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裁判法院七庭
#彭亮廷裁判官
#20210220沙田 #裁決
🙎🏻♀️D1: 黃文萱/前沙田區議員,
🙎🏻♂️D2: 麥(黃的前助理)
控罪:
兩人各自被傳票控告一項參與受禁羣組聚集,合併處理
案情:
https://publielectoral.lat/s/youarenotalonehk_live/20157——————
[10:00] 開庭
裁決:
四位控方証人不可靠,法庭不安信。派防疫物資可括免社交距離。
2個街站所做事項不相同不構成共同目的。控方沒有証據指出D1同D2事前在社交媒體發放宣傅同中學生一起擺街站。
D1作供有條有理。彭官有詳細睇過片段,有機動部隊警員同D1 & D2 講,給3O分鐘收拾物件離開,就不會票控。
裁定限聚令罪名不成立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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