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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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入唔到庭嘅手足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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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重申此頻用作學術交流
不會為所有言行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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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裁判法院五庭
#彭亮廷裁判官
#20210220沙田 #審訊 [5/2]

下午進度

🙎🏻‍♀️D1: 黃文萱/前沙田區議員,🙎🏻‍♂️D2: 麥(黃的前助理)
兩人無法律代表

控罪:
兩人各自被控告 參與受禁羣組聚集

案情:https://publielectoral.lat/youarenotalonehk_live/2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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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9] 開庭

控方呈上結案陳辭,第一、二個已在審訊初期交咗,第三個係鍾嘉威(CACC364/2015),第四份係599章嘅宗旨,第五個係何來案例(FACC 7/2015)。

第一個歐麗花案例(HCMA325/2020) 指就算距離超過1.5米,不等於就可作為合理辯解,判辭中第28段,
//在判斷時,須顧及證據顯示的整體情況,如果合適的話,可以考慮的事情包括以下的:
(一) 涉案地點的周遭境況;
(二) 各相關人士的相互距離;
(三) 各人的言語、行為表現的異同;
(四) 情況是否顯示各人有共同目的;
(五) 情況是否顯示活動是有所安排或準備的;和
(六) 相關人士在場的時間有多久等。//

第五個何來案例指出要考慮三點:1. 辯方提出合理辯解嘅事宜;2. 內容是否真實;3. 是否合理。控方嘅法律陳辭,重點係所指出辯方嘅合理辯解是否合理。

辯方結案陳辭
PW1 & PW2 兩位特遣隊員都表達不能夠看清楚街站嘅全部情況,PW2 曾經在街站前零距離行過,但講唔到街站枱面有咩。PW3曾經兩次認錯D2派發嘅月曆為單張,呢個係錯誤嘅指控。所以辯方認為PW2 & PW3 並非誠實可靠嘅證人。

PW4認同辯方有派發防疫物資,有向街坊宣傳派物資。

所有控方證人都無量度過1.5米距離,並認同兩被告和中學生嘅衣着和年齡都有差距。

根據599章附表1 第1 & 12條,辯方認為係在工作和為傳揚有助預防….而進行聚集。

控方指辯方派防疫物資係藉口,係濫捕意識,歐麗花案例嘅控罪亦與本案不同。

案件押後至2022年7月15日09:30,在沙田裁判法院第七庭作裁決。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7月15日 星期五】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31
2022年7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2.07.14
2022.07.14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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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 審 法 院 1 樓
👨🏻‍⚖️張舉能首席法官
👨🏻‍⚖️李義常任法官
👨🏻‍⚖️霍兆剛常任法官
👨🏻‍⚖️林文翰常任法官
👨🏻‍⚖️紀立信非常任法官
🕙10:00
👤陳(33) #宣布判決 (#1102銅鑼灣 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經審訊後罪成,於2020年8月28日被判處5個月又2星期監禁。於同年9月28日申請保釋外出等候上訴獲批。答辯方於2021年2月9日申請將案件轉介至高等法院上訴庭處理獲批。不服定罪及刑罰上訴於2021年10月11日被駁回。高等法院上訴庭於2022年1月5日批准上訴至終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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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10樓22庭
👩🏻‍⚖️張慧玲法官
🕓16:00
👤羅(24) #宣讀判詞 (#20201001灣仔 管有攻擊性武器;審訊後罪成,於2021年12月20日被判處6個月監禁,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

🏛高 等 法 院3樓1庭
👨🏻‍⚖️黃崇厚法官
🕤09:30
👤侯(18)🛑服刑中 #上訴期間申請保釋 (#20200513沙田 煽惑他人刑事損壞 阻差辦公;審訊後罪成,於2022年3月4日被判入教導所,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

🕥10:30
👤符,陳,李,劉(17-28) #宣讀判詞 (#1225九龍灣 2項非法集結;經審訊後罪成,符於2021年8月27日被判處4星期監禁;陳、李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劉被判處3個月監禁,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

🏛高 等 法 院14樓36庭
👨🏻‍⚖️李運騰法官
🕚11:00
👥劉,林(19-22) #宣讀判詞 (#1228九龍灣 非法集結;經審訊後罪成,林於2021年5月22日被判處4個月監禁;劉於2021年6月4日被判處4個月監禁,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

🏛高 等 法 院7樓14庭
👨🏻‍⚖️陳仲衡法官
🕙10:00
👤張(24)🛑服刑中 #宣布判決 (#1224元朗 非法集結;經審訊後罪成,於2021年10月6日被判處1年8個月監禁。)

*庭上將不會讀出判詞,上訴人亦無需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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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2樓7庭
👨🏻‍⚖️練錦鴻法官
🕙10:00
👥莫,陳(16-17)🛑二人已還押19日 #求情 (#20200204油麻地 #20200205油麻地 縱火 管有物品意圖損毀財產)

🏛區 域 法 院9樓28庭
👨🏻‍⚖️姚勳智法官
🕝14:30
👥張,張,張,林,馮,何,鄭,梁,謝,李,蘇(16-26) #審訊 [20/25] (#0929金鐘 暴動)

🏛區 域 法 院10樓35庭
👨🏻‍⚖️鄭念慈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謝,*,曾(15-24) #審訊 [3/35] (#0929金鐘 暴動)

🏛區 域 法 院11樓36庭
👨🏻‍⚖️游德康法官
🕤09:45
👥李,黎,陳,彭,林,林,梁,梁(16-26) #審訊 [10/35] (#0829深水埗 暴動 管有攻擊性武器)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王興偉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0:00
👥廖,鄭,張,張,嚴,李,郭(18-31)🛑廖已還押逾18個月;鄭,張,張,嚴,李,郭已還押逾15個月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2/2] (#十二港人案 妨礙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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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5樓5庭
👩🏻‍⚖️劉綺雲裁判官
🕝14:30
👤李志宏/前沙田區議員 #裁決 (#20200524灣仔 在公眾地方內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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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5樓1庭
👩🏻‍⚖️黃雅茵署理主任裁判官
🕤09:30
👤何(25) #進度報告 (#20200510旺角 拒捕;經審訊後被定罪,於2021年7月17日被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9樓9庭
👨🏻‍⚖️莫子聰裁判官
🕤09:30(不設旁聽)
👤*(15)🛑已還押17日 🔥#判刑 (#20200510旺角 非法集結 管有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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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 塘 裁 判 法 院3樓1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09:30
👤葉(35) #提堂 (#安心出行 有意圖而提供虛假資料企圖誤導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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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1庭
👩🏻‍⚖️香淑嫻裁判官
🕤09:30
👤蕭(18) #提堂 (#安心出行 企圖誤導警員)
👤吳(21) 🔥#判刑 (#0902旺角 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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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 田 裁 判 法 院6樓7庭
👨🏻‍⚖️彭亮廷裁判官
🕤09:30
👥黃文萱/前沙田區議員,麥 #裁決 (#20210220沙田 2項參與受禁羣組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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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件
東區裁判法院 曾健成(66) #新案件 (#民間電台 無牌維持電訊設備)
#沙田裁判法院七庭
#彭亮廷裁判官
#20210220沙田 #裁決

🙎🏻‍♀️D1: 黃文萱/前沙田區議員,🙎🏻‍♂️D2: 麥(黃的前助理)

控罪:
兩人各自被傳票控告一項參與受禁羣組聚集,合併處理

案情:https://publielectoral.lat/youarenotalonehk_live/2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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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開庭

裁決:
四位控方証人不可靠,法庭不安信。派防疫物資可括免社交距離。

2個街站所做事項不相同不構成共同目的。控方沒有証據指出D1同D2事前在社交媒體發放宣傅同中學生一起擺街站。

D1作供有條有理。彭官有詳細睇過片段,有機動部隊警員同D1 & D2 講,給3O分鐘收拾物件離開,就不會票控。

裁定限聚令罪名不成立🎊

💛感謝臨時直播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