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27庭(6案)
郭偉健法官
👤邱,葉(23-30) 提訊(#0813機場 暴動、傷人:涉襲擊拔槍警員黃耀華🛑葉已還押158天)
👤高/24 #答辯(#0813機場 非法集結:涉設路障及向警車投擲雜物)
👤麥/23 #答辯(#0813機場 非法集結:涉向警車掟雜物)
控方申請合併三案
理由係三案被告各自或共同地作出非法集結,該案會有共同證人作供
麥/23並無法律代表,因法援申請進行中
法官批准控罪書作出修訂
D1-2公眾地方行為不檢修定為非法集結
D3 非法集結的控罪書詳情修改
辯方希望押後至3月26日1430再訊
D1,3,4以原有條件保釋
D2 並無保釋申請
因D4未有律師代表,因此法庭希希望等候有律師代表才向D4聽取是否同意合併
合併案件問題將押後至3月26日處理
郭偉健法官
👤邱,葉(23-30) 提訊(#0813機場 暴動、傷人:涉襲擊拔槍警員黃耀華🛑葉已還押158天)
👤高/24 #答辯(#0813機場 非法集結:涉設路障及向警車投擲雜物)
👤麥/23 #答辯(#0813機場 非法集結:涉向警車掟雜物)
控方申請合併三案
理由係三案被告各自或共同地作出非法集結,該案會有共同證人作供
麥/23並無法律代表,因法援申請進行中
法官批准控罪書作出修訂
D1-2公眾地方行為不檢修定為非法集結
D3 非法集結的控罪書詳情修改
辯方希望押後至3月26日1430再訊
D1,3,4以原有條件保釋
D2 並無保釋申請
因D4未有律師代表,因此法庭希希望等候有律師代表才向D4聽取是否同意合併
合併案件問題將押後至3月26日處理