訊。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五庭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提堂 #20200126旺角 #襲警
黎(20)
控罪:
(1)襲擊警務人員
(2)襲擊警務人員
案情
被指於2020年1月26日,在旺角砵蘭街與亞皆老街交界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即警司AAA及高級督察BBB。
期間以原有條件保釋
案件押後至2020年6月10日 1430 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審訊
#提堂 #20200126旺角 #襲警
黎(20)
控罪:
(1)襲擊警務人員
(2)襲擊警務人員
案情
被指於2020年1月26日,在旺角砵蘭街與亞皆老街交界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即警司AAA及高級督察BBB。
期間以原有條件保釋
案件押後至2020年6月10日 1430 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審訊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五庭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提堂 #1224尖沙咀 #襲警
勞(20)
控罪:
(1)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之警務人員
(2)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他被控於同日在海港城3樓3321舖外襲擊警長A、警署警長B、警長C,以及抗拒正當執行職務的警長A。
梁(17) #新案
控罪﹕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被控在12月24日 在海港城3321舖外故意阻撓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D。
控方亦有申請警員身份保密。辯方沒有反對。
保釋條件如下
勞﹕不離開香港
交出旅遊證件
每週報到一次
居於報稱地址
如需更改地址於24小時前通知警方
2000-0600宵禁
不得接觸證人
不可踏足高於兩層的商場(乘搭地鐵經過青衣城除外)
梁﹕現金2000元
不離開香港
交出旅遊證件
每週報到一次
居於報稱地址
如需更改地址於24小時前通知警方
2000-0600宵禁
不得接觸證人
兩案將合併 押後8星期至2020年6月22日 1430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提堂 #1224尖沙咀 #襲警
勞(20)
控罪:
(1)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之警務人員
(2)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他被控於同日在海港城3樓3321舖外襲擊警長A、警署警長B、警長C,以及抗拒正當執行職務的警長A。
梁(17) #新案
控罪﹕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被控在12月24日 在海港城3321舖外故意阻撓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D。
控方亦有申請警員身份保密。辯方沒有反對。
保釋條件如下
勞﹕不離開香港
交出旅遊證件
每週報到一次
居於報稱地址
如需更改地址於24小時前通知警方
2000-0600宵禁
不得接觸證人
不可踏足高於兩層的商場(乘搭地鐵經過青衣城除外)
梁﹕現金2000元
不離開香港
交出旅遊證件
每週報到一次
居於報稱地址
如需更改地址於24小時前通知警方
2000-0600宵禁
不得接觸證人
兩案將合併 押後8星期至2020年6月22日 1430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